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

上传人:29 文档编号:63949556 上传时间:2022-03-2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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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一、为方便投资人,特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除外)章程参考格式。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五、此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切记不可照搬照抄,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实际情况做相应的修改。如:1、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只有一名股东,则章程中就不应出现“股东会”字样。2、若公司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或一、二名监事,则章程中就不应出现“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等字样。3、若公司注册资本为一次性缴付,则章程中就不应出现分期缴付的情况。4、章程中标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的事项,应做出相应的规定。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 年 月 日股东决定通过/第 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一人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注: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有未尽事宜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八条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方式100%出资时间:股东出资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额缴付。(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由一名股东组成,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确定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签章)后置备于公司。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委派、聘任产生或由股东直接担任。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公司也可以设董事会,若设董事会,则该章程应作相应修改)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决定;(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或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或聘任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也可设监事会,若设监事会则该章程应作相应修改)第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董事长在设董事会的前提下或经理),任期 年,由股东委派、聘任产生或由股东直接担任,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第十七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应由股东作出决定,投资或者担保的具体数额规定为: 万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八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注:是否能够继承股东资格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决定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修改章程应由股东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后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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