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通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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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通用篇目录1.总则2.术语3.文明施工3.1围墙3.2五牌一图3.3企业标识3.4定置管理标牌3.5安全操作规程牌4.个体防护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5.1配电线路5.2 配电箱5.3开关箱6.现场消防要求7.锅炉、压力容器8.场内交通8.1现场道路临边防护8.2现场交通标志9.总体施工准备9.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9.2栈桥安全防护设施9.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9.4施工测量9.5试验室9.6拌和站10.施工通用安全防护设施10.1施工现场危险区域防护设施10.2临边防护设施10.3洞口防护设施10.4登高作业安全防护设施10.5通道、设备防护棚10.6 起重作业11.冬季、雨天、夜间安全施工11.1冬季施工安全防护设施11.2 雨天施工安全防护设施11.3 夜间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附录 防护设施参考单价3.文明施工4.个体防护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6.现场消防要求7.锅炉、压力容器8.场内交通9.总体施工准备10.施工通用安全防护设施11.冬季、雨天、夜间安全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条文说明3.文明施工3.1围墙3.2五牌一图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5.1配电线路5.2配电箱5.3开关箱9.总体施工准备9.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9.2栈桥安全防护设施9.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10施工通用安全防护设施10.1施工现场危险区域防护设施10.2临边防护设施10.3 洞口防护设施10.4登高作业安全防护设施10.5通道、设备防护棚本篇参考文献1.总则1.0.1为统一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保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避免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制作、安装、设置。1.0.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并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规定。2.术语2.0.1 安全防护设施(security protection facilities) 建筑施工现场为预防施工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而设置的各类设施、设备、器具等。2.0.2 施工现场(工地) construction site从事施工中任何工序或作业的场地。2.0.3 施工用电(临时用电) electricity on construction site由施工现场提供,工程施工完毕即行拆除的电力,并专用于工程施工的电力线路与电气设施。2.0.4 危险区域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工作场所。2.0.5 工作场所 workplace从事施工的任何人员因工作原因必须停留或前往的一切场所。2.0.6 临边作业(Limb operations)施工现场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的高处作业。2.0.7 洞口作业(Cave operations)孔与洞口边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以上(含2m)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作业。2.0.8 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s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2.0.9 悬挑式支架(Cantilevered steel platform)搁支于码头边的用于支设、拆除模板等作业的悬挑形式的钢构件制作的操作平台。2.0.10 营地驻地,工程项目建设人员工作生活的区域。2.0.11 五牌一图“五牌”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一图”是指施工现场总平面图。2.0.12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它以物在场所的科学定置为前提,以完整的信息系统为媒介,以实现人和物的有效结合为目的,通过对生产现场的整理、整顿,把生产中不需要的物品清除掉,把需要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上,使其随手可得,促进生产现场管理文明化、科学化,达到高效生产、优质生产、安全生产。2.0.13 定置管理标牌是指示定置物所处状态、标志区域、指示定置类型的标志,包括建筑物标碑,货架、货柜标牌,原材料、在制品、成品标牌等。2.0.14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2.0.15 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2.0.16 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2.0.17 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2.0.18 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2.0.19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2.0.20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2.0.21 三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作业区。2.0.22 个人防护用品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2.0.23 塑料水马材料采用高强度环保线性聚乙烯加入颜料及独特添加剂配方制成,不易褪色,美观耐用水马中空灌水,具有缓冲弹性,能有效吸收强大撞击力,降低交通事故;组合使用,整体承受力更强,更加稳固。2.0.24 路面作业交通安全标志是用图案、符号、文字通告道路路面施工作业区通行的标志传递交通管理信息,用以管制及引导交通的一种安全管理设施。2.0.25 锚碇一般指主缆索的锚固系统。包括锚块、鞍部及其他附属构造的锚体和基础的总称。2.0.26 索塔悬索桥或斜拉桥支承主索的塔形构造物。2.0.27 施工猫道用于主缆牵引架设等工艺的临时通道和承重结构。2.0.28 转体施工与桥梁走线成一定角度,采用支架法工艺,通过平转到设计位置,完成体系转换的桥梁施工方法。3. 文明施工3.1 围墙3.1.1 自建营地项目部应设置围墙,围墙结构型式有:3.1.1.1 格栅结构墙体高度不低于1850mm,基础高度不低于250mm。见图T3.1.1.1。3.1.1.2 砖混结构墙体高度不低于2200mm,基础高度不低于250mm。见图T3.1.1.2。3.1.1.3 其他结构墙体采用其他结构型式时,墙体高度不得低于2200mm。3.1.2 非自建营地项目部应按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VI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有关规定对围墙进行装饰。3.2 五牌一图3.2.1 施工现场入口处的明显位置应设置整齐的“五牌一图”。3.2.2 “五牌”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一图”是指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各地区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再增加其它图、牌,如工程效果图、重大危险源告知牌等。3.2.3 “五牌一图”尺寸为每块1.4m 1.0m,标牌底距地1.2m,材质为不锈钢制品,宜挂设在施工现场入口处的明显位置一侧,并一字排开成整体。见图T3.2.3。3.3 企业标识中国交通建设VI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3.4 定置管理标牌3.4.1 区域标牌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相应的区域标牌,主要有钢筋加工场、预制场、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木工加工场(车间)、钢结构加工场、机械设备停置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场等。区域标牌材质为钢结构底板,表面喷塑,尺寸为1000mm760mm(宽高)。见图T3.4.1。3.4.2 施工机械管理标牌固定式或小范围内移动的大型及特种设备应设立施工机械管理标牌。材质为钢结构底板,表面喷塑,尺寸为1000mm760mm(宽高)。见图T3.4.2。3.4.3 材料标牌露天堆放的材料应在材料堆放地设立材料标牌。材质为钢结构底板,表面喷塑,尺寸为1000mm760mm(宽高)。见图T3.4.3。3.5安全操作规程牌施工现场机具或适当位置,应设置相应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牌。材质为钢结构底板,表面喷塑,尺寸为1200mm1000mm(长宽)。见图T3.5。26图T3.1.1.1围墙格栅结构图T3.1.1.2围墙砖混结构图T3.2.3“五牌一图” 图T3.4.1 区域标牌 名 称规格型号责任人登记(管理)编号状 态检验证号生产厂家下次检验日期图T3.4.2施工机械管理标牌 名 称生产厂家责任人规格型号检验员数 量检验状态检验日期 图T3.4.3材料标牌图T3.5安全操作规程牌4.个体防护4.0.1现场作业人员均应配置安全帽、棉质工作服、雨衣、橡胶雨靴、防滑鞋、帆布手套等基本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按有效使用时间定期更换。见图T 4.0.1。4.0.2 机动车驾驶员和机械操作工,应配棉纱手套。见图T4.0.2。4.0.3 钢筋工、搬运工宜配过胶防滑棉纱手套。见图T 4.0.3 。4.0.4 电气焊工必须配皮质电焊手套,电焊作业必须配焊接面罩,气焊作业必须配焊接防护眼镜。见图T 4.0.4。4.0.5 混凝土工在进行振捣作业时,应佩带防噪音耳塞;在进行混凝土凿毛或修饰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见图T 4.0.5。4.0.6 电工必须配置电绝缘鞋。见图T 4.0.6。4.0.7 沥青作业人员在进行沥青混凝土搅拌和摊铺作业时,应穿戴棉质连体工作服、帆布长手套、防尘口罩、护目镜和帆布鞋盖。见图T 4.0.7,防尘口罩同图T4.0.5。4.0.8 隧道钻爆作业人员进洞进行钻孔和清碴作业时,必须戴防尘口罩;在富含有害气体和瓦斯的隧道或深井作业时,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见图T 4.0.8,防尘口罩同图T4.0.5。4.0.9 接触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人员,或在瓦斯隧道作业的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防静电手套。见图T4.0.9。4.0.10 从事剧毒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必须佩带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见图T4.0.10。4.0.11 进入高处临边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带。见图T4.0.11。4.0.12进入水上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见图T4.0.12。4.0.13高处作业现场临边和登高爬梯外侧必须满挂密目式安全网,高处和悬空作业应按行业规定或设计要求张挂安全网。见图T4.0.13。安全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识)棉质工作服雨衣耐酸绝缘胶防滑鞋帆布手套现场施工人员基本劳动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 4.0.1图T 4.0.1现场施工人员基本劳动防护用品棉纱手套机械操作人员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 4.0.2图T4.0.2 机械操作人员防护用品过胶棉纱手套钢筋工、搬运工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4.0.3图T4.0.3钢筋工、搬运工防护用品电焊手套手持电焊面罩防护眼镜电气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 4.0.4图T4.0.4 电气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耳塞防尘口罩混凝土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 4.0.5图T4.0.5 混凝土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皮质绝缘鞋胶底绝缘鞋电气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4.0.6图T 4.0.6 电气作业人员防护用品连体工作服帆布长手套护目镜沥青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 4.0.7图T 4.0.7 沥青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正压式自给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隧道作业人员呼吸设备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 4.0.8图T4.0.8 隧道作业人员呼吸设备防静电无尘工作服防静电手套防静电无尘鞋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接触人员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4.0.9图T4.0.9 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接触人员防护用品过滤式防毒面罩剧毒化学品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4.0.10图T4.0.10 剧毒化学品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双挂点安全带全身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4.0.11图T4.0.11 高处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救生衣水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4.0.12图T4.0.12 水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安全平网密目式安全立网高空安全网高处临边防护用品制图复核审核图号T4.0.13图T4.0.13 高处临边防护用品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5.1配电线路5.1.1 施工现场配电线路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标准,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5.1.2栅栏。施工现场内的变、配电站均应设置栅栏围护, 栅栏宜用钢筋、金属方管制作。栅栏四周应各悬挂一块“当心触电”的警告标志。见图T5.1.2所示。5.1.3防护隔离棚。见图T10.5.1。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的间距均应不得小于安全距离。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应设置防护隔离棚,防护隔离棚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护棚的立柱、横杆宜用毛竹、脚手架管搭设; (2)棚面应采用木板、脚手板等绝缘材料,且满铺无缝隙,固定牢固;(3)防护棚覆盖面宽度应超过架空线路两侧各0.75m,长度应超过横跨的道路两侧各1m;(4)防护棚设有明显的限高警告标志。5.1.4电缆埋地防护。配电电缆采用埋地敷设时,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7m,电缆紧邻上、下、左、右应铺以细砂,其厚度不得小于50mm,并应盖砖保护或面层硬化。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与“下有电缆、严禁开挖”的警示标志。5.1.5电缆槽。配电干线电缆不便直埋时,使用电缆槽沿墙角等处进行敷设,电缆槽宜用厚度为25mm木板制作。见图T5.1.5。5.1.6电缆护坎。电缆穿越道路应埋设或敷设在坚固的护坎或保护管内。见图T5.1.6。5.2 配电箱5.2.1电箱支架。 施工现场应采用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标准的配电箱。并应设置配电箱支架。一、二级配电箱支架宜采用角铁或刚度相同的其它材料制作。见图T5.2.1。5.3开关箱5.3.1开关箱支架。施工现场应采用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标准的开关箱。并应设置配开关箱支架。见图T5.2.1。32图T5.1.2变配电箱防护栅栏图T5.1.4电缆埋设图T5.1.5电缆槽图T5.1.6 电缆护坎图T5.2.1移动式配电箱支架6.现场消防要求6.0.1 安全疏散设施6.0.1.1 办公及生活区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施工现场通道应保持通畅。6.0.1.2 办公及生活区临边疏散楼梯、走道应设置防护栏杆,按图T2.2.2.9设置。6.0.1.3 疏散楼梯间、室内走道以及会议室、员工活动室、发电机房等部位应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20min,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应急灯单价、图6.0.1.3。6.0.2 消防设施配置6.0.2.1 办公、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置消防设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的要求。6.0.2.2 施工现场有关火灾类别、危险等级、最大保护面积、最大保护距离参照表T6.0.2.2。6.0.2.3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6.0.2.4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摆放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6.0.2.5 用可燃材料搭建的办公及生活用房、人员密集的员工宿舍、建筑面积大于100 m2的仓库及木工车间等适合用水扑救的场所,宜设置可在自来水供水管路上使用的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符合建规规定应设消火栓的场所按其规定设置)。6.0.3 消防安全标志6.0.3.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的规定。6.0.3.2 办公及生活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箭头方向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见图T6.0.3.2。6.0.3.3 施工现场的下列区域应相应地设置“禁止烟火”、 “禁止燃放鞭炮”、 “当心火灾易燃物质”、 “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志。见图T6.0.3.3。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仓库的入口或防火区内;汽油、柴油、油漆等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的防火区内;乙炔、氧气等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或罐区、堆场的防火区内;火工品库房、临时放置点的防火防爆区内;木工车间、机械修理车间的入口或防火区内;燃油、燃气锅炉房及油浸变压器的防火区内;甲、乙、丙类液体及其他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上。6.0.3.4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材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见图T6.0.3.4。6.0.3.5 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显眼处,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度,尺寸大小一般为25cm30cm、20cm32cm;设置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表达必须的信息。6.0.4 火工品库安全防护设施6.0.4.1 库区与外界建筑设施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要求;库区内各库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库区值班室距各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30m。6.0.4.2 炸药库、雷管库必须设专用发放室。6.0.4.3 库房的门应为二层且均应向外开启,外层门应为铁皮包覆的耐火门。里层为铁栅门和金属网;门的宽度不宜小于1.0m,高度不宜小于2.0m,不应采用侧拉门、弹簧门、不应设置门坎。库房内任一点到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6.0.4.4 库房的窗应能开启并应配置铁栅和金属网。在窗下靠近地面的适当部位设置通风孔并配铁栅和金属网。6.0.4.5 炸药库房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雷管库房地面应保持平整,并铺软垫。6.0.4.6 库区应设密实围墙,围墙到最近库房墙脚的距离不应小于5m,高度不应低于2m,墙顶应设防攀越措施。库房周围5m范围内应清除枯草、易燃物,围墙外1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和竹林。6.0.4.7 值班室与炸药库房之间靠近值班室的一侧应有防护屏障,其高度应超过值班室的高度0.5m,其顶宽不宜小于1.0m,坡脚距值班室外墙距离不宜大于2.0m。6.0.4.8 防护屏障应使其边坡稳定,表面平整。在取土困难地区,允许在防护屏障的底部用块石或其他块状材料砌筑不高于2.0m的基础,基础上部应采用泥土等非燃材料修筑;也可利用开挖的边坡兼做防护屏障。6.0.4.9 库区应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应设贮水量不少于15m3的消防水池。草原和森林地区的库区周围应修筑防火沟渠,防火沟渠边缘距库区围墙不宜小于10m,沟渠宽1至3m,深1m。见图T6.0.4.9。6.0.4.10 库区应安装报警器应安装监视系统,值班室配备通讯电话,各危险等级爆破器材仓库应按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规定设防。图T6.0.4.10-1、图T 6.0.4.10-2。施工现场有关场所消防设施设置参数一览表表T6.0.2.2场所火灾类别危险等级最大保护面积(m2)最大保护距离(m)手提式推车式木工车间A严重501530水工施工平台、过道A中等752040油库B严重501530火工品库A严重501530员工宿舍A中等752040办公室A中等752040木工车间A严重501530机械修理车间B严重501530气体储存车间B严重501530发动机库A严重501530图6.0.1.3应急照明灯 疏散通道方向 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方向图T6.0.3.2 禁止烟火 禁止燃放鞭炮 当心火灾易燃物质 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图T6.0.3.3图T6.0.3.4118消防贮水池结构图设计吉星星复审吴亮审核陈文修日期2008.10图号图T6.0.4.9图T6.0.4.9消防贮水池结构图防雷设施结构图设计吉星星复审吴亮审核陈文修日期2008.10图号图T6.0.4.10-1图T6.0.4.10-1防雷设施结构图防雷设施结构图设计吉星星复审吴亮审核陈文修日期2008.10图号图T 6.0.4.10-2图T 6.0.4.10-2防雷设施结构图7. 锅炉、压力容器7.0.1锅炉房、空压机房应配置电话、声光报警器。如图T7.0.1所示。7.0.2焊接、切割作业时,应配置气瓶夹箍,防止输气管脱落。见图T7.0.2。7.0.3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安装乙炔回火防止器。见图T7.0.3-1、图T7.0.3-2。7.0.4 施工现场搬运气瓶,应使用气瓶运载车(运载箱)。见图T7.0.4-1、图T7.0.4-2a、图T7.0.4-2b。图T7.0.1声光报警器 图T7.0.2夹箍 图T7.0.3-1乙炔回火防止器 图T7.0.3-2夹箍与乙炔回火防止器图T7.0.4-1单瓶装气瓶运载车 气瓶运载车材料表序号材料规格数量1扁铁403mm4m2圆钢直径14mm 2m3镀锌管直径13mm1m直径20mm1m4彩板厚0.6mm12000500mm5车轮半径300mm2个图T7.0.4-2a 八瓶装气瓶运载箱且带遮阳篷图图T7.0.4-2b八瓶装气瓶运载箱加工图8. 场内交通8.1 现场道路临边防护8.1.1 波形护栏。在以通行车辆为主的道路较为危险的地带距道路边缘50cm的路肩上设置,见图T8.1.1。8.1.2 水泥墩钢管护栏。设在一般道路,危险度一般的路段,在距路缘50cm的路肩上设置,见图T8.1.2。8.1.3 钢丝网护栏。设于需要防止无关人员、动物等通过的路段,设于路肩上或路基坡脚外侧1m处。见图T8.1.3。8.1.4 彩钢板护栏。用于较为重要的道路,需将道路同外围完全封闭,进行全封闭施工管理的路段,设在距道路边缘30cm处的稳固路肩上,见图T8.1.4。8.1.5 锥形桶护栏。设于需要进行临时管制的路段。在距路缘50cm的路肩上设置,见图T8.1.5。8.2 现场交通标志8.2.1 警告标志。以下警告标志见图T8.2.1 和图T8.2-15。8.2.1.1 十字交叉路口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慢行,注意横向来车相交。设在视线不良的平面交叉路口驶入路段的适当位置。8.2.1.2 急弯路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分为向左、向右急弯路标志。8.2.1.3 陡坡标志。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分上陡坡和下陡坡标志。8.2.1.4 窄路标志。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前方车行道或路面狭窄情况,遇有来车应予减速避让。8.2.1.5 窄桥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桥面宽度变窄,谨慎驾驶。8.2.1.6 注意行人标志。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人。8.2.1.7 注意落石标志。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落石。使用时应根据落石的不同方向选择左侧或右侧落石标志。8.2.1.8 傍山险路标志。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小心驾驶。使用时应根据傍山险路的不同朝向选择左侧或右侧道路外侧为陡壁、悬崖危险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8.2.1.9 过水路面(或漫水桥)标志。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谨慎慢行,此标志设在过水路面或漫水桥路段以前适当位置。8.2.1.10 铁路道口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注意慢行或及时停车。分有人看守铁路道口和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此标志设在铁路道口以前适当位置。8.2.1.11 慢行标志。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此标志设在前方需要减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8.2.1.12 施工标志。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该标志可以作为临时标志支设在施工路段以前适当位置。8.2.1.13 注意危险标志。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谨慎驾驶,设在以上标志不能包括的其它危险路段以前适当位置。8.2.2 禁令标志。以下禁令标志见图T8.2.2和图T8.2-1图T8.2-5。8.2.2.1 禁止通行标志。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8.2.2.2 禁止驶入标志。表示禁止车辆驶入。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或单行路的出口处。8.2.2.3 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表示禁止各类机动车通行。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8.2.2.4 禁止行人通行标志。表示禁止行人通行。设在禁止行人通行的地方。8.2.2.5 禁止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转弯。设在禁止向左或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8.2.2.6 禁止直行标志。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设在禁止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8.2.2.7 限制宽度标志。表示禁止装载宽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最大容许宽度受限制的地方。8.2.2.8 限制高度标志。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最大容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8.2.2.9 限制质量标志。表示禁止总质量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质量的桥梁两端。8.2.2.10 限制速度标志。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行驶速度(单位为km/h)不准超过标志所示数值。设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路段的起点。8.2.2.11 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结束。设在限制车辆速度路段的终点8.2.2.12 停车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停车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a) 与交通量较大的干路平交的支路路口;b) 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c) 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8.2.2.13 减速让行标志。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人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的前提下,认为安全时方可续行。设于视线良好交叉道路次要道路路口。减速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a) 与交通量不大的干路交叉的支路路口;b) 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8.2.2.14 会车让行标志。表示车辆会车时,必须停车让对方车先行。会车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a) 会车有困难的狭窄路段的一端;b) 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开放一条车道,作双向通行路段的一端。8.2.3 指示标志。以下指示标志见图T8.2.3和图T8.2-1图T8.2-5。8.2.3.1 直行标志。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设在必须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8.2.3.2 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转弯。设在车辆必须向左(或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8.2.3.3 单行路标志。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8.2.4 指路标志。以下指路标志见图T8.2.4和图T8.2-1图T8.2-5。8.2.4.1 路滑慢行。设在雨天路滑、路面磨光、泛油及路面结冰、积雪等路段前适当位置。8.2.4.2 陡坡慢行。设在坡度较大,视线不良,宜提示司机谨慎慢行的路段前适当位置。8.2.4.3 多雾路段。设在局部多雾路段以前适当位置。8.2.4.4 绕行标志。用于指示前方路口车辆绕行的正确行驶路线,绕行路线得随实际路况而作调整。8.2.4.5 此路不通标志。用以指示前方道路为死胡同,无出口、不能通行。8.2.4.6 线形诱导标。用于引导车辆驾驶人改变行驶方向,促使安全运行。视需要设于易肇事之弯道路段,小半径匝道曲线或中央隔离设施及渠化设施的端部。线形诱导标的基本单元,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把几个基本单元组合使用8.2.5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8.2.5.1 路栏。用以阻挡车辆及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设在道路施工、养护、落石、塌方而致交通阻断路段的两端或周围。见图T8.2.5.1。8.2.5.2 锥形交通路标。与路栏配合,用以阻档或分隔交通流。设在需要临时分隔车流,引导交通,指引车辆绕过危险路段,保护施工现场设施和人员等场所周围或以前适当地点。见图T8.2.5.1。8.2.5.3 施工警示灯。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道路施工,应减速慢行。设于夜间施工路段附近。灯号分闪光灯号及定光灯号两种,按供电方式又分为太阳能式和非太阳能式,具体的形式较为多样,一般均为工厂生产的定型产品,施工中根据需要购置即可,安装于路栏或独立活动支架上,高度以120cm为度。其镜面闪烁频率、光度及适用地点,应符合表T8.2.5.3的规定。具体的形式见图T8.2.5.3。8.2.5.4 减速带。用于强行迫使车辆减速慢行,一般设于施工区前放方20m外,可根据需要设一道或多道,每道间距约25m。减速带型式多样,一般常用的是橡胶减速带,每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均有所差别,但整体来说大同小异,根据实际需要选取即可。图T8.2.5.4中提供了一些常见的减速带样式,可供选择时参考。8.2.5.5 道口标柱。用来提醒主线车辆提高警觉,防范小路口车辆突然出现而造成意外。设在公路沿线较小交叉路口两侧。见图T8.2.5.5。8.2.5.6 施工区标志。用以通告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交通阻断、绕行等情况。设在道路施工、养护等路段前适当位置。见图T8.2.5.5。8.2.5.7 辅助标志。凡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为维护行车安全与交通畅通之需要,应设置辅助标志。见图T8.2.5.5。施工警告灯技术指标表表T8.2.5.3图T8.1.1波形护栏图T8.1.2水泥墩钢管护栏图T8.1.3钢丝网护栏图T8.1.4彩钢板护栏图T8.1.5锥形桶护栏图T8.2.1警告标志图T8.2.2禁令标志图T8.2.3指示标志图T8.2.4指路标志图T8.2-1交通安全标志尺寸图(一)图T8.2-2交通安全标志尺寸图(二)图T8.2-3交通安全标志尺寸图(三)图T8.2-4交通安全标志尺寸图(四)图T8.2-5交通安全标志尺寸图(五)图T8.2.5.1路栏、锥形交通标志图T8.2.5.3施工警示灯图T8.2.5.4减速带图T8.2.5.5道路施工安全标志9. 总体施工准备9.1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9.1.1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9.1.2 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规定。9.1.3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分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等。9.1.4 禁止标志为带斜杠的圆形白底红边黑图案,例如:禁止抛物,禁止跨越,禁止合闸,禁止通行。见图T9.1.4。9.1.5 警告标志为等边三角黄底黑边黑图案,例如:当心绊倒,当心扎脚,当心塌方,当心落物,当心触电,当心机械伤人。见图T9.1.5。9.1.6 指令标志为圆形蓝底白图案,例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见图T9.1.6。9.1.7 提示标志为正方形绿底白图案,例如:可动火区。见图T9.1.7。9.2 栈桥安全防护设施9.2.1 栈桥防护栏杆栈桥桥面边缘处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高1.2m,采用48焊接钢管焊接。见图T10.2.21和图T10.2.22。9.2.2 栈桥运营阶段的安全措施9.2.2.1 栈桥的入口处应设置栈桥管理规定牌、安全标志牌等安全设施。管理规定牌应与本篇第3.5节的操作规程牌相一致;安全标志可参考本篇第9.1节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相关内容。9.2.2.2 钢板桥面应根据需要每间隔20cm设置10光圆钢筋防滑条。9.2.2.3 栈桥上每100m放置一个灭火器,每50m放救生圈一个,每300m安置高音喇叭一个,有紧急情况时,栈桥管理人员通过通信喇叭通知栈桥人员采取紧急安全措施。每300m安装监控器一个,以方便栈桥管理人员随时观察栈桥上的情况。9.3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9.3.1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作业区,做到“三区分离”。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9.3.2 施工现场应按图布置,做到布置合理、分区明确,材料定置堆放整齐,场地平顺,道路排水畅通,照明、通风状态良好。9.3.3 “三区”宜采用高度不低于1.8m的铁栅栏或砖墙进行隔离。见图T3.1.1.1和图T3.1.1.2。9.3.4 “三区”的临时用电必须满足本篇第5章施工临时用电的相关要求。9.3.5 “三区”的防火、防爆必须满足本篇第6章现场消防要求的相关要求。9.4 施工测量9.4.1 施工测量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见图T4.0.1、图T4.0.11和图T4.0.13。9.4.2 水上测量平台,应设防护栏杆、爬梯和救生设备。见图T9.4.2。9.5 试验室9.5.1 每台试验设备应配备安全操作规程牌。见图T3.5。9.5.2 试验室内临时用电必须满足本篇第5章施工临时用电的相关要求。9.5.3试验室必须按面积和防火等级配备消防设施,防火、防爆用品必须满足本篇第6章现场消防要求的相关要求。9.5.4 试验员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见图T4.0.1、图T4.0.5和图T4.0.9。9.6 拌和站9.6.1 拌和站宜设围墙,围墙设置应满足本篇第3.1节的要求。见图T3.1.1.2。9.6.2 拌和场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标志牌见图T9.1.4、图T9.1.5、图T9.1.6和图T9.1.7,操作规程牌见图T3.5。9.6.3 拌和站蓄水池、积水井边缘要设安全护栏,安全护栏应设在拌和站蓄水池、积水井边缘的牢固地点。见图T10.2.21。9.6.4 拌和站的临时用电,必须满足本篇第5章施工临时用电的相关要求。9.6.5 拌和站的消防设施、防火、防爆用品必须满足本篇第6章现场消防要求的相关要求。9.6.6 拌和站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见图T4.0.1、图T4.0.3和图T4.0.5。图T 9.1.4 禁止标志图T 9.1.5 警告标志图T 9.1.6 指令标志图T 9.1.7 提示标志图T 9.4.2 测量平台安全防护10. 施工通用安全防护设施10.1施工现场危险区域防护设施10.1.1施工现场应设置危险源告知牌,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宜采用警示带、遮栏、围栏。10.1.1.1施工区域危险源告知牌宜用塑料、不锈钢等材料制作,并应安装在现场显著位置。见图T10.1.1.1。10.1.1.2施工中的临时性危险区域四周与吊臂旋转半径外1m,应设置移动式警示带、警示链、警示围栏。见图T10.1.1.21、图T10.1.1.2-2、图T10.1.1.23、图T10.1.1.24。(1)移动式警示带、警示链、警示围栏支架底座采用混凝土块、16mm的圆钢制作;(2)支架立杆采用Q235 钢管制作,并刷红、白油漆相间警示色;(3)警示围栏支架采用Q235 钢管制作。10.2 临边防护设施10.2.1 防护栏杆10.2.1.1施工现场内的作业区、作业平台、人行通道、施工通道、基坑周边等施工活动场所,如临边离基准面高差达到或超过2m,必须沿周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能承受1000N以上的可变荷载。10.2.1.2 防护栏杆下方有人员通行或作业的,应在防护栏杆下边设置高度不小于0.2m的挡脚,并挂密目安全立网封闭。10.2.1.3 临水面的作业区、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10.2.2 防护栏杆设置方式 见图T10.2.21、图T10.2.22。10.2.2.1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立柱组成,上杆离防护面高度不低于1.2m,下杆离防护面高度不低于0.6m,栏杆立柱间距不得大于2m。所有栏杆应刷红白漆相间警示色,红、白漆间距均为300mm。10.2.2.2 防护栏杆采用48513.5mm的钢管; 10.2.2.3 防护栏杆可采用扣件连接、丝扣连接、螺栓连接、焊接或其它可靠连接方式连接。见图T10.2.2.3。(1)在泥石地面固定时,立杆打入地面0.5m 0.7m,离坡肩边口的距离应不小于0.5m;(2)在坚固的混凝土面等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栏杆柱焊接;(3)在操作平台、通道、栈桥等处固定时,应与平台、通道杆件焊接或绑扎牢固;10.3 洞口防护设施10.3.1因工程本身存在或因工序需要而形成的洞口,必须设置稳固的盖板或防护栏杆及安全网或其它防护设施。10.3.2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应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警示。10.3.3 防护方式10.3.3.1 施工区域内,边长250500m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其它各类洞口,应使用竹、木等材料作盖板,均衡搁置盖住洞口并牢固固定。10.3.3.2施工区域内,边长5001500mm的洞口,应设置以扣件连接钢管而成的10001000mm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见图T10.3.3.2。10.3.3.3 施工区域内,边长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置符合本标准第10.2.2.2条规定的防护栏杆。洞口下有人通行或作业的应张挂安全平网。见T10.3.3.31、图T10.3.3.32。10.4登高作业安全防护设施10.4.1 登高作业人员上下应根据现场情况选用钢斜梯、钢爬梯、简易木梯,扶梯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0.4.1.1 钢斜梯 见图T10.4.1.1。(1)梯梁采用工字钢或槽钢,截面尺寸应通过计算确定;(2)踏脚板应采用不小于20mm的钢筋三根与小角钢或25mm4mm扁钢与小角钢组焊成的格子板,踏脚板的宽度为0.1m,踏脚板间距宜为0.3m等距离分布;(3)边缘扶手栏杆高不应小于1m,扶手立柱间距不宜大于2m,均采用外径不小于30mm,壁厚不小于2mm的管材;(4)梯宽度不小于0.6m;(5)扶梯高度大于5m时,宜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6)扶梯焊接、安装应牢固可靠;10.4.1.2 钢爬梯 见图T10.4.1.2。(1)梯梁宜采用不小于5050角钢或不小于30mm的钢管;(2)踏棍宜采用不小于20mm的圆钢,间距宜为30mm等距离分布;(3)爬梯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150mm;(4)梯段高度超过5.0m,后侧临空面应设置与用途相适应的护笼;(5)超长直爬梯,每隔8.0m应设置梯间平台;(6)爬梯宽度不宜小于0.6m;(7)爬梯焊接、安装应牢固可靠;10.4.1.3 简易木梯:(1)木梯长度不宜超过3m,宽度不宜小于0.5m;(2)梯梁截面尺寸不得小于5080mm,圆木梢径不得小于80mm,踏棍间距不宜大于300mm;(3)安放立梯工作角度以705为宜,应固定稳固。10.5 通道、设备防护棚10.5.1 当临街通道、场内通道、出入建筑物通道处于物体可能坠落半径内或起重机臂回转范围内时,必须设置防护棚。见图T10.5.1。10.5.1.1防护棚应采用48513.5mm钢管扣件脚手架或其他型钢材料搭设,严禁采用竹木杆件搭设。10.5.1.2防护棚的顶部严密铺设双层正交竹串片脚手板或双层正交50mm厚木模板及封闭的防护立网或挡板。10.5.1.3防护棚的搭设(1)防护棚净空高度和宽度应根据通道所处位置及人、车通行要求确定,高度一般不低于3.5 m,宽度一般不小于3m。(2)立杆基础须作硬化处理,立杆必须沿通行方向设置扫地杆和剪刀撑。(3)立杆纵距不应超过1.2m,防护棚悬挑尺寸为0.30.5m。(4)宽度超过3.5 m或高度超过4 m的防护棚,立杆间距应加密或使用双立杆、型钢、脚手架管格构式立柱,纵向横杆应采用型钢制作或搭设承重脚手架。(5)防护棚两侧边应设置隔离栏杆,引导行人从安全通道内通过,必要时满挂密目网封闭。10.5.2 施工设备置于室外,应搭设防雨棚。见图T10.5.2。10.6 起重作业10.6.1 起重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安全警示标志。具体规定见本篇第10.1.1.2款规定。10.6.2起重机械防护设施 10.6.2.1 轨道式起重机缆风绳。应使用8以上钢丝绳,且每条接头不能多于一个,与地面夹角4560,每根缆风绳应有独立的地锚,缆风绳与地锚应用紧张器调整松紧。见图T10.6.2.1。10.6.2.2流动式起重机作业时,支腿垫木垫实,支腿所用垫木要用坚实木材制作,两端包以铁箍,装设提环。10.6.2.3起重臂应设有“起重臂下严禁站人”的警示标志。10.6.2.4水上起重设备进行起重作业时,应按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图T10.1.1.1危险源告知牌图T10.1.1.2-1警示带支架图T10.1.1.2-2警示带支架图T10.1.1.2-3移动式警示链支架图T10.1.1.2-4警示围栏图T10.2.2-1临边防护栏杆图T10.2.2-2临边防护栏杆图T10.2.2.3临边防护栏杆固定图T10.3.3.2洞口钢管防护图T10.3.3.3-1边长1500-2000mm洞口防护图T10.3.3.3-2边长2000-4000mm洞口防护图T10.4.1.1钢斜梯图T10.4.1.2钢爬梯图T10.5.1通道防护棚图T10.6.2.1轨道式起重机缆风绳、地锚、松紧器示意图11.冬季、雨天、夜间安全施工11.1冬季施工安全防护设施11.1.1防滑设施11.1.1.1陆地:下雪(霜)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尤其是高处作业的平台、脚手架、楼梯、爬梯、通道等处应铺设麻袋片、草袋等防滑物料。11.1.1.2船舶:(1)船舶冬季施工时,要及时清除室外甲板人行通道、楼梯、舷梯积雪、冰。室外甲板人员通道、作业场所、舷梯口等处应提前铺设草袋或麻袋片等防滑物料,铺设时要采取适当固定措施,损坏要及时更新。(2)室外楼梯踏板要用麻(棕)绳缠绕包扎,绳径为812mm。见图T11.1.1.2。11.2 雨天施工安全防护设施11.2.1 雨天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搭设防雨棚。防雨棚见图T10.5.2。11.2.2 船舶驾驶室窗户要保证旋回窗或刮水器有效。11.3 夜间施工安全防护设施11.3.1夜间施工作业面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坑、洞(孔)、临边、沟壑等危险部位应设置警示灯。11.3.2布锚施工船舶的锚标要在水线以上安装闪光灯。图T11.1.1.2楼梯踏板包扎附录 防护设施参考单价3. 文明施工格栅结构围墙 单位或单元:(m)表T3.1.1.1材料/仪器/装置/设备名 称数量金额(元)方管20*2050m220.00方管40*604.1m30.00地基基础(转和水泥砂石)4.1m50.00安 装 加 工 费 用4.1m50.00砖混结构围墙单位或单元:(5m)表T3.1.1.2材料/仪器/装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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