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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学课后服务“一校一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二、目标要求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托管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满意服务; 3、达到“高效托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托管、有效托管,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三、学生课后服务的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对监护人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接送需要早到或晚走的学生,在早间、午间和下午放学后等时段,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四、实施程序 1、大力宣传,正确导向。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和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大力宣传课后托管的相关文件精神、政策依据、托管原则、托管办法、服务费用等系列问题,引导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托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中来。2、书面申请,审核确认。有托管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 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五、学生课后服务的时间和形式 1、早上: 6: 00- -7: 50组织学生晨练、早读、早餐。2、中午: 11: 40-13: 40组织午餐、午休、补缺补差。3、下第七节课后至晚上: 16: 50-20: 30组织作业辅导、学科活动、社团活动、劳动教育等。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有家长委员会参与的课后托管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略 副组长: 略 组员: 略 2、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托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值班,负责托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托管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每班配备一名家长志愿者担任安全监管员。(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避免安全责任事故。(3)与食堂签订餐饮服务合同,加强饮食安全管理,确保饮食安全。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1)加强教师管理 托管辅导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托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作业,组织开展学科活动;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2)加强学生管理 1、学生请假制度:学生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写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班长必须清点人数并在黑板上写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请假人数、学生姓名. 2、教师值班制度:值班教师必须按时接班与值班,值班时间由学校通知决定。有事必须向校领导请假,由学校补值班 教师。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须巡视学校教学楼,特别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除,切忌麻痹大意。七、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纳入考勤,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学科活动、作业辅导的情况给予公示并按相应工作量给与工作补贴。2021年中小学推行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特别是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等问题,疏堵结合整治非法有偿补课,多渠道丰富并保障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长的关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做好课后服务的总体要求和上*市相关四部门下发的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现就*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明确工作定位 开展中小学放学后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不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但它是体现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努力做好让家长放心的事。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二)统筹安排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课后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三)公益服务原则。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建立完善成本核算机制。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四)公开透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三、具体安排 (一)课后服务时间。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具体服务时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历和实际情况明确。(二)课后服务对象。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对象范围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课后有需求的中小学生。各地课后服务对象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三)组班和人员配备。校内课后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每个课后班应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四)课后服务活动内容。校内课后服务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的拓展性课程活动和部分学生参加的校艺木队、体育队等不属于校内课后服务范畴。四、管理运行 (一)政府指导,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发改(价格)、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共同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工作。(二)学校主体,加强合作。校内课后服务实施主题是学校。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校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三)合理收费,规范使用。校内课后服务收取适当费用,以保证校内课后服务的正常运行,但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教体局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校内课后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四)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见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五)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县教体局要会同县财政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校内课后的学生投保学生平安保险等。五、工作推进要求 (一)积极有序推进。在城市规划区内公办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镇*小学、*小学、小学等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学生的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试点。根据试点推进情况,稳步有序推进中小学校内课后延时服务。(二)加强统筹协调。县教育体局是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县财政局对校内课后服务要不断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要强化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完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措施,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县发改、财政、综治、公安、人社、市管、卫健、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三)严格监督管理。坚决禁止学校把校内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进行集体教学;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系、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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