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法中的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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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法中的法律救济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 希望对广大考生学习注 会有帮助。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在征纳税过程中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或者分歧时, 可以 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提起行政诉讼。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征纳税过程中的职权行为侵犯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合 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取得赔偿。一、税务行政复议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向税 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税务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税务机关负责法 制工作的机构为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税务行政复议实行复议前置制度。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 生争议寻求法律救济时, 应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而且, 申请行政复议, 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 者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1. 行政复议范围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税收争议, 只能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主要是指:(1 )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 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 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 行为等。( 2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 )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 等。( 4 )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 )行政处罚行为: 罚款; 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停止出口退税权。( 6 )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颁发税务登记; 开具、岀具完税凭证、外岀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行政赔偿; 行政奖励; 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7 )资格认定行为。(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10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11 )通知岀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岀境行为。( 12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没有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 但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 纳税人 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可以在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岀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当事人对规范性文件提岀审查申请, 只限于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 院其他部门的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政府的规章以下的文件, 以及总局以下各级税务机关 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当事人不能单独对文件规定提岀审查申请, 只能在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岀。2. 行政复议管辖对各级国税机关作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向其上一级国税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各级地 税机关作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地方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 地税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 理。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岀的具体行政行为, 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税务总局复议 决定不服的, 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 裁决。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作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在税务系统内, 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作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主管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3. 行政复议程序( 1 )申请与受理。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 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 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5 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复 议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不符合规定是指: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超过法定申请期 限,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对象, 已向其他法定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且被受理, 已向人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已受理, 申请人就纳税发生争议未按规定缴清税款、 滞纳金且未按规定提供 担保或担保无效,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无利害关系等。对符合规定, 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复议申请, 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 请。( 2 )审理与决定。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7 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 申请人。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对复议案件可以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 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 应当 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复议机关对复议进行审理,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情况复 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适当延长, 但延长期 限最多不得超过 30 日。在复议决定作出前,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 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 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如行政处罚、 核定 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行政赔偿;行政奖励;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适用依据正确、 程序合法、 内容适当, 可以决定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 认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 适用依据错误, 违反法定程序,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或者明显不当的, 可以决定撤销、 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 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税务行政诉讼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 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纳税担保人或者其他当事 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 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可以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一致。诉讼期间, 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除非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停 止执行;或者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税务行政诉讼经过人民法院一审、 二审或再审的程序审定后,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纳税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 裁定的, 税务机关可以向第一审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拒绝履行判决、 裁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通 知银行从该税务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 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 的,从期满之日起,按日处50100元的罚款;向税务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岀司法建议三、税务行政赔偿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 因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职权行为, 致其人身权或者 财产权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的, 可以依法取得税务行政赔偿。 因税务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 行为, 或因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当事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税务行政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 予以返还财产或者 恢复原状。返还罚款、解除冻结存款,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致人精神损害,应当在侵权 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 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单独提岀, 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 讼时一并提岀。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税务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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