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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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7第1013号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2429号 邮政编码530022电话:(0771) 传真:(0771)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 要)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7第1013号评估机构: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委托人:合浦县国土资源局。评估对象: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目的: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拟挂牌出让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价款参考意见。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评估主要参数: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保有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 9,101.53万吨,评估利用储量9,101.53万吨,可采储量5,353.33万吨。生产规模 300.00万吨/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17.84年,评估计算年限为17.84年,评估动用可采储量5,353.33万吨,产品方案: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碎石。矿产品综合销售价格(坑口价,不含税):20.00元吨,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6,000.00万元。折现率8%。采矿权权益系数4.40。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及对所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计算年限为9.70年、拟动用可采储量5,353.33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2,466.7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陆万柒仟壹佰元整。单位可采储量评估值0.46元/吨。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报告使用限制等事项。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322号),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两年,即从评估报告公示期满当日起两年内有效。如超过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除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本页无正文)法定代表人(签字):矿业权评估师(签字):矿业权评估师(签字):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30 / 34目 录第一部分:报告正文1评估机构42评估委托人43矿业权申请人44评估目的45评估对象和范围56评估基准日67评估依据6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89评估实施过程1210评估方法1311评估参数的确定1512评估假设1913评估结论2014特别事项说明2015评估报告使用限制2116评估报告日22第二部分:报告附表附表一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附表二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资源储量估算表;附表三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第三部分:报告附件附件一 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附件二 评估委托书;附件三 评审意见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水文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2017年9月);附件四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地质报告(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8月);附件五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9月);附件六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七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附件八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证书;附件九 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附件十 评估人员自述资料。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7第1013号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合浦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出让转让和矿业权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的“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了调研、市场调查、资料收集和评定估算工作,对其在2017年9月30日的价值作出了反映。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评估机构名称: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 座2431号;法定代表人:丁汉龙;探矿权探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33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6398X。2评估委托人单位名称:合浦县国土资源局。3矿业权申请人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拟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确定采矿权申请人。4评估目的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拟挂牌出让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价款参考意见。5评估对象和范围5.1评估对象本次评估的对象: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5.2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委托评估的范围。出让采矿权地理位置为合浦县公馆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500.0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1.055km2,开采深度自+20.31m-45m标高,矿区共由52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拐点编号西安80坐标拐点编号西安80坐标X坐标Y坐标X坐标Y坐标1 2405815.59 36665557.79 27 2406312.48 36666597.51 2 2405905.20 36665705.99 28 2406238.75 36666589.04 3 2406067.19 36665807.67 29 2406130.94 36666453.63 4 2406101.66 36665904.18 30 2405880.12 36666068.70 5 2406101.66 36666052.38 31 2405773.60 36666125.09 6 2406189.55 36666076.51 32 2405750.45 36666110.52 7 2406289.50 36665931.75 33 2405731.35 36666081.34 8 2406323.97 36665864.54 34 2405752.57 36666030.94 9 2406806.90 36665961.66 35 2405754.69 36666006.54 10 2406895.16 36665897.09 36 2405779.17 36665989.03 11 2406957.58 36665817.44 37 2405776.62 36665972.92 12 2406976.95 36665763.63 38 2405743.66 36665978.52 13 2406931.75 36665475.18 39 2405729.98 36665982.87 14 2406974.80 36665445.04 40 2405693.91 36665980.39 15 2407576.97 36665650.80 41 2405690.80 36665972.92 16 2407590.41 36666129.41 42 2405708.83 36665947.43 17 2407496.30 36666150.92 43 2405715.05 36665934.99 18 2407235.49 36666118.65 44 2405717.54 36665923.17 19 2407044.58 36666059.50 45 2405705.72 36665918.20 20 2406971.98 36666075.63 46 2405683.34 36665922.55 21 2406953.16 36666137.47 47 2405672.77 36665933.75 22 2406920.89 36666169.74 48 2405513.78 36665862.81 23 2406907.45 36666193.94 49 2405516.11 36665750.84 24 2406896.69 36666226.21 50 2405575.20 36665590.68 25 2406371.87 36666661.52 51 2405600.08 36665558.80 26 2406315.90 36666665.81 52 2405682.50 36665554.91 5.3矿业权历史沿革该矿山为拟新立采矿权。5.4矿业权评估史该矿未进行过评估。5.5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该矿山为拟新立采矿权,未进行价款处置。6评估基准日根据本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7年9月30日。本次评估报告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7评估依据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和经济行为、权属、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7.l 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改颁布);(2)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3)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4)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5)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6)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7)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8) 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号);(9) 国土资源部2008年第6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10)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11) 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12) 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1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 -2008);(14)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15) 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30400-2010);(16)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30700-2010);(17)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18)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 20100-2008)(19) 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关于实施的公告及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2006修订) ;(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322号)。7.2 行为、权属和取价依据(1) 评估委托书;(2) 评审意见书;(3)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地质报告;(4)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5) 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8.1矿区位置和交通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合浦县公馆镇南约5km处的红砂港一带,行政区域属合浦县公馆镇浪坡村委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E1093623, N214429。距离矿区最近的交通线为325国道,矿区有简易公路与之相通,直距约2000m,交通方便。8.2自然地理与经济矿区地处铁山港湾东北部,地貌为岩溶、岩滩类型的沿海滩涂及残丘地貌,矿区东部的残丘标高37.86m,植被较发育。矿区地表标高100m,地形平坦,原滩涂已被改造成养殖水面。本区为亚热带海洋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22.1,每年68月气温最高。平均降雨量约1758.7mm,多集中在59月份。年平均风速3.1m/s,强风最大风速20m/s,期间也是台风多发季节,台风每年13次,多出线在69月,风力一般为89级,阵风可达1117级。铁山港潮汐性质为不正规全日潮,最高高潮位为4.33m,最低低潮位-2.75m,潮汐有引发地下水位变化的效应。雨季、台风和潮汐均对开采有一定影响。当地居民以汉族为主,经济以农业和水产养殖为主,农作物和水产品有水稻、花生、木薯、黄豆及虾、蟹、鱼、泥虫等,劳动力充足。矿区北东约100m外为亚魁墓村,为确保亚魁墓村位于矿山爆破警戒范围(300m)之外,设计对距离村庄300m范围内的矿区范围划为禁采区,同时对矿区内排洪渠两侧各留设20m保安矿柱,严禁对划定的禁采区及保安矿柱进行开采。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分布有多个水塘,塘内有积水,对矿山开采有一定影响,矿山在开采前,必须将塘内积水抽干,方可进行开采。开采过程中应加强抽排水,防止矿区周边水塘积水。开采过程中如发现涌水较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所有人员及机械,待抽干积水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采。除此之外,矿区周边100m范围内无国道、省道、县道经过,1000m范围内无铁路经过,矿区周边300m范围内无民房、无文物、风景区、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矿区无矿界纠纷。矿区内无民房、农田、旱地分布,矿山自然环境较优越。矿山建设不影响人畜饮水水源,也不占用耕地,只占荒坡,矿山周边环境良好。8.3地质工作概况(1)1966年,广东省地质局综合研究大队及广西区域地质调查队曾在本区开展1:20万合浦幅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层层序系统,基本上查明了矿区所在区域地质构造特征及岩石成份,结构构造及物理化学性质、矿产分布情况等。(2)1982年,广西第三地质队在本矿区西北部蛇地开展石灰岩矿详查工作,提交了合浦县蛇地石灰岩矿区详查地质报告,报告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委员会评审和批准。批准的可采储量(111)647万t;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1039万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501万t,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540万t,属中型矿床。(3)19831986年,广西区域地质调查队和广西水文工程地质队在包含本矿区的广西沿海地区开展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提交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地质部分)。(4)1985年,广西钦州地区地质队在本矿区北部公馆铁山开展石灰岩矿详查工作,提交了合浦县铁山石灰岩矿区详查地质报告,报告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委员会批准,以及按新资源/储量分类标准(GB/T 17766-1999)套改,批准各种储量为:预可采储量(122)341万t;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605万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834万t,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439万t,属小型矿床。(5)2005年,广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在本区(局部与拟设矿区重叠)编制了合浦县公馆镇红砂港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北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审查通过,批准核实和占用资源储量79.5万t。(6)2010年变更矿区范围,广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对变更后的矿区进行了矿产资源储量地质简测工作,大致表明了矿区地质构造、矿石质量,同时提交了合浦县公馆镇红砂港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广西矿业协会北海市联络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和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备案,批准核实资源储量476万t。(7)20062012年,广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每年在原矿区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测量工作,提交当年度的矿山储量年报。(8)2013年以来,广西地质环境检测总站每年在原矿区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测量工作,提交当年度的矿山储量年报。(9)2017年8月,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矿区范围内的石灰石进行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并提交了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地质报告。经估算,截止2017年7月底,在拟申请矿区范围内保有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9101.53万t。8.4矿区地质概况8.4.1矿区地层矿区出露地层有泥盆系上统帽子峰组(D3m)和第四系溶余堆积物(Q4)。泥盆系上统帽子峰组(D3m)岩性主要是浅灰灰黑色中厚层状微粒灰岩夹生物碎屑灰岩、含炭泥质灰岩、泥页岩和炭质页岩。岩层产状2502604360,区域厚度167263m,矿区范围厚度大于50m。地表覆盖层为第四系溶余堆积物,岩性为灰黄、浅黄色含碎石粘土、碎石土、砂质粘土,厚0.24.0m。8.4.2矿区构造矿区位于公馆复式向斜南东翼中部。公馆向斜呈长轴状,轴向40,长35km,宽9km,两翼不对称,两翼及核部被断裂切割成断块,翼部岩层倾角2080。受构造影响,岩层裂隙发育,岩体破碎,采坑中见三组节理:产状345310,50450,195480。北西翼岩层倾向南东,倾角6080,局部倒转,倾向北西。矿区内岩层受次一级褶皱影响,产状2502604360,矿体以单斜产出为主,矿区内未见断层出露。8.5矿产资源概况8.5.1 矿体特征泥盆系上统帽子峰组(D3m)为矿床,薄中厚层状微粒灰岩夹生物碎屑灰岩为矿体,多层状产出。泥(炭)灰岩、页岩为矿体夹石(层),地层产状2502604360。矿床依地层分布而延伸。矿体规模大,沿北东南西向分布于整个矿区并延伸出矿区外,矿区内矿体厚度大于50m,分布稳定。矿层中泥质灰岩和炭质页岩抗压强度30Mpa,达不到建筑碎石用灰岩工业技术指标要求,作为夹层处理,泥质页岩和炭质页岩夹层成薄层状产出,单层厚0.20.5m,最厚约2m。矿体局部裸露地表,低洼地方覆盖有松散的第四系溶余堆积物,厚0.25m,平均厚度1.5m。8.5.2矿石质量矿石为微粒灰岩,呈灰、灰黑色,体重为2.602.70g/cm3,吸水率0.170.26%,抗压强度为57.167.4Mpa,抗拉强度为4.456.68Mpa,属坚硬类岩石,与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对比,矿石的抗压强度符合建筑用碎石(30Mpa)矿石标准。矿石为隐晶-微粒结构的显微变晶结构,块状构造。8.5.3矿石加工技术性能据本区原设矿山的开采经验和资料,矿区的灰岩矿石具有有益化学成分含量高,有害化学成分含量低,矿石呈块状,性脆,硬度中等,易于破碎,物理工艺性能稳定等特点,宜机械化开采,矿石回采率90%,加工选冶流程机械设备简单。开采投资省,上马快,经济效益良好,本区矿石属易加工,易选冶。 8.6矿床开采技术条件8.6.1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矿区地下水水位标高为-5m,当地侵蚀基准面标高为+0m,未来矿山开采采区最低标高为-15m,少部分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大部分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矿山所开采的矿体赋存于碳酸盐岩裂隙溶洞水含水岩组中,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碳酸盐岩构造裂隙和溶蚀裂隙、溶洞裂隙中,该含水岩组透水性中等,富水性中等,水量丰富,矿坑充水含水层富水性中等,且与区域含水层联系较密切,矿山的采矿和疏干排水易导致矿区周围主要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矿区地表水体对矿床充水有较大的影响。因此,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8.6.2矿区工程地质条件本矿区开采的矿石为生物碎屑灰岩与微粒灰岩夹含炭泥质灰岩,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报告资料石灰岩比重为2.74g/cm3,体重为2.602.70g/cm3,吸水率0.170.26%,抗压强度指标为37.137.4Mpa,抗拉强度为4.456.68Mpa。矿体(围岩)结构以厚层为主,断裂构造不发育,不良工程地质层不发育,基岩风化程度弱,覆盖残坡积层厚度小,采场边坡岩石较完整,稳固性较好,岩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据对现状采坑调查,采坑边坡稳定,未发现有滑坡或崩塌等地质灾害。矿区无褶皱、断层分布,地质构造对矿床开采影响不大。对边坡稳定性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岩组中的炭质页岩夹层,夹层成薄层状产出,岩性较破碎软弱,当存在较陡边坡,其倾向与坡向相同时,有可能发生小规模顺层滑坡、崩塌危险。采矿过程中应对上覆岩层予以清除,将采坑边坡上的破碎松动岩石清除,消除安全隐患,以防其崩落。综上所述,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8.6.3矿区环境地质条件矿区区域未发生过4.5级地震,在自然条件下未发现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矿区地处铁山港湾东北部,地貌为岩溶、岩滩类型的沿海滩涂及残丘地貌,区内周围有零散的村庄、农田、鱼塘和荒滩,不占用农田、公路及人畜饮用水源,地质环境状况良好。矿区北东约100m外为亚魁墓村,为确保亚魁墓村位于矿山爆破警戒范围(300m)之外,设计对距离村庄300m范围内的矿区范围划为禁采区,同时对矿区内排洪渠两侧各留设20m保安矿柱,严禁对划定的禁采区及保安矿柱进行开采。矿石无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无害。开采废土石排放量很少,没有选矿流程及废水排放污染,开采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污染和破坏。矿区周边有较平坦的场地用于建设加工场地,附近有水源,环境条件较好。存在的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是挖损破坏矿区土地和地貌景观,破坏地表植被,放炮、矿石加工破碎产生的烟尘、噪音、机械产生的废气对矿区周边地表环境有一定影响;凹陷露天开采会留下崩塌与滑坡的隐患,抽排水可能对周边地下水有一定影响,造成矿区周边地下水位下降,当遇到岩溶发育时大量抽排地下水可能会引发周边局部地区地表塌陷等地质灾害。综上述,本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8.7开发利用现状该矿山为拟新立采矿权,拟设矿区局部原设置有一个采矿权,已有多年开采历史,为凹陷露天开采,目前已形成8个大小不一,相互不连通的采坑,采坑长501167m,宽16696m,最低开采标高-42.9m。矿山目前已停产。9评估实施过程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矿业权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本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人员,对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1)接受委托阶段:2017年10月上旬,合浦县国土资源局确定本评估机构承接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项目后,我公司进行项目接洽,与委托人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和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拟定评估计划(评估方案和方法等),向委托人提供评估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2)尽职调查阶段: 2017年10月19日20日本评估机构评估工作人员对委托采矿权进行核实,并查阅了有关材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矿山设计等基本情况,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设计资料等。(3)评定估算阶段:于2017年10月21日23日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粗定评估方法,进行初步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粗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初步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4)提交报告阶段:于2017年10月24日25日对评估报告初稿进行评估机构的内部审核,后与委托人就评估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在遵守评估规范、评估准则和职业道德原则下,认真对待委托人提出的意见,在收齐全部评估资料后作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于2017年10月25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10评估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方法有收益途径、成本途径、市场途径评估三种评估方法。成本途径评估方法包括勘查成本效用法和地质要素评序法,适用于矿产资源预查和普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委托评估的矿山为采矿权,不适用成本途径评估方法。市场途径评估方法包括可比销售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可比销售法应用的前提条件:有一个较发育的、正常的、活跃的矿业权市场;可以找到相似的参照物;具有可比量化的指标、技术经济参数等资料。评估人员未能收集到三个以上的具有可比量化的指标、技术经济参数等资料的相似参照物,本次评估不能采用可比销售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适用勘查程度较低、地质信息较少的探矿权价值评估,委托评估的矿山为采矿权,不适用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适用于勘查程度较低、地质信息较少的金属矿产探矿权价值评估,委托评估的矿山为采矿权,不适用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包括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五种。本评估项目预期收益和风险可以预测并以货币计量。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或确定,适用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委托评估的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关于固定资产、成本费用等经济指标较粗略,不具备采用除收入权益法以外的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条件。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本次评估适用收入权益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采用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中的收入权益法进行评估。收入权益法其计算公式为:式中:P矿业权评估价值;SIt 年销售收入;K采矿权权益系数;i 折现率;t 年序号(t=1,2,n);n评估计算年限。11评估参数的确定评估指标和参数的取值主要参考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地质报告(以下简称“储量简测报告”)、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一)评估所依据资料评述(1)储量估算资料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地质报告于2017年8月由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于2017年9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水文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评估人员参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对储量核实报告进行了对比分析。储量简测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在委托评估采矿权的范围以内;报告中采用的工业指标符合规范要求,选用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正确,矿体圈定和块段划分合理,各项参数选择合适,资源储量类别划分恰当,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可靠。储量简测报告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通过了有关部门的评审,可作为评估依据。 (2)开发利用方案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编制了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发利用方案根据矿体赋存特点及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以当地生产力水平为基本尺度以及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为原则编制的,报告编制方法合理、内容基本完整。经类比,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技术经济参数基本合理,项目经济可行,可作为本次评估技术经济指标选取的依据。(二)评估主要指标和参数的选取各参数取值说明如下:11.1保有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1.1.1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根据储量简测报告,截至储量核实基准日2017年7月,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保有经济基础储量(122b) 9,101.53万吨。11.1.2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量本矿为拟新立采矿权,储量核实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储量为0。11.1.3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因储量核实日至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储量为0,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评估基准日保有经济基础储量(122b) 9,101.53万吨。11.1.4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 20100-2008),经济基础储量,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根据储量核实报告,矿山储量级别为(122b),则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9,101.53万吨。11.2开采方案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评估确定采用露天开采的开采方式,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装车(大块矿石采用液压锤破碎),自卸汽车外运的台阶式采矿工艺。11.3产品方案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确定产品方案: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碎石。11.4采选技术指标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该矿设计损失量为3,466.45万吨,采矿回采率为95%,矿石贫化率为0。本次评估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确定设计损失量为3,466.45万吨,采矿回采率为95%,矿石贫化率为0。11.5可采储量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按下式进行计算: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9,101.53-3,466.45)95%5,353.33万吨可采储量估算详见“附表二”。11.6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本次评估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和评估委托书确定生产规模为300.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式中:T 矿山服务年限Q 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 矿石贫化率(%)A 矿山生产规模式中参数分别为:可采储量5,353.33万吨,矿山生产规模300.00万吨年,矿石贫化率为0。T5,353.33300.0017.84年收入权益法无勘查期和建设期,则评估计算年限为17.84年,自2017年10月至2035年8月。11.7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 20100-2008),矿产品销售价格应根据产品类型、产品质量和销售条件、一般采用当地价格口径确定,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前3个年度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于服务年限较短的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评估基准日前3个年度本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矿山平均交货价为20元吨。评估认为上述价格可以综合反映该矿资源禀赋条件的近年来当地同类矿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平均水平。本次评估确定的矿产品销售价格(坑口价,不含税):碎石20.00元吨。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产规模为300.00万吨/年。则: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年产原矿量销售价格300.0020.006,000.00万元则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合计为6,000.00万元。 销售收入估算详见附表三。11.8折现率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地质勘查程度为勘探以上的探矿权及(申请)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8%。因此本项目评估确定折现率取8%。11.9采矿权权益系数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建筑材料矿产原矿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范围为3.54.5%。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地质构造简单,矿体埋藏浅,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技术条件中等,矿石属易选加工矿石,本项目评估确定采矿权权益系数取中等偏上值,取值4.40。12评估假设本评估报告是基于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价值意见:(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2)以设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平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3)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6)本评估结果是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若上述述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13评估结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在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及充分了解和核实、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收入权益法,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计算年限为17.84年、拟动用可采储量5,353.33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2,466.7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陆万柒仟壹佰元整。单位可采储量评估值0.46元/吨。14特别事项说明提请报告使用者在使用该评估结论时注意以下事项:(1) 本评估报告部分事项依据了委托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 在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内,如果采矿权所依附的矿产资源储量发生明显变化,由于矿山扩大生产规模或追加投资随之造成采矿权价值发生明显变化,委托人可委托本评估机构按原评估方法对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本项目评估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或税费标准发生不可抗逆的变化,并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可及时委托本评估机构重新确定采矿权价值。(3) 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评估报告使用限制矿业权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但提请注意以下使用限制:(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322号),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两年,即从评估报告公示期满当日起两年内有效。如超过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2)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报告使用者使用;(3)本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4)本评估机构只对本项目评估结论本身是否合乎执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业务定价决策负责。本项目评估结论是根据本次特定的评估目的而得出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5)除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16评估报告日评估报告日为2017年10月25日。(本页无正文)法定代表人(签字):矿业权评估师(签字):矿业权评估师(签字):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附 表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附表目录附表一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附表二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资源储量估算表;附表三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附 件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附件目录附件一 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附件二 评估委托书;附件三 评审意见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水文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2017年9月);附件四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地质报告(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8月);附件五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9月);附件六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七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附件八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证书;附件九 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附件十 评估人员自述资料。附件一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附件使用范围声明本评估报告的附件(含附表、附图)仅供委托人及评估报告审核部门了解评估有关情况用。除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附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不得将附件单独使用,也不得用于非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的任何情形。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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