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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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讲解薈袂膁薁袇袁芃莄螃袀莅蕿虿衿肅莂薅袈膇薈蒁羈芀莁蝿羇罿薆蚅羆膂荿蚁羅芄蚄薇羄莆蒇袆羃肆芀螂羂膈蒅蚈肂芀芈薄肁羀蒄蒀肀肂芆螈聿芅蒂螄肈莇莅蚀肇肇薀薆肆腿莃袅肆芁蕿螁膅莄莁蚇膄肃薇薃螀膆莀葿蝿莈薅袇蝿肈蒈螃螈膀蚃虿螇节蒆薅螆莄艿袄螅肄蒅螀袄膆芇蚆袃艿蒃薂袃羈芆薈袂膁薁袇袁芃莄螃袀莅蕿虿衿肅莂薅袈膇薈蒁羈芀莁蝿羇罿薆蚅羆膂荿蚁羅芄蚄薇羄莆蒇袆羃肆芀螂羂膈蒅蚈肂芀芈薄肁羀蒄蒀肀肂芆螈聿芅蒂螄肈莇莅蚀肇肇薀薆肆腿莃袅肆芁蕿螁膅莄莁蚇膄肃薇薃螀膆莀葿蝿莈薅袇蝿肈蒈螃螈膀蚃虿螇节蒆薅螆莄艿袄螅肄蒅螀袄膆芇蚆袃艿蒃薂袃羈芆薈袂膁薁袇袁芃莄螃袀莅蕿虿衿肅莂薅袈膇薈蒁羈芀莁蝿羇罿薆蚅羆膂荿蚁羅芄蚄薇羄莆蒇袆羃肆芀螂羂膈蒅蚈肂芀芈薄肁羀蒄蒀肀肂芆螈聿芅蒂螄肈莇莅蚀肇肇薀薆肆腿莃袅肆芁蕿螁膅莄莁蚇膄肃薇薃螀膆莀葿蝿莈薅袇蝿肈蒈螃螈膀蚃虿螇节蒆薅螆莄艿袄螅肄蒅螀袄膆芇蚆袃艿蒃薂袃羈芆薈袂膁薁袇袁芃莄螃袀莅蕿虿衿肅莂薅袈膇薈蒁羈芀莁蝿羇罿薆蚅羆膂荿蚁羅芄蚄薇羄莆蒇袆羃肆芀螂羂膈蒅蚈肂芀芈薄肁羀蒄蒀肀肂芆螈聿芅蒂螄肈莇莅蚀肇肇薀薆肆腿莃袅肆芁蕿螁膅莄莁蚇膄肃薇薃螀膆莀葿蝿莈薅袇蝿肈蒈螃螈膀蚃虿螇节蒆薅螆莄艿袄螅肄蒅螀袄膆芇蚆袃艿蒃薂袃羈芆薈袂膁薁袇袁芃莄螃袀莅蕿虿衿肅莂薅袈膇薈蒁羈芀莁蝿羇罿薆蚅羆膂荿蚁羅芄蚄薇羄莆蒇袆羃肆芀螂羂膈蒅蚈肂芀芈薄肁羀蒄蒀肀肂芆螈聿芅蒂螄肈莇莅蚀肇肇薀薆肆腿莃袅肆芁蕿螁膅莄莁蚇膄肃薇薃螀膆莀葿蝿莈薅袇蝿肈蒈螃螈膀蚃虿螇节蒆薅螆莄艿袄螅肄蒅螀袄膆芇蚆袃艿蒃薂袃羈芆薈袂膁薁袇袁芃莄螃袀莅蕿虿衿肅莂薅袈膇薈蒁羈芀莁蝿羇罿薆蚅羆膂荿蚁羅芄蚄薇羄莆蒇袆羃肆芀螂羂膈蒅蚈肂芀芈薄肁羀蒄蒀肀肂芆螈聿芅蒂螄肈莇莅蚀肇肇薀薆肆腿莃袅肆芁蕿螁膅莄莁蚇膄肃薇薃螀膆莀葿蝿莈薅袇蝿肈蒈螃螈膀蚃虿螇节蒆薅螆莄艿袄螅肄蒅螀袄膆芇蚆袃艿蒃薂袃羈芆薈袂膁薁袇袁芃莄螃袀莅蕿虿衿肅莂薅袈膇薈蒁羈芀莁蝿羇罿薆蚅羆膂荿蚁羅芄蚄薇羄莆蒇袆羃肆芀螂羂膈蒅蚈肂芀芈薄肁羀蒄蒀肀肂芆螈聿芅蒂螄肈莇莅蚀肇肇薀薆肆腿莃袅肆芁蕿螁膅莄莁蚇膄肃薇薃螀膆莀葿蝿莈薅袇蝿肈蒈螃螈膀蚃虿螇节蒆薅螆莄艿袄螅肄蒅螀袄膆芇蚆袃艿蒃薂袃羈芆薈袂膁薁袇袁芃莄螃袀莅蕿虿衿肅莂薅袈膇薈蒁羈芀莁蝿羇罿薆蚅羆膂荿蚁羅芄蚄薇羄莆蒇袆羃肆芀螂羂膈蒅蚈肂芀芈薄肁羀蒄蒀肀肂芆螈聿芅蒂螄肈莇莅蚀肇肇薀薆肆腿莃袅肆芁蕿螁膅莄莁蚇膄肃薇薃螀膆莀葿蝿莈薅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芃螈羂肁节蒈螅羇莁薀羀袃莀蚂螃膂荿莂罿膈莈薄螁肄莈蚇肇羀莇蝿袀芈莆葿蚃膄莅薁袈肀蒄蚃蚁羆蒃莃袆袂蒂蒅虿芁蒂蚇羅膇蒁螀螇肃蒀葿羃罿葿薂螆芈蒈蚄羁膄薇螆螄肀薆蒆罿羆膃薈螂袁膂螁肈芀膁蒀袁膆膀薃肆肂膀蚅衿羈腿螇蚂芇芈蒇袇膃芇蕿蚀聿芆蚁袅肅芅蒁蚈羁芄薃羄艿芄蚆螇膅 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讲解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本准则)已于1998年6月24日发布,并将于1999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本准则的发布实施,为规范会计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企业除了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投资也是其重要的活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其主要从事的业务,是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经营的业务,如工业企业从事工业加工生产是其主要从事的业务,是其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也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企业的投资活动是为了更好地,或为了维持或扩大经营活动所作的必要补充,通过投资活动所获得的利益(包括股利和利息的获得,取得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等),以达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不能达到的效果,为扩大再生产提供资金或其他方面的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开放,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为企业提供了投资的环境和投资方向。同时,税法也对投资所产生的利益提出了纳税的要求。从近几年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看,有些上市公司在其主要经营的业务发生困难时,经常利用出售或购买股权投资等,产生投资收益,从而使某一年度的利润达到预计的利润,并达到配股的要求。但是,投资收益是否能够确认为收益,计入利润表,应根据实际的交易或事项的具体情况而定,而原有会计制度对投资的会计核算规定得较粗。在这种情况下,规范投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到了议事日程。1993年财政部决定立项,制定投资的具体会计准则,并相应成立了项目组,着手研究制定相关准则,于1995年完成征求意见稿,经过多次讨论和征求意见,于1998年6月完成,并正式对外公布。二、本准则的范围财务会计中的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存货投资等等。广义的投资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内投资,如固定资产投资、存货投资等;另一类是对外投资,如权益性投资等。狭义的投资一般仅包括对外投资,如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而不包括对内投资。本准则所指的投资,仅指狭义投资中的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即除了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存货投资等对内投资外,还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外币投资的折算。(二)证券经营业务,主要指证券企业以及专业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对证券投资的核算。(三)合并会计报表。(四)企业合并。(五)房地产投资。(六)期货投资。(七)债务重组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或债权投资。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或债权投资,其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执行。但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或债权投资后的会计处理,应按本准则有关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的规定执行。上述这些不包括在投资范围内的事项,由于其特殊性,已在或有待于在其他相关准则或制度中规定。本准则中投资的范围与现金流量表准则中投资活动的范围不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范围比本准则的投资范围大,它除了包括本准则中的投资外,还包括企业对长期资产的投资,如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三、投资的定义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将投资定义为:“投资,指企业为通过分配(如利息、使用费、股利和租金)来增加财富;为资本增值或通过贸易关系,而给投资企业带来其他利益而持有的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中所定义的存货不是投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固定资产中所定义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投资除外)不是投资”。国际会计准则对投资的定义先提供一个大的概念,然后在大概念的框架下再剔除诸如存货、固定资产等虽然符合定义,但国际会计准则认为不是投资的部分。本准则将投资定义为:“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从本准则对投资的定义可见,投资具有以下特点:1、投资是以让渡其他资产而换取的另一项资产,如支付现金以购买债券、以固定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以取得其他单位的股权等(不包括以让渡一项股权换取另一项股权,下同),即企业将所拥有的现金、固定资产等让渡给其他单位使用,以换取债权投资或股权投资。这项资产与其他资产一样,能为投资者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是指能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能力。2、投资所流入的经济利益,与其他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除投资以外的其他资产,通常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如商业企业的库存商品是为转售而储备的,对这些存货的出售可以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又如,工业生产企业所拥有的生产产品而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为企业生产产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不很直观,城通过其生产的产品创造的经济利益得到体现,但这种经济利益的流入是企业本身经营所产生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也属于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而投资通常是将企业的部分资产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通过其他单位使用投资者投入的资产创造的效益后分析取得的,或者通过投资改善贸易关系等从而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3、某些投资,如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短期性质的股票或债券的买卖,这种投资实际上是将现金投入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交易代理机构),通过证券的买卖获取收益。这种收益实际上是对购买证券的投资者投入的所有现金的再次分配的结果,以使资本增值。这里的资本增值主要是指通过证券市场买卖证券所取得的高于原投入资金的增值部分,即价差收入。四、投资的分类对投资进行适当的分类,是确定投资会计核算方法和如何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前提。按照不同的标准,投资有各种不同的分类,主要有按照投资性质分类、按照投资对象的变现能力和按照投资目的分类等几种。(一)按照投资性质的分类按照投资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混合性投资等。1、权益性投资,是指为获取另一企业的权益或净资产所作的投资。这种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另一企业的控制权,或实施对另一企业的重大影响,或为其他目的而进行的。如对另一个企业的普通股股票投资,属于权益性投资。2、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作的投资。这种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另一企业的剩余资产,而是为了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如购买公司债券,属于债权性投资。3、混合性投资,往往表现为混合性证券投资,是指既有权益性性质,又有债权性性质的投资。如购买另一企业发行的优先股股票、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属于混合性投资。(二)按照投资对象的变现能力分类按照投资对象的变现能力分类,可以分为易于变现和不易变现两类。1、易于变现的投资,是指能在证券市场上随时变现的投资。这类投资必须是能够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期货等。2、不易于变现的投资,是指不能轻易在证券市场上变现的投资。这类投资通常不能上市交易,要将所持投资转换为现金并非轻而易举的。(三)按照投资目的分类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可以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1、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这种投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暂时存放剩余资金,并通过这种投资取得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收入,或价差收入,待需要使用现金时即可兑换成现金,如企业购买的可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2、长期投资,是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这种投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积累整笔资金,以供特定用管之需,或为了达到控制其他单位或对其他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出于其他长期性质的目的而进行的投资。按照投资目的分类,是为了确定投资会计的核算方法和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通常情况下,短期投资由于期限较短,并且能够随时变现,在会计核算中采用较为简单的方法,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流动资产列示;而长期投资由于期限长、投资金额较在,在会计中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在资产同债表上作为长期资产列示。因此,投资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中要求:在会计报表中划分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的企业,应将短期投资列作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列作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不划分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的企业,也应出于计量的目的,对投资的计价按照短期和长期的要求作一区分。短期和长斯投资的划分,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标准。在德国、中国香港、日本和国际会计准则将短期投资都比较严格地限定以一年为标准;但在欧共体、法国和英国对期限的标准并不是很严格,而是更多地考虑企业资产的连续使用;在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更多地考虑管理当局的意图,而不是持有期限。本准则要求,长短期投资的划分主要依管理当局的意图而定,管理当局意图短期持有的,作为短期投资;长期持有的,作为长期投资。但投资是否作为短期投资,应当符合两个条件:(1)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且有明确市价,例如,各种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通常均有明确市价;(2)持有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这一条件取决于管理当局的意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作为长期投资。本准则规定,投资首先按照投资对象的可变现性和投资目的分类,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易变现、并且意图短期持有的投资,归为短期投资;不易变现、且意图长期持有的投资,归为长期投资。其次,在短期投资中再按照投资性质分类,分为股票分类、债券投资等;在长期投资中也按照投资性质作进一步的分类,分为长期投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长期债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债权。将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其目的是通过这种划分将投资进行归类并分别核算;将长期投资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其目的是为了与会计核算方法相联系,长期投权投资涉及权益性投资问题,在会计核算时根据所拥有的被投资单位的权益份额,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长期债权投资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不同,长期债权投资在会计核算时涉及债权利息的会计提和溢折价的摊销等。通过这种划分,可以较清晰地反映企业不同变现能力的投资对不同性质投资在会计核算中的特殊性。五、投资成本的确定投资成本的确定是投资的计量问题,即为取得一项投资发生于多少耗费。投资成本的确定是确定企业为取得一项投资而发生的支出中有多少可以计入投资账户,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相关投资项目中列示。按照历史成本核算原则,企业取得的投资,在取和时应以投资成本计价,投资成本是指为获得一项投资而付出的代价,包括买价和其他相关费用,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确定投资成本。在起草本准则时,如何确定投资成本,讨论较多的主要涉及如下问题:(一)取得一项投资的同时取得一项债权的处理企业取得一项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两部分,一是为取得投资而支付的购买价格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另一部分是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债权支出,即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对于为取得投资而支付的购买价格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通常应计入投资成本,但对于取得一项投资的同时取得一项债权的处理,有两种观点:1、计入投资成本,待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再冲减投资成本。采用这种方法的理由是:第一,核算简单,在取得投资时不需要单独计算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这部分支出构成投资的成本;第二,如果取得一项短期投资,短期投资本身意图是短期持有,在资产负债表上归为流动资产,而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也归为流动资产,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真实与公允。2、不计入投资成本,单独作为应收项目核算,待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冲减应收项目。采用这种方法的理由是:第一,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实际上是一笔债权,而不是投资,其性质不同;第二,如果投资成本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混淆了投资成本与债权的界限,不符合投资成本的定义;第三,与现行会计制度不一致,导致会计核算的多变。从理论上讲,上述第二种方法更为可取,因此,本准则采用了第二种方法。(二)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的处理从理论上讲,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应构成投资成本的组成部分,因此,本准则规定,应将其计入相关投资的成本。但是,对于取得长期债券投资时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用等相关费用是否构成投资成本,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相关费用应当直接或分摊计入损益。理由为:长期债券投资与其他投资不同,债券购入时可能发生溢折价,溢折价是购买价格(或发行价格)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要在债券持有期间内摊销。如果将相关费用计入债券投资成本,在计算债券溢折价时不能反映真正的溢折价,与溢折价的定义不相符。由于购买时发生了相关费用,即使在按面值购入债券的情况下,也会产生不是溢价的溢从;另一种意见认为,购买债券与购买其他权益性证券相同,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投资成本。在债券按面值购入的情况下,支付的相关费用,从实际上看,仍然属于溢价购入。从理论上讲,无论哪种投资,都应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但为了正确计算债券溢折价,应在计算债券溢折价时,按债券投资成本扣除相关费用后计算。我们认为,企业取得的长期债券投资所付出的代价应当构成投资成本,但为了真实计算购入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应当在计算溢价或折价时按扣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后的金额计算。因此,本准则规定,在计算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时,应扣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同时,又规定对购入长期债券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投资成本,但又采取了重要性原则,即如金额较小,可于购入时一次计入损益;如金额较大,计入投资成本,并单独核算,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投资收益。未难销的相关费用,应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设置“债券费用”明细科目单独核算。(三)以放弃非现金资产(不含股权,下同)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确定这里的非现金资产,是指除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资产,包括各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但各种待摊销的费用不能作为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如何确定,有以下两种意见:1、按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按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成本的理由是:第一,公允价值体现了一定时间上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能够真实反映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或企业在清偿债务时需要转移的价值。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已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这种计量属性,因而具有实践基础;第二,公允价值定义中的“公平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互相了解的、自由的、不受各方之间任何关系影响的基础上商定条款而形成的交易,公平交易为其确定的价值的公允性提供了前提条件。同时,公允价值的公允性体现于交易双方均为维护自身利益所确定的价值,双方所商定的价值通常是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协商的结果,一般不会轻易接受不利于自身利益的交易条款。另外,公允价值的公允性还体现于交易双方的自愿性,即交易双方自愿接受的价值;第三,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目前,公允价值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的会计准则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也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计量属性运用在各项准则中,针对特殊交易或事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一个具体体现;第四,公允价值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可实现净值、重置成本、现行市场价格、评估价值等,本准则采用公允价值意义更大。虽然在目前情况下,我国广大会计人员运用公允价值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可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防误用。2、只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只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投资成本的理由是:第一,按照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需要评估,评估办法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方法,而这些方法本身是公允的,也是公允价值的一种;第二,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如股份制改组、以非现金资产投资等,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量,在实务上具有可操作性;第三,只以评估确认价值计量不违背公允价值的原则。因为,公允价值可以表现为我种形式,如可以采用评估价值、市价等方式确定。只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投资成本,更易为人们所接受,而且与国家相关法规协调一致;第四,在我国,会计制度中从未有公允价值的概念,特别是在我国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的现阶段,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稳妥。3、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不易取得,因此,本准则采用了第三种方法,即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投资,按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四)取得投资后投资成本的再确定的处理投资一般应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计量,取得时的投资成本也是投资的历史成本。但是投资持有期间内,如发生下列变化,则投资成本应作调整。1、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利息,以及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到分派的属于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盈余的分配额,冲减投资成本的,则投资成本应按扣除收到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利息冲减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作为新的投资成本。2、取得股权投资后,由于增加或减少被投资单位股份,而使原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则按原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按原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即股权投资差额作为投资成本的调整,初始投资成本经调整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金额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六、投资的期末计价投资的期末计价是指期末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按照历史成本核算原则,在资产负债表上投资一般应按其账面余额反映,但在某些情况下,应按投资的账面价值反映。这里的“账面余额”是指期末投资账户的实际余额,即投资账户未扣除相关准备之前的余额;“账面价值”是指期末投资账户的实际余额扣除相关准备之后的余额。(一)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内的期末计价方法有以下三种:1、成本。以成本计价是指,按投资成本入账后直到出售变现前均不调整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按成本计价在投资持有期间内,不确认由于对短期投资进行估价而产生的未实现损益,直到短期投资出售时,才确认损益。这种方法在中国香港及日本允许采用。以成本计价的理论依据为:第一,虽然市价可以反映变现能力,但对于投资者而言,更关心的是投资成本和实际的投资收益,实际的投资收益是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或利息收入以及处置投资所获得的收入与投资成本的差额;第二,当企业将某一债权性短期投资作为流动资产看待时,根据重要性原则,投资人不必摊销其溢价或折价。由于该项投资的可能持有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债券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对企业报告当期收益总额,即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当市价波动幅度较小,或短期投资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不大时,短期投资期末采用成本计价方法是比较合理的。以成本计价,可使会计期间内企业损益计量比较客观、公正,但在资产计价方面则有所欠缺。2、市价。按市价计价是指,在每一会计期末编制会计报表时,短期投资账面价值按市价调整,并据此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上的方法,这种方法在中国香港及国际会计准则中提倡使用。以市价计价的理论依据为:第一,市价代表公允价值,只有市价才是衡量企业实际可用资金的唯一尺度。特别是对于专业性投资公司,由于其投资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采用市价计价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更为有用;第二,企业关心的不是投资项目的成本,而是对他们进行处置时所能得到的现金;第三,投资有别于存货,通常可以不费力的出售,以市价计价可以反映未来的现金流量,而存货在确认销售前通常不宜确认其销售利润;第四,将出售的一项短期投资所得的现金存入银行,与按市价确认的短期投资的价值是相同的,因而应采用市价计价。但是,按市价计价也存有缺陷:首先,证券市场的价格是起伏不定的,且变动频繁而无规则,报表编制日的市价,在一定程度上能说明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并不能真正说明企业短期投资实际拥有的变现能力;其次,采用市价计价,同样会带来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问题,而且会造成企业每期损益随着短期投资市价的变动而上下波动。以市价计价,可使会计期间内企业资产计价较为客观、明确,但在损益计量方面则有所欠缺。对未实现的损益,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将未实现的收益不确认为当期收益,作为所有者权益中不可分配的重估价盈余;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一是将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捐益,但会导致与损益确认的实现原则相悖,即收益在实现之前不予确认,而损失则于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时予以确认。3、成本与市价孰低。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是指,短期投资的市价在购买日以后减少时,投资成本也应减少到一个较低的价值所采用的一种计价方法。在具体处理时,当市价低于成本时按市价计价,当市价高于成本时则按成本计价,这种方法在加拿大、德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法国、国际会计准则等多数国家、地区或组织采用。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的理论依据为:第一,短期投资作为现金的后备来源,当市价低于成本时,表明投资者不能按投入的成本转换为现金,投资损失已经发生,应当在发生跌价的当期确认损失,而不应等到出售时再予入账;第二,由于证券市场价格的频繁变动且不规则,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虽然只承认市价下跌,而不承认市价上涨,似乎有矛盾,但却可以使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产生稳健的结果,更符合谨慎原则。采用这种方法,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以成本与市价较低者列示;在利润表中,市价低于成本的跌价部分的未实现损失列入当期损益。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的优点在于:第一,符合谨慎原则。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当期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与谨慎原则相符,在损益计量方面较为稳健;第二,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短期投资以扣除跌价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反映,不会高估资产,可使资产计量较为客观、明确。但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也存在其缺点,表现为:会计理论上的不一致,即对于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确认为损失,而对于市价高于成本的部分,则不确认收益。这种处理方法在会计理论上存在着不一致性。本准则要求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理由是:第一,在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短期投资用市价计价不一定能够反映企业短期投资期末时的真正价值;第二,我国资产普遍存在高估现象,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可以避免短期投资高估;第三,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比较稳健。在起草本准则时,也有些专家提出可以采用市价法计价,他们认为,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企业,由于其从事大量的证券经营,以市价计价可以更恰当地反映证券公司期末时的证券价值。但考虑到本准则未包括证券经营业务,对一般企业的短期投资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为宜。在具体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有的专家建议采用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代替市价。理由是:第一,市价通常是指有价证券的市场价格,即上市证券的市场价格,而可变现净值通常包括非上市证券价值。企业购入的短期投资有的可能有市价,有的可能没有市价,用可变现净值比市价更恰当。也可用公允价值的概念,因为,公允价值既可以是市价,也可以是可变现净值;第二,国际会计准则正在修改相关的投资会计准则,从目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国际会计准则将用公允价值,而不用市价,即国际会计准则更趋向于统一采用公允价值的概念。在我国,公允价值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实务中用得不多,虽然在本准则及债务重组准则中已经采用了公允价值的概念,但具体操作存在一定的困难;另外,市价是公允价值的一种,在有市价的情况下,公允价值邓为市价。因此,本准则对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在起草本准则时,对于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的情况下,具体应采用哪种方法,我们征求了不少专家的意见,在所收集的专家意见中共同认为,在会计准则中应当说明采用哪种方法,但具体采用哪种方法,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企业或投资者所关心的是短期投资整体的价值总额,而不是每项个别投资,因为这些投资是作为共同财富的储存形式为企业所持有,因而,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的投资是以投资总体为基础,而不以单项投资为基础计价;也有的认为,短期投资采用成本法计价时,是以单项投资为基础,而存货在计提跌价准备时也用单项为基础,既然存货以单项为基础计算,而短期投资同样属于流动资产为什么却要在整体基础上进行比较,谨慎原则的惯例是以单项作为比较基础的。有的认为,在我国,短期投资种类不多,但不同的投资项目具有明显不同的报酬和风险,因此,建议至少按投资类别或总体计提跌价准备,但对于某些重大的投资,应不按单项投资计提。按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虽然在实务中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但短期投资仍然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详细情况,工作量大是不可避免的。在英国和中国香港一般只允许以单项投资为比较基础,国际会计准则为了迎合不同国家的需要,三种方法均可采用。考虑到我国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有一个熟悉过程,虽然采用投资总体为基础计提跌价准备可能导致未实现收益与损失互相抵销,但采用投资总体计提跌价准备也已在原有会计核算基础上有了较大的进步。因此,本准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但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则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二)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计价长期债权投资一般按摊余价值或摊余成本计价。债权投资的摊余价值,包括投资成本、应收利息以及债券溢价或折价摊销调整后的金额;分期付息债券的摊余价值即为摊余成本,包括投资成本以及债券溢价或折价摊销调整后的金额。美国SFAS115号准则中也采用摊余成本计价,但是规定这类投资只要没有发生永久性价值减值,或投资分类的变化,其账面价值一般不作调整。在我国,长期债权投资期末计价,按以下方法确定:1、长期债权投资期末以摊余价值或摊余成本计价。2、如果长期债权投资发生价值减损,应当按照账面价值计价,即按摊余价值扣除有关投资减值准备后的余额计价。(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计价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计价应按投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确定。七、投资损益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损益的确认和计量是投资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利益,但什么样的投资利益才能确认为收益,如何确认投资损失,确认多少投资损益,是投资会计需要解决的问题。(一)短期投资损益的确认短期投资的损益通常随着短期投资的处置而实现。短期投资通常可以取得股利、利息及处置收益或损失。短期投资取得的股利、利息及处置损益分别按下列办法处理。1、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因属于在购买时暂时垫付的资金,是在投资时所取得的一项债权,因此,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已记录的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确认为投资收益。2、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是否应确认为投资收益,持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除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理由是:这部分收到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是持有期间已实现的利润,应计入当期损益;也有的认为,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除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以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理由是:第一,企业本年度购入的短期投资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通常是由被投资单位上年度及以前年度实现的损益分配的,是属于投资前被投资单位所产生的损益的分配,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第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较短,通常在一年内即需变现,只有处置短期投资时发生的损益,才是该项投资所真正产生的损益;第三,在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内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冲减短期投资成本,在市价低于成本的情况下,计算成本与市价孰低时,按短期投资新的账面余额(即冲减后的账面余额)作为新的成本进行比较,相应计提跌价准备也小,这与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确认收益对损益的影响结果是一致的;第四,通常情况下,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需要确认投资前和投资后,只有投资后所获得的部分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需要计算投资前和投资后所获得的部分,计算过程较为繁琐。经过比较,本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中,以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期末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时,应以冲减投资成本后的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作为新的成本,并据以与市价进行比较。3、处置短期投资时,在短期投资按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下,如果处置时同时结转已提的跌价准备,确认投资损益的金额,应为所获得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在短期投资按投资类别或投资总体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下,确认投资损益的金额,为所获得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如果在处置短期投资时,当初取得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收回的,还应按扣除该部分现金股利或利息后的金额确认为处置损益。(二)长期债权投资损益的确认长期债权投资损益包括债权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处置收入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等。具体按以下办法处理:1、按债权面值取得的投资,在债权持有期间按期计提的利息收入,扣除摊销的计入投资成本的相关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2、溢价或折价取得的债券投资,在债券持有期间按期计提的利息收入,经调整溢价和折价以及摊销的取得时计入投资成本的相关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3、到期收回或未到期提前处置的债权投资,实际取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包括账面摊余价值或摊余成本、已计入应收利息但尚未收到分期付息债券利息、以及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差额,确认为收到或处置当期的收益或损失。(三)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1、两种收益观点。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损失如何确认,是股权投资会计中的重要问题。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收益观点,由此产生两种损益确认方法:(1)以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收益。这种观点认为,股权投资成本是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时的实际支出,一项投资能够获得多少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人回多少利润或现金股利,当处置某项股权投资时,计算该项投资累积获得的收益是实际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该项投资时实际收回金额与投资成本的差额的合计。在这种观点下,长期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计价,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为投资收益。这种方法通常可称为成本法。在这种方法下,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投资成本计价。采用这种收益观点确认收益,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情况。(2)按所持股权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确认收益。这种观点认为,股权代表股东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利益或损失,当被投资单位产生利润而增加所有者权益时,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同时增中投资的账面价值;反之,若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而减少所有者权益时,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余额,确认为投资损失,同时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这种确认损益的方法,通常称为权益法。在这种方法下,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投资成本及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投资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减份额计价。上述两种收益确认观点,在实际运用中还需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具有的控制或影响能力而定。在我国,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股权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即意味着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下股权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5%及以上股权时采用权益法核算;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或20%以上股权,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股权,或虽拥有20%或20%以上股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什么情况下采用成本法,什么情况下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投资持股未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况下,不可能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但起决定因素的是投资企业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能力,或是否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当投资企业持股比例达到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或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才采用权益法核算,否则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可见,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的前提。为什么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或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需要采用权益法核算?因为:第一,股权代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要求权,当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或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可能左右或能够影响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政策、财务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等,亦即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提出要求权时,通常可以得到实施。从理论上讲,如果对被投资单位可以施加重大影响,则其获得投资的未来收益国的不确定性要比不能施加重大影响要小,控制比重大影响对获得投资的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则更小。采用权益法核算,能够代表这种权益的实施,并表明投资收益是可实现的。第二,权益法强调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实质,其处理方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因为,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的时点是在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时,而不是实际分配股利时。尽管投资企业没有实际收到股利,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确实是增加或减少了,按照这一逻辑,当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该作为投资的部分变现,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第三,权益法所反映的投资收益更客观真实,不易操纵利润。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投资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利润的实现情况而要求被投资单位多人或少分利润,为投资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条件,而权益法则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从理论上讲,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差异在于,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独立的法人,两个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在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为投资收益。这种方法与收付实现制相近,收益实现符合谨慎原则;而权益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一个经济个体,虽然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是两个法律主体,在损益的确认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所以,在被投资单位产生损益时,投资企业应相应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作为投资损益。在具体确定投资持股比例时,为什么以20%为界限?因为,通常情况下,20%的持股比例已经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特别在股东分散的情况下,20%的持股比例在被投资单位中已占有较大股份。但是,20%的持股比例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两个企业共同投资另一企业,其中一方投资70%,另一方投资30%,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一方持股70%,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而另一方持有30%股份的企业可能不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因此,本准则对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既规定了持股比例,又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定了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作为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的界限。2、成本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成本计价,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冲减投资账面价值(注:这部分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交利润的分配部分,也可称为“清算股利”)。在具体处理时,可按本准则指南中所提供的公式计算。投资企业投资年度以后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例A公司1996年1月2日购入C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0%,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110000元。C公司于1996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5年度的现金股利100000元。假设C公司1996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0000元,其中股本为1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00元;1996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1997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0000元。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1)1996年1月2日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10000贷:银行存款110000(2)1996年5月2日宣告发放1995年度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前所获得的股利,冲减投资成本:借:应收股利1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0000(3)1997年5月1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计算应冲减投资成本和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400000-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400000)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10%-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10000=-1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30000010%)-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10000)=40000(元)借:应收股利30000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0000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40000(注)(注:在本例中,由于A公司于1996年1月2日投资,C公司199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00000元,1997年度分派的1996年度的现金股利为300000元,小于199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0000元,因此,应将分派的1996年度的现金股利中应由A公司享有的部分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由于A公司1995年度尚未投资,1996年度C公司宣告分派1995年度的现金股利时,A公司将应享有的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没有确认为投资收益。但1997年度分派1996年度股利时,分派的1996年度股利小于199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0000元,表明1995年度分派的清算股利100000元已经被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因而应将1995年度冲减投资成本的股利金额予以转回,确认为投资收益。因此,1997年度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应享有1996年度净利润的分配额30000元,与已由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弥补了1996年度已作为清算股利处理的现金股10000元的合计,即40000元。)假设上述C公司于1997年5月1日分派现金股利450000元,按上述公式计算应确认投资收益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下: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100000+450000)-40000010%-10000=5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45000010%)-5000=40000(元)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股利45000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40000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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