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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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问题摘要:非婚同居关系已经成为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关系,它是在法律婚姻关系之外的一种同居关系。目前我国有关非婚同居财产纠纷的立法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和滞后性,非婚同居关系的不稳定性以及法律对其的规制缺失,导致了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产生的财产纠纷和诸多社会矛盾,有必要对司法实践中发生的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进展详细的界定及分割,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键词:非婚同居关系财产纠纷财产分割非婚同居现象自古存在,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起非婚同居现象大量增加。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开展,西方文化的快速传播,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的巨大的变化,使得对新鲜事物的承受能力不断增强。婚姻的形式出现了多元化的状态,在追求自由、个性化的生活模式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直接同居的生活方式。因此,传统的婚姻关系面临着巨大挑战。非婚同居在全世界具有与日俱增的趋势,很多国家先后建立了非婚同居制,但是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严格的婚姻关系而不能更好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亟待法律的调整,尤其是从中因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引起的纠纷是相当普遍的,致使非婚同居中受害一方的利益不能得到保护。1、 非婚同居的界定一非婚同居的概念对于非婚同居的定义,理论上有不同说法。据?中华法学大辞典一民法?军释:同居:男女共同生活并发生性关系。包括两种情况”1合法同居即夫妻同居。夫妻共同生活并发生性关系,是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同居受法律保护。夫妻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另一方同居,可以成为离婚的主要理由。2非婚同居,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在一起。非婚同居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无配偶的男女同居,第二种是男女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又与配偶之外的其他异性同居。显然,第二种情况在我国属于“非法同居的X畴,法律对其持否认态度。但非基于长期居住目的的“大学生同居、已婚人士的同居、同性之间的同居等,是否应该纳入我们非婚同居法律调整的X畴还有争议。我们应该归纳出一个狭义的非婚同居概念,作为本文的研究出发点。二国外对非婚同居的界定在一局部国家,非婚同居不仅指异性之间的同居,也包括同性之间的同居。如荷兰于1998年1月1日正式公布?家庭伴侣法?,其中规定只要年满18周岁包括同性和异性都可以结为家庭伴侣关系,及非婚同居关系。法国政府为了使同性关系合法化,在2000年1月专门针对非婚同居者而实施了?家庭伴侣法?,不过由于遭到社会的巨大阻力,最后经过修改,将异性同居者包括在内才得以通过。美国法律规定,非婚同居双方之间必须没有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而且以实质夫妻之名共同生活,双方同居不能以性效劳为目的,不问其是否有结婚的意思。在美国,非婚同居也包括婚外同居,所以,同居关系不会由于同居者已婚而影响其效力。英国从上世纪70年代起,通过一系列法律,开场逐步承受和成认非婚同居关系,并于2004年公布了?民事伴侣关系法?。英国法律在处理非婚同居问题上采取了由当事人自我约定处理、法院裁量处理与法律规定相结合的方式。埃塞俄比亚在其民法典中规定,非婚同居是指未缔结婚姻情况下的男女如夫妻一样共同生活所创立的事实状态。三我国学者的代表性观点我国法学理论界对非婚同居的观点根本接近于埃塞尔比亚的规定,但是,在非婚同居上的具体内涵方面,我国法学理论界并未统一。目前我国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非婚同居,是指双方当事人不具备结婚形式要件的较稳定的长期共同生活形式。构成非婚同居一般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非婚同居的主体要件。首先非婚同居当事人应为两人,多数国家的同居关系法都不调整两人以上的同居关系。其次,同居当事人不排除双方为同性,不少国家的立法虽然比拟保守,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成认同性同居关系了。第二,非婚同居的主观要件。同居双方建立同居关系应当是自愿的。非婚同居的当事人可能希望建立双方周应将.英国家庭法对非婚同居关系的成认与保护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8(1).陈苇.婚姻家庭继承法学M.:群众,2005:98.的配偶身份,但也有局部同居关系当事人双方并无组建来自法律调整的婚姻的主观意思。这些主观意愿不影响非婚同居关系的成立和存在。第三,非婚同居的客观要件。非婚同居的重要方面是同居双方稳定的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以共同的物资、感情和性生活为主要内容。所以,短暂的同居,或仅仅是互为性伴侣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第二种观点认为:非婚同居,是指无法律障碍的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建立的生活模式,双方是否具有结婚意思在所不问。(1)非婚同居的首要特征是双方的合意。(2)不问双方有无婚意。(3)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持续同居。第三种观点认为:非婚同居是指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自愿共同生活在一起,相互享有权利、承当义务的一种两性结合方式。简而言之,男女双方均无配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或者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其特征如下:(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到达法定婚龄又不属于制止结婚的情形。(2)非婚同居的男女双方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在我国,法律只保护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具备结婚法定形式要件的婚姻。(3盛具有长期性、目的性和公开性。非婚同居是相比照拟稳定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且有共同的生活方案和生活目标。特别是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同居,男女双方具有终身共同生活的愿望和目的。笔者认为:非婚同居是指没有婚姻障碍的成年男女二人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基于双方的自愿在一起持续地公开地共同生活的事实状秦志远.非婚同居法律规制比拟研究D.XX:西南政法大学,2005(7):3.夏秀渊.同居法律问题初探J.法治论丛,2004(3):68.态。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包括:第一,非婚同居双方当事人应是没有婚姻障碍的异性成年男女。即同居者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样才能保证其行为的理性。同居者一方或双方不能是已婚人士,否那么违背了我国婚姻法中相关制止性规定。同居者也不能是同性,同性恋者同居在我国处于一种隐性阶段,暂时没有立法的迫切需要。第二,非婚同居双方完全出于自愿并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非婚同居双方应有共同生活的合意,并以此建立非婚同居关系,这是非婚同居合理性及立法确认的根底,这就排除一方对他方胁迫、欺诈、强制等非自愿情形。当事人之间须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法律规制非婚同居的重要目的是对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等方面已形成了同居关系进展调整。第三,非婚同居的当事人有无结婚意愿并不重要。非婚同居双可能希望建立双方的配偶身份,例如试婚同居;但也有局部关系当事人双方并无组建受法律调整的主观意思。这些主观意愿不影响非婚同居关系的成立和存在。第四,非婚同居当事人同居持续一定时间。鉴于我国非婚同居的现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持续时间应以一年为宜。非婚同居即非XX行为,也非合法行为,现行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正是因为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或相关规定不完善,非婚同居所涉及的生育、财产、债务等问题凸现,多数法院因无据可依,难以受理。因此,非婚同居中受害的一方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他们又往往是社会的弱者。保护弱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平,是法律的宗旨,面对现代社会中因非婚同居引发的大量社会问题,我国立法机关必须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来规制。2、 非婚同居财产关系的性质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既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关系,也不同于一般的合伙关系,因此既不能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不能按照民法中有关合伙财产关系的规定处理。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应认定为无婚姻关系的男女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关系。目前,在处理非婚同居关系问题上,均是按一般合伙关系来处理,个人财产仍然是个人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实行多劳多得,充其量再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适当保护女方利益,或者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适当分得对方一局部财产,这是不合理的。一般的合伙关系当事人之间主要是财产关系,而非婚同居关系最重要的是以感情为根底的生活伙伴关系,其次才是因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况且,在共同生活中的财产权利义务关系是非常复杂的,比方,成认不成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家务劳动的价值如何量化就是个难题,而感情的付出、共同生活中的相互帮助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不能简单地按一般合伙关系来处理。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实质上类似于或接近于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关系,甚至有些非婚同居的男女不仅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且还生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笔者认为,无论是给这种关系定性还是处理这类财产关系的原那么,应当更接近于合法婚姻关系。即使根据现行法律不成认非婚同居者的夫妻身份关系,也不能因此就认为他们之间共同生活和共同劳动所形成的同居伙伴关系是XX的,否认或者不成认它们之间的财产关系的合法性。只要其财产的取得是合法的,就必须成认其对于财产的所有权以及他们的共同财产关系。我们认为,法律对于非婚同居双方财产关系应予以全面的规制,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或为解决纠纷提供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依据。3、 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问题非婚同居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同居双方协商自愿或其中一方要求而人为的解除同居关系,二是因其中一方死亡而自然解除的。一非婚同居关系人为解除时财产的分割通常情况下,同居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解除同居关系,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当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当事人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有约定的且内容合法,应当优先适用约定。同居当事人间无约定并就财产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可以明确为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对于同居双方共同所有的动产,按双方对于共有财产各自独立享有的份额和利益进展分割;对于同居双方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应参考法律婚姻的夫妻财产制,依据共同共有理论处理。鉴于非婚同居不是XX行为,其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更接近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在分割非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时应适当参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还应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1.应当成认家事劳动的价值。非婚同居中女性一般负担了较多的家事劳动,如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因生育或劳累致使身体受到损害等。依据共同共有理论,在同居关系解除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成认家事劳动的价值不仅符合现行婚姻法的根本精神,也符合非婚同居的财产关系的特点,并且保护了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2、对于重大过错的处理。因同居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过错方应相应的少分或不分得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3、基于公平和人道主义的考虑,在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应赋予确有困难的一方经济帮助请求权。4、对于解除非婚同居关系时,一方隐匿、转移、损毁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吞共同财产的,过错方应适当少分或不分得共同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事实的,可在诉讼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非婚同居双方对于同居期间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归还。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由非婚同居当事人不分份额的共同归还,可先用共同财产归还,共同财产缺乏或无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用个人财产清偿,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同居期间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约定,既可以约定一人负全部归还责任,也可以约定双方按比例归还。如果非婚同居当事人有约定时,当一方履行了超过自己应承当的债务后,可以按约定要求另一方赔偿自己多履行的局部。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当一方完全履行了债务后,可要求对方承当一半的份额。二非婚同居关系自然解除时的遗产继承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主体资格主要被限定在配偶、亲属X围内,其理论依据是亲属关系说。继承权的取得是以一定的合法身份存在为前提,此种合法身份是配偶获得继承权。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缺乏继承权产生的依据,所以无法取得法定继承权。但是,并不影响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产的要求,法律也为这一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救济方式。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转移的五种方式,其效力优先顺序为:扶养协议、遗赠、遗嘱、法定继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按照这一顺序,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可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来实现相互间的遗产转移。可以依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通过遗嘱的形式将遗产赠与同居伴侣。如果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未采取上述方法处理遗产的,当事人一方在其同居伴侣死亡后也可依据?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遗产酌给请求权,要求分的一定的遗产,其他遗产由死亡公民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显然,我国现行法律不成认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继承权既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也不利于当事人尤其是女方利益的保护。在当代许多国家,非婚同居产生当事人之间的遗产继承效力已成为法律的通那么。那么,针对我国非婚同居的现象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我国应当有条件地成认同居双方一定的继承权。法律可认定同居当事人之间并不当然的取得继承权,即不是当然的法定继承人,但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取得继承权: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同居一方死亡,有无遗嘱的,另一方取得继承权;非婚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子女的,且非婚同居到达一定年限如2年以上的,取得继承权;非婚同居期间未生育子女的,但非婚同居达一定年限如5年以上,且对死亡一方抚养较多或对死亡一方家庭成员奉献较多的,取得继承权。上述设计既有利于维护双方稳定的同居关系,又有利于维护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弱者和尽家庭义务多的一方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公正。四、我国非婚同居财产纠纷解决的法律思考对于非婚同居进展立法规制是时代的开展趋势,针对目前的法律规X来说这是一种创新型的完善,基于社会群众的道德观念、制定法律规X的原那么以及法律体系的完整和谐,非婚同居的法律制定应当遵循几项原那么:1、价值中立原那么。在解除非婚同居关系时应该按公平原那么分配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于非婚同居这种行为来讲,是不宜进展处分的但也不鼓励。法律规定,非婚同居的双方当事人既不会被剥夺财产,也不会获得其他财产的权利。2、与婚姻区别对待原那么。法律将合法婚姻生活与非婚同居形式区分对待,是为了向人们说明这两种同居的差异之处,使得人们在选择同居生活方式的时候能有一个准确的预期结果。法律对非婚同居的调整不能与婚姻等同,这样不仅会降低婚姻在社会中的威望,还会侵犯同居者选择自由生活的意思自治。3、保护及补偿原那么。在非婚同居完毕后的财产分割方面,要妥善解决当事人双方的财产,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和财高留志.论非婚同居的立法规制J.XX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6):74.产的情况,对在共同生活中有较大付出的一方进展适当的补偿。根据上文的表达可以看到,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非婚同居财产纠纷的问问题,必须对非婚同居进展法律规制。所以在对非婚同居进展法律规制时,我们在立法上应该更加清晰明确,这样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保障和尊重人权的需要,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外国的优秀立法经历,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非婚同居财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五、结语非婚同居行为从非法律行为上升到需要法律调整的必然趋势,我国立法机关应当加大对非婚同居关注的力度,尽早把这一社会现象纳入到法律规制的X围内,以便对非婚同居所引发的财产分割问题及其他相关问题进展规制时,司法机关可以有法可依。法律对非婚同居财产纠纷进展规制,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必然要求,从一定方面上有利于和谐家庭的构建,同时也能够表达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方针。参考文献:1王冠一.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研究D.XX:西南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2胡胜.非婚同居财产纠纷法律问题研究D.XX:XX师X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3周应将.英国家庭法对非婚同居关系的成认与保护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8(1).4陈苇.婚姻家庭继承法学M.:群众,20055秦志远.非婚同居法律规制比拟研究D.XX:西南政法大学,2005(7).6夏秀渊.同居法律问题初探J法治论丛,2004(3).7 X春涛.非婚同居浅析.魅力中国,2010(33).8 王素云.非婚同居财产关系新论.首都师X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9 X静波.论非婚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问题.法制与社会.2010(5).10 高留志.论非婚同居的立法规制J.XX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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