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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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日 期:_东江煤业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汇编编制单位:东江煤业二一三年二月目 录一、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二、科、组及个人岗位责任制5三、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6四、生产安全联席制度11五、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3六、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4七、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6八、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21九、设备、工具、使用、发放制度23十、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审批制度24十一、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及技术补充规定25a、地质技术管理制度25b、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28c、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1d、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3e、测量技术管理制度45f、绘图及计算机成图技术管理制度47g、储量技术管理制度48h、钻探技术管理制度50i、物探技术管理制度53十二、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54十三、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55十四、.探放水牌板管理制度.58十五、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60一、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2听取各部门和安监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4检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要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具体要求: 1地测部门每周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2办公会议由地测副总主持,地质主管及有关头、面技术人员参加。 3每次会议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会后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要写出纪要上报下发,狠抓落实。同时要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对地质构造及水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4、部门安全会议要求全部门职工按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给予适当处理,并在次日由主管领导补课。、安全办公会内容: 1、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2、总结分析一周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研究确定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3、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4、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5、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规程。二、科、组及个人岗位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管辖范围内业务负责。2、负责及时编制地质及水文月报、季报、年报、地质“三书”等地质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下发生产单位指导生产;当生产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深入现象调查分析,编制业务联系单督促有关单位安全生产。3、监督指导井下及地面地质及水文钻探工作,并现场跟班指导。4、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回采率和支护能力,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5、负责矿井的地质、地测的全面工作。三、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为了规范本矿防治水管理,明确相关责任,确保防治水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将防治水岗位责任划分如下,请遵照执行。、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矿井水灾演习。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矿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地测副总岗位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矿防治水工作。2、协助总工程师作好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4、协助总工程师协调防治水工程施工中的各项问题,检查监督防治水工程施工。、防治水办公室主任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4、协助部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6、完成主任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3、协助部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4、协助部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部门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记录放水量,编制施工总结。7、协助部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钻掘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钻掘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钻掘队队队长在主管部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钻掘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部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防队的技术工作。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探水工岗位责任制1、在抽放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情况、岩心的记录工作。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相关部室人员岗位责任制(见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四、生产安全联席制度(1)、地质(水文)1、地测人员在接设计部门联系单后,延伸地质报告一年,采区地质说明书六个月提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工作面形成7天内提出。2、技术科应向地测科提供新巷道位置、名称及设计图纸,要求地质部门接到资料后,应在施工前7天提出掘进地质说明书,并发送有关单位。3、地质部门应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需进行探查的,及时鉴发探查技术联系单,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参与制定措施。4、采掘头面遇到新的地质或水文异常时,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向地质部门联系,地质部门应在24小时之内查明情况,整理好资料,并提出处理意见,回采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时,区和技术部门负责人应与地测部门共同到现场调查,地质部门负责整理资料并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并参加、研究、制定处理措施。(2)、测量1、巷道施工前,技术科向地测科提出设计图纸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地测科并对设计图纸进行核算。地测科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施工巷中途变更设计时,技术科应向地测科提出更改后的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2、施工开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施工措施和开工报告提交地测科。3、技术科、地测科及掘进、开拓有关人员,每周由技术科召开碰头会一次,研究本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4、贯通巷道在距贯通点20米(煤岩30米)前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并填好贯通通知书,并发送有关单位或领导。5、巷道测量按规程要求给送中、腰线。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测科联系,施工单位应派有关人员参加,地测科在接到联系单后,最迟不得超过2天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给线工作。6、地测科和征迁办公室密切配合,搞好矿井的土地征迁工作,需要测量时,征迁办公室有关人员应提前与地测科联系,由征迁办和测量人员一起完成有关测量任务。五、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我部建立隐患排查责任人制度。1、按照“员工负责、部门监督”的原则,矿、部门单位组织事故隐患排查;集团公司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矿长对矿井地测及防治水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生产技术部部长对分管领导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地测员工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3、地测科隐患排查由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主管领导和各专业组长。4、隐患级别鉴定遵照矿内规定分A、B、C(或一、二、三)三级。5、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6、C级隐患由地测科指定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7、A、B级隐患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内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整改。8、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科负责人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9、事故隐患的管理。地测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10、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11、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六、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原煤炭部颁发的有关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是,认真追查落实。2、地测组对向设计、施工、采回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3、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实际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4、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5、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6、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生产部技术人员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7、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8、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9、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10、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图、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11、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239条、240条规定执行。12、所有测量记录薄和成果台帐均应有校核签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绘出必要的草图。13、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否等。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同时对标定工作所需要的测点及其成果也进行检查。14、次要巷道的是常测量可用罗盘和半圆仪进行,但应以经纬仪点为起始点。巷道每掘30200米必须用经纬仪跟测,主要巷道开口后48米左右,应用经纬仪标定,测出开口给线的方位角,并计算出给线的偏差值,当偏差值超限时,应及时纠正。15、单位工程结束后,实际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书面总结。16、因地质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公司处理。七、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2条 地质部门职责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集团公司上报(传)工作。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第3条 调度指挥中心职责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第4条 通防部门职责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第5条 施工单位职责1、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和地质部门汇报。第三章 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第6条 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2、根据现有三维地震勘探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3m的断层、直径25m的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瞬变电磁、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5、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6、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8、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9、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第四章 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第7条 预测预报工作要求1、地质部门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2、地质部门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上报集团公司。3、地质部门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同时月度总结上报集团公司。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指挥中心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部室。5、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地质测量部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6、相关施工单位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质部门反馈现场情况。7、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8、地质部门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规定,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9、地质部门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10、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11、水害预测预报可以与地质预测预报合并,但重点防治水工作面必须加强预报。第8条 预测预报内容要求(一)基本预测预报内容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3、地质构造情况。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二)断层预报预测内容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三)陷落柱预报预测内容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四)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五) 水文预测预报内容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第五章 奖惩和其它第9条 地质部门未按规定提供水害预测预报,每次对责任地质工程技术员处罚200元,对防治水负责人处罚100元,对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处罚100元。第10条 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向地质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第11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或补充完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处罚10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对生产技术部分管井巷工程的技术员处罚200元,对生产技术部部长处罚100元。第12条 职能部室及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保管预报,建立学习贯彻签字记录,未贯彻学习地质水文瓦斯预测预报,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第13条 对施工单位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第14条 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第15条 此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八、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原则上外单位移交的地测资料直接移交资料室,本单位编制的图纸资料已完整或不经常使用,也应及时移交资料室,地测资料移交资料室后,必须及时登记、归档、保存,并建立目录索引。2、本单位正在编制的图纸、资料或正在日常使用的图纸资料,资料室也应登记归档,按月、季跟踪监督管理。3、资料室管理员、描图室描图员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图纸、资料要排放整齐有序;两室必须做好资料的防盗、防偷、防湿、防蛀、防火工作,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抽烟。4、新图纸、资料入室应登记备查,本矿做的聚酯薄膜底图由描图室保管,其它图纸一律由资料室登记保管。5、除日常生产交换图外,其它所需图纸,一律由科领导安排,对发放的图纸描图员做好详细记录,需要图纸的单位和个人要签字以备查。6、地测科一般不向外单位借地测图纸、资料,外单位需借阅地测图纸资料,需经科长批准,办理借阅手序,注明借阅单位、借阅人、资料名称、数量、借用期限、归还日期。7、资料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借阅登记工作,认真填写借阅单位、借阅人、资料名称、数量、借阅时间、归还时间、并要求借阅人签字。8、只有一份的资料,为满足本矿生产需要,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可摘抄或复制使用。9、图纸、资料借阅期限,本科内部应及时归还,本矿其它单位为14天,外单位原则上最长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资料到期,资料管理员主动追还,对超期不归还者,每超用一天罚2030元。10、严禁借出图纸、资料的丢失,若一旦发现按矿档案管理规定办理。损坏的令其复制,原件与复制件一并归还,丢失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于501000元罚款。11、测量图纸、资料要认真保管,注意保密。日常废旧图纸处理前要彻底消毁,其它长期保管的图纸资料任何人无权作废处理。九、设备、工具、使用、发放制度1、各专业组必须安排专人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与维修。2、各种地测井下使用仪器设备必须有煤矿安全防爆检查合格证书。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满足规程精度要求。4、对地测电子仪器设备及时充电,充电时,要严格按充电规程进行操作。5、仪器井上下使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用矿车打运仪器。6、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对仪器进行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仪器。7、仪器及设备升井后要专人对仪器污迹进行清理,保持仪器清洁,并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柜内,专柜内要定期更换干燥剂。8、仪器设备需定期进行维修及校正。9、仪器设备在井下出故障时,严禁在井下打开仪器。10、仪器设备入井要求各专业组人员背拿,严禁非专业人员背送仪器。十、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审批制度1、矿井地质精查报告,必需经省经贸委煤炭管理处审批方可有效,矿井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及其补充勘探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为设计依据。2、申请储量核减的报告,注销、转出储量。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由矿地测部门主办,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按规定程序报审。3、矿井各类煤柱不得任意更改,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时,由地测科提出资料,按规定程序报批。4、采区地质说明书,矿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送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作为采区设计依据。掘进和回采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作为生产和施工的依据。5、防治水设计方案,由矿地测科负责编制,经总工程师审批,需报集团公司的报集团公司审批。6、接近井下老巷及老空区的巷及巷道贯通,要由地测部门提出地质、测量资料,报矿总工程师。重大贯通设计说明书报集团公司审批。7、矿井地测图纸需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有效。8、土地征购的测量资料,需经分管矿长批准,然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十一、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及技术补充规定a、地质技术管理制度1、技术管理应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地质、防治水各专业规程和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细则为准。2、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开采均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凡井筒、石门和其它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在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应按规定的间距进行观测描述,遇地质构造时应适当加密观测点。3、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内容观测煤层、断层、褶曲、岩浆岩及岩溶陷落柱等。4、开拓施工前,应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构造规律,分析工程将穿过的煤、岩层特点,熟知巷道所处层位特点及距上、下煤层距离,按要求及时深入现场,进行地质编录。开拓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预测图纸及区域地质图纸,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提出超前探测计划与设计,按时编制提交开拓地质说明书。5、工作面掘进施工前应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地质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及工作面煤层厚度变化、地质构造情况、掘进层位、煤层与上下相邻煤层间距、顶底板岩性及其变化趋势,按时编制提交掘进地质说明书。6、掘进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填绘断层交面线、各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区域图及巷道素描图,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及时提交各种地质预报。工程结束后及时组织探煤厚及物探工作。规定综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物探,查清工作面内隐伏地质构造、岩浆岩、陷落柱等,获得结果后5天内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编制提交回采地质说明书,并在说明书中提供物探成果,并交物探结果附在回采说明中,经矿总工程师审核后一并交生产部门使用。7、充分分析回采地质说明书、物探成果及已开采的相邻工作面地质规律;对采面进行动态跟踪、动态分析、动态预报,认真观测。记录已知的地质构造、物探异常区的地质变化情况,做好采面地质素描,分析预测隐伏构造及薄煤层延展变化趋势,验证物探结果,做好地质预报工作。按要求及时编制提交采后总结。(回采工作面采完后一个月内写出采后总结;厚煤层分层开采的工作面应在最后一分层采出后一个月内编制;地质构造复杂的工作面可在头层回采结束后编写,待最后一分层采出后再作补充。报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妥善保存。8、生产中遇重大地质构造时,地质科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地质人员深入现场进行会审,上井后根据观测及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及时编制相关图件,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9、各种图纸,必须按标准化要求使用统一正确的图例、图示作图,按细则要求的时间填绘井巷工程、煤厚、断层等高线等及各种注记。地质工作用图(包括采掘工程平面图、日常手头用图等)要求随工程进度,在日常整理资料的同时随时修改填绘,并至少每月全面填绘修改一次。基本地质图(1:5000)矿井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剖图图、各水平地质平面图等)要求每季修改填绘一次。要求图纸内容齐全,资料推测有理有据,并保证相关图件一致性。10、按要求及时提出各种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临时预报应根据采掘工程进度及地质变化随时提出预报。要求预报内容准确,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和指导性。11、各种地质资料包括图纸、原始记录本、说明书、各种台账、卡片等要求内容齐全,有目录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实现档案化管理。12、加强地质资料的发放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提供地质资料及图纸,地质测量部门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图纸、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提供或报出。13、加强技术培训及相关专业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b、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防止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2、矿地测科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地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科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每年的2月10日前)、季(季第一个月份的10日前)、月(每月5日前)水害水情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监处等单位和有关领导。4、地测科为设计部门提供设计区内有关水文地质资料,为设计提供依据。5、矿井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前,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提交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等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6、编制相关防治水探查设计,探查水压大于2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方可施工。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量、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等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9、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的高水位异常区和岩溶陷落柱怀疑区,必须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的分布位置,导、含水性及高水位异常原因、范围。探查原则“先物探、后钻探”,探查结束后提出成果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进行专门勘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在上述区域不得设计采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对于经探查确定的岩溶陷落柱无论是否导水,均要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10、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所有防水煤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查后上报省经贸委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11、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生产矿井由总工程师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地测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地测部门应随时组织会诊,每次会诊结果均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各级水害隐患(分、三级)排查结果及防治措施,分别填写水害隐患统计表,发至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部门。经排查确认的级水害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发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等部门,并抄报集团公司备案。对级水害要重点监测,并执行技术管理人员现场盯岗制度直至水害排除。12、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地测科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地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来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14、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发生,特制定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准: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置巷道。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继续施工。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前,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不清时,不准贯通。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清时不准施工。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内的工作面在未经探查、探明前,不准回采。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文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回采。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时,不准施工。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的层位。15、加强技术培训及相关专业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c、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2条 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组 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防矿长成 员:地测副总、机电副总、通防副总及地测、生产技术部技术、安全科、调度指挥中心、掘进工区、综采工区、通防工区、机运科、经管科、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主 任:地测防治水主任成 员:地测副总、机电副总、通防副总及地测、生产技术部技术、安全科、调度指挥中心、掘进工区、综采工区、通防工区、机运科、经管科、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技术负责人。第3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第4条 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第5条 地测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3、参与编制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施工,并根据队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施工队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防治水科技攻关工作。第6条 调度指挥中心职责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第7条 生产技术部技术部门职责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2、负责井下各盘区、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3、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盘区大巷水沟、综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第8条 安监科职责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第9条 机运科职责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中央水泵、盘区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根据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6、负责对机电队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7、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8、负责探放水、排水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第10条 通防科1、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及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2、负责按照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要求在横川密闭时留设泄水孔和返水沟等泄水设施。第11条 财务部职责财务部矿井防治水害的资金调度工作第12条 井下采掘队职责1、负责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探放水及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实施水文物探工作。2、负责将本单位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纳入到作业规程,并报生产技术部地测部备案。如因工作面变更或水文条件变化,应及时修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3、负责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掘挖水仓、安装排水系统,保证工作面正常排水。4、负责所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检修、排水工作。5、负责执行本队施工巷道“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工作,并在工作面悬挂超前钻探管理牌板,配合做好其它临时钻探工作第三章 技术管理规定第14条 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业务部室、井下队组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生产技术部地测部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生产技术部地测部门。2、生产技术部技术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盘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盘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3、生产技术部地测部门按要求在设计前为生产技术部技术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4、工作面圈出后,由生产技术部地测部门采用物探技术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富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安排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根据矿井接替计划开展地面三维勘探、瞬变电磁或电法勘探,查清开采区域内的构造及富水性,保证矿井安全开采。6、机运事业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第15条 探放水规定(一) 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 探放水要求1、生产技术部地测部门负责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钻掘队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每日向生产技术部地测部门提供钻探日报。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生产技术部地测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部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标高及探放水警戒线。第16条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 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煤层露头风化带;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河水淹区临近地带;3、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倒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6、分区隔离开采边界;7、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8、相邻矿井分界处。(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1、生产技术部地测部门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第四章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第17条 井下排水管理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盘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盘区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5、中央水泵、盘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6、地质测量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开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第18条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地测部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部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防事业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3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5、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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