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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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汇编15篇)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一、委托事项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二、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三、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四、乙方责任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五、委托事项的完成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元/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报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一)计费方式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二)支付方式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 %,即人民币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开户行:户 名:帐 号:七、居间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八、违约责任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2、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3、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九、保密约定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十、其他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 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第二章定义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2“总体规划”指经政府批准的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 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 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见附件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平方米。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第四章土地用途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元人民币,总额为_元人民币。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共计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月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元人民币。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银行_分行,帐号为_。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 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日内, 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九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十章不可抗力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的违约金。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缴纳滞纳金。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第十二章通知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甲方: 乙方:法人住所地:_; 法人住所地: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电话号码:_; 电话号码:_;电传:_; 电传:_;传真:_; 传真:_;电报挂号:_; 电报挂号:_;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中国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县)签订。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 _(自治区、直辖市)_市 _(县)土地管理局(章) 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签字)乙方: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签字)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一、成立开发企业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 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二、界桩定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日内,_市(县)土地 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出让宗地图各界址点实地核定所示座标的界桩;面积无误后,双方在出让宗地图上签字 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到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3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甲方根据_的有关规定,在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3、地号:_4、土地所在位置:_5、土地用途:_6、土地面积:_平方米7、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平方米,住宅_平方米。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平方米,非住宅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年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元。9、抵押情况:_第三条 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开交易期限:_3、成交确认书编号:_4、转让份额:_5、成交价格:人民币_元,大写人民币_元整。第四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第五条 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和转让份额将土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第六条 依照有关规定,全额转让的,由受让方单独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履行出让合同;份额转让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共同履行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_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资料,办理交易手续,向相关部门交纳交易税费后,由乙方直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登记。第八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裁定)方式予以解决。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1、土地转让时回迁安置义务的责任主体为受让人。2、付款方式及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签订后5天内一次付清。3、移交地块及项目的相关资料:(1)国有土使用证(2)建设用地批准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设计要点批文(5)回迁补偿安置协议书4、违约责任:(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5日内不能备齐有关资料给乙方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和交易成功后,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机关查封等)需要终止交易或不能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在3天内全部退还乙方已交纳的成交价款。 (1)(2)(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并在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房地产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居间人:湖南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 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土地座落: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3.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5,000万元信誉保证资金。3.3、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银行资信证明。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4.3、在同等条件下,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有其他行为表明甲方拒绝签约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该合同。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第五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5.1、居间报酬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160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5.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5.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5.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5.3、如土地转让价格高于此价格甲方仍愿意购买的,双方另行约定居间报酬。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第七条 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后,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双方共管双控资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继续共管双控,并按居间报酬约定支付时间同期解款。共管双控资金约定解款条件成立时,资金解款权利、义务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第八条 违约责任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25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8.4、如指定土地转让成交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导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9.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办的费用包含在居间报酬之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9.3、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同时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9.4、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9.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乙方: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5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承包方)(受让方)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合同: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_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臵(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元/亩,(或实物_公斤/亩),合计_元(或实物_公斤)。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九、违约责任:(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约定事项:(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6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电 话: ;受让方: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二、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国有土地,证编号为: ,宗地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详见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经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核准。上述土地范围内的一切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建筑物: , ; 附着物: , 。三、乙方愿意以总价人民币: 元(小写: 元)。四、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转让地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开户银行: 帐户号: ,帐户名称: 。五、甲乙双方对上述土地己勘察核实,对现状无异议。六、 由甲、乙双方按国家现行规定向市税务部门交纳土地交易有关税费。七、按该土地使用证确定的用途使用,转让后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八、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乙方如需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报请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后与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地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九、转让地块原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办理转让过程中因增值所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及其他费用由双方方另行协商。十、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年,土地使用剩余年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十一、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到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十二、乙方在本地块范围内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十三、土地使用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须于期满前180天向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与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付土地价款,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十四、甲方保证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和附着物归其所有,且不存在租赁和抵押的情况。十五、甲方隐瞒该宗地存在争议、共有、出租、抵押、被查或不符合转让条件等情况,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十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无条件给予补偿。十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自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台山市土地交易中心监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主管的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二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监证单位:20_年10月21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7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转让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人(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三、甲方带租约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新府国用(20_)第号、地号,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其四至见宗地图,并给双方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随之转让(地上附着物遵循原租赁合同的内容属承租方所有)其剩余租期(至20_年_月_日)的租金已在该次转让的土地价款定价前扣除,乙方在合同期满内不再向承租方及甲方收取租金。四、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价款总额为人民币X仟万元整(¥X0000000元)。五、乙方向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X拾万元,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支付X万元,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签订日后40天内支付完毕。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户手续由甲方全权办理,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和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在收妥全部地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向乙方移交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在办证缴款期间须通知乙方到相关部门交纳税费和办证费用,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日期缴交,则按乙方推迟交纳的天数顺延交证天数。七、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购地价款的:逾期十天内,每天处以壹万元的罚金;逾期十天还未能按期付清款项的属违约,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叁佰万元定金。甲方在未能按上述时间办好新证给乙方,逾期十天内,每天处以壹万元的罚金,甲方在逾期十天还未能办好新证给乙方的属违约,则需退还已收款项并支付叁佰万元违约金给乙方。八、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内。九、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项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十、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甲方: 乙方: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8转让人: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2.2 乙方系经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的经济实体,具有_国法人资格。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4.场地位置和面积甲方向乙方转让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5.1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美元,_平方米合计为_美元(usd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天内,即_年_月_日前支付_%,计_美元(usd_);本合同签字日后_日内,即_年_月_日前付清余额_%,计_美元(usd_)。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7.场地交接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日内,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已交接。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3)道路。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 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8.2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用地。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9.其它权利和义务9.1乙方必须在_年_月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并须在_年_月_日前竣工。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9.3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区的有关规划、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9.4 乙方依据本合同9. 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9.5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10.续期与合同终止10.1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年送达甲方;(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个月送达甲方。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10.4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1.违约责任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 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2)乙方对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 .4、 .5条处理)。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1)日违约金为_美元;(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1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11.3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1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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