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水南大桥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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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顺昌水南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环闽南监招【2018】第001号招 标 人: 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 目录第1章 招标公告3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7(一)总 则15(二)招标文件1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五)开 标21(六)评 标22(七)合同授予23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24第1节 评标办法24(综合评估法)24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9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5章 招标图纸35(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55第6章 工程技术标准和监理要求56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58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58第二部分商务文件格式68第三部分技术文件格式78第1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顺昌县水南大桥改扩建工程已由顺发改审批以2017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约6300万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昌县水南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2.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20日历天;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6 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下浮 55 计取(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最终监理服务费的结算价以所监理工程范围经有权部门审定后的工程结算价款为计费额进行计算,招标文件约定的调整系数及浮动幅度值不变。2.7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时间开始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决算完成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监理。因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或建设单位对工期进行调整,监理费用不进行任何调整。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等、同级或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3.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且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监理工作;3.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按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具体规定条款,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8. 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9. 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10. 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11.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项目开标前,所有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交到工程招标代理处存档。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6. 投标保证金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8年3月22日 17:00:00;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在下列中任选其一个: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明“顺昌水南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字样。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00元;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3日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400-850-3300、。7.2投标截止时间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并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材料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7.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加写标记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5如果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关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通知。根据通知,进行办理。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及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龙山路硕和新村37幢2号 电 话: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平市顺昌县城中路23号201室电 话: 联系人: 黄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97369201013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顺昌分行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部门名称: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地点:顺昌县城南路16号联系电话:友情提示: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00-850-3300, 。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顺昌县水南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2 1.1招标编号招标编号:环闽南监招【2018】第001号3 1.1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4 1.1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 2工程计划施工期施工期为420 日历天 6 2.1监理范围顺昌县水南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7 2.2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时间开始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决算完成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监理。因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或建设单位对工期进行调整,监理费用不进行任何调整。8 3.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9 4.14.2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等、同级或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且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监理工作;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要求详见第3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标(二)评分标准的人员配备表;投标人应当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有关资料。10 4.2.1联合体招标人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1 6、8、9踏勘现场、澄清时间及答疑时间与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0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通过下列方式提交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人领取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 03月07日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并通过下列方式发布: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 13投标价格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下浮 55 计取(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最终监理服务费的结算价以所监理工程范围经有权部门审定后的工程结算价款为计费额进行计算,招标文件约定的调整系数及浮动幅度值不变。13 14.1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90 日历天。14 16.1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8年03月22日 17:00:00;(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在下列中任选其一个: 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明“顺昌水南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字样。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5 16.1投标文件份数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具体要求: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备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nNPTF”格式存入的光盘): 1 份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标书解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应为投标人用于加密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标书解密,若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电子标书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中标人须再向招标人提供伍份与电子投标文件对应的纸质投标文件。16 17.1商务及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的总包封要求备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nNPTF”格式存入的光盘)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提交。1717.6技术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的规定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技术文件(监理大纲)封面均须统一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封面,技术文件均不得有签字、盖章或其他任何可能判认为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包括页眉、页码等); 18 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3月 23日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400-850-3300、。2、投标截止时间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并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材料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加写标记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特别说明:(1)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承担责任。4、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1922.1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开标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 1926.2中标公示公示场所:网上公示公示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内容及时间:(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2)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为10日。2027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 完成合同订立。2128.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时间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合同签订之前。22 30监管部门部门名称: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地点:顺昌县城南路16号联系电话:2331其他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400-850-3300、 。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主体库中,并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工具中获取。(2)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 建造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3)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A、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B、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C、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5)其他说明A、投标人应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生成投标文件的标书信息确认中填写准确的投标报价及相关信息,该信息将在开标过程中公布。B、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建造师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直接加盖电子印章,建造师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当在纸质文件上加盖印章后,以原件扫描的形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应给予认可)。 C、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所有投标文件内容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一起制成一个“.NPTF”格式的招文件网络上传,同时保存未加密的后缀名为“.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6)电子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参建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或没有使用含有开通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已被吊销或过期;投标人未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及相应版本制作;因投标人的原因,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后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其它情形。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前款、项情形的,招标人应拒绝其投标;出现前款、项情形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7)所有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纸质标书文件,一律改成提供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复印件,一律改成原件扫描件;所有扫描件,一律以主体库的验证通过的材料为准,不再提供原件备查。(8)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部分,需盖单位公章。(9)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加盖含有福建CA数字证书(须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激活)的电子印章。(10)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企业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电子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加盖各企业电子公章)。(11)电子招投标其他未详尽部分按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有关规定执行。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提交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取得中标的,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4、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下称“省外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中标人派出的监理管理人员应当是已在监管平台中登记信息的人员。若因未登记信息,导致中标后监理管理人员无法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其责任。5、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3房505号文)的规定,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应向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7、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第2节 投标须知(一)总 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的工程名称、招标编号、业主名称、招标代理和工程计划施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 项。2. 本监理招标项目规定的工程监理范围及监理服务的期限2.1. 本监理招标项目规定的工程监理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2.2. 监理服务期限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2.3. 监理服务内容见第六章“工程技术标准和监理要求”。3. 资金来源3.1. 本工程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第9项。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9项所列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4.3.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5.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 踏勘现场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具体的澄清时间与方式、答疑时间与方式见前附表第11项。(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5章 招标图纸 第6章工程技术标准和监理要求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招标文件除7.1内容外,招标代理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文件或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及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时间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项目的答疑栏内提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如果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予以澄清并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9.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供所有投标人浏览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以书面文本为准。投标人可凭购买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文本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9.4 投标人应经常关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的相关信息。投标人未及时获得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或修改、补充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即监理大纲)组成。11.2. 资格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资格审查申请函;附: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二)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附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2 法定代表人及资格证明书附表3 授权委托书附表4 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附表5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附表6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格式 附表7 其他资料11.3. 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二)拟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三)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四)监理部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五)仪器设备及手段(六)企业业绩及信誉一览表(七)其他资料注:上述资格、商务等所有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应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11.4. 技术文件(监理大纲)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及措施;(二)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及措施;(三)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及措施;(四)工程安全控制目标及措施;(五)工程节能管理方案及措施; (六)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 (七)合理化建议;(八)投标人认为要陈述的其它内容。12. 投标文件的要求12.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3. 投标报价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2条中所述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的监理内容和范围,以及监理周期的全部制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其根据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13.2. 本项目监理费详见前附表第12项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2项,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投标须知第13.1款所确定的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13.3.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13.4. 本工程投标币种规定人民币。14. 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规定的提交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5.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3.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因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通知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开始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包括中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的5日内,通知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开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15.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5.4.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15.4.3.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15.4.4. 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条款。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5项规定份数的提交投标文件。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适用于非电子招投标项目)16.3. 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适用于非电子招投标项目)1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适用于非电子招投标项目)16.5. 采用电子标的,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一起制成一个“.NPTF”格式的招文件网络上传,同时保存未加密的后缀名为“.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 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 资格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规定如下:17.2.1. 资格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采用A4复印纸打印、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均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条款不适用。)17.2.2. 资格文件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的内容(即资格文件);(3)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不得开封;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等内容。(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条款不适用。)17.2.3. 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条款不适用)17.3. 商务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规定同资格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7.4. 技术文件(监理大纲)装订、密封和标识规定。(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条款不适用)17.4.1. 技术文件(即监理大纲)统一用白色A4复印纸(有关图纸可以用A3复印纸,并折成A4大小)打印,每册均使用胶装成册;除正本封面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签章外,正本其他地方及副本所有内容均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和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记。正本和副本除了封面外的内容应保持一致。正本和副本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由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格式,投标人用白色A4复印纸自行打印,打印后可复印使用;(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条款不适用。)17.4.2. 技术文件(即监理大纲)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封套中,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封套中,再将两个内层封套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封套均须使用无字牛皮纸;内层封套上不得盖章、签字等任何其他标识或文字,外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条款不适用。)17.4.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以上条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条款不适用。)17.6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监理大纲)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按照前附表第17项规定。18. 投标文件的递交18.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1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7项规定。19.2. 招标人(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延长到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9.4. 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在内层和外层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21. 开标21.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包括打开按本须知第21条递交的修改与撤回通知书。21.2. 开标会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并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原件(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1.3. 投标文件经投标人代表各自验证其密封完整性情况后,投标人代表应予签字确认。对提交了合格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1.4.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顺序,启封并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监理费、监理完成时间和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1.5. 由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监督开标全过程。(六)评 标22. 评标委员会22.1.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评标专家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所有评委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2.2. 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2.3.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23. 评标过程保密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 评标细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评标。(七)合同授予25. 合同授予标准25.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6. 中标通知书26.1. 招标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及“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接到监督机关暂缓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书面通知,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3. 代理单位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将以书面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26.4. 本工程的中标人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有关部门查实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27. 签订合同27.1. 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前往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商讨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监理合同。27.2.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7.3. 中标人如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7.4.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28. 履约担保28.1. 在签署了经济合同书之后,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形式和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29. 取消中标资格条件29.1. 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9.1.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29.1.2. 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29.2. 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招标人可以依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递补确定中标人。30.监管部门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31.其他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1. 评标委员会1.1.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组成,在评标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2.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3.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4. 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审2.5. 资格标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资格标评分部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2.6.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2.7. 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3. 评标程序3.1. 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 评标前准备工作;(2) 对总监答辩进行评审(若有);(3) 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并计算各投标人的得分(若有);(4) 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计算各投标人的得分;(5) 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计算各投标人的得分(若有);(6) 推荐中标候选人;(7) 提交评标报告。说明:对于技术文件采用暗评的方式进行评审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以在资格审查文件评审之前进行技术文件评审(若有)。4. 评标分项分值分配和评分标准4.1. 评标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一)。4.2. 评分标准及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二)。5.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5.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6.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6.1.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6.1.1 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7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6.1.2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6.1.3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1.4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企业资质;6.1.5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的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6.1.6 拟派出的监理现场管理人员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二)评分标准”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6.1.7 企业资质证书、个人执业资格证书或个人岗位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6.2. 只有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7. 商务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7.1. 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7.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署、提交材料;7.1.2 相关内容与资格审查文件填报(包括盖章和签署)不一致的;7.1.3 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1.4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质量水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1.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7.1.6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7.1.7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1.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2. 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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