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安全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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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批准: 目 录第一部分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1第一章 创盈精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概述1一、企业简介及危险性分析1二、创盈精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考核内容3第二章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内容详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第三章 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及事故案例13第四章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7第二部分 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22第一节消防、防火安全常识22第二节 职业健康知识29第三节机械安全知识32第四节用电安全知识36第五节公司使用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42第六节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内容42第七节 事故案例43第一部分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第一章 创盈精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概述一、企业简介及危险性分析(一)公司简介创盈精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富桥三工业区D2栋,车间面积6000余平方米,目前有员工320人,是一家从事塑胶模具制造、塑胶件注塑成型、喷涂、丝印、镭雕、烫金及电子装配一条龙加工服务的企业。公司多年以来一直注重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机构,配备有安全主任。(二)生产过程危险性分析:(1)火灾、爆炸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开油水、油墨、脱模剂具有可燃、有毒等危险性,生产过程中如果由于员工违规抽烟或违规操作电焊、气焊,以及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电火花、摩擦火花、阳光聚集、高温等原因,发生闪燃、自燃、爆燃等火灾的危险性非常大。危险化学品泄漏或挥发出的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明火、静电火花、电气火花、撞击摩擦等火源的情况下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电气装置可能因为接地措施失效或电气设备线路绝缘损坏、线路短路或者没有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均有可能产生电气火花而引发电气火灾、爆炸事故,其危险后果则可能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中毒生产过程使用的化学品的岗位多,使用的开油水、油墨、脱模剂是有毒有害物质,具有一定的毒性和腐蚀性,生产操作过程中如果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或在工作场所进食,这些危险化学品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体内,接触化学品岗位的员工可能会有中毒或职业病危险。(3)触电机械、电气类设备设施的电源线老化、有接头等情况易导致生产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发生触电危险。车间使用用电生产设备,并有大量照明灯具、电气线路,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电气线路绝缘防护破损,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未给予隔离或屏护,电环境潮湿,安全装置的相关参数未达到相应数值,电器端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失效,都能发生触电伤害。(4)机械伤害。生产中使用机械加工设备如:注塑机、镭雕机、烫金机、碎料机、混料机等设备设施的传动、运动部位具有割伤、刮伤、刺伤等伤害。车间的机械设备在进行加工生产时,由于设计上存在的固有缺陷,如果维护保养不当导致防护缺陷,或者设备超期使用及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不善,操作不慎,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手部,极容易被受到伤害,造成冲压、切割和卷入等机械伤害。机械设备主要危险部位有:外露的传动部件、机械执行部件、设备的电器部件、操作过程中的违章作业等,如果不加防护或防护失灵、管理不善、维护保养不当、操作不慎,都会造成人身伤害。(5)高处坠落高度超过2m机械维修保养或生产作业,有可能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周全,工作梯、台或安全带失效等,导致高处坠落事故。(三)本公司危险有害因素的防范措施:1、火灾防范措施(防火)a、 在储存、使用易燃化学品的场所,现场严禁烟火、所有电气设施必须防爆、现场通风良好;b、根据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类别,配备相应的灭火器。一般推荐为ABC干粉灭火器;c、检查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d、保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才能上岗。2、爆炸防范措施a、保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才能上岗。b.在生产车间和中转仓危险化学品按规定存放;c.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蒸气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d.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烟火,易燃液体采取防静电措施e.电气装置接地可靠,经常检查线路绝缘层,防止短路,并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中毒防范措施a、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b、对分装的化学品张贴安全标签;c、在工作场所严禁进食。4、触电防范措施a、组织全厂电气专项安全检查,对各种临时用电接线使用“地拖”现象进行整治;b、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及插头完好,无破损;严禁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行走,严禁电源线接触热体或放在湿地上;c、临时使用的手动电气工具,应有漏电保护器和保护接地。5、机械伤害防范措施a设备的皮带轮等裸露在外的转动装置要安装防护罩;b、从选购机械设备开始就应注意机械的安全设计是否先进,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护标准的高低;c、加强机械设备正确使用、安全运行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机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特别要重视安全装置的检查与使用;d 、操作人员要有足够的设备操作空间。6、高处坠落防范措施a、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经允许才能进行高处作业;b、高处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带;c、检查工作梯、台、安全带等是否失效。二、创盈精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目的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二、引用标准、术语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2.2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附则 本公司的各部门安全职责由本部门的一把手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职责与负责人职责相一致,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负责。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由企业负责人负责其行使的职责一致。三、管理职能与内容3.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3.1.1安全领导小组的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及深圳市有关规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3.1.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劳动保护教育,开展各种安全活动;3.1.3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1.4参加、组织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3.1.5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总经理处理;3.1.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经理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或配合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3.1.7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3.1.8协同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公司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3.1.9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3.1.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3.1.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提高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成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3.1.12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3.1.13负责消防安全管理;a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b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施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c负责健全公司防火档案,对各生产单位主管门、仓库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3.2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安全职责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在国家法律、地方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3.2.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安全领导小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3.2.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3.2.3 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保障安全投入;3.2.4 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和兼职安全主任;3.2.5 使用或提供的设备、设施、物料和作业场所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3.2.6 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2.7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隐患;3.2.8 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3.2.9 配合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监督检查;3.2.10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3.3 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责3.3.1 企业负责人是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3.3.2 保证国家和公司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有关规章制度在公司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3.3.3 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3.4 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性;3.3.5 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和兼职安全主任;3.3.6 使用或提供的设备、设施、物料和作业场所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3.3.7 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3.8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隐患;3.3.9 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3.3.10 配合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监督检查;3.3.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3.4安全主任职责3.4.1 向公司提出安全生产方面工作意见,针对本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3.4.2 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3.4.3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3.4.4 负责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及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3.4.5 就本公司安全情况按隶属关系向所在街道安监办作出书面汇报;3.4.6 负责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各类消防器材的采购及外发维修;3.4.7 负责员工消防培训与应急预案的演练;3.4.8 负责特殊工种与特种设备的管理;3.4.9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职责;3.4.10 负责公司危险作业的审批监督。3.5 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3.5.1 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3.5.2 组织对新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员工提出的安全问题;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考核;3.5.3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要求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上级主管处理;3.5.4 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部门报告;3.5.5 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厂务部做好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考核工作。3.6 各组组长安全职责3.6.1 贯彻执行公司、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3.6.2 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指挥;3.6.3 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3.6.4 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转岗)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3.6.5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3.6.6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3.6.7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3.7 员工安全职责3.7.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3.7.2 精心操作,交接班必须交接设备安全状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3.7.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并如实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3.7.4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3.7.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或赤膊上岗;妥善保管公司配发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履行法律规定的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的义务;3.7.6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提高岗位技能,预知岗位危险因素;3.7.7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应加以劝阻和制止;3.7.8 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会逃生。3.8厂务部及负责人安全职责3.8.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厂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3.8.2参与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8.3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3.8.4负责组织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3.8.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责任考核;3.8.6协助公司负责人落实安排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并进行跟踪监督;3.8.7负责本公司员工的公司级培训;3.8.8负责公司季度及月安全检查、负责消防器材定期充容和点检保养;3.8.9负责劳保用品采购的归口管理及发放,确保所采购的产品在质量、服务等方面符合规定的采购文件,以及安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3.9生产部及负责人安全职责生产部下设工模组、注塑组、丝印组、喷油组、装配组,由生产部部门负责人行使安全职责;3.9.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标准。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3.9.2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协助其他部门的安全整改;3.9.3 参加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3.9.4 在安排生产时与安全工作发矛盾的,则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及实施;3.9.5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检查;3.9.6 负责重要设备及维修管理,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3.9.7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责任考核;3.9.8 部门重要设备的定期点检和保养。3.10 工程部及负责人安全职责3.10.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标准。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3.10.2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协助其他部门的安全整改;3.10.3 参加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3.10.4 在安排生产时与安全工作发矛盾的,则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及实施;3.10.5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检查;3.10.6 负责重要设备及维修管理,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3.10.7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责任考核;3.10.8部门重要设备的定期点检和保养。3.11品管部及负责人安全职责3.11.1对保证质量及品质跟进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督促跟进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与有关规定;3.11.2质量检查人员所用的工具、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对国家规定的各种强制检定的仪器、仪表,必须严格执行检定,定期对各种仪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使其灵敏可靠,保证使用安全; 3.11.3严格产品检验制度,并作好产品检验记录,确保产品的革新安全管理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保证产品使用安全;3.11.4坚持质量第一与安全第一相统一的观点,进行产品检查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安全使用与安全运行;3.12仓储部及负责人安全职责3.12.1 负责公司内材料及成品的收发与仓储工作;3.12.2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参与部门的安全隐患分析,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隐患整改,协助其他部门的安全整改;3.12.3 在安排生产时与安全工作发矛盾的,则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3.12.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3.12.5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3.12.6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责任考核。3.13财务部及负责人安全职责3.13.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定与标准。根据公司批准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时,列出安全经费使用计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独立建帐;3.13.2对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投入,要做到资金投入充足、到位、专款专用;3.13.3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的资金投入;3.13.4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在资金投入方面保证达到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3.13.5确保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培训费用;3.13.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中按照国家标准保证赔偿、医疗等费用,足额到位;3.13.7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责任考核。三、考核职责及考核方式一、目的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1.2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1.3 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4 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二、考核2.1安全主任负责对各部门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2.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员工进行考核,每年一次;2.3 考核内容:按照各岗位(部门)安全责任制及附表中相关条款进行考核。2.4考核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考核得分在60至89分的为“良”,安全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对人员考核得分为“优”的,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注:考核四个季度平均分数90分以上(含90分)的。年终进行奖励)考核得分在60至89分的为“良”,安全考核得分为“良”,的人员和部门,实行“不奖不罚”处理。三、奖惩规定3.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1000元以上的奖励。3.2 发生重大险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使工公司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3.3 在推行安全、消防管理、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革新或改进技术工艺,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大胆纠正违章, 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与消防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 经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荣誉奖和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3.4 凡被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授予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先进个人的, 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3.5 对经考核等次为“优”的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或员工,予以表彰。3.6 凡部门、班组或个人有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涉及的安全奖励规定的,一律遵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奖励。 3.7 对经考核等次为“差”的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或员工,给予书面警告,直至开除。3.8发现员工有下列违章违纪行为情形之一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再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犯给予辞退处分。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不佩戴防护用品。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的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作业,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新员工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岗位员工未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即独立上岗操作。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检修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其它违章违纪的行为。3.9管理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再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犯给予撤职或辞退处分,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作业场所或设备提供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不认真执行、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10发生一般事故(包括工伤事故、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留用察看一至二年至开除的处分。对次要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11发生特大事故或后果极为严重的重大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或留用察看二年处分。 对安全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3.12发生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以及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力,一年内重复发生责任性重大事故,给予所有责任者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性的法律责任。3.13因严重违章造成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事故责任人按损失510%进行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以上,事故责任人按损失15%进行经济赔偿。员工因严重违章违纪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20%,但扣除扣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三、创盈精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二章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详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三章 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及事故案例全球每天发生各类事故68.5万起,每分钟近500起,每秒钟就有8个家庭尝到事故近1.5万人。任何组织都存在安全问题,因此安全管理是组织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职能。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与安全有着天然的联系。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从事的各项活动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大大提高,安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样化;因而从安全方面对人类活动进行管理,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一、我国职业安全现状及安全管理体制(一)国内职业安全现状1、工伤事故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2001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1000629起,死亡130491人。 2002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1073434起,死亡139393人。 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63976起,死亡136340人。2004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平均每天死亡370多人。2、职业病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05年4月19日,在京开幕的第10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国际会议透露,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据2003年底统计数字,全国累积尘肺病患者达59万人,疑似尘肺病人60多万例,每年新发尘肺病人1.5万例,死亡约5000人。各类新发职业病人数呈上升势头。当前无论是接触有害作业人数、职业病患者累积数量、死亡数量和新发现病人数量,我国都居世界首位。3、事故损失安全生产事故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00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5%左右。4、世界影响1)国际劳工组织大会上常有批评;2)工伤事故与也是世界人权大会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攻击中国“忽视人权”的借口之职业病一。(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首先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安全与生产相比较,安全是重要的,因此,要先安全后生产。 “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开始之前,并贯彻始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事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必须在从事生产活动之前,充分认识,分析和评价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事先采取一切必要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排除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方向和目标。为实现安全生产方针,就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标准和制度,并严格执行;就必须全面贯彻以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就必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就必须坚持开展安全检查、预测和评价;就必须查明隐患,掌握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目标的实现。为了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做到如下几点:第一,一切人员,特别是企业领导,必须十分重视安全工作,要将其放在第的位置上。当生产与安全出现矛盾的时候,首先必须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第二,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生产(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在生产(施工)中不得削减;凡是工程项目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达不到安全卫生规程或标准的要求时,不得生产(施工)和投产;在实行重大经济技术决策(如企业整顿、租赁、承包、兼并、技术改造和实施经济责任制)时,都必须认真考虑安全的内容和要求。只考虑生产而忽视安全的切决策不仅是片面的,而且是错误的,极可能为以后的生产带来严重的后患。第三,在日常工作中,企业的各级领导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也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五同时”),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第四,加强安全管理,要通过安全检查、安全预测和安全评价及时识别和预知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预防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做到预防为主。(三)安全管理体制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可以总结为“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政府监管与指导、企业实施与保障、员工权益与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中介支持与服务”。1国家监察:是指政府部门的劳动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赋予的权力所进行的安全检查活动。劳动安全监察是以国家的名义和权力,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及企业的事故预防工作实行法制性监督,纠正和惩戒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实施。2行业管理:是指对行业所属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宏观控制,以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控制和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生产任务顺利进行。3企业负责:企业是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制度、规范,依法进行安全管理;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激励机制,监督、约束机制,认真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企业要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提高企业抵御事故的能力。4群众监督:是指广大职工通过工会或职代会监督和协助各级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做好事故预防工作。5劳动者遵章守纪:在事故致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教育、约束劳动者遵章守纪。二、事故案例案例1:致丽工艺制品厂“11.19”火灾事故 1993年11月19日中午,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 84人(其中女82人,男2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烧毁厂房1600平方米和一批原材料、设备等,直接经济损失260多万元。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致丽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所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裱海棉、嗜士布等可燃物品。由于可燃物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而厂房的疏散通道不畅通,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大,平时没有进行教育和演练,致使大量职工不能及时从火场撤出而中毒窒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原因是:1、该厂实行封闭式管理。两个楼梯,东边一个用铁栏栅隔开,与厂房不相通;两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楼下四个大门有两个被封死,一个被铁栅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通过一条用铁栅围成的只有08米宽的狭窄通道并打卡。 2、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栏杆加铁丝网。起火初期,火势不大,部分职工试图拧开消防栓和使用灭火器扑救,但因不懂操作而未能见效。 3、正在二楼的厂长黄某不组织工人疏散,自己打开窗户爬绳子逃命。二三楼近300名职工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慌乱下楼逃生。对着楼梯口的西北门被封死,职工下到楼梯口,要拐弯通过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出。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拥挤,浓烟烈火,视线不清,加上燃烧的化纤物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许多职工被毒气蒸倒在楼梯口附近,造成重大伤亡。 案例2:深圳制衣厂火灾7女工窒息而死2007年10月21日8时10分左右,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合水口社区亿兴制衣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造成7人死亡,均为女性。消防调查显示,逃生通道被封堵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主因。该厂设在一幢六层住宅的二楼里,上下只有一条楼梯,当天早上上班时,有15名员工在车间上班,上班不到10分钟,值班人员徐海松发现有烟雾从楼梯窜进车间,很快引燃车间门口的海绵材料,其他员工一边尝试灭火,一边搬走海绵材料,由于火势燃烧迅速,大火很快封住了唯一条可以逃生之路,而且很快向车间里面蔓延,员工只好慌乱中向里躲避。整个厂房都装上了防盗网,没有退路之下,5名员工躲进了一间靠近路边的小办公室,3名员工躲进了卫生间。消防员8时35分赶到现场后,迅速采取破拆救人和灭火措施,仅用了不到10分钟就把被困办公室和卫生间的8人救出。由于火势大,蔓延快,另外7名女工被熏死在西南角。灾后检查现场发现,该厂房是一个生产文胸的压碗车间,车间堆积了大量制作文胸的海绵材料,这是导致火势蔓延迅速的主要原因。 第四章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简介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立法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一)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投入保证、主导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报告和处理事故。(二) 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1. 知情权2. 建议权3. 批评、检举、控告权4. 拒绝权5. 紧急避险权6. 索赔权7. 获得劳动保护用品权8. 获得培训教育权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在专项的安全法律法规中有具体规定。(三) 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1. 自律遵规2. 接受培训3. 危险报告(四) 法律责任1. 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保证足够安全投入或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 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单位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五) 劳动时间1.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2. 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3. 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1小时,最长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时间的确立保障了劳动者有充足的休息,避免长时间加班造成疲劳,从而引发误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六)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1.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4.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5.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6.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7.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和夜间工作;8. 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七) 劳动合同约定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不得有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况。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介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八) 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职责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8.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9. 严禁谎报火警;10. 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11.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人员疏散;12. 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调查。(九) 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从业人员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警告、罚款、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质、资格等处罚。四、职业病防治法简介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一)单位应当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8. 用人单位必须对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体检。(二)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1. 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 单位应将职业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 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4. 职业病患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5.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单位承担。五、工伤保险条例简介深圳市执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实施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十) 工伤保险费用缴纳1. 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2.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十一) 工伤认定1. 工伤认定的条件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c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d 患职业病的;e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f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g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 视同工伤的条件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b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c 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d 由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e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到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条件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b醉酒导致伤亡的;c自残或者自杀的。(十二) 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保险待遇1.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2.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四个等级;3.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 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要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5. 需要住院治疗的工伤职工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6. 进行工伤医疗期间,应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7.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第二部分 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第一节 消防、防火安全常识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对消防工作及对火灾的预防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一、燃烧和爆炸A.火灾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一般是氧气,也有其他的,比如水遇到电石、金属钠)、点火源。在火灾预防时,只要将其中任何一项条件被破坏,火灾都不会发生。B.燃烧的类型(1)闪燃和闪点:易燃、可燃液体(包括具有升华性的可燃固体)表面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当火源接近时会产生瞬间燃烧。这种现象叫闪燃,引起闪燃的最低温度称闪点。易燃液体: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常用的易燃易爆品如下:1.石油谜(60-90)闪点-21.7;2.苯闪点4.44;3.工业甲醇闪点11;4.异丙醇闪点11.67;5.甲醇闪点12;6.二氯乙烷闪点13;7.丙酮20。(2)着火与燃点:可燃物质在空气充足条件下,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即行着火(出现火焰或灼热发光),并在移去火源之后仍能继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物质的燃点或着火点。易燃液体的燃点约高于其闪点1-5。(3)自燃和自燃点:物质因剧烈的氧化而产生火焰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自燃点与闪点及燃点的不同之处,主要是不需引火,而后者则需要外部火源引燃。C.爆炸发生的种类及场合(1)种类物理性爆炸:是指由物理变化即没有生成新物质的变化而引起的爆炸。化学性爆炸:是指由化学变化即生成新物质的变化而引起的爆炸。(2)术语爆炸极限(上限;下限):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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