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上传人:1666****666 文档编号:36938451 上传时间:2021-11-01 格式:DOC 页数:100 大小:765.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_第1页
第1页 / 共100页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_第2页
第2页 / 共100页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_第3页
第3页 / 共10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材料汇编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材料汇编共青团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二零一四年 五月目 录1、成立背景22、中心功能定位与目标取向22.1 中心功能定位22.2 中心目标取向32.2.1 面向学生构建创新人才培养平台42.2.2 面向赛事构建科技大赛支撑平台42.2.3 面向社会构建产学研合作拓展平台43、中心概况43.1 中心简介43.2 中心基本概况53.3 中心管理模式53.4 中心运作模式63.5 中心管理机制63.6 中心组织形式63.7 中心建设战略与内容73.8 中心特色73.9 中心具体职能84、管理制度94.1 中心管理办法94.2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章程204.3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干部考核制度254.4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印章管理制度304.5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管理制度335、附件:355.1 附件1: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校级)365.2 附件2: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院级)415.3 附件3: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校级)485.4 附件4: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院级)535.5 附件5: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605.6 附件6: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合同655.7 附件7: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665.8 附件8: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695.9 附件9: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承诺书705.10 附件10: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过程记录册715.11 附件11: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报告775.12 附件12: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验收报告825.13 附件13: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875.14 附件14: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答辩安排表885.15 附件15: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阶段性检查表895.16 附件16: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果汇总表915.17 附件17: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生调查问卷925.18 附件18: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术论文格式要求95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1、成立背景全国近600所2000年后新升本高校面临转型结构调整的重大发展机遇期。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积极鼓励我校学生自主创新,自主创业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实施更加积极的鼓励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政策,多途径激发学生创新激情,创业梦想,全力推动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人才培养新模式。通过创业计划训练项目,使学生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通过创新项目的开发,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从而达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之中,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新模式、为产学研一体化提供有效平台。2、中心功能定位与目标取向2.1 中心功能定位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意识的重要保障,他集创新实践、兴趣爱好、技能培养为一体,实现了教学、科研和生产的有效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中心秉承学校“内涵建设有特色,科学发展上水平”的办学指针,践行学校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调整优化结构为抓手,以打造科研高地为引擎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创业意识和创业实践为宗旨,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定位于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创业意识和创业实践为目标,为学生提供学习、训练、实践、创新的平台,探索“学习、科研、创新、实践、学习”的创新学习模式,营造“在学习中创新,在创新中学习”的新型学风,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的特点和个性,努力创造良好的实践环境和文化氛围,是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实践基地。创新创业中心的功能定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新创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与能力培养。创新创业知识的学习与积累是创业工作开展的基础,在基地进行创新创业知识的学习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积极性;二是创新创业项目(团队)的培育孵化基地。以中心为创业平台,为创新项目和团队提供场所,开展创业服务,完善创业指导,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可以考虑直接与社会对接,让创业由孵化走向成功;三是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中心设有展览大厅等创业成果展示区域,有效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师生的创新创业热情。2.2 中心目标取向大学生创新中心创立的目的是为全校有创新精神、创业项目的创新团队提供一个激发创新创业实践的实训平台和工作场所。建立与理论教学体系相适应创业培训体系,培养学生的创业素质;建立与实践教学体系相一致创新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平台,培养学生的创业技能。2.2.1 面向学生构建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用技术创新吸引资本投资,用智力换资本,促进和支持学生的课外学术、科技研究及发明创造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潜能,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学生通过技术市场或其他场所转让科技成果,在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尝试创业滋味。2.2.2 面向赛事构建科技大赛支撑平台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国家举办了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电子大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系列赛事,高校也相继搭建了创新实验室或创业基地,为学生参赛提供物质条件。依托实践基地,开展创业计划大赛,使学生在创新设计能力、实践动手能力、领袖风格和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2.2.3 面向社会构建产学研合作拓展平台创新中心的特色在于“创新”,要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科技源泉与技术研发基地。创新中心将创新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新技术孵化器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产学研一体化教育环境,使学生更容易尝试实际的创业过程。3、中心概况 3.1中心简介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学校“内涵建设有特色,科学发展上水平”的办学指针及学校转型发展的良好战略期,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的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复合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我校于2014年6月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并努力将中心建设成为拥有健全的信息网络工作环境和相对齐全的硬件资源,并形成一套适应学生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实训等有效运行机制的科技实践创新平台。3.2中心基本概况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简称创新中心),是根据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对高素质、创新性人才的实际需求而创建的一个全新的激发学生创新思维、打造创业团队,开展模拟创业实训的基地。她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创业实践,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与创业激情,促进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与创业实训的蓬勃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学校服务社会的功能,提供资金、场所、设备、指导教师、培训等全方位的服务。初期入住18个工作室,从实践中再遴选出特色孵化项目,形成“产学研”互动发展和一站式服务模式,依托商丘师范学院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借助国家、河南省、商丘市、商丘师范学院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步伐,更好地服务社会。 3.3 中心管理模式 我校创新中心实行分层、分级、动态管理模式,主要体现在学校和各个学院及下属的工作室,工作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积极开展科技实践创业实训等创新活动。创新中心定期组织学生、指导教师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为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和项目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生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创业实训、学科竞赛和科技实践创新活动,自主成为我校各项学科、专业技能竞赛和科技实践创新活动的参与者、组织者与管理者。3.4 中心运作模式我校创新中心的落成是学校为鼓励学生创业,选择和发现创业团队、参与科技赛事,激发学生创新思维而建立的。主要目的在于发掘和扶持具有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营造和支持创新、创业的社会文化氛围,激发富于创意的创业设想。因此,创新中心的创业活动要围绕“项目”来运行。创业项目的运作流程大体包括项目创意申报、评审立项、项目实施、项目中期考核、项目终期成果展示等几个阶段。3.5 中心管理机制我校创新创业中心作为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的主要舞台,需要校内教师、学生,社会创业先进典型、企业家、和专业人士的共同参与。其运作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商丘师范学院的创新创业中心由学校、学院、各个工作室分层分级负责管理和实施,因此,采取学校统一领导,学院分管院长负责,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为学生组织形式,以项目为依托,实行“教师指导、学生自主、部门管理、动态管理”的良性机制。3.6 中心组织形式中心实行分层、分级、动态管理模式,有商丘师范学院学校领导统一部署,各学院分管院长为学科龙头,下设专家委员会,学校、企业的专家和学者,各个二级工作室和办公室以及创新中心、学生组织和创新团队,有校团委协助组织实施,以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为平台,在我校初步形成18个创新工作室,建立完善、科学、系统的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3.7 中心建设战略与内容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可采用分阶段建设的策略和步骤,目前由于中心功能定位的限制,中心建设内容就会相应缩减。功能定位旨在从激发学生兴趣和营造创新氛围,初步孵化项目为起点,在摸索中不断前进和发展壮大我校的创新中心发展规模,对上报的创新项目经过校内外专家、学者遴选,对质量较高的项目进行孵化可与市场对接,可以考虑与企业进行联合进而转化为生产力,逐步实现目标的方式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全面实施。 3.8 中心特色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的特色之处在于已经初步建立起“产学研”互动一站式可持续发展模式,通过中心平台的建设,让学生更多的了解创新、创业的知识,通过创新团队申报项目,从而以项目为载体进行项目的孕育和培养,对有条件的比较成熟的项目可以推荐到实体中为企业先把关,使之更好地,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市场,服务社会,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轻重缓急去盲目成立公司或盲目做课题或项目。中心会对经济社会环境下的企业经营与创业过程进行模拟仿真教学,将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规划、创业流程的知识、工具、方法、服务融入其中,使学生在仿真操作中,了解创业知识和创业政策,掌握创业流程,在巩固创业理论知识,训练创业能力,培养创业观念的同时,感悟创新创业精神,评价创业能力,享受创业服务。中心的另外一个特色是坚持“学习实训测评服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模式。学习:大学生可以不断学习创业政策、创业理论、职业生涯、经济社会认知、市场分析、商业计划、营利模式、风险防范、企业创建等;实训:初创的18个工作室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坚持学生自主,教师指导的原则,遴选高水平的项目,切实带领这些创新团队不断实践培训,学会资源整合训练、机会捕捉训练、项目计划书的撰写训练、团队决策的训练、经营分析的训练等。测评:创业基本素质测评、创造力水平测评、创业潜力测评、创业能力测评报告等;服务:课程置换服务、教材出版服务、学生成长及创业规划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创业项目交流展示等。3.9 中心具体职能3.9.1根据国家创业政策、形势和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发展规划及方案。3.9.2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习、见习、创业教育与实践。3.9.3加强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对外宣传与拓展,优化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市场及渠道。3.9.4举办毕业生创新创业宣传活动。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3.9.5为大学生提供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指导、管理、培训及各项服务。3.9.6维护我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权益。推介我校创新、创业成果。3.9.7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状况、就业市场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等相关问题的调研分析,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4、管理制度4.1 中心管理办法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教高201217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旨在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具有我校鲜明特色的应用型创新人才。第三条“大创计划”遵循“兴趣驱动、学生自主、导师指导、学研联合、服务社会”的原则,按照“公开立项、自愿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实行过程管理。学校以过程为导向,建立并逐步完善从实施过程到结果均能得到客观评价的综合评价体系。第四条“大创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2至5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至5人),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掌握创业基础、创业流程和方法、创业法规和政策。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主要成员2至7人),在校内外双导师共同指导下,自主寻求商机、自主整合资源、自主创办企业、自我管理企业,真实体会创业中注册、创建、融资、运营及风险管理等所有过程,掌握创业理论、创业方法和创业法规。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大创计划”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第六条校“大创计划”组织领导工作由“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其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创新创业中心,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校“大创计划”成立专家组,负责对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评优鉴定等工作。专家组成员由“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依据相关标准选聘包含校内校外专家和企业高管。第八条各学院应指定专人管理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院“大创计划”的申报、评审、运行、验收及向学校推荐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的过程管理。第九条学校的各类科研、教学实验室都应作为“大创计划”实践基地,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场地、仪器和设备支持;学校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创业讲座、模拟、竞赛等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生创业。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十条每年11月份启动下一年度“大创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大创计划”实行项目负责人申报制,负责人必须为二、三年级本科生,项目成员应为本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项目成员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训练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项目开展应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不得占用正常教学时间。第十一条项目执行时间6个月,最长为一年半,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离校前结题;每人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第十二条项目选题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选题适当、研究内容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科学、实施条件有保障。项目选题需协调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技能与创新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注重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创新训练三者的密切结合。2.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要求选题范围适当、目标内容清晰、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团队每一位成员均能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并发挥作用。不鼓励仅以营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任何创新的项目。鼓励在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立项时需提交创新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三条项目来源1.学生自主确定的选题;2.源于学校教师科研项目,研发项目而衍生的新项目;3.源于产学研合作产生的新项目;4.源于社会需求产生的项目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大创计划”实施导师制,指导教师应具有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奉献精神,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指导工作。创新训练项目需配备1名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至少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其中1名为校内导师,另1名为校外指导教师。每位导师每年指导项目限1项。如上年度指导的项目获优秀项目,则增加1项指导名额;如上年度指导的项目未能结题,取消下一年度指导资格。第十五条 项目评审“大创计划”立项评审分校院两级组织实施,学院负责本院各级别项目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学校负责校级项目立项终评,并对校级项目审核备案。第十六条 各学院在初评时应集中组织答辩,并对学生项目提出评审意见,按规定汇总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按结果排序)上报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1.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主体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2.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3.申请项目经费超出资助限额(如超出部分有其他经费来源不在限制之列)。第十七条学校专家组(包含校内专家、校外专家和企业管理高层)对项目进行终评,主要审查项目前期条件、实施方案、创新点或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以及经费预算等。终评分项目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项目组所有成员均需到场并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按照评分高低拟定校级项目星级等次和名单,并拟定各级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第十八条立项结果最终由“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发文公布立项名单。第四章过程管理第十九条 每年12月份,学校召开立项启动及实施指导会。学校将颁发立项通知书,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订承诺书,并组织专家对项目成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辅导。第二十条 项目立项后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书实施,及时填写进程记录本,其中进程记录本记录次数不得少于15次。第二十一条 指导教师应随时监控项目组的活动过程,尤其在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等阶段给予细心指导,并在进程记录本上签署指导意见,据此作为工作量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二条 每年9月份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组应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由学院组织,学校选派专家参与检查。主要查阅中期检查报告和进程记录本、听取项目组汇报,提出改进建议,并给出评价结论(通过、未通过)。第二十三条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擅自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研究内容、变动参加人员、指导教师等,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期检查前提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变更申请表并履行相应手续后报学校审批。第二十四条 项目组因无法克服原因决定中止项目研究,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未办理中止手续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中止项目的成员不得再申报新项目,并视情况收回已使用的项目经费。第二十五条 学校每年对各学院实施“大创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效果好的学院,下一年度增加立项指标;对延期结题或终止项目数量多的学院,减少下一年立项指标。第二十六条 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确因需要外出调研或开会,应征得指导教师和学院负责人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和购买保险。对不遵守安全制度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院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纪者,除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外,还将终止该项目的执行。第五章项目结题第二十七条 每年5月份,学校开展上一年度立项项目结题工作,项目组应在征求指导老师意见后自行决定是否申请结题。项目结题需提交结题书、进程记录本和相应的研究成果。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是指:调查报告、图纸、软件、产品、作品、仪器装置、学术论文、专利、相关获奖证书等。创业训练的成果是指: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创业实践项目的成果是指:企业生产运营状况、市场核心竞争力、企业文化、财务报表、法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第二十八条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大创计划”的结题验收初评工作,并将汇总表、结题书、进程记录本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到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项目、所有创业项目进行验收,并对推荐评优的项目进行复核(项目评优细则见附件1)。第二十九条 各级项目结题验收可参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检查评价表执行。第三十条 因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或没有获得理想的研究成果)而不能提交结题书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申请延期结题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以及指导教师和学院签署的意见。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第三十一条 我校开展“大创计划”所取得的成果归学校所有,学校享有持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或其它处置权。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须注明“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第三十二条 学校组织项目成果展示,编印出版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集,促进优秀成果的示范与推广应用。第六章激励机制第三十三条 学校于每年5月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由专家组评选出“大创计划”优秀项目。第三十四条 奖励办法1.学校对结题项目和评优项目,分别为项目组和指导教师颁发相应证书。2.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对结题项目授予相应创新创业学分。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学院年终考核和专业评估;在学生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3.项目结题后,对校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分别给予20个课时工作量补贴。对未结题的项目不给予课时补贴。职称评定和岗位考核时,对结题或评优项目的指导老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三十五条 申报团队或个人剽窃、假冒、侵犯他人发明创造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由学校撤销其奖励,追回证书和指导老师的课时补贴,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第七章项目经费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立“大创计划”专项资金,校财务处和创新创业中心共同管理“大创计划”经费。第三十七条 项目经费由学生在预算范围内下自主使用,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经费,学校及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第三十八条 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为:1.业务费:指项目开展过程中的计算、分析、测试费,会议、差旅费,文献检索费,成果出版费等费用。2.仪器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购置或租赁使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项目研究确需购置的设备,应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经创新创业中心、国资处、财务处批准后方可购置,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通过国资处进行政府采购。 3.实验设备试制费:指新产品在研制过程中,进行小试、中试所发生的人工、物料、检验、制造、管理等费用。 4.材料费:指用于研究所必需的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材料,实验动植物的购置费、加工费、包装运输费以及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费用和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创新创业中心负责解释。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章程;2、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干部考核制度;3、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印章管理制度4、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管理制度 共青团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4.2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心全称: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简称:大创中心。第二条 中心形成:中心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以服务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为核心,发展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的指导性学生组织。第三条 中心宗旨:宣传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校园创新创业氛围,一心一意服务于商丘师范学院师生。第四条 中心基本任务: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组织策划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激活学生发明创造的科学热情,推动校园文化发展,培养全校有志青年的创业意识,并力求将中心成员培养成集创新、策划、实践等能力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中心下设科技创新部、创业实践部、组织部、秘书处、网络宣传部五个职能部门。第七条 中心理事团及各部部长原则上竞争上岗,每年换届一次。第八条中心干部聘请面向全校,招收各院优秀人才。第三章 成员管理第九条 凡具有商丘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并承认中心章程的在校学生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中心。凡加入本中心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参加中心面试,经试用通过后,方可成为中心正式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第十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监督和批评中心的工作,有权对中心工作提出质问、意见、建议;有权要求罢免中心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3.有权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符合中心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4.有权要求中心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有权要求中心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权享受中心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第十一条 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商丘师范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本中心章程和中心各项制度。2.认真履行成员职责,努力完成自己担负的任务,积极参与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3. 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对外主动宣传中心工作,自觉维护中心的正面形象。第十二条 中心成员有权利辞职。若成员要求辞职,必须写辞职报告,交由中心理事团审议,并报送校团委备案。第四章 组织和职权第十三条 本中心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中心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中心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中心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组织汇报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 中心实行理事长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 第五章中心干部第十五条 中心干部是广大同学的公仆,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中心干部必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第十六条 中心干部必须坚决地履行本中心章程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义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第六章 奖惩制度第十七条 对工作积极,圆满完成任务的成员应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并纳入成员年度考核的奖励范围。校团委会对在中心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每学年表彰一次。第十八条 若成员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必须在会议前,活动前向分管理事请假,并由组织部对任期内无故不参加中心会议或活动的成员进行通告批评。第十九条 中心各部门在职人员,不称职,或在职期间因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中心理事团有权将其罢免,并有权任命临时负责人。第七章 活动经费及管理第二十条 中心经费来源有:学校专项拨款,其他组织资助及外联赞助。第二十一条 中心所有经费收支情况均进行登记管理,并报送校团委备案。第二十二条 中心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或“不花钱也办事”的原则,节约使用经费。中心经费主要用于活动用品、奖品等的开支。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经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二十二条 中心实行财务公开化和管理透明化制度,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修改须经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修改。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2014年5月 4.3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干部考核制度第一条 为了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规范学生干部作风、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全体成员的考核依本制度,其他制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制度所指称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全体成员指理事团成员,各部部长、干事。第三条 本制度由中心组织部负责实施。第四条 学生干部考核应全面考核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第五条 学生干部考核应当有助于培养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第六条 学生干部的考核依下列规定实施:(一)组织部应成立考核小组并就考核时间、范围及内容发布考核通知;(二)考核应召开干部考核会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商讨;(三)理事团的考核由组织部协助校团委实施;(四)各部部长由组织部联合理事团实施;(五)各部干事由组织部参考各部部长意见实施;第七条 组织部每年应进行三次定期考核和四次以上日常考核,其中定期考核为两次学期末考核和一次年终考核,学期末考核以定期考核为基础考核,年终考核依据两次学期末考核为基础考核,学生干部的年终考核,分为民主测评和基础测评。第八条 民主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一)先由团委对理事团工作进行评价,再由理事团对各部部长工作进行评价;(二)部长对理事进行评价,部长之间进行相互评价;(三)民主测评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为40%。第九条 基础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一)基础测评以日常考查为基础进行测算;(二)组织部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核算学生干部的基础分;(三)基础测评在年终考核中所占权重为60%;(四)除因本人申诉,各项基础分作为考核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第十条 年终考核在每学年的春季学期“五四”评优期间进行,并作为该学生干部年度综合素质的最终考评和奖惩的依据。第十一条 日常考核每两到三个月进行一次,测算日常成绩并进行评价。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将根据得分比例,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良好的控制比例分别为10%、25%。第十三条 连续两次定期考核或不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作辞退处理;学生干部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就相关规定进行申诉。第十四条 考核完毕后,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第十五条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所有学生干部均有权监督考核活动的开展。第十六条 干部考核的时间由组织部按照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考核要求予以确定。第十七条 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同时不予发放聘书。第十八条 基础测评应按下列内容实施:(一) 思想政治素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5、遵守并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德、社会正义;6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活动、民主的政治生活作风;7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8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礼貌。(二) 工作能力:1、熟悉本职工作,对本部门工作性质有准确认识,能够开创工作新局面;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3、广泛采纳广大同学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针对同学们的实际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4、识大体、顾大局,有协作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5、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三) 工作作风: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2、坚决地执行学校、团委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3、定期召开例会,并认真整理记录会议内容;4、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团委上级主管部门及中心反映同学们的动态和呼声,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5、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6、准时认真地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7具有民主的政治生活作风。(四) 生活作风:1、行为、举止、用语文明;2、衣着整洁、朴素大方、讲究个人卫生;3、生活方式积极健康,不参与赌博、传播不健康文化。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酗酒;4、心理健康,能正确对待学习、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困难;5、低调做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杜绝等级意识和官僚作风。第十九条 干部考核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慎重考虑其考核结果,触犯有关学生干部管理规定的,将依规定进行处理:(一)弄虚作假,欺骗考核人员的;(二)伪造考核材料,骗取考核分数的;(三)打击报复,压制考核人员的;(四)违反考核程序,或者隐瞒严重错误的;(五)由制度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14年5月 4.4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印章管理制度第1条 印章是中心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正确使用关系到中心正常的活动进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防范印章使用失误及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商丘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第三条 印章主要为商丘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专用章。第四条 中心印章的刻制必须通过老师以及理事团批准,印章的刻制、变更、注销、归档等工作统一由秘书处负责。 第五条 印章刻制流程: (1) 中心内需刻印章或更换旧章的,须写刻章申请,报理事团审核签字;(2) 理事团签字后,申请部门将刻章申请交向中心老师批准;老师批准后由秘书处按照统一标准刻制后方能使用。(3) 新刻制或更新的印章,使用前一律用印油留取印痕,报秘书处备查,永久保存。更新印章需交回旧章。 (4) 未经上述审批程序私自刻制的,将追究责任。第六条 中心印章由秘书处负责保管,主要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及盖章,不得转借他人。第七条 所有用印文件,必须打印清晰,整洁,规范。严禁涂改印章。第八条 印章如有遗失或误用的,由印章或专用章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第九条 秘书处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登记表上予以记录(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数量、用印人等)。第十条 使用印章时,用印人需详细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表,将其与所需用印的资料上报理事团批准后,印章保管员方可盖章。第十条 中心的各类印章原则上只限在中心内部使用,如有特殊情况(成批加盖不方便搬动的证书、报表、文件等)需使用的,经理事团批准,用毕立即归还。第十一条 印章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应对所需盖章的文件进行审阅,如在文书的内容、手续、格式等方面发现问题或疑问,应请示理事团。在一些重要的用印情况下,更要加强审阅工作。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对违反或不符合中心规定的用印,将严厉追究责任。第十二条 中心有关财务以及对外开出的票据必须由理事团审批后才能盖章,印章保管员不能私自盖章。第十三条 盖出的印章要位置恰当,图案清晰,文字端正。 第十四条 有固定或指定盖章处的文件应在规定盖印处盖章,如果没有指定,盖印人应参照有关规定,选择适当位置盖印,通常盖在文章末尾与年、月、日之间,具体位置要求:上部不压正文、下部不骑年跨月。 第十五条 正式印章统一应用红色印泥或印油。第十六条 严禁在空白纸张上或纸张的空白部位上盖章。第十七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理事团。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印章或擅自携章外出发生丢失或给中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接受中心处分。第十八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商丘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所有。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5月4.5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管理 制度 商丘师范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是中心办公的主要场所,为了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值班职责,提高值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1、 执行对象:商丘师范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二、值班时间:节假日除外(补课期间值班照常进行)三、值班职责:整理办公室内务,收取本会函件并通知相关部门或个人;保管办公室物品,做好物品借还记录;做好会议室培训室申请记录;礼待来访人员并做好登记,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个人传达信息。四、值班人员需如实填写值班日志,按时到岗、及时在签到本上签到(去了未签到和签到就走人的均做缺勤处理),不得迟到或早退,严禁代签,一经发现将公开批评。若不能按时值班可以找人代值,没来也没人代需提前向监察部请假,并及时交请假条。多次无故不到或多次请假的,按相关制度予以惩戒。五、值班人员需注意个人形象,要求衣着得体、语言文明、举止大方,且必须佩带工作证。值班期间严禁出现吸烟、打牌等不良现象,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否则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六、值班结束时整理办公室物品,打扫卫生,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等下一值班人员来后做好交接工作才算值班结束。七、值班缺勤累计超过十次将通报批评,超过十三次者予以辞退。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所有。 商丘师范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14 年 5月5、附件:5.1 附件1: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校级);5.2 附件2: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院级);5.3 附件3: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校级);5.4 附件4: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院级);5.5 附件5: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5.6 附件6: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合同;5.7 附件7: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5.8 附件8: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5.9 附件9: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承诺书;5.10 附件10: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过程记录册;5.11 附件11: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报告; 5.12 附件12: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验收报告;5.13 附件13: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5.14 附件14: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答辩安排表;5.15 附件15: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阶段性检查表;5.16 附件16: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果汇总表;5.17 附件17: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生调查问卷;5.18 附件18: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术论文格式要求;附件1: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校级)项目名称 项目主持人 联系电话 所在学院 学 号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申请日期 起止年月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创新创业中心 制一、 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所属学科(项目所属一级学科) 起止年月 年 月至 年 月主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年 月学号联系电话宅: 手机: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宅: 手机:主持人曾经参与科研的情况指导教师承担科研课题情况指导教师对本项目的支持情况项目组主要成员姓 名学号专业班级所在学院项目中的分工二、 立项依据(可加页)(一) 研究目的(二) 研究内容(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四) 创新点与项目特色(五) 技术路线、拟解决的问题及预期成果(六) 项目研究进度安排(七) 已有基础1. 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积累和已取得的成绩2. 已具备的条件,尚缺少的条件及解决方法三、 经费预算开支科目 预算金费(元)主要用途 阶段下达经费计划(元)前半阶段后半阶段预算经费总额学校批准经费四、 指导教师意见 导师(签章):日期:五、 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专家组意见 组长签字:日期: 专家组组长(签章):年 月 日六、 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专家组意见 组长签字:日期: 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七、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审批意见组长签字:日期: 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附件2: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院级)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完 成 人: 项目指导教师: 项目总负责人: 所在学院(公章): 起止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创新创业中心 制项目名称项目所属一级学科申请经费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申请团队(排名顺序为负责人先后顺序)姓名性别学号学院及专业(填写全称)联系电话E-mail校内指导教师(多个老师可复制添加)姓名职务/职称电话E-mail单位校外指导教师(没有可不填)姓名职务/职称电话E-mail单位一、项目简介(严格控制在200字内)二、项目创新点(严格控制在100字内)三、申请理由(可另附页。1500字左右,包括项目实施目的、背景、内容、自身/团队具备的知识、条件、特长、兴趣、前期准备,以及参加哪些科技事件创新活动和取得的成绩等。需对项目可行性分析作专门论述,背景分析、成本分析、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分析等。四、项目方案(可另附页。1500字左右,包括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或运作模式,行动方案,以及人员分工和资源整合等。)五、项目进度安排(300-500字,包括进度计划安排,实施阶段和步骤等)六、项目完成预期成果与形式(可另附页。500-1000字,请简述:专著或编著、调研或实验报告、论文篇数及论文级别,或专利、设计、产品。)七、项目成员及学校导师承诺在获得立项后,本人将与项目组成员团结一致,努力做好该项目的研究及实施工作,实现制定的目标。如果因主观原因导致项目执行不力,未达到预期目标,本人与项目组成员愿意承担相应损失,并接受学校相应处理。项目成员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下载 > CAD图纸下载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