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上传人:pw****6 文档编号:61617000 上传时间:2022-03-1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5.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帮助我市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家养老品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适老化改造是指通过社会组织(企业)专业化服务和操作,釆取施工改造、设施配备等方式,改善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从而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居家养老品质。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市场运作。改造项目将通过选择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由其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项目评估监理等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民政部门要抓好指导监督,并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二)自愿选择。以自愿为前提,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老年人家庭成员必须自愿申请,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意后实施。同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有关协议并承担相对应义务。(三)需求导向。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住宅实际等特点制定改造方案,要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确保安全舒适、经济适用。(四)高效高质。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做到程序公正,确保结果公平。二、实施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服务的困难老年人主要是:(一)散居特困、低保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二)散居特困、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是否“失能”按照直观、简便、易操作的原则,使用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进行评估。6项指标都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全自理;有13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半失能;有4项及以上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完全失能);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伤残、独居、孤寡、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并按申请先后顺序予以安排改造。所改造的家庭住房,老年人理应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且近期没有纳入动拆迁规划。在满足上述对象需求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实际向其他经济困难的特殊老年人群体延伸服务,集中供养特困老年人可由乡镇敬老院统一申请实施适老化改造。三、改造内容适老化改造由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施工单位进行改造建设,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适老化改造。主要是改造:坐便器、浴室、通道等安装安全扶手;浴室加装安全浴凳或助浴椅;蹲坑加装坐便椅或更换坐便器。在实施改造方案时,可根据老年人居住的实际需要,选择最需要的部分项目进行改造。如老年人身体状况不适合迁出改造的,理应实施局部改造,以安装扶手、地面平整、防滑处理、加装坐便器为主。在改造过程中,应结合老年人行为习惯、身体状况、心理特点等开展服务。四、资金保障2020年度省级财政安排我市124户,每户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补助户数根据各乡镇困难老年人数、申报项目数量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202*、2022年度根据省财政下达补助指标进行统筹分配。五、责任分工民政部门是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做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具体分工如下:(一)民政部门:负责发布公告并做好宣传实施方案,受理本辖区的项目申报并做好实质性审核工作,对经财政部门形式审核及规范性审核后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负责依据有关规定选定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及施工单位,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定、监管、验收;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双监控。(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形式审核、规范性审核及资金拨付,指导民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三)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适老化改造技术鉴定、改造方案和有关协议制定;负责协助选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监管、项目完成后的前期验收、评估、工费结算等工作,确保改造工程按时保质完成;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工作。(四)施工单位:负责根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很多于2年。六、实施流程(一)动员部署(6月底前)及时安排部署本辖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宣传。要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开展宣传,提髙项目社会影响力。(二)组织实施(9月底前)1.申请审批。家庭适老化改造由有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持相关证件自愿到村(居)申请(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村(居)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初审后,在村(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7月1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审定,确定拟实施项目名单。2. 选定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市民政局依据有关规定,选定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并签订合同明确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责任分工,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3. 技术支持单位入户调查。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根据拟实施项目名单,及时安排入户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与老年人家庭会商同意后拟定改造方案(需求评估表见附件2),并在项目补助标准内概算所需经费(户主愿意自筹的也可增加概算),报市民政局审定。4. 组织施工。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施工方案,经老年人家庭确认后,共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前、后要分别拍照备存并制作改造档案(见附件3);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技术支持单位要加强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三)检查验收(11月底前)施工完成后,由技术支持单位初审验收,协助老年人家庭填报验收单(见附件4),由项目所在乡镇民政办审核认定。技术支持单位要整理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单等资料并移交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整理存档项目档案(一式两套),并将改造项目花名册(附件5)并报送设区市民政部门。市民政局适时对项目进行抽查验收。(四)总结经验(12月底前)市民政局对当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做好资金结算,并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备案。七、有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实施、早验收,及时启动立项招投标或釆购等工作程序,确保适老化改造任务如期完成。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设施改造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经久耐用,避免改造工作中出现重复返工、“改非老年人所用”甚至豆腐渣工程,确保改造工作见成效。(二)加大支持力度。民政部门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住建、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项目整合达到增加投资规模、丰富改造项目内容、提高改造标准、扩大改造覆盖面的目的,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财政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大力宣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中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