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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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4标段(监理) 招标文件 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4标段(监理)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157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17年 10月使用说明1 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4标段(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监理相应标段招标项目。2 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3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8页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9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0二、投标须知191.工程说明192.工程监理招标范围193.资金来源19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95.投标费用206.踏勘现场207.招标文件的组成218.招标文件的澄清219.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1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211.投标文件的组成22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313.投标价格2314.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2315.投标有效期2416.投标保证金24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418.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2519.投标文件的递交25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521.迟到的投标文件25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523.开标2624.评标委员会2725.评标会议2726.评标过程保密2727.评标办法和标准2728.定标方式2729.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2830.中标通知书28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832.履约担保2833.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2934.异议、投诉与处理2935.其他30附件一 拟投入监理人员最低要求一览表31附件二 主要设备仪器最低配置表34附件三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35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36第四章 合同文件条款及附件49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50第四部分 专用条件531.定义与解释532.监理人义务533.委托人义务624.违约责任635.支付65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77.争议解决688.其他689.补充条款68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70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70第五部分 通用条件721. 定义与解释722.监理人的义务733委托人的义务754.违约责任765.支付76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777.争议解决788.其他79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80附件一、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80附件二、安全责任保证书82附件三、履约保函85附件四、监理服务要求86附件四、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87附件五、监理工作履约考核表88第五章 监理服务标准与要求89一、工程建设监理规程90二、监理服务要求90三、监理工作履约考核表96第六章 招标图纸和技术资料10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02第一章 招标公告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4标段(监理)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15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4标段(监理)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17】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4号线一期工程起点站为橘园站、终点站为帝封江站,全线约为28.4km,共设站23座,全线均采用地下线敷设。在洪塘设停车场1座,在螺洲设车辆段1座。2.2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共划分为6个标段,各标段范围如下表:标段规模投资额范围桩号第1标段共2站1区间1停车场1出入场线约137048万元橘园站园亭路站,出入场线、洪塘停车场。YCK19+899.740YCK21+285.67第2标段共6站8区间约245527万元园亭路站(不含)洪塘路站(不含)金牛山站工业路站西二环站白马北路站东街口站省立医院站塔头站(不含)YCK21+285.67(不含)YCK29+472.767(不含)第3标段共3站3区间约170761万元塔头站(含机场快线部分)岳峰镇北站池边站化工路站(不含)YCK29+472.767YCK33+549.926(不含)第4标段共5站4区间约177737万元化工路站福新东路站前屿站远洋路站鳌峰路站YCK33+549.926YCK37+750.766第5标段共3站4区间约194588万元鳌峰路站(不含)江边村站会展中心站林浦站城门站(不含)YCK37+750.766(不含)YCK45+187.162(不含)第6标段共2站2区间1车辆段1出入段线约181360万元城门站螺洲镇站帝封江站(不含)、出入段线、螺洲车辆段YCK45+187.162YCK47+846.536(不含)2.3招标范围:包含化工路站福新东路站前屿站远洋路站鳌峰路站,共5站4区间,4号线一期上盖、下穿、交叉换乘同步实施部分。具体桩号为YCK33+549.926YCK37+750.766。2.4招标内容:前期工程、土建工程、风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安装预留预埋工程、协调配合等招标范围内的对应全部施工内容(不含强电工程、弱电工程、轨道工程)的监理。2.5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城区。2.6计划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31日,总工期1551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2.7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下浮20%计取。计费额暂按177737万元,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高程调整系数=1,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0.8,即24734489.70 元。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审查办法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法、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3.1.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近5年来至少具有1项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业绩。(备注:应同时具有盾构区间和车站工程,且必须为同一个监理合同项下工作内容的组合;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需具备试运营条件,以工程建设中依法应当产生的具备试运营条件或业主出具的具备试运营条件的证明文件为准。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3.1.4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一致,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职正式员工。3.1.5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备注:应同时具有盾构区间和车站工程,且必须为同一个监理合同项下工作内容的组合;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需具备试运营条件,以工程建设中依法应当产生的具备试运营条件或业主出具的具备试运营条件的证明文件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3.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两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主办方的资质、业绩均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最低要求。联合体协办方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法、有效:(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承担相同监理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10 月 23 日至2017年 10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 时 00 分至 5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4楼12号区域(即4楼114窗口)】。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5、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 27 日9时45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接收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其投标无效。5.3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5.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银行保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交)(投标人若选择方式(1)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7157投标保证金”,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州地铁官网()上发布。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7.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7.2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16标段(监理)中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可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8、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邮 编:350009联系人:庄先生、龚先生电 话:0591-86308196传 真:0591-86308199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十三层邮编:350003联系人:谢工、郑工电 话:0591-87677863传 真:0591-87677861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91-87598406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4标段(监理)21.1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15731.1业主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41.1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1.1计划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31日,总工期1551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62.1招标范围包含化工路站福新东路站前屿站远洋路站鳌峰路站,共5站4区间,4号线一期上盖、下穿、交叉换乘同步实施部分。具体桩号为YCK33+549.926YCK37+750.766。73.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8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法、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近5年来至少具有1项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业绩。(备注:应同时具有盾构区间和车站工程,且必须为同一个监理合同项下工作内容的组合;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需具备试运营条件,以工程建设中依法应当产生的具备试运营条件或业主出具的具备试运营条件的证明文件为准。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4)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一致,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职正式员工。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5)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备注:应同时具有盾构区间和车站工程,且必须为同一个监理合同项下工作内容的组合;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需具备试运营条件,以工程建设中依法应当产生的具备试运营条件或业主出具的具备试运营条件的证明文件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两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主办方的资质、业绩均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最低要求。联合体协办方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法、有效:(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承担相同监理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94.2联合体招标人接受 联合体投标。106.1(3)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招标人 不组织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 不召开 标前会。118.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质疑时限:2017年 10 月30日17:00时前质疑方式:投标人以无记名方式的书面资料形式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或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媒体上发表质疑。发布答疑纪要的媒介和时间:招标人将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州地铁官网上发布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自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将不少于15日。同时,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将以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形式不定期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州地铁官网上发布,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将不少于15日。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定期地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因未及时获得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1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 240 日历天。13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玖万元;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帐 号:11603010010013925801000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主办方缴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证注明用途为“榕市市政招2017157投标保证金”,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原件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文件)中。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回单(或电汇回单)上的银行帐号与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帐号不一致,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项目投标保证金未从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汇出,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帐户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或(2)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榕建招201338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文件)中。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1)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应在开标当日未失效,否则,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或(3)递交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文件)中。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1)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应在开标当日未失效,否则,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或(4)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一并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内容和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内容要求填写,且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保函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的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应及时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汇总表(复印件)送银行投标保证金窗口,银行投标保证金窗口工作人员及时核对该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办法和榕建招201338号文和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退还程序办理。(2)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通知银行按有关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计取,利息部分投标人应出具税务部门的正规发票)。1417.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或光盘)。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副本3套。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包括完整的投标文件(含所附的所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应清晰可辨)PDF格式,投标文件中文字部分为WORD文档格式。文字部分应确保(Office软件采用2003版本)能正常打开,所有电子文档不能采用压缩处理。1519.1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9时45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其投标无效。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623.1开标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时间:2017年11月27日9时45分(北京时间)1729公示方式:网上公示地点: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州地铁官网。内容:包括(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2)评标办法;(3)唱标记录;(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含类似工程业绩、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加分工程业绩、奖项(包括奖项名称、颁发单位和时间、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以及招标要求的主要参数指标)】;(7)公示时间;(8)联系方式。1831.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1932.1履约担保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提交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且合同协议书签订前。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处罚违约金50万元;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委托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上述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同时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名 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另行通知;账 户:另行通知。2034.3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电话:0591-875984062135.1其他1、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已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已中标的,不予授标。由此产生的问题由该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赔偿招标人损失责任。直到授标前,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包括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的真实性的权力。2、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投标人中标后应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投标文件中所附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文件的原件,投标时承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及所配备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保留向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取消或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权利。4、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按照榕建筑201624号文在工程项目中标后60日内,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5、根据榕财建201794号文规定,注册地不在福州市的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在福州市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且授权该子公司负责监理服务费结算并在福州五城区开具发票,实行一般计税方式计税。招标人、中标人及上述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中标人及该子公司共同行使和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6、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16标段(监理)中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可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依次为第2标段、第5标段、第6标段、第4标段、第3标段、第1标段,已被推荐为前序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后序标段中标候选人。7、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16标段(监理)项目按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第5标段、第6标段顺序进行开标,并按第2标段、第5标段、第6标段、第4标段、第3标段、第1标段顺序进行评标。8、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接到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次性缴清完成,具体金额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3房505号)”中相关规定收取,投标人可自行咨询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或查阅相关文件。9、若管线产权单位需另行委托其他监理单位实施,则另行委托项目不在本监理范围内,其对应的监理服务费按工程造价占比予以相应扣减,但监理单位需负责地盘内所有管线的总协调。10、监理的第3标段、第4标段,对应施工总承包的第2标段,指定第4标段中标监理人为第3、4标段监理人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组织、审查工作;由此可能产生的监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委托人不另行计算和支付。11、中标人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及所配备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中依法应当产生的具备试运营条件或业主出具的具备试运营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若监理合同中无法体现监理人员名单,可提供建设单位证明资料(含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注册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还须提供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保留向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取消或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权利。若为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培训书,中标人应在提交证书复印件的同时提交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给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监理行业协会的相关文件给招标人,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12、特别说明: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16标段(监理)中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在所有参与标段的投标中,只能以一个固定的身份(独立投标人或组成固定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其所有参与标段的投标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如A以独立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则在所有标段投标中,均只能以独立投标人A名义参与投标。如“B和C”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在所有标段投标中,均只能以联合体投标人“B和C”名义参与投标,且主办方和协办方均不得发生变化。)1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资料的,均指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的打印件)。14、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同时提交给招标人,其银行保函原件无需密封。第18页二、投标须知总 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的工程名称、招标编号、业主名称、招标代理和计划服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项。2. 工程监理招标范围2.1. 本招标项目规定的工程监理招标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3. 资金来源3.1. 本工程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7项。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应满足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4.2. 联合体投标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有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指定一家作为主办方,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和义务,并且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监理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拟配备人员中主办方派出人员不得低于70%。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的施工人;(3)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项目(标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7)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8)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状态的;(9)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10)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监理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4)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2016年度监理企业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列入2016年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黑名单的;(15)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情况的通报业绩信誉被评价等级为C或D的单位。(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查询中有不良信息记录的。4.4. 未按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335号)第三款规定变更的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投标活动;其他人员未按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335号)第三款规定擅自变更或退场的,被更换人员6个月内不得参加监理投标活动。 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 踏勘现场6.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监理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如招标人在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派人准时参加。如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管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四章 合同文件条款及附件第五章 监理服务标准与要求第六章 招标图纸和技术资料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补充招标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提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之前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按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方式将澄清的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9.1. 在投标截止期前15日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按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相同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2.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是通过网站发布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及时向招标人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文本文件的,视同已收到。若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发布的,则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签字或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但若招标文件是以无记名方式发出的,则无须确认收到。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1.2.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申请书;(2) 投标函及其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 授权委托书(若有);(5)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 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8)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含有效相关记录)、身份证复印件; (9) 有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单(或电汇回单)复印件;或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10)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1)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12) 投标人企业业绩信誉一览表;(1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一览表;(14) 主要设备仪器表;(15) 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16) 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7)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3. 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包括完整的投标文件(含所附的所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应清晰可辨)PDF格式、投标文件中文字部分为WORD文档格式。文字部分应确保(Office软件采用2003版本)能正常打开,所有电子文档不能采用压缩处理。1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 投标文件应包含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及其附件。12.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2.3. 监理大纲编制要求:本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监理大纲。中标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应针对工程内容、特点进行编制。13. 投标价格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所投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下浮20%计取。计费额暂按177737万元,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高程调整系数=1,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0.8,即24734489.70 元。计算过程如下:(1)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人民币177737万元。(2)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人民币24441195.35元。(3)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24441195.35元1.11.151.030918112.12 元。(4)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30918112.12 元(120%)24734489.70 元。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上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的相关金额均以上述载明的具体金额为准。本标段的签约合同价暂按中标价。结算时,以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最终审定的本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作为计费额及中标的浮动幅度值进行调整,即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及中标的浮动幅度值计算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专业调整系数按1.1计取,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15计取,高程调整系数按1计取),中标的浮动幅度值=1-(中标价招标人公布的本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00%,中标的浮动幅度值保留小数点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费为准。1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员费用、现场管理费用、公司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内容;结算时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13.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调价函,只允许一个投标报价。14.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14.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照投标有效期顺延,但不得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金额和提交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6.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 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因投标人异议或投诉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后五个工作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应通知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或银行保函的收取单位办理并退还现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银行保函原件,同时通知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或银行保函的收取单位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日期、退还金额、退还的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人已提交履约担保(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前述规定的办法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16.4. 现金投标保证金按收款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计取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利息部分应出具税务发票。具体利息按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的相关规定计算。16.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16.5.2. 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16.5.3.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16.5.4. 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16.5.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4项规定份数的提交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本文档的,则其电子文档与相应文本文档不一致的以文本文档为准。17.3. 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18.1.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开单独装订成册。18.2.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将所有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包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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