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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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项目概况14.工程建安投资15.建设工程计划工期2二、编制依据21.工程委托的监理合同22.施工合同及附件23.设计的施工图纸24.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25.监理规划26.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27.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3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4四、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41.安全监理工作范围42.安全监理工作内容4五、安全监理工作程序41.安全监理程序5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7六、安全监理人员配置及工作职责81.安全监理人员配置82.安全监理工作职责8七、拟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01.深基坑工程;112.拆除工程;113.起重吊装工程;114.管道安装工程;115.钢结构安装工程。11八、拟定须经复核验收的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121.混凝土施工机械;122.土方工程机械;123.拆除工程机械;124.起重机械。12九、拟定须编制的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121.深基坑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122.拆除工程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123.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124.外网管线安装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125.钢结构安装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12十、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21.监理通知122.暂停施工133.处罚134.报告135.告知136.工程例会137.现场巡视13十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14十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14十三、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16十四、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71.高处作业172.临时用电213.机械使用234.脚手架295.提升机346.拆除工程367.防台、防汛37十五、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记录37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37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383.公司的相关规定38十六、监理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38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冷轧薄板厂酸洗机组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区域。3.项目概况根据冷轧薄板厂品种结构调整综合改造方案,新增一条连续酸洗机组,年处理能力为100万t,其中电镀锡/镀铬板用热轧原料卷60万t/年,普通冷轧原料卷40万t/年。酸洗机组主厂房建筑与结构(含行车),主要有拆除现有热卷库厂房2B-2C跨221227线厂房,从221柱列线新增原料库厂房,跨度由原来的30m改为36m,长118.5m;从现有热卷库2B-2C跨207线新增连续酸洗机组厂房至201柱列线,厂房跨度30m,长度72m;改造现有推拉式酸洗机组厂房(屋面由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改为轻钢屋面),拆除现有酸再生站,老酸洗机组和水处理泵站等公辅设施。新建入口电气室、出口电气室及操作室等生产和辅助用房。酸洗机组主线设备、辅助设施及其三电。4.工程建安投资本工程建安投资*万元。5.建设工程计划工期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要求,酸洗机组改造工程于*年*月*日开始桩基工程至*年*月*日无负荷联运试车结束,交付生产开始冷运行和负荷联动试车。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技改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总日历工期*个月。二、编制依据1.工程委托的监理合同2.施工合同及附件3.设计的施工图纸4.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5.监理规划6.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 建质 200382 号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 建质 2003182 号 )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 沪建建 1998 第 0796号 );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 沪建建2002 第 369 号 );关于加强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沪建建2003 第 002 号 )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沪公发 2002第 399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通知 ,( 沪建监协字2002 第 14 号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 沪建建 2003605 号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 沪建建管 2003第170 号 ) 。关于防止施工中毒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 建设部建监1997 第 206 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7.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BJ08-903-2003) 上海市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龙门架与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建筑工程机件式钢管脚下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版。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2. 按*“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要求进行监理,争创*建设标化优秀工地;3.工程监理服务符合适用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4.较大及以上有责安全事故为0,一般有责事故2起。5.监理合同履行重大投诉率为0。6.监理内业资料完整、清晰,合格率100。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成所提出的安全施工目标:无工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恶性险肇事故;千人负伤率:1.5。四、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1.安全监理工作范围设计文件明确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2.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见监理规划。(略)五、安全监理工作程序1.安全监理程序施工准备阶段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记录表C复核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许可验收手续表D检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许可验收及安全交底情况汇总表E施工阶段巡视检查旁站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检查监测点的设置现场安全通道中小型施工机械检查现场安全标志障碍物的拆除施工用电检查建筑物的保护材料堆放打拉深桩基坑支护支撑降水检查安全设施检查员查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NYNYNYNNYYN审查施工企业安全资质、三类人员上岗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监理规划安全部分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质、三类人员上岗证编制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审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机械验收记录审查施工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安全部分危险项目编制安全监理细则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查出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发出工程暂停令提出复工报审表签发复工报审表上报安全隐患报告书框图内容记入监理日志发出安全监理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提出回复单复查整改合格签发回复单查出安全事故隐患口头通知整改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复查整改合格复查整改合格Y六、安全监理人员配置及工作职责1.安全监理人员配置总监理工程师1名:负责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全面实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负责监理部日常安全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8名:负责本区域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本专业业务,做好本职安全监理工作。2.安全监理工作职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工作负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实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2)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和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查的大型起重机械的验收手续;5)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6)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7)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8)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9)填写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10)管理安全监理资料、台帐;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4)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负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5)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监理员的职责:1)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2)做好检查记录。七、拟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1.深基坑工程;2.拆除工程;3.起重吊装工程;4.管道安装工程;5.钢结构安装工程。对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项安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实施。对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施工场地狭小,工程布置紧凑、不利的现场环境要防止工程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坍塌、废水、废气、粉尘、震动、噪声、固体废弃物等超标排放。八、拟定须经复核验收的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1.混凝土施工机械;2.土方工程机械;3.拆除工程机械;4.起重机械。九、拟定须编制的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1.深基坑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2.拆除工程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3.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4.外网管线安装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5.钢结构安装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十、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监理通知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开具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2.暂停施工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有严重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施工单位。3.处罚根据业主颁发的安全文件,对违章进行处罚。4.报告(1)业主与有关安全监督部门的报告;(2)专题报告。5.告知(1)对建设单位的告知;(2)对施工单位的告知。6.工程例会7.现场巡视(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的巡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作业区,每天应巡视到位,发现问题要求整改,应跟踪到改正为止;对暂停施工的应注意施工方的动向。(2)其它作业部位巡视,根据现场施工作业情况确立巡视部。十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1.施工承包商签订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备案)。2.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 方案 ) 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 包括台风、汛期、寒冬、高温季节及恶劣气候下的安全技术措施 ),以及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和应急抢险方案。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文件。3.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1)安全资质审查的重点是: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评价。(2)特种作业范围审查的重点是:电工作业,压力容器操作( 试车、工业炉气密试验 ),起重机械作业 ,金属焊接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4.审查承包商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 安全组织网络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5.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自检系统。6.审查承包商进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 7.督促承包商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十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1.安全设施管理一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进行抽检。2.安全技术监理一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3.安全验收一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4.安全咨询一对典型的安全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与培训。5.督促检查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内部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2)目标管理 ( 无重大安全事故 , 安全标化工地 , 文明工地 ) 。(3)施工组织设计 ( 安全技术措施 ) 。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5)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 ( 查出隐患 ,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 每周一次检查有安全主管人员 , 各分部、分项施工安全负责人 ,电工参加。(6)安全教育 ( 三级教育 ) 。(7)施工班组上岗前安全活动记录。(8)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三年 ), 安全员、电工应持双证 ( 劳动部门的技能证 , 建委发的上岗证 ) 。(9)工伤事故处理及登记。(10)施工现场 “六牌二图 ”( 六牌:工地名称牌 , 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号码牌 ,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 , 防火须知牌 , 卫生须知牌 , 无重大事故日计数牌。二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 工程计划进度网络图 ) 。(11)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设备进场验收,大型设备 ( 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等 ) 安拆验收,模板工程验收,各类文架 ( 脚手架、龙门架、井架等 ) 验收 ,防护设施验收。(1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自查各类记录表。十三、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1.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 ( 以下项目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并经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 ) 。(1)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2)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 ( 落地脚手架 , 高度大于24米以上 , 特殊脚手架 , 吊、挂、爬、挑、整体提升 ) 。(3)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方案 ( 深度大于 5M,深度大于 7 米, 须专家论证 ) 。(4)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 面积大于 160m,要求走道畅通 ,有可靠平台和防护 ) 。(5)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6)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7)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 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与施工单位共同验收 ) 。(8)移动式操作平台,卸料平台编制施工方案 ( 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 ) 。(9)吊篮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与施工单位共同验收 ) 。(10)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责任制,检查制,教育制,交底制,事故报告制等五项基本制度。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理,制止违章施工作业。4.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 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5.对高危作业和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6.督促承包商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检查。7.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十四、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高处作业(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以上 ( 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a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b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c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措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2)交叉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隔离措施。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人专人监护,严禁行人通过,搭设、拆除不能上下同时进行。(3)临时洞口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对临边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a沿口、层架、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b井架口、施工用脚手架、梯口、梯段、通道必须安装临时护栏。c工程结构安装随工程进度安装口式防护栏。d地面通道,井架上料堆成加工场地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e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安全防护栏杆,并且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网或扎满竹笆。(4)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 , 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a地下室与地面工艺留置洞口,电气室屋问楼板留置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b电梯井口、楼梯口、楼梯口边缘,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c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回填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 , 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钢盖板。d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e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系好安全带。(5)管道安装时,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管廊钢架管道安装时必须设置行走通道,严禁在钢架上和已安装中的管上站立和行走。(6)模板支撑和拆卸时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b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孔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覆盖,赴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7)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蹬。b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8)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浇筑离地 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b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架设安全网。(9)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口平台结构框架紧回焊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b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10)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悬挑式操作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b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c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用其它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 3 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力口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钢平台设置防护栏杆。d钢平台安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绳 ,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卡子件松动,应及时调换。e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度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防护层。f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范围之内的通道,堆场上方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廊,钢模板部件、材料、杂物、设备等临时堆放处离建筑物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2.临时用电(1)施工现场开挖管道,基础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4)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5)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7)配电屏、盘箱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8)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9)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10)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1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1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 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1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固定点问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有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5m。(14)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 ( 塑料 )来的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m。(1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含插座 )。(16)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 。(17)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8)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牌,严禁带电作业。(19)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2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1)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侧电源长度应不大于5m,其电缆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二次侧电缆线长度不应大于30 m且应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a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b地下室、管道、电缆隧道、有高温、导电尘埃、钢制构造、炉壳体等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4m等场所的照明 , 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c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 。(2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23)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3.机械使用(1)依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2)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并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3)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 , 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4)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5)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6)变电所、乙烘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 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如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7)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淳、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8)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9)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 ( 零 ) 线与接地干线 ( 或保护零线 ) 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 ( 零 )线中串接几个接地 ( 零 ) 点。(10)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11)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做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12)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13)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 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 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b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板机,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15)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17)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18)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19)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拔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20)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 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21)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 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 5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22)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档滑行。(23)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24)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均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25)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26)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 ( 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 ) 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 1m 距离以内作业。(27)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 焊、绑等 ) 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28)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a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塌场危险时;b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正暴发时;c在爆破警戒区内发生爆破信号时;d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e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f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2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 , 方可作业。(30)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31)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32)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33)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 , 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34)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35) 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务,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实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36)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37)电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在金属管道上通过。施工现场应设标志,严禁机械、车辆等在电缆上通过。(38)车辆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模塞紧轮胎。(39)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需要搭人时,人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40)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41)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42)所有电气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严禁有火花产生。车用工作照明应为 36V 以下的安全灯。(43)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44)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45)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 5m 以外监视。(46)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47) 潜水泵入水或提出水面时,应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48)振动器用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49)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 2m 以外。(50)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51)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52) 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饿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蜜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V,焊工与焊件问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 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53)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54)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4.脚手架(1)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2002年局部修订 )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28-2000 。(2)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管上严禁打孔。(3)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4)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5)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l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 50Omm( 图 6.3.2) 。(6)立杆接长除顶层顶部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7)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 4m( 两步 ) 。(8)对高度 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9)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10)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连续设置。(11)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12)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1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1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严禁将外径 48mm 与 51mm 的钢管混合使用。(15)连墙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16)拆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b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17)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18)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 , 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19)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36 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20)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21)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a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 , 纵、横向扫地杆;b连墙件。(22)钢管应平直 , 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 1/500; 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 ( 硬弯、砸扁等 ) 及严重锈蚀的钢管。(23)上、下柜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 1-2mm。(24)水平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25)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O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饿连接强度。(26)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务实。(27)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b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28)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力口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29)连墙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30)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a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b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c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梆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3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36) 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3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3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34)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a交叉支撑,水平架;b连墙架;c力口回杆件:如剪刀撑、水平方口回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d栏杆。(35)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36)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37)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拆除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掷。5.提升机(1) 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2)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3)架体基础地基尺寸小于3.54m或按其出厂说明书要求确定。地基应平整夯实,确保其承载力不小于10KPa。(4)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 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5)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a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b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c楼层口停靠栏杆 ( 门 )。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闲的停靠栏杆 ( 门 ),其强度应能承受 1KN/m2 水平荷载。d上极限限位器。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 ( 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 ),应不小于加。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 ( 指可逆式卷扬机 ) 或自动报警 ( 指摩擦式卷扬机 )。e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 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6)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7)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四用木杆、竹杆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8)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 ( 缆风绳的安全系数 n取 3.5) 。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 9.3mm 。提升机高度在 2Om 以下 ( 含 20m) 时,缆风绳不少于 1 组 (48 根 );提升机高度在 21-30m 时,不少于 2 组。(9)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敞切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10)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铅丝、钢筋、麻绳等代替。(11)茶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应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应良好。(12)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b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c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6.拆除工程根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的规定:(1)审查拆除施工方案,拆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2)审查拆除单位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3)复核大中型机械进厂报验资料是不是齐全、完整、有效;(4)拆除工程施工前,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底情况;(5)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6)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7)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8)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9)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10)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7.防台、防汛(1) 施工单位应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队成员,备足水泵、工具、防汛物资及草袋、缆风绳等。(2)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 ( 集水井、水渠及时排除雨水 )。(3)施工机械应做好防台风措施。搅拌桩设备、吊车、桩机等有缆风绳设置,地锚设置必须符合要求。a本细则作为监理及安全管理要点,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b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c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五、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记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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