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企业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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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通知冬季气候寒冷、病毒活性增强、人体免疫力下降,是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个别地区仍有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科学佩戴罩是降低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有效措施。从掌握情况看,当前我区部分群众防控意识弱化,个别单位防控措施要求不严,不佩戴口罩,不科学佩戴口罩现象较为突出。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的通知要求为有效应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一)在密闭空间参加会议、培训的人员。(二)医疗机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三)乘坐公交、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四)学校进出人员,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五)商场、超市、购物中心、药店及酒店、餐饮场所、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及顾客。(六)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金融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等各类办事大厅,以及车站、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七)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歌舞厅等密闭场所的顾客及工作人员。(八)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九)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十)电梯等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必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公共场所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重点人员和职业暴露人员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二、有关要求一是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辖区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场所佩戴口罩等情况开展督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强化主体责任,特别是举办会议、大型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全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各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者依法处理。三是个人和家庭要强化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四是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和户外电子显示屏、农村广播等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当前全球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提醒广大群众保持对疫情的警惕性,切实做好个人防护。(2020年12月25日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为保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安全合理使用空调通风系统,预防和减少新冠肺炎传播风险,特制定本指引、启用原则(一)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管理单位应了解所用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新风来源和送风范围等情况,对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的,不得使用。(二)空调通风系统在启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优先使用通风或电风扇、分体式空调进行降温,空调送风温度调控建议不低于26C,有特殊要求的场所除外。二、启用要求(一)分体式空调系统包括柜式、壁挂式、窗式、吊顶式、多联机等类型。启用时应注意定时通风。(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 .无回风的空调通风系统,主要包括全新风式和“风机盘管十新风多联机十新风”等空调系统。启用时确保新风来源清洁。2 .有回风的空调通风系统,包括无新风的全封闭式空调系统和有新风的混合式空调系统两种。启用前建议更新或加装新风系统,以全新风系统投入运行;或在回风口加装高效过滤器或消毒装置,并将新风量和换气次数调至最大。三、管理要求(一)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空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空调风管、风机盘管、冷凝水盘、空调制冷机组等部位,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的要求,定期清洗、消毒。(三)空调通风系统的风口、过滤网、过滤器等非金属部件的消毒,可使用250500mg/L含氯(漠)或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浸泡或擦拭,作用lOOmin;金属部件建议优先选用季铉盐类消毒剂。(四)对于大中型建筑封闭公共场所应定期检查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防止缺水;厕所、污物间等的排风系统,应全部投入运行。(五)应强化个人健康监测,落实好人员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内要做好个人防护。四、疫情防控措施当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2020年5月15日印发)垦利区不明来源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实施方案(修订版)为科学精准快速高效处置不明来源新冠肺炎病例,严防疫情例扩散蔓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部署要求,结的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当我区某地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源不明的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重点场所监测发现新冠病毒阳性标本必以及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按本方案要由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区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派出前方工作组疫情发生地实行一地一策、一聚集一方案,针对人、物、环境协同釆取强有力的防控措施,力争在2-3个潜伏期内迅速控制疫情最大程度减少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自最后1例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得到有效管理后,28天内无续发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终止当次疫情处置行动。一、发现报告(一)病例网络直报。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来源不明的本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首例病例由省级专家组判定确诊。(二)阳性标本报告。产品检测及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发现阳性标本时,检测机构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1小时内完成正式报告(纸质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三)不明原因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按传染病报告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报告。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阳性标本的发现报告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二、标本检测标本釆样送检应在接到报告后的3-6小时内完成,检测机构必须在收到标本3-6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标本釆样、检测工作由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三、流行病学调查(一)个案调查。确诊个案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4小时内完成流调。(二)流行病学调查。调查了解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病前14天(或阳性检测前14天)的活动轨迹和可能暴露史。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多种技术,调取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踪轨迹或影像资料,调查其接触史,协助排查确定疫点及接触者。针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以下简称“流调)工作由区疾控中心牵头,根据工作需要,从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社区管理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四、疫情防控队伍建设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区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要按照垦利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加触强疫情处置机动队建设管理,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疫情处置机动队建设管理工作由区疾控中心进行统筹,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五、传染源溯源(一)病毒学检测。收治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定点医院釆集标本后,于阳性检测结果报告后,立即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复核阳性后由市疾控中心24小时内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测序,研判病毒来源及关联性(二)接触人群检测。依据首例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病(或阳性检测)时间前推14天,对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的人员进行严格隔离管理和核酸、血清抗体检测。(三)社区线索调查。调查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居住社区或工作场所过去1个月内由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垦利人员情况;调查周边社区、单位既往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他高风险人员情况,分析可能的线索。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釆集相关人员的呼吸道标本、血液标本,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分析查找感染来源。传染源溯源工作由区疾控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六、排查管理接触者区疾控中心根据追踪和排查数据,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病(或阳性检测)前4天活动情况,判定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般接触者及疫点。根据判定情况,全力开展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追踪,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集中隔离。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比例应达到100:1左右。区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按照垦利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集中隔离场所储备管理,落实台账式管理要求(一)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对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健康管理,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在集中隔离期间的前5天每隔24小时检测1次核酸,暴露后第3天、第7天检测1次血清抗体(必要时暴露后第10天增加1次血清抗体检测);在集中隔离第13天和居家健康管理第6天再分别进行1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与病例或感染者共同生活或在密闭环境长时间、无防护、近距离接触的密切接触者,应多频次进行间隔24小时的核酸检测。(二)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暴露后第3天、第5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七、调整风险等级按最小管控区域精准划分风险等级的要求确定中高风险地区。当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下同)时,报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按程序上报,由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确定为中风险地区。当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及以上的聚集性疫情时,报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按程序上报,由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非确定为高风险地区。八、开展社会面管控,防止疫情输出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严格控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与疫点有关联的人员出行和聚集,防止本地疫情扩散到其他地区。(一)最小单元封闭管理。传染期内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所涉及的区域,按最小防控单元划定管控单位。对其驻留的固定场所进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区域内所有人员居家观察,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开展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全面开展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主动搜索和排查,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临时全封闭管理,开展全员健康监测和必要的核酸检测场所实行临时全封闭管理。最小单元封闭管理工作由公安、社区管理、民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二)限制区域半封闭管理。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所涉及的区域,对其驻留的固定场所进行半封闭管理,居民以户为单位限次限时外出,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组织居民自行开展体温等健康症状监测。停止非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必要时开展核酸与血清抗体检测。限制区域半封闭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会同社区管理等部门组织实施。(三)限制其他区域人员去外地。对管控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经排查与核酸检测排除风险后,居民可正常工作生活,提倡非必要不离开本地。确需离开的,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场站和高速路口、检查站等对出行人员进行查验。限制其他区域人员去外地工作由公安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实施。九、扩大核酸检测(一)根据疫情分析研判结果,必要时采取全员核酸检测。根据垦利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在疫情特别是聚集性疫情发生后,经区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分析研判,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合理布局设置釆样点,储备充足的釆样点设施、釆样和防护装备,做好防护,减少聚集造成的风险。以社区为单位,有序组织居民登记釆样,各检测机构要提前做好检测试剂等检测物资准备,不断提升检测能力,2天内检测完成,通过检测最大限度发现风险人员。无疫情区域(无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社区)可釆用稀释混样检测。全员核酸检测由区疾控中心统筹组织。(二)疫情中高风险区实施两轮核酸检测。第1轮检测在出现病例后的2天内完成,第2轮检测在出现病例后的5天内完成。十、全力救治患者。(一)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救治。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备,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二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为重症;重症病例要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充分发挥市、区专家组作用,积极开展多学科会诊进行综合施治,尽最大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必要情况下报请省专家组给予支援。(二)严格院内感染控制。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山东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技术指南(2020年版)做好院感防控各项工作,强化预检分诊,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全面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配齐配强院感工作人员,每200-25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1名院感专职人员,其中定点医院至少配备2名院感专职人员,每满100张床位增配1名,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加强陪护和探视管理,取消非必要的现场探视和陪护;常态化开展院感防控大排查、大培训、大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要对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现场核验存在安全隐患、设置管理不规范的进行限时整改。(三)储备救治资源。按照市级统一要求,做好救治资源储备工作,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做好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救治工作。十一、做好疫点卫生学处置(一)环境标本检测。釆集患者发病前14天曾去过场所的环境标本进行核酸检测。阳性标本按程序报省疾控中心对病毒进行基因序列检测,研判病毒可能的来源。(二)消毒。待釆样完成后,对上述场所进行终末消毒。(三)场所管控。暂时关闭患者可能污染的密闭场所。对患者去过的其他公共场所,由专家组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并提出是否关闭的建议。疫点的卫生学处置工作由区疾控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十二、严格特殊场所和重点行业人员防控(一)重点公共场所。批发市场、商超和冷冻冷藏食品相关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全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和消毒等措施。交通场站、酒店、宾馆、餐馆、商场、超市等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测温、验码、登记、限流等管控措施。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和快递员、外卖配送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的单位及场所经评估视情况停工停业。疫情波及社区的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停营业。生活服务类场所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减少人群聚集。重点公共场所防控由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公安、文化和旅游、邮政管理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二)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开展“日报告“零报告”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追踪制度,严格落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和走读师生“两点一线管理视疫情态势,可釆取分年级停课或全部停课等措施。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工作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十三、规范新冠病毒污染物品调查处置发现阳性检测标本,立即通知阳性检测标本来源单位,开展接触人员摸排,对接触人员按密切接触者管理。对阳性检测物品及其周围环境进行釆样检测。如阳性检测标本来源于食品(或食品包装、器具等)的,应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开展上下游产品追溯和处置。新冠病毒污染物品调查处置工作由区疾控中心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四、加强可疑病例排查医疗机构、药店等全员开展发热、咳嗽、腹泻等有可疑症状人员登记与排查。与中高风险地区毗邻或人员往来频繁的地区同步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主动搜索和可疑症状者排查可疑病例排查工作由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十五、做好公众宣传与舆情监测每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釆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引导公众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基本防护手段,自觉遵守防控规定。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开通疫情咨询热线和心理援助热线,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公众宣传与舆情监测由宣传、卫生健康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十六、做好物资保障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的正常运转。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优先保障防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医疗机构应储备种类齐全、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个人防护到位。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物资保障工作由应急、卫生健康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夯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疫情处置技术保障,提升监测预警和实时分析研判能力。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优化检测技术和质量控制。落实人员、床位、隔离点、设备、物资等储备,开展大排查、大培训、大演练,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垦利区2020-2021年度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秋冬季是流感、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等多种传染病的流行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的双重疫情风险,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协同、多病共防”的原则,系统开展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强化监测预警、免疫重点人群、推进多病共防、规范疫情处置、落实医疗救治、广泛宣传动员的重点措施,全面开展流感防控,最大程度减少秋冬季传染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二、重点措施(一)统筹安排部署,密切部门协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国务院关于流感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部署冬春季流感防控工作。宣传、网信、教育、工信、民政、文旅、卫健、市监管等部门,定期会商研判疫情形势,共享防控信息,完善防对策,共同依法科学做好流感防控工作。要结合新冠肺炎督导检查工作计划,统筹做好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加强疫情监测,及时调查处置。密切监测国内外、省、市及我区流感等传染病疫情形势,切实加强流感病毒、诺如病毒等病原学监测和风险研判。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样病例和发热、腹泻等症状监测工作,重点询问患者旅行史、病死牲畜及禽类接触史、可疑就餐史等流行病学史,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要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标本釆集和检测工作;对于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要按照相关方案要求,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切实遏制疫情蔓延扩散。(三)加强联防联控,健全社会面防控网络。进一步加强活禽类养殖、流通的管理,杜绝非法活禽交易,农贸(集贸)市场开办者要加强市场卫生管理。交通运输、商务、文旅等部门落实交通工具、交通场站、商场、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人群聚集场所通风、消毒、测温、传染病防治宣传等各项防控措施,特别强化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卫生管理。(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规范处置聚集和暴发疫情。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所等集体单位传染病防控管理,督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严格落实定时通风,加强集体用餐管理。强化每日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制度,发现发热、腹泻及流感样病例在短期内异常增多等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中心报告,规范处置患者呕吐物、排泄物。在流感流行季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聚集性集体活动,对于发生流感等聚集性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对发生聚集性疫情和暴发疫情的单位,要及时釆取相关预防性措及时有效处置疫情。(五)加强疫苗接种,保护易感人群。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动员,提高居民流感疫苗接种意愿。要积极做好疫苗釆购分发,统筹调动辖区卫生资源,要通过增加基层流感疫苗接种点、延长疫苗接种周期、增加每日服务时间等措施,为群众提供充足便捷、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要以医务人员、儿童、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等为流感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儿童福利机构、监所等要组织做好单位工作人员流感疫苗接种,提高接种率,筑牢免疫屏障,切实减少医务人员感染流感后传播给病人的风险并维持医疗机构正常运转,降低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患流感后出现重症和死亡风险。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开展学生流感疫苗集中接种,面向托幼机构、小学和初中在校生及家长统一开展流感防治健康教育,按照“自费、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进行预约登记后到指定接种单位组织接种。严格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疫苗说明书和接种方案等开展疫苗接种。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或疫苗接种偶合事件。(六)统筹医疗资源,提高防治能力。要统筹医疗资源,充分调动专科联盟、医联体等医疗资源,充分利用县域医共体的网络优势,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守门人”作用,完善分级诊疗策略措。医疗工作分级预案。按照“四集中原则,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充实医疗力量,组织开展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医务人员流感人感染禽流感等传染病规范诊疗、感染控制、消毒隔离、及时救治和规范处置的能力。要釆取有效措施充实儿科、急诊科、感染科、内科、呼吸科和重症监护等重点科室力量,充分发挥专家技术优势,畅通流感等重症患者转诊、会诊渠道,尽最大努力减少重症病例,降低病死率。要严格执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要求和预检分诊、消毒隔离等制度,做好医患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要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药品物资储备,密切注重抗病毒药品需求变化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及时补充必要的救治物资、抗病毒药品,有效实施患者规范治疗,控制重症发生率,降低病死率,保障临床救治需求,确保医疗秩序平稳(七)做好鉴别诊断,提高防治质量。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和流感疫情可能存在秋冬季叠加流行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好流感与新冠肺炎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学习、培训、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对流感和新冠肺炎的临床诊断和鉴别诊断能力,通过询问流行病学史、严格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流感病毒)等方式,迅速进行鉴别诊断。对具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流行病学史,以及频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患者要高度警惕,特别要注意患者有同时感染流感和新冠病毒的可能性。要提早做好发热门诊的建设和改造,满足秋冬季医疗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规范预检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呼吸、儿科诊疗能力,支持同时开展病毒、流感病毒等多神病原的检测,做好鉴别诊断,确保及时釆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要及时推广应用新冠病毒快速检测高效分流急诊、发热门诊以及隔离留观室人员,避免就诊人群过多聚集。(八)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流感防治水平。加强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流感防治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识别、诊断和治疗能力。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做好流感发现、登记、信息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将病情有转为重症趋势的患者及时转诊到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九)坚持中西医并重,提升防治效能。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辨证论治等方法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结合流感等季节性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中医药防治流感方案,增加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参与流感、人感染禽流感等传染病预防和治疗的工作机制,提高中医专家重症病例会诊参与度,及时总结和应用中医药参与救治流感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效能。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推广中医预防流感的实用处方。要优化流感中医药诊疗方案,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呼吸科、儿科等重点科室专业力量,优化医疗资源调配,满足就医需求。(十)加大社会宣传,普及防治知识。面向公众广泛开展健康宣教,结台秋冬季传染病特点,围绕不同人群、不同阶段特点,有序开展倡导健康行为、出入公共场所佩戴罩、洗手通风、鼓励疫苗接种、引导合理就医、指导居家隔离等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人群防护能力。积极向公众宣传流感、新冠肺炎等不同传染病的疾病特征和核心防治知识,宣传疫情可防可控,避免产生恐慌情绪。动员社区和群众加大环境和家庭居室卫生整治力度,做好室内通风和防鼠灭鼠,加强个人防护,降低水痘、麻疹以及流行性出血热等其他秋冬季传染病传播风险。加强舆情监测与处置,及时澄清不实传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防控合力。要将秋冬季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系,落实多病同防策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秋冬季传染病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做好流感防控对于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风险防范和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分类指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物资、人员、检测试剂、疫苗储备等各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狠抓措施落实,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的疫情防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二)加强采购调配,保障疫苗供应。区疾控中心要做区流感疫苗需求评估,密切跟踪疫苗釆购、供应、配送、好辖区接种情况,合理测算全区流感疫苗使用量,适时加强流感疫苗动态调配,保证接种点疫苗均衡供应,严格按照规定储存、运输和供应疫苗,切实保障居民接种需求。要储备适量的流感疫苗,应对接种高峰期的疫苗短缺以及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流感诊疗方案,提早釆购相关诊疗药品和物资。发生供应紧张时,积极釆取有效措施保障供应。(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措施落实。要根据秋冬季传染病发病特点,系统安排不同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疫情研判、联防联控、健康宣传、疫苗接种、疫情处置、监督指导、医疗救治、药品储备、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中医药防治等工作有效开展。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技术指导常态机制,针对问题短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堵塞风险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流感等发病高峰期,加密监督指导频次,釆取有力措施督促各重点单位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山东省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随访与健康检测方案的通知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随访与健康检测方案已经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近期,国内多个地区频发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我省人口流动频繁,外防输入的形势十分严峻。对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随访和预防性检测,是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四早”策略的重要措施。第一时间排查检测可能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是落实关口前移,阻断疫情传播的关键一招,有利于消除流入地公众的恐慌情绪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影响。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抓紧抓细抓实各项措施,筑牢外防输入的防控圈。要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逐级逐环节明确责任人,杜绝出现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情况,务必做到一旦发出预警信号和启动指令,能够立即进入应急状态,高效开展工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启动不及时、工作进展缓慢和报送信息滞后的地方子以通报批评。各地工作方案(釆样点及检测机构名称、地、系电话)及各项工作负人名单(见附件)于12月8日前分别报省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和联防联控与社会稳定组。致全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广大居民朋友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上下守望相助、众志成城、顽强奋战,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合力守护了我们共同的家园!近期国内疫情出现一些新变化,为更好地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在此,向广大居民朋友温馨提示:一、严格执行提前报备。东营市外入(返)垦利的高校学生、务工人员,以及其他东营市外入(返)垦利人员,须由本人、亲属或用人单位在入(返)垦利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如实说明来源地是否属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是否进行核酸检测、有无风险接触史、返回时间、返回方式、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当前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境外入(返)垦利人员,需在入境前5日向社区(村)报备,并如实说明入境航班、入境时间、入境口岸等基本信息。二、严格执行居家健康监测。对于国内疫情重点地区的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入(返)垦利人员,分别釆取7天或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配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一次专门谈话提醒,签订一份承诺书。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并每天早、晚进行两次测温,观察体征情况,向社区(村)报告。如违反承诺擅自外出,发现后立即转运至指定场所进行14天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承担。三、严格执行发热报告。广大居民朋友均应自觉每天两次测量体温,一旦出现发热(337.3。0、咳嗽、腹泻、结膜炎、嗅觉味觉消失或异常等症状,立即向社区(村)报告。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接触史的,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同时在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联系120接诊救治;没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接触史的,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一时间前往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不要自行购药或者去个体诊所、卫生室等就诊。对不按上述要求落实相对应报备和管控措施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通报至本人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并直接与本人信用积分“诚垦分”关联,情节严重的“诚垦分”信用等级直接降为E级,并依法依规纳入本人信用记录。导致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广大居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居民朋友的支持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疫情防控你我他安全过节靠大家致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广大市民朋友:大家好!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万众一心进行抗疫大战,众志成城共同守护着东营这个片净土!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多个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大大增加了疫情传播的风险。为切实巩固东营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大家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期待您从“我”做起,带动他人,努力做到:一、在现居住地过节度假。春节期间,提倡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离开东营,不前往境外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要求,主动做好行程记录,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您引导在外地的亲友留在居住地过节。二、提前报备入(返)信息。如您或您的家人从境外及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返)东营,请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向您了解情况,请如实告知。三、主动自觉配合管理。如您或您的家人有从境外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返)东营的,请在抵达后第一时间到属地县区(开发区)集中服务点进行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的返回社区(村)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四、注重做好自我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到人群聚集场所时,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到景区游玩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在外就餐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五、减少聚集性活动。线上拜年、见屏如面也是一种时尚。春节期间,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拜年;尽量不举办或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儿童及有流感症状人群尽量不参加;提倡喜事新办,少摆或不摆酒席;白事简办,不组织集中吊唁待客,避免人群聚集。六、防范物品传疫。提倡到正规市场采购,如购买进口冷冻食品请主动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检测消毒证明是否齐全,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加工时请戴手套,生熟分开,避免生食。倡导无接触收快递,先消毒、再开封。七、做好自身健康监测。您或您的家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八、不传谣不散谣。提倡大家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随意散播他人隐私,不信谣、不传谣,注重权威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东营是我家,我们爱东营!大家的共同努力,是我们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最大底气!为了我们的城市更加安全,为了我和我们的家人、亲友身体健康,让我们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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