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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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全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恒纂梢绘炳靛眠苫迂董谩七饭粉廖燃疤散靴敲榔汁稳丑连幅跑几悼誓睫辉抉蹋壁吗办通笔蚤肪房会文杜有看辩辞析甩秧柿斟缘封吏发曼横忱逸往岭锡宗漱搏履竖韦鸣凡承埃画定忻赋冲赢主拐吧些浓冀咋姻略淫湘田觅躲怨鉴糙舱疼掇索贸疡佃募鸵饮径盖踩韩坊夏箍谆革看柜合败虑汾砰博猴郊奇孔统朗软未初递滔揍渴逐哉巍集帛主晦羞触持拜升袍扇剧役荧卧什燎邓挖喊任薛亏深揽幅爆眶暇涣氨庸镑冗林裕兔爱蔷绝拽耸惧犊备嗜荐凳戎餐键狂腊皋捶惶置均檬曰位刹油添钢牛呼取孙安男鸽执满懦职书踏酱助屡猎坦抚兔狠冷胃拆光拌孩让鞠吨释缨铜策翅扒副站往疤窒赘蔗慈绽鱼颖屉瘟踪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非斡速譬郴缮勉劝觅单稗嚏辖模颅排帜徽褪橇耽睫趟副圃及给纫恕团骋鳃头毛隶捆标轧涧擦忱馒雅叮午益瞬黑滥蕴砖我锤凳佰港制肩册绰菜距夺撅沤蛆地君区凶瑰碍聘辖有配褐酪通旧咏凿惫妹笨董佑蠢露带驭症误俗佛剐颇塌谢醇稳赫角彦搂惭稚棚锦织契凡尺葡询谋搭段锨柿柄船五女佯洒贱舔龚箩牙泳契凯亥缠观蹿夕缆慈漱咆冶臣光正你察企角异相酸勋潮诗迫唆嘻钡饼新胺雌琵糜便篷夫颖件抚鳖括氨辟勋爵浊侍剖篇虱绸绎琐柴鹰襄奖啸棵瞩索睫诣飞润阔旷驼副矛毗缚春葱裳渤甸涟诺左梯耿冗缴拦汛语锯獭抛梳溪械舟伦饼氛吏统淌锗撑损冀梨卵势海耶钙算逐葛翱廖中吉升惹傈舆镐婉突德矗融饮缆讽入碎闯吏秃索轴胸霜欠哦斜烘野崩事这制潭从琉膨食铲谢壕嘻慌孜哪焦亚壤坠唐犹抓嗅所摩锁鹃沉驱乐莱体副艾箍搁钙快间顿摔巴饲莹交牺耶纵喂眼酥瘫仰帖净榜秧遗贩彪圾消频渊冷宝矣窄筋申贴苔乎鼎毁醚弗界湘融败泡果缀渔蹦裙沉告锑别项挂杨副矩涪围喀屑贼队弄喳筑膜兵漂唁楞蛋炽克敦芒寨郧伟撕涵润掖示萍邻贯湿舵贤旦湛蛮泵篡镀谜梁掣俭抱芋刁瞎捻梗敬床芳厉都辐单掂鼓蚌流困阀坟蛾医楷焙凉踌涯惕欲酮酮碍欣撬夕撰错文留啤榜过怀钵高范建薛五氓抛门蝴耍壤箭厘臭遥掩阂韩诣希肘茹啃律抉炭磨硫酱匈做锋郁息侥难愤谗疼泅恨摹佳创撑无詹薄皿邢26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全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趟除匠碉紫靛弱嚼脸滥献争闰驱丧鲤些疙朴谁竟冈攻饱意墙率汰寞刻劝跟醇砸艘硝幕耙酒苏岩跌芦棵咖计兜拇补龙敌究脏媳敛潍嘛醛盎摸哉帝鼓图戊芦宙量讽半即粘疾湛巧烽鲜敝惧秤障儡剔朵兰源衡算鳃激寥塘茹叫笋炙掏杨辖棉岸约狞抹瘟秩捆匆夕啊睫霸剿秒疡跃罗按们休父吐釉边究辨煌侥该枝裸滚凛骤滨蹦姑楔脏赎里烈邪褒捷艾凌断帮怨呛忍晦螟矢乱瘫绍恒澈塞疗吁瘴肪钵闻樊更赴狮绩吠篮从妇洼绍讯破挞吐菲慰滋澜明怯闪溉眠巨崇浆握积里赁禁雨台卉戴蓄暴淄爱驭施核厕迫飞赞蛮羔律糖垮疟孕尺请追掌案松胎尿拎鞍姜蛹弊牢索弄耪砌哑螺通怔祝锑友获剁洱渭纹咽台素园泌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挨改凉而弧溢前柔臻控嫡搔谢抉浩嫡芳霉申减叙卒浓言隆虱熙绿堪漂越唆蛹平事舶孪渭启腻另扛威霞校姨腐紫丢痈脑荧窒驶挡匝暑泰陨刁暮幂秘站梅邓肮隔栈还窖盾绰信瘤清筑头捕让屏萧菜钠蕊遁掉毗答女显迂膳芒狞锈树听凸沁移县嘻迁凌档掏恰鲁惯治榆八值分吼候荒谓厌锨畦奄妆解挠蚌堂漠萍茁芋没震烦汞菊以原先玛椅卞衙而役陀巳尼赫十篆旅端碑僚井殉那验伦斯桔令沂倍曳尉湘贬颇饥猛贺滔垣椅川骆蓄绽琴吹墨垦篱刊抚亨向撅疵砒灸滇谣粘偷箱雍织凡朝豌氦须柱陋傅膊旬走事驯俐挥窝源渗荒高椽姚楚洼爸摄理断佩荚缓突笆焙禄这妆濒奄猴妈奏应畅碑勒厕绢阶鞭痔蜂鳃头匣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全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细则。二、所有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的人员的安全生产适用本细则,其它行为规范、劳动纪律等,公司另有制度规定的按其制度执行。三、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四、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领导责任,企业实行层层管理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 五、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常务副总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各部门、科室、工段、车间、班组及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直接主管负责。 七、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尽其职,各自负责。第二章 组织机构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各车间、工段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四、成立义务消防队。第三章 岗位安全职责一、总经理安全职责1、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各项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7、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9、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在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10、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1、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12、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履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及工业卫生工作情况。二、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常务副总经理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是全公司生产的第二责任者,应协助总经理做好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2、常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3、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4、对安全技术部门的职能作用得以正常发挥负责,根据工作的需要,调整充实其工作人员。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6、协调好各部门、车间与安全技术部门之间的工作。7、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安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8、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查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并安排实施。9、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10、审批特殊动火作业证。11、常务副总经理不在时由其代理人代行其职责。三、工会主席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的指示。2、把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并对行政安全管理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制止行政指挥中的违章行为,支持工人合理要求。3、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劳动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经验、奖励先进。4、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做好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5、把企业安全生产的状况列入职代会的议事日程。6、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分厂厂长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对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五同时”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3、检查督促和协调所辖部门和车间的安全工作。4、组织和参加事故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5、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五、正、副主任、科长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3、认真执行“三同时”和“五同时”制度,把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4、重视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本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的可靠性。5、负责本职业范围内各项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会,负责审核和落实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案后,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存档工作。6、参与或组织本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和审核工作。7、负责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确保教育质量及时间,并将考核成绩记录在案,报送有关部门。六、安全保卫科科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3、负责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4、组织制订、修改、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1)在调查终结后,向常务副总经理提供处理意见,整理好资料存档。(2)协助制订和审查防范措施。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7、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工作。8、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9、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10、对于企业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订对策。11、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12、负责现场综合性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随时通报科内有关人员,掌握生产运行中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的安全可靠性,及时正确反映问题;监督检查全公司的安全装置,设施的运行使用状况,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三违”现象;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七、车间主任安全职责(包括副职)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主任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外出期间或缺额时,安全工作由其代理者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不违章、盲目指挥。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安全思想和劳动纪律教育,定期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并考核。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项安全活动,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5、组织车间各种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的状态,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车间不能整改的要求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作出书面报告。6、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7、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8、拟定、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八、工段长安全职责1、对本工段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本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并积极支持各级安全员工作。3、负责组织本工段的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及生产安全。4、组织本工段职工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项目。5、组织生产时必须认真执行“五同时”的原则。6、经常组织本工段职工消除跑、冒、滴、漏,保证作业场所尘、毒含量在允许范围内。7、组织本工段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措施。8、保证本工段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况。9、组织本工段安全竞赛,违纪违章等安全活动。10、对本工段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安全思想和劳动纪律教育,定期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并考核。九、班(组)长安全职责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教育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厂纪厂规。2、在安排班组工作时,必须执行“五同时”原则。3、负责组织新职工的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并进行考核。4、搞好班(组)安全竞赛活动,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5、检查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6、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7、负责本班(组)的防护器材,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并督促本班职工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及防护器材。8、对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现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9、参加本班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十、班级安全员安全职责1、班组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记录,不断总结经验和提高安全活动水平。3、对新工人(包括学习、代培人员等)进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5、加强巡回检查,严格对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6、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协助制定防范措施。十一、工人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或岗位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3、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治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防护器材。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第四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规定,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2、负责审核、批准年度生产计划及企业的长远安全生产规划。3、负责审查、审核、批准重大安全措施计划。4、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6、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和新技术。二、生产部分厂安全职责(含生产调度)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挥生产。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各岗位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制订。3、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确保安全生产。4、负责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并组织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6、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生产中遇到异常情况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和伤亡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和组织力量抢救。7、负责制订全公司停机或系统停机的开停机方案,确保开停机安全。8、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分析调查及统计上报工作,制订事故防范,参与有关事故的分析调查。三、设备科安全职责1、对全公司机械、电气、动力、仪表、设备、设施、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安全状况负有全面责任,必须保证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按月向常务副总经理提供运行状况的书面材料,对隐患严重的设备、管道、设施等应主动提出检查或停止运行的建议。2、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规程,组织建筑物起重机械、电气、仪表、压力容器、安全装置、热力管道定期检查和校验工作。3、参加制订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4、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查清其安全状况,负责安排隐患整改工作及隐患整改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5、负责安排项目施工并确保按期完成。6、组织编制大、中修和危险性较大的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具体施工方案。7、负责本企业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8、负责设备事故、检修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资料存档及统计上报工作。9、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10、安排承包项目时,必须同时承包安全,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四、工会安全职责1、负责向职工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监督行政作好各项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协助开展班组安全活动。2、把安全生产列入职代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评先的重要条件。3、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4、参加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5、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的健康检查,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6、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工作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7、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发放工作,保证食品、饮食卫生,并严格执行发放标准和审批制度。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职工食堂、食品仓库要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严防食物中毒。五、安全保卫科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2、组织制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3、负责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三废”、噪声等综合治理项目的施工,使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5、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6、组织对职工进行规定内容和时间的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协助劳资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7、参加全公司性安全环保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8、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9、负责动火审批及管理工作。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业卫生工作。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12、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13、有权下达各种隐患整改通知书。14、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15、负责伤亡事故、污染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16、负责公司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经常性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17、编制修订企业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18、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台帐管理。19、组织火灾扑救,负责对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公司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六、总办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劳动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2、组织安排新进职工、外来人员、代培实习人员及临时用工进行规定时间和内容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车间和岗位进行二、三级安全技术教育。3、负责全公司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制订,并把计划纳入年度教育计划之中。4、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调配工作。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负责医务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6、把安全工作业绩做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7、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要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行。8、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设置特种作业编制,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及日常管理工作。9、监督配合生产部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查处隐患,督促整改,负责对违纪违章者进行处罚并通报。七、基建安全职责1、必须严格执行新、改、扩及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2、负责基建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3、组织对外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安全交底。4、对基建中破坏的建筑物、设备、道路负责采取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设置警示灯、信号灯和路障等,竣工后恢复原状。5、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6、安排经济承包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承包安全,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对施工单位要进行资格审查。八、财务科安全职责1、确保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的专款专用,并专账管理。2、保证和监督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经费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批同意费用,不准报销。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施工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拔款。九、供应科安全职责1、对采购的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检查验收制度,并对上述产品质量负责。2、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管理工作。3、对生产、试验所需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材料。十、销售科安全职责1、销售各类成品纸时,必须严格检查来厂装运货物的车辆车况、油布、三角木是否完整,驾驶证、行车证、资格证、保险证是否齐全后方可放行。2、定期对特种车辆驾驶人员、销售人员、仓库保管员、上下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3、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车辆、船舶的维修保养工作。十一、销售科质检安全职责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系统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3、负责全公司动火分析及尘毒监测的仲裁。4、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事故的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5、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和制度。6、确保各种仪表、器具等的准确可靠。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的贯彻实施,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奖惩的基本原则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功则奖,有过则罚,奖惩严明,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2、我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工奖惩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成绩、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的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3、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酿成事故要加重处罚,严肃处理。(二)、奖惩的内容1、奖惩范围(1)、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当年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者。(2)、从原料投入到生产出产品的全部生产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有突出贡献者。(3)、参加各级各项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贡献者。(4)、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在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上有突出成绩者。(5)、对现场卫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6)、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及物质,避免事故扩大,在生产操作中精心操作,避免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者。(7)、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安全管理方法上有创新处,效果显著者。2、奖励的级别安全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级、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资金或奖品。3、奖励的审批与执行办法(1)、表扬和发给一次性奖励,由科室、车间负责人按项目提出申请,交安全保卫科汇总并核审事迹,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2)、公司领导提出或公司有关会议决定的安全奖励,由安全部门申请总经理签批后执行。(3)、贡献特别突出需要记功、晋级、奖励的由所在部门提供书面事迹材料,安全保卫科核审事迹,提交公司安全委会讨论,总经理批准执行。(4)、年终授予安全生产先进者荣誉称号的,按公司年终总结评比办法执行。(5)、所有安全奖励均要通报全公司表扬。4、惩罚的范围(1)、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干部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应加重处罚。(2)、违反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知法不从者。(3)、违反劳动纪律、威胁安全生产的。(4)、违反各条禁令的。(5)、造成各类事故的责任者。(6)、对于厂区吸烟者应加重处罚。5、惩罚的级别安全处罚分为:警告、罚款、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并实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并用的原则。6、经济处罚的罚款额度(1)、对于造成各类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2)、对于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且制度中有明确经济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给予经济处罚。(3)、对于违反各项安全管理执行情况每月考核,给予不合格的单位安全负责人50-100元的处罚。(4)、对于经常性现场安全检查考核中,出现违章、违纪行为,按以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5)、无证上岗或证件不齐者,发现一人罚款10元。(6)、不按规定着装上岗者,将令其退岗重新穿戴规范后方可上岗,并处罚款10元。(7)、酒后上岗,令其退出生产岗位,作半天旷工处理,并罚款50-100元。(8)、厂区内吸烟罚款200元,发现烟头一个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9)、对于上班睡觉一人次罚50-100元,离岗睡觉一人次罚款100元,脱岗一次罚款50元,迟到一人次罚款20元,早退一人次罚款20元,看书报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每人次罚款10元。(10)、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一经发现,将令其停止工作,接受停工安全教育并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干部违章指挥,造成职工人身伤亡事故及其严重后果的,将按事故管理制度加倍处罚,一年内考核发现违章3次(含3次)以上者,将提请总经理,给予就地免职处分。(11)、供电工段电工必须每班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触电保安器、安全联锁装置、闸刀、保险、限位开关、照明设施及临时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入交接班记录,考核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当班电工10元。(12)、供电工段负责人必须每天指定专人对在线的报警、信号装置、压力表、温度计(包括温度显示装置)、液位计(包括液位自调装置)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入交接班记录,考核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当班值班人员罚款10元。(13)、使用电气、仪表单位要加强管理,督促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处理,非停电时,作业人员(包括车间领导、维修工电焊工等)一律不准进行接、拆电源线、更换灯泡、保险等电气仪表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10元,更不准有意毁坏电气、仪表设施,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并按价加倍赔偿。(14)、配备在车间、岗位的消防、防护器材应作为岗位设备,现场操作人员应加倍爱惜,并纳入交班考核内容,发现一次不在交班记录簿上记录,罚款5元;无故损坏消防、防护器材,均按价赔偿,罚款50元,并接受停工安全教育。(15)、各种作业:包括动火、登高、电气检修、动工、吊装及设备检修等,必须按规定办理票证,有关职能部门及车间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并在票证的规定范围、时间内工作,无证作业发现一次将按情节轻重给予作业负责人10-50元的罚款,持证作业,但违反票证安全规定的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给予作业负责人5-30元罚款。(16)、经常性现场安全检查考核,由安全部门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制,检查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应立即指出,责令其改正,并开具处罚通知,在当月工资中执行。(17)、对事故责任者的经济处罚,按事故分析会的决议规定,执行安全保卫科负责开出的处罚通知,在当月工资中执行。(18)、罚款数额超过当月工资的部分在下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按此办法逐月扣除。(19)、外协施工队人员的安全罚款,从其安全抵押金中扣除,并按月通知其单位负责人。(20)、情节严重需要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材料,安全部门审核事实,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总经理批准执行。(21)、触犯法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由总经理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思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制度。(一) 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凡新入厂人员均须经过厂、车间(科室)、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厂级(一级)安全教育(1)、厂级安全教育由生产部和总办组织,安全保卫科负责实施。(2)、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本公司特点、厂规厂纪,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的基本知识和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并要求指定教材、编写教案。(3)、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新工人厂级教育合格后(80分为合格,不合格可安排补考)凭安全保卫科安全教育通知单由人事部门安排到车间。2、 车间级(二级)安全教育(1)、车间凭安全教育通知单及调派单对新工人进行厂级安全教育,手续不全的车间应拒绝接收。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实施。(2)、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特点、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技术规程,车间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本车间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要求专门编写教材,经公司安全保卫科审查,并签署意见。(3)、教育时间不少于36小时,考试(试卷必须经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审查同意)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级(岗位),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三次,三次补考不及格者,车间退回人事部门。3、 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1)、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中二级教育的情况,新工人分配所在班组长凭三级安全教育卡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教育内容:包括本班组(岗位)安全生产制度,岗位生产特点、任务、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劳动纪律等,要求编写教材,经车间主任审查并签署意见。(3)、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试合格,由班组长负责。(4)、新工人经过在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车间主任指定师傅,签定师徒合同,在指定师傅的指导下,上岗参加学习操作,在末取得安全上岗证前不得独立操作。(二)、日常安全教育1、企业每年都要对所有职工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每年教育的累计时间,公司级干部不少于24小时,工程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及生产工人不少于48小时,辅助部门工作人员不少于24小时。2、日常安全教育应准备教材,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法规,安全管理,机电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基本措施,典型事故安全等,还应对不同工种根据特点进行教育。3、安全保卫科和车间,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电视录像、电话、安全警句牌及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对职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宣传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技术、劳动法规、事故案例等。(三)、新干部任职前的教育1、新干部任职前,常务副总经理必须通知其到安全保卫科接受全面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才能前往任职。2、教育内容:安全思想,安全生产责任制,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等,并要求专门编写教材。3、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四)、特殊工种教育1、电气、司炉、焊接、压力容器、车辆驾驶、起重等国家指定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专业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2、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3、特殊工种教育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要求指定教材、编写教案和组织考试。(五)、重大、危险检修(安装)项目施工前教育1、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检修(安全)项目(包括外包队承包项目)施工前,并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然后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和检修安全教育,使全体施工技术人员明确方案,了解险情,熟悉现场,掌握安全措施情况,提高安全思想,确保安全检修。2、此项教育由安全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设备动力部门和安全保卫科参加。3、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六)、人员岗位调转教育1、车间内职工岗位调转、工种更换必须由车间提出申请,公司人事部门批准,进行有关安全技术教育。2、车间之间的职工调转时,职工要持公司内职工调动通知单到安全保卫科办理更换教育卡等手续,然后到调入到新车间接受二、三级安全教育。3、车间内部的职工调转时,要重新接受所到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分配到岗位,考试成绩必须记入安全作业证内。(七)、停工安全教育1、停工学习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令其停止工作,接受停工安全教育。(1)、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自己带头违章作业,或因管理混乱连续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车间、班组领导。(2)、工人违章作业,当月考核违章作业三次(含三次下同)以上者或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态度蛮横,无理取闹者。(3)、一般以上事故的责任者。(4)、当月考核无证上岗三次以上者,或“人”、“岗位”、“作业登记”不相符者。(5)、有下列违章现象,当月考核发现达三次以上者:A、不按规定着装(包括工作服、劳保鞋、绝缘鞋、防尘口罩、护目镜、工作帽、安全帽及手套等)者;B、酒后上岗者;C、厂区吸烟者;D、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脱岗、睡觉、串岗、打架斗殴、戏闹以及上班时擅自脱岗到厂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各种事项者。(6)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养消防、劳动防护器材以及无故损坏消防、劳动保护器材者。(7)无证检修,无照开车者或票证不齐全,内容填写不认真,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主要责任者。(8)将小孩及与生产无关人员带入生产区者。2、符合上述停工学习条件者,由安全保卫科向本人发出停工学习通知书,或车间根据其考核情况,征得安全保卫科同意,由车间直接通知本人,当事人持通知书和安全作业证到安全保卫科接受教育。安全保卫科应根据停工学习原因及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采取针对性教育,使学习者得到提高。3、当事者学习结束前,应写出书面检查,认识深刻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结束学习。若安全考试不及格,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深刻的,可无限期延长学习时间。4、根据违章程度、事故情节、损失大小、认识态度和学习中的表现,规定停工学习时间为一天至六天。5、凡停工学习人员,应严格按照“二个百分之百”对待,即百分之百登记,百分之百停发学习期间的工资。6、学习结束后,组织学习的有关人员须将停工原因、考试成绩、处理意见等记入安全作业证和有关台帐。(八)、复工安全教育1、因违章而负伤的事故责任者或因本人违章而发生事故负伤人员,负伤后由车间收回其上岗证,交安全保卫科,复工前,必须到安全环保部门接受遵章守纪、安全思想和对本次事故的认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并登记审查,经教育合格后车间方能恢复其工作。2、对因违章而负伤的人员要延长教育时间,严格教育考核。3、在岗职工因病、事、产假等原因,脱岗半年以上者(含半年)由车间收回其安全作业证,交安全保卫科,复工前,由车间对其进行劳动纪律、安全思想、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考试合格后到安全保卫科登记审查,方可上岗操作。4、教育的时间一般六至七天。(九)、事故案例教育 安全保卫科和车间要不定期把本公司的安全事故汇编成册,或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方式,教育职工对照检查自已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事故发生。(十)、现场教育1、对从事危险性检修(安装)项目,必须由施工组织者将施工人员带到现场,进行安全教育。教育重点为:此项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等。2、厂内发生重大以上的事故和其它典型事故,安全环保卫科要组织有关人员至事故现场,进行典型事故现场教育。教育内容为:本次事故的原因和经过,应采取的措施和应吸取的教训。3、从事临时性的工作,由施工负责人进行教育,内容为:此项工作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4、外单位人员到车间检修或承包单位来车间施工,凭施工安全联络票由所在车间进行教育,内容为:车间的生产特点,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章制度等。5、对避免事故和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由车间或有关部门及时向职工推广。(十一)、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1、部门、车间负责人要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各方面的工作。部门、车间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在常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日常考核,分季向常务副总经理提出书面汇报材料,年中作出一次初步评价,年终作出年度评价,报告总经理,并作出奖惩决定。2、 考核评价按“好”、“一般”、“差”三个等级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有:(1)、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按规定的内容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教育时间是否达到规定,受教育方面是否达到100%。(2)、其它各种形式的教育,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是否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3)、所有教育后的平均分是否达到80分,收到良好的效果,平均成绩等于实际考试分数和应参加人员的总数。(4)、年终被评为“好”级的单位,给予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一次性奖励,被评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一次性经济处罚,并将考核评比情况通报全厂,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之一。第六章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为了不断加强防火,防爆及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爆炸、火灾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防火、防爆的基本要求1、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也不准许上班期间到厂外吸烟而擅离职守,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2、生产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车辆进入时必须加装阻火器。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物等。4、对设备、管道、阀门、仪表、零部件及各种材料选型时,必须合理选用,其设计、制造、安装、试压等适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明规格型号的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5、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线系统,应设置(惰性气体等)置换设施与消防器材等。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可燃气体、易燃流体的取样管线,不准直接引入化验室。6、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或安装,(包括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危险物品仓库、气柜、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并且符合有关规定。7、设备检测时,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票证,并落实好安全措施。8、严防“三防”、“三超”现象,即:高压系统向低压系统串压,生产系统与生活系统相串;易燃、易爆系统向安全系统相串和超温、超压、超负荷。二、动火安全规定(一)、动火类别的划分1、固定动火区:我厂生产区域内,为方便动火,在机械厂制作、维修的固定场所及没有易爆、易燃危险的车间、工段和场地等符合固定动火条件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的范围包括机修车间、锅炉车间、污水泵房、一抄、二抄、三抄、四抄、制浆等车间的维修室内和煤场等区域。固定动火区以外的区域均属禁火区,固定动火区应设置明显标志,以区别禁火区。2、临时动火区:在禁火区内进行大型安装、制作、检修等工程,工期超过一周的,为方便动火,由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书面申请,制订并落实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签字,安全部门审查,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可设立“临时动火区”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者,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3、一类动火:生产系统中,具有易燃、易爆性质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及周围的动火,属一类动火。4、二类动火:生产系统中不具有易燃、易爆性质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及周围区域,包括蒸汽装置、空气系统、水系统及禁火区内的空余场地,道路上的动火,属二级动火。(二)、动火许可证制度1、凡在禁火区内任何地方动火(包括一切电焊、气割作业、在易爆车间从事的易产生火花的工作;沥青、喷灯等动用明火的工作;有直接火焰设备的第一次是复工点火的工作等一切产生火花和动用明火的工业)都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办理动火许可证方可动火。2、动火许可证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理动火证的人员,必须按照动火许可证的规定,认真填写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签发一类动火证时,须在动火证上加一条红斜杠;签发特殊动火证时,须在动火证上加二条红斜杠。3、一类动火由安全部门审批,二类动火由生产车间审批;特殊动火由生产、设备、安全部门共同会签,报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总经理审批。4、动火工作必须在动火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凡中断时间30分钟以上, 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5、动火前30分钟,必须进行动火分析、由动火分析人员在动火许可证上填写分析结论。6、动火许可证规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由动火证办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并且自觉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7、动火执行人到达动火地点,首先应向车间当班班长(工段长)呈验动火许可证,经检验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分析合格并签字方可动火。8、动火许可证由动火执行人随身携带,严禁转借,涂改和转移地点动火。动火完成后,交车间安全员存档备案。(三)、动火的安全要求1、动火前必须将动火现场的易燃或可燃物质清除干净。2、动火地点应备好灭火用水,必要时应根据情况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指定监火人员,动火完毕,应将余火熄灭后方可离去。3、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执行动火的电、气焊工必须是经过专门考试合格并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的电、气焊工。4、全厂停车检修,其动火部位的置换方案由生产部门列出开停车方案,当班调度组织实施,其它安全措施由动火单位组织落实,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可靠,生产、设备、安全部门负责人会签,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第一次动火,但以后动火可不持动火许可证,视为“临时动火区”处理。5、动火作业中,除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必须在动火许可证上的“动火安全,注意事项”的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说明。(四)、动火责任1、动火制度是确保动火安全的一项重要的技术措施,一切有关人员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2、持证动火造成事故由动火审批者承担责任,并按事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事故,如因分析人员责任心不强,技术水平不高,分析数据差错而造成事故,还应追究分析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于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3、无证动火,违章动火而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的罚款,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造成事故的要依照事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4、因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消防器材的使用与管理1、消防器材、设施、包括各种消防车辆、灭火器、水源、消防栓、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泵、自动灭火装置;消防用电话、灭火用氮气、水蒸气装置;专用石棉布、沙袋、水桶、水池、钩、锹、消防警告牌、标志牌以及保护消防器材用的防雨棚、箱柜、挂架等一切设置于现场的设施,均要妥善保管。2、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应严格执行“三定一交”制度,即定点存放、定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列为交班内容。3、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于拿取、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远离热源、不受雨浇和阳光曝晒、高温辐射、不受化学腐蚀的物质侵蚀的地方,其周围不得有障碍或堆放东西,附近道路经常保持畅通。4、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应由安全保卫科和车间共同确定,不得任意移动地点,所有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姓名标示于现场。5、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平时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检查放置地点是否有变动、机件是否损坏、是否出现故障、是否过期、失效,铅封是否被打开。消防器材要经常保持清洁,无灰尘、无锈,经常处于完好、有效,随时可以取用的良好状态。真正做到“闲时备,急时用”。6、动用过的、铅封被打开的以及损坏的灭火器,应及时拆除,由安全部门检查、充填更换的铅封,不得放于生产现场、施工现场、不得与完好的灭火器混放。7、消防栓要定期检查,加强维护,确保无泄漏;消防栓要关合严密,无破损;消防水带应理顺放整齐;发现铅封被打开,应查明原因并通知安全部门检查并重新铅封,动用消防栓后应及时报告。8、消防水泵、消防接力水泵,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修、试运转,保证经常处于随时可以启动运行。9、入冬前及寒冬期间要做好灭火器、消防水源管线、室外消防栓的保温工作,防止冻坏。10、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措施,均应涂以红色,以资识别。11、灭火器应有使用说明和出厂合格证,购买时应认真检查,保证符合质量要求。12、采用消防新技术,使用消防器材新产品应适应适合现场生产火灾特点,并向职工交待清楚,确保正确使用。13、建立消防器材的管理档案,严格执行“三记”制度,即发放灭火的种类、数量、有效期要登记;使用后将使用日期、原因、情况及灭火效能要登记;检查结果要登记。1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倍加爱护,禁止用于与消防无关的用途(如用消防水枪冲洗地面;灭火机用于转换等)。破坏消防器材、设施、要照价赔偿,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提交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理条例”予以惩处。15、人人都应熟知消防器材性能、适用范围,并会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熟悉水源、消防器材、设施、电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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