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建颍乡迟沟村级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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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建颍乡迟沟村级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SZGY-GC2017532招 标 人:颍上县县乡公路管理所(盖单位章)二O一七年十一月目 录第 一 卷1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总则71.1 项目概况8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8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81.4 投标人资格要求81.5 费用承担91.6 保密91.7 语言文字91.8 计量单位91.9 踏勘现场91.10 投标预备会91.11 分包91.12 偏离92. 招标文件10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0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0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03. 投标文件1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3.2 投标报价113.3 投标有效期123.4 投标保证金123.5 资格审查资料123.6 备选投标方案12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24. 投标13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3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5. 开标14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45.2 开标程序146. 评标156.1 评标委员会156.2 评标原则156.3 评标156.4中标候选人证件核查157. 合同授予157.1定标方式157.2中标通知157.3 履约担保157.4 签订合同1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8.1 重新招标168.2 不再招标169纪律和监督17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7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9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20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1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2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31一般约定331.1词语定义33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341.5合同协议书35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351.6.1 图纸的提供351.9严禁贿赂352发包人义务362.3提供施工场地363监理人36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63.5商定或确定374.承包人374.1承包工的一般义务374.3 分包384.4联合体39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39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39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404.10承包人现场查勘404.11不利物质条件404.11.3 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404.1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405材料和工程设备41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41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16.2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1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417交通运输41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418测量放线41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41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42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4294环境保护4310进度计划4410.1合同进度计划44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4410.3年度施工计划4510.4合同用款计划4511开工和竣工4511.1开工45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45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45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45116工期提前46117工作时间的限制4612暂停施工47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4713工程质量47131工程质量要求47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47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47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48136清除不合格工程4814试验和检验48144试验和检验费用4815变更48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48153变更程序49154变更的估价原则49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4915.6暂列金额4916.价格调整49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4917.计量与支付5017.1计量5017.2预付款5017.3工程进度付款5117.4质量保证金5117.5交工结算5117.6最终结清5118交工验收5218.2交工验收申请报告5218.3 验收5218.9竣工文件52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5219.2缺陷责任5219.5承包人的进入权5219.7保修责任5320.保险5320.1工程保险5320.5其他保险53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5320.6.1保险凭证5320.6.3 持续保险5321不可抗力5421.1不可抗力的确认54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5422违约5422.1承包人违约54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5422.2发包人违约5522.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5523.索赔55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55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5524争议的解决5524.3争议评审5524.4仲裁5624.5仲裁的执行56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6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94.11不利物质条件5910.1 合同进度计划59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59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921.1不可抗力的确认5922.1承包人违约59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60附件二 廉政合同63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32发包人的义务633承包人的义务634违约责任64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651.发包人职责652.承包人职责653.违约责任66附件四 项目经理委托书67附件五 履约担保格式68附件六 预付款担保格式69附件七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702.甲方的权责703.乙方的权责704.丙方的权责7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23计日工说明733.1 总则733.2 计日工劳务733.3 计日工材料733.4 计日工施工机械744其他说明74第 二 卷75第 三 卷77第 四 卷7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2(一)投标函82(二)投标函附录8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86(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6三、投标保证金88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9五、施工组织设计90附表三 工程管理曲线94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95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96附表六 劳动力计划表97附表七 临时占地计划表98附表八 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99附表九 合同用款估算表100六、项目管理机构101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2八、资格审查资料103九、承 诺 函111十、其 他 材 料112116 / 126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颍上县建颍乡迟沟村级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招标颍上县建颍乡迟沟村级道路改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1 项目名称:颍上县建颍乡迟沟村级道路改建工程1.2 项目编号:YSZGY-GC2017532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颍上县交通运输局1.4 招标人:颍上县县乡公路管理所1.5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地方自筹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颍上县境内2.2 建设规模: 颍上县建颍乡迟沟村级道路改建工程,工程地点位于颍上县建颍乡迟沟村,本项目为改建工程,对老路面整平后在老路面上加铺路面结构层;老路为碎石路面,老路路基宽度为 56 米,路面宽 45 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时速为20km/h。(投标人自行解决路基土方、路肩土方、石灰改善土、石灰土等一切土方,建设单位不另划取土区。)2.3投资规模:约70万元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长驻现场。3.3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年)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个标段,按开评标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7年11月30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为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颍上县政务信息网颍上县招投标网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颍上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颍上县人民东路 地 址:阜阳市阜王路中清丽景2单元1004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人:李梦 电 话: 电 话:0558-邮 箱: 邮 箱:8.特别提示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保卡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7日内)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8.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颍上县范围内投标。8.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16.2.1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8.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8.8、县标后监管巡查办公室将按需要不定期对该项目进行巡查,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2017年11月30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 称:颍上县县乡公路管理所联系人:周先生电 话:0558-1.1.2项目名称颍上县建颍乡迟沟村级道路改建工程1.1.3建设地点地点:颍上县境内具体地点详见施工图1.1.4工程规模颍上县建颍乡迟沟村级道路改建工程,工程地点位于颍上县建颍乡迟沟村,本项目为改建工程,对老路面整平后在老路面上加铺路面结构层;老路为碎石路面,老路路基宽度为 56 米,路面宽 45 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时速为20km/h。(投标人自行解决路基土方、路肩土方、石灰改善土、石灰土等一切土方,建设单位不另划取土区。)1.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2.1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地方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700151.11元取招标控制价的 90%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主要人员配置:见附录4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1.10.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发布形式、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非实质性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2.2.2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0 日15时 00 分递交时间:2017年 12 月 20 日 14时00 分至15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询,无需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询,无需确认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是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转账账户名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上支行营业部账 号:340017133-0132备 注 栏:填写 迟沟村道路改建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备注: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开标前到账。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光盘)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交投标文件副本2份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商务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标段技术标投标文件在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必须按分开包装;正本与副本应集中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 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原消防队院内)5.2.2人员到场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参加开标会。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供一份,以上证明均为原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7.3.1履约保证金担保形式:现金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账户名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 户 行: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 号:0404 0130 0000 01134行 号:4023 7290 0019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监督部门监督部门: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 址:颍上县人民西路 246 号(原消防队院内) 电 话: 邮政编码:236200 9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标准的有关文件标准的 70% 收取。(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50%收取。(3)交易服务费:应由招标人支付的40%部分免于收取,收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3226 号)文件和(皖价服函2012249 号)文件。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0如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如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下同)、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将扣除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记入诚信档案,13年内不得参与颍上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标并予以曝光。11注意事项:投标企业办理招投标事务(投标、开标、询标、异议、投诉、缴退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等)一律由本单位员工,持授权委托书办理。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出卖资质违法行为的,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2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资质)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业绩)业 绩 要 求本项目不适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近 3 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 3 年),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被安徽省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安徽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以上要求,投标人可自我承诺,也可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1、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年)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置)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1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总工)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测量员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以上(含初级)。安全工程师(员)1具有有效的安全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员)。其他组成人员1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资格。注:以上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须提供有效原件,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及社保卡原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1、本项目不做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安排。2、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本项目工作的需要,对投标未列入的设备需自行增加,业主不支付增加设备而产生的费用。3、施工单位成立的驻地试验室必须满足皖交质监站20126号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业主不支付增加设备而产生的费用。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各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及矿产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标准的有关文件标准的 70% 收取。(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50%收取。(3)交易服务费:应由招标人支付的40%部分免于收取,收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3226 号)文件和(皖价服函2012249 号)文件。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交易服务费不单独列出,投标人应自行考虑。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发2011685号文件执行。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查询,无需确认。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查询,无需确认。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无需提供);(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承诺函;(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3.2.6 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3)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5)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经查证属实的。(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7)投标人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的。(8)投标人使用虚假或伪(变)造证件参加投标,经举报查证属实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经查证属实的。 (9)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程序进行异议和投诉的。(10)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卡及社保证明等。3.5.2资格详细评审 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商务标、技术标的内容:(1)商务标:投标函及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其它材料。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各标段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分开包装或集中包装均可。封套应加贴封条,封套的封口处应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应分标段进行装订、密封和递交。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通知方式送达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等内容,并现场记录;(6)抽取调整系数a值,a值为(0、1、2、3、4、5、6)。(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9)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3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由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其中招标人代表必须符合专家评委条件。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证件核查为便于对弄虚作假行为查实,更好的对中标人进行监督管理。评标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交由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保存,待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0%后退还。7. 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最终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优先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内确定中标人。7.1.2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业绩不实、挂靠、违法转包等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2中标通知7.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7.2.2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书面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人需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合同备案,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4.4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5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6如果根据本章第3.5.3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对此标段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颍上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滥用职权影响对投标文件的客观公正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疑义、异议、投诉9.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疑义,认为开标活动违法违规的应在开标现场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不予答复或答复不满意的可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投诉时效的;(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9.5.4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将扣除其投标保证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为便于对弄虚作假行为查实,更好的对中标人进行监督管理。评标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交由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保存,待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0%后退还。其它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 招标人 所有。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送达情况密封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质量目标备注签名12345678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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