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二期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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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二期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 月 目 录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一部分投标须知6一、项目说明6二、投标人知悉7三、技术要求7四、招标文件解释、澄清及修改8五、投标人的质疑9六、投标报价9七、投标书的组成、签署和包装11八、投标文件递交与接收13九、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13十、开标办法13十一、评标14十二、授予合同14十三、中标通知书14第二部分评标工作细则18一、总则18二、评标委员会18三、评标办法19附件1 资格审查评审表23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24附件3报价评分表25第三部分 投标格式文件25格式1:投标书28格式2:报价书格式29格式3:报价保证书格式32格式4:承诺书格式33格式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34格式6:表格35格式7:投标申请公函39第四部分 技术服务合同40第五部分 项目范围及招标控制价计算表41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须知2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及电子文档一份(CDR光盘装载),中标单位需要另外提供四份副本及电子文档二份。投标人须知4投标文件将递交以下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二期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项目投标人须知5招标会时间:不召开现场踏勘: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自行到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4.2款。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投标人须知6递交投标文件日期:2017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投标人须知7截标日期:2017年 月 日 (北京时间)投标人须知8开标日期:2017年 月 日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投标人须知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2.77万元(含暂列金9.3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须知101、投标报价方式:报投标总价。2、投标有效报价有效范围:不超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超出范围的投标不进入评标参考价的计算。3、本项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价。投标人须知11 合同综合单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各检测项目对应的单价乘以投标总价除以招标控制价确定,即:合同综合单价=文件指导单价*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监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辅助工作、临时设施、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是对完成合同及实际工程量项目的全部偿付。投标人须知12中标人需提供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人须知1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商务诚信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项目说明1.1项目概况: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二期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横沥工业区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内,新建粮食总仓容20.15万吨,包括立筒仓41个,仓容15.93万吨;楼房仓1栋(78*60米),仓容1.52万吨;混合仓1栋(79.5*60米)、仓容2.7万吨;提升塔2个;栈桥9条;汽车卸粮站2个;道路8814平方米。1.2服务地点: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二期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横沥工业区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内。1.3服务周期:约3年,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检测单位进场及检测必须满足工程现场进度要求。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1.5招标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6 检测的要求:(1)检测内容按经招标人批准的检测方案执行。 (2)监督抽检部分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规定执行。(3)检测单位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配合工程进度,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测;现场作业可分区域进行。(4)检测单位须提供检测实施方案,检测服务方案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5)检测单位应在完成(现场)检测作业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成果报告。现场检测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配合工程进度,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测工作。所有成果报告均需按所属总包标段和检测方法分别装订。(6)中标人须根据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测服务方案提交发包人审查后方可开展工作,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批准的检测方案,以工程竣工验收规范需要为准,检测报告需满足广州市安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的要求,不能因检测报告的原因影响竣工验收。二、投标人知悉2.1建议投标人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2.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2.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因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合同价款的支付:按合同规定。2.7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B、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2.8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三、技术要求3.1检测方案必须满足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质量监督部门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且能够通过质监部门的审查。3.2检测频率(1)检测频率按本项目工程制定的检测方案执行。 (2)监督抽检部分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检测单位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如检测单位无力承担,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应当依法进行分包。3.3检测单位须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配合工程进度,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测;现场作业可分区域进行(按总包标段划分区域)。3.4 检测单位提供检测实施方案。3.5检测单位应在完成(现场)检测作业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成果报告(成果报告按所属地块及检测方法分别装订)。现场检测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配合工程进度,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测工作。所有成果报告均需按所属地块和检测方法分别装订。四、招标文件解释、澄清及修改4.1招标文件解释权利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解释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逆反顺序。4.2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4.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4.4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5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4.6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五、投标人的质疑5.1经招标人审定,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方式或以投标答疑澄清文件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5.2书面答复或投标答疑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15天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招标人都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5.4补充通知经招标人确认后将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5.5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构将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6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5.7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可按规定时间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人的解答,将统一整理为书面补充材料,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六、投标报价6.1 投标人应充分分析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及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并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价。6.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6.3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综合单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各检测项目对应的指导单价乘以投标总价除以投标控制价确定,即:合同综合单价=文件指导单价*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如上述相关收费标准没有的项目,其计价方式则参考市场价格收费,最终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监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辅助工作、临时设施、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是对完成合同及实际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偿付。对于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没有的综合单价,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新文件约定其综合单价的,按新文件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价除以招标控制价确定,即:合同新单价=新文件综合单价-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否则,采用双方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6.4承包方式:以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检测数量计算,工程结算价以甲方或相关部门审定为准。参考计费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测和鉴定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的有关的检测收费规定。6.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工程数量按实结算。最终的检测结算总价不得超过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概算总价及合同价(含暂列金),如超过则按合同价(含暂列金)包干结算。6.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2.77万元(含暂列金93400元)。工程范围为初步范围,如根据实际工作量需要进行调整时,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在中标人资质范围内中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自行报价。报价格式详见(格式2报价书)。 6.7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报价及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6.8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内报价,超出范围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参考价的计算。6.9本技术服务项目用水、用电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七、投标书的组成、签署和包装7.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除另有规定外,度量单位应用公制单位;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7.2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7.3投标文件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书、经济标书和电子文件,其中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书与经济标书装订成一册(须提供相应目录及页码),投标书见格式1。7.4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如下:(1)投标申请公函(见格式7)。(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5)。(3)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具体包括: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5)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需包括1)水泥;2)钢筋;3)砂、石;4)混凝土、砂浆等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6)属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内企业的证明资料(打印页加盖公章)。(7)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9)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的证明资料(网页截图打印页加盖公章)。7.5投标书内容如下:(1)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见格式6:表1)。(4)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一览表(见格式6:表3)。(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见格式6:表4)。(6)投标单位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检测工程业绩(见格式6: 表2)。 (7)检测方案内容如下:1)技术标准、规范汇总2)检测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要求(8)服务承诺及其它(见格式4)。(9)投标书(见格式1);(10)报价书(见格式2);(11)报价保证书(见格式3);(12)投标人须说明的其它内容。7.7投标文件的包装方法:(1)投标文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书、经济标书顺序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书与经济标书装订成一册,然后与电子文件一起密封在不透明封装中;(2)密封封装表面均应正确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书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密封封装表面还应正确标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文件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3)投标人应提供表达以上内容的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文档一份(CDR光盘装载),中标单位需要另外提供四份副本及电子文档二份。(4)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在封面位置标注投标人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用不透明纸密封。(5)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7.8投标文件中光盘的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一致,如有不符,以投标文件的“正本”为准。7.9投标文件送达评标地点前不得启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一致。文字资料与光盘内容应一致。八、投标文件递交与接收8.1投标人应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该表中所述的接收单位和地点。8.2招标人可以按照此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点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于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约定将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8.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8.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8.6未按上述第七点第7.7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九、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9.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及修改投标文件。9.2投标人的撤回或修改通知,应按照此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七点的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并在密封封装表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十、开标办法10.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应当出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10.2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见证人参加。10.3开标过程如下:(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若出现两名以上投标人以同一投标人名义分别提交投标文件的现象,以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为准; (2)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3)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后接收;(4)招标人按格式1“投标书”宣读投标文件的开标内容。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4)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十一、评标详见第二部分评标工作细则。十二、授予合同本招标(项目)工程的技术服务合同将授予本项目依法确定的中标人。十三、中标通知书13.1中标通知书(1)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2)中标通知书将标明招标人对中标人按照合同实施、完成的价格等。(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技术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13.2定标(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包括自动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13.3签订合同(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30日历天内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授权代表)共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2)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若无法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按照上述第13.2条相关条款执行。(3)若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30日历天内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则视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按中标候选排名顺序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3.4中标人须知(1)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投标文件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守执行,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2)中标人在技术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3)中标人应按安全生产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技术服务工作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4)中标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测工作,及时提交成果报告,以使工程设计进度、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期限不受影响;(5)技术服务竣工验收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检测成果报告及有关的竣工档案资料一式八份(成果报告按所属地块及检测方法分别装订),并按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 (6)中标人应与工程项目施工各标段承包人进行协商,落实有关协调配合事项;(7)中标人应保障业主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中标人检测设备、材料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业主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13.5招标结果通知(1)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评标结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处理其投标文件。恕不另行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第二部分 评标工作细则第二部分评标工作细则一、总则1.1本工程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人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招标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商务诚信法的评标方法。1.5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原投标文件提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二、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2评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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