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小孩未上户证明的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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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小孩未上户证明的流程步骤小孩未上户证明案例地方与地方法规不一样,我户口在济南,我小孩户口在河北,好了,给我小孩子上户口的时候也非要个未上户口证明,结果济南公安局户籍科的人说没有这个证明,不能开。结果怎么样,找找人,给小孩子上好户口了。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小孩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管辖的,还需要提交未上户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派出所出具该小孩未在其管区上户的证明,申报时户口登记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3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人员按户口补登程序申办,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受理,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监护人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居委会(村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与补录人员见面谈话材料的调查材料,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3周岁至未满16周岁补登户口的,自受理之日起16个工作日办结;年满16周岁补登户口的,自受理之日起32个工作日内办结。找派出所好好沟通一下嘛,实在不开你只有要求石家庄这边的派出所出函了哦,如果石家庄这边不出你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你只需要将申请入户的相关资料提交给派出所,按程序派出所接收后要审查,如果差资料他应当书面告知,你就可以凭这个告知书找吉林那边了。我小孩出生后本想随母上户,母方需父方提供未上户证明,而几次找到父方开证明,不管城区还是计生处还是派出所户籍处都不开具证明,说是法律规定在母方上户不需证明,如要开证明须母方派出所发公函,但母方派出所不干,这样下来我们两边跑都没用,现在小孩也几个月了还不让上户,有这道理吗?凭出生证就可上户口,若孩子在父亲处已上过户口,则当地派出所应在出生证上盖章注明户口已报.因此,只要你孩子的出生证上未有已报户口的签章,就可报户口.我刚刚办过,我跟老婆也是跨省婚姻,给儿子上户,开了很多证明这些,又费时间又费钱,还麻烦,顺便鄙视谴责政府地腐-败!小孩未上户证明范本兹有我辖区XXX,性别:XX,身份证号:XX,其子(女)XX,出生日期XX,未在我所上户。特此证明!(盖户口专用章)XX日期2017上户新政策规定节选两条“红线”意见特别明确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一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这是对政府行为明确了“高压线”,畅通了户口登记的渠道,使户口登记回归本来职能,体现了社会治理水平。二是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这既是户口登记管理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也是保障每个公民享有权利的民生“底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三个原则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意见提出“三个原则”,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提供了思路和办法。一是依法办理、保障权益。按照法律规定,既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为他们参与社会事务、行使权利义务提供保障,又要在户口登记上坚持依法办理,保证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二是区别情况、分类解决。造成无户口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为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时,需要根据无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分类实施登记户口政策。三是综合配套、部门协同。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涉及多部门政策衔接,意见明确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清理有关政策措施、完善配套政策。比如,计划生育、收养登记等方面的法规政策,需要与意见进行无缝衔接;无户口人员落户后,相关的教育、社保等保障措施也要同步跟上。等等。八类人员(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的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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