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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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东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一个;股东名称或者姓名:住所:(身份证上的地址)执照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委派和被委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 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 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登记日期;(三) 公司注册资本;(四)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 股东的住所;(三)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 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X万元 100%第十三条 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第十四条 股东所认缴的出资已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X年内足额投入。第十五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 股东职权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八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 委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报酬事项;(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 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定;(十一)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定。(十二)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 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任期三年。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代理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名,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六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股东决定,可以随时解聘。第七章监事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监事由股东委任,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第八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表;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三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四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师帐册。 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三十八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 清缴所欠税款; (五) 清理债权债务; (六)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走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四十五天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 第四十三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一、支付清算费用;二、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三、缴纳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 第四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出清算报告,报股东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处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他重要条款应运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四十七条 股东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四十九条 公司股东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定,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股东盖章及签字(自然人为签名): 年 月 日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 培训学校聘请_ 籍_ (外文姓名)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 年_ 月_ 日起_ 年_ 月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 至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_ 年_ 月_ 日在_ 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_ 受聘方(签章)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 卖方: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 买方: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市_区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元整(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共_人,委托代理人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代表人是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 购买方(乙方):_ 身份证号码: _ 身份证号码: _ 地址:_ 地址:_ 邮编:_ 邮编:_ 电话:_ 电话:_ 代理人(甲方):_ 代理人(乙方): _ 身份证号码: _ 身份证号码: 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 经 办 人: 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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