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信息安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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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信息安全项目第4包(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招 标 文 件(商务部分)招标编号:0703-1641CIC1H045 采 购 人: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六月54 / 58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6第四部分 评分方法和评标标准23第五部分 技术需求书25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及合同通用条款26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的委托就“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信息安全项目第4包(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一、招标编号:0703-1641CIC1H045二、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信息安全项目第4包(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三、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全国30个省省级单位的金税三期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完善、开展省局等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出具相关评测报告、协助省局进行整改加固、配合省局完成等保备案等工作。4、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173.44万元。五、中标原则本项目由综合评标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符合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的规定要求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作为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在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侧标书室)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本。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303会议室。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招标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2室邮 编:100055联 系 人:洪林杨 祁慧电 话:、63348904传 真:邮 箱:、帐号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帐 号:110060239采购人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联 系 人:周彬、郭路电 话:63410462、63410401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类别内容说明1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10003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2室(100055)3本包预算本包预算金额为1173.44万元。4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1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北京地区银行开具的转账支票或开标前保证金电汇至招标公司帐户或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接受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为: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006023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上须注明“0703-1641CIC1H045保证金”字样,其复印件须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提交,该信封上须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6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7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6份,开标一览表正本1份,另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2份(电子文件需提供word版本及扫描版本两种格式)。6招标文件领取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7澄 清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7日下午17:00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书面告诉采购人。8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9开标日期、地点开标日期:2016年7月5日时间: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10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合同期合同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终验止。12履约保证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5%,在完成本项目验收并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整体验收后,无息返还。13付款条件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1、首付款:在签署合同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照本项目2016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支付乙方首付款款项。2、第二次付款: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后,支付扣除首付款后合同剩余金额的90%。3、尾款: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终验后,支付扣除首付款后合同剩余金额的10%。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 总则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1、资金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立项。1.2项目资金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预算。2、定义2.1“采购人”指国家税务总局。2.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3“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单位。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符合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的规定要求的信息安全评测机构作为投标人。3.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3.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 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合格的交付物和服务4.1 投标人提供的交付物和所有服务的原产地,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4.3 交付物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包括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及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等。4.4服务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标准完善、开展省局等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出具相关评测报告、协助省局进行整改加固、配合省局完成等保备案等。4.5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起诉。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不承担责任。2、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7.1 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评分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部分 技术需求书;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及合同通用条款;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2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8.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8.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所有登记并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8.5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通知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3、 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9.2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人价格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其中加*条款为强制性条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中不应体现价格文件内容)。为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密封。投标文件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需提供word版本及扫描版本两种格式。投标人应提供的价格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原件);*2、分项报价表(原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包括: *1、投标函(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原件);*4、技术条款偏离表(原件);*5、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6、投标人成功案例一览表(提供合同相关部分,包括能体现合同单位、合同时间、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情况的复印件,并附验收报告及用户证明、用户联系方式等材料作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的投标人案例为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省部级(覆盖1个总部及至少5个跨省节点)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或风险评估成功案例,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7、技术人员配置表,包括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书;8、如投标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划分为“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方面的有关优惠政策;*9、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0、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的复印件,投标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1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说明(投标人可自行出具,也可由与投标人有合作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出具);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投标人应按照技术需求书要求提交相关的技术应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技术指标响应表(包括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 2、整体方案;* 3、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编制、等级测评、安全风险评估等;* 4、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计划书);* 5、验收方案;* 6、技术和质量保障方案;* 7、投标书中涉及的所有投标软、硬件的官方产品说明或相关证明;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投标人投标文件规格幅面采用A4纸张标准(如有图纸,可用除A4外其它幅面纸张打印装订),使用宋体小四号字型(标题可采用除小四号字以外字号),按照招标文件10.1款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方便评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11.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a. 银行电汇,或b. 支票(仅限于北京市银行开具),或c.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规定,格式见第七部分)。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上须注明“0703-1641CIC1H045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独立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提交,信封上须标明“投标保证金”和“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接受投标保证金的帐户:账户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11006023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11.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避免因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可根据第11.6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1.4开标时,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予以拒绝。11.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提供履约保证金之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11.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变更; (4)投标人有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行为的; (5)投标人未能按第34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以人民币报价。12.2投标报价应以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各项服务,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等全部服务为完整范围。12.3投标报价必须根据“开标一览表”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折扣报价及赠送。12.4如果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并提交能够使评标委员会接受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将被评委会拒绝。12.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2.6不接受“零”报价。1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项目转包他人完成。14、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4.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10.1款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14.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不予退还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它规定16.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6.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对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应覆盖每一页文件。16.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等应复印或扫描清晰易读;(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否则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16.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6.5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6.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6.7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包袋密封:(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2)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正本一份应单独放在另一密封信封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此开标一览表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完全一致,若有差异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密封和签署要求同开标一览表。17.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0.4根据规定,在投标截止期至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 开标21、开标21.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1.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21.4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1.5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1.6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5、 评标步骤和要求22、组建评标委员会22.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3、投标文件初审23.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总体编排是否有序。23.2在详细评标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23.3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者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或保留这些偏离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采购人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对投标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3.4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5)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本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带“*”条款的文件缺失或无效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1)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技术要求的;(12)低价恶意竞争;(此项工作在核价环节完成)低价恶意竞争是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包括并不限于下列情形:人员成本低于2014年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49759元/人年(12479元/人月)23.5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4、投标的澄清24.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24.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4.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5、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5.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25.2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投标人可对任何擅自改变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26、核价原则2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2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26.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4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6.5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7投标人漏报招标文件需求而导致少报价的,按本项目同需求最高有效报价计算价格分。如果中标,则按减去该部分价格签订合同。26.8投标人超过招标文件需求导致报价超过实际报价的,按原报价计算价格分,如果中标,按实际需求修整价格。26.9将按26.7和26.8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6.10 在评标时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按修整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分。27、确定中标人27.1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投标人中标,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28、评标过程保密28.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它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采购人宣布废标的权利29.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 签订合同30、中标通知书30.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授权代表签订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果中标人无充分理由而耽误签订合同或不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2、履约保证金32.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当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也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本项目接受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32.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1或32.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32.3如果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以后,未经采购人许可,将中标项目转包给其它厂商,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33、腐败和欺诈行为33.1定义(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33.2如果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7、 中标服务费34、中标服务费34.1本次招标,采购人将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8、 处罚、询问和质疑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6、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36.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2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3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它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36.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9、 保密和披露37、保密和披露37.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7.2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它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37.3采购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它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中标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10、 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38、知识产权38.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国家税务总局所有,中标人应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供项目软件开发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项目系统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国家税务总局所有。39、规避专利、版权纠纷39.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39.2中标人应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39.3如果国家税务总局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39.4如果国家税务总局发现任何第三方在国家税务总局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获得的知识产权,国家税务总局应毫不延迟地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后14日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11、 其它40、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中标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融资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41、技术部分存在与商务部分条款不一致的,以商务条款为准。第四部分 评分方法和评标标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拟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属于服务类项目,价格部分为27分,其他部分为73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序号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价格得分 S(Pmin/P)27,其中:Pmin为所有投标人的最低有效报价,P为投标人有效报价。27中小企业价格分优惠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要求。2信誉业绩根据投标人的知名度、信誉度,酌情在1-2分之间打分。23成功案例有效的投标人案例为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省部级(覆盖1个总部及至少5个跨省节点)的信息安全等级评测或风险评估成功案例,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104技术力量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在90名(含)以上的,在3-5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80-89名(含)的,在1-3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少于80名的,不得分。5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曾任项目经理的人数、工作年限以及项目管理经验等情况在1-3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3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初级、中级和高级“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占投入人员的比例情况在1-4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45项目整体把握根据投标人对税务信息系统建设的熟悉情况,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描述的准确、详细情况,在1-5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5非常了解和熟悉,得4-5分;较为了解熟悉,得2-4分;相对不了解和不熟悉,得1-2分。6技术方案标准编制设计方案合理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所用方法成熟先进,在3-5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5设计方案基本合理、具有基本的可操作性、所用方法较为常规,在1-3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等级测评技术方案合理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所用技术成熟先进,在5-8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8技术方案基本合理详细、具有基本的可操作性、所用技术较为先进,在3-5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技术方案不够合理详细、可操作性差、所用技术一般,在1-3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方案合理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所用技术成熟先进,在5-7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7技术方案基本合理详细、具有基本的可操作性、所用技术较为先进,在3-5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技术方案不够合理详细、可操作性差、所用技术一般,在1-3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7实施方案方案完整、详细,项目组织、人员安排合理,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到位,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1014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14方案基本完整,项目组织、人员安排比较合理,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比较到位,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在510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方案不够完整,没有很好的细化,项目组织、人员安排不合理,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不到位,可实施性较差,在15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8验收方案方案完整、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3-5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5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具有基本的可操作性,在1-3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9技术和质量保障方案根据方案中技术保障和服务质量情况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在1-2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2根据方案中保密、知识转移、知识产权、归档、对监理工作配合情况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横向比较打分。3合 计100第五部分 技术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及合同通用条款合同(协议)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协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信息安全技术项目第4包(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2合同(协议)编号:3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甲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4乙方名称: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5交货时间:本合同交付时间按照甲方要求执行。交货地点:本合同交付地点按照甲方要求执行。6合同金额:7合同付款: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1)首付款:在签署合同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照本项目2016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支付乙方首付款款项。(2)第二次付款: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后,支付扣除首付款后合同剩余金额的90%,即人民币 元整( )。(3)尾款: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终验后,支付扣除首付款后合同剩余金额的10%,即人民币 元整( )。8履约金及返还: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5%,在完成本项目验收并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整体验收后,无息返还。9合同期:合同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终验止。一 合 同 格 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经公开招标采购,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信息安全项目第4包(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签署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信息安全项目第4包(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合同书,并就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交付物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签署后,根据需要,由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投标应答进行补充,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格式及合同通用条款(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价格文件(5)中标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4、付款条件(1)首付款:在签署合同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照本项目2016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支付乙方首付款款项。(2)第二次付款: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后,支付扣除首付款后合同剩余金额的90%,即人民币 元整( )。(3)尾款: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终验后,支付扣除首付款后合同剩余金额的10%,即人民币 元整(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相当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整( 元)后生效。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二 合 同 通 用 条 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交付物是指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交付物,包括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处理和交流文件、方案等。(3)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标准完善、开展省局等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出具相关评测报告、协助省局进行整改加固、配合省局完成等保备案等。(4)“甲方”系指国家税务总局。(5)“乙方”系指中标供应商。(6)“项目现场”指最终服务地点,即甲方指定地点。(7)“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采购内容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的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国30个省省级单位的金税三期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完善、开展省局等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出具相关评测报告、协助省局进行整改加固、配合省局完成等保备案等工作。3、技术规格3.1 交付物和服务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或更高。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4、知识产权4.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交付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4.2 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保护甲方著作权的义务,并对在设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除乙方存盘归档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设计文件、成果另作其它商业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其它项目工程的建设,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工程。发生此类情况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5、包装要求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交付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交付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说明书。6、装运条件6.1 乙方对交付物应负责安排运输和支付运费。6.2 由乙方办理交付物在运抵项目现场途中的保险。7、服务7.1 乙方应提交交付物的技术文件,如使用说明或服务指南等。7.2 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提供合格的金税三期应用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等级测评。7.3 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7.4本合同合同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终验止。8、质量保证8.1 乙方所提供交付物和服务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技术规格相一致。8.2 乙方应保证所供交付物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8.3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8.4 如果服务和交付物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证实交付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8.5 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免费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交付物。8.6 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交付物提交与检验9.1 提交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9.2 提交时间:为甲方指定时间。9.3在交付物提交时,乙方应对交付物的质量、规格、内容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各项检验的相关工具、操作人员均由乙方无偿提供。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交付物,甲方有权退回。10、索赔10.1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 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对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同意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及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2)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按照服务时限要求给甲方提供服务并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自己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且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者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11、乙方履约延误11.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提供服务。11.2 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合同约定加收赔偿金直至终止合同。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12、误期赔偿12.1误期赔偿按照合同规定在履约保证金中支付直至按照17.1的规定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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