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垃圾中转站及公厕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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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评标办法前附表-2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3-第六章 图 纸-4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5-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固原市区2012年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固原市区2012年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批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固市发改2012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固原市区;2.2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2.3建设内容:新建5座垃圾中转站带公厕,总建筑面积950平方米及5套(8吨/次)压缩设备;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工程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近两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设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具备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垃圾转运站设备生产企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固原办事处(详细地址:固原市文化西街)工程施工企业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取费类别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码证书、注册建造师及建造师近两年工程建设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需带进宁许可证);设备供应企业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料及近三年内垃圾转运站设备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上)报名。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固原日报上 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 固原扶贫发展试验区 地 址: 固原市文化西街 联系人: 蔺海龙 联 系 人: 屈晓敏 电 话: 13649528088 电 话: 13995048211 传 真: 0954-2083109 传 真: 0954-2865299 2012年6月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 标 人名 称: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地 址:固原扶贫发展试验区联系人:蔺海龙电 话:1364952808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固原市文化西街联系人:屈晓敏电 话:13995048211传 真:0954-28652991.1.4项目名称固原市2012年垃圾中转站及公厕项目工程1.1.5建设地点固原市区1.2.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标段划分I标段:东关西巷公厕、蔬菜市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II标段:南河滩市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III标段:城管局西侧公厕及垃圾中转站;IV标段:三里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8月31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要求:近三年干过类似工程;信誉要求: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项目经理资格: 房屋建筑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并经过区建设厅备案)其他要求:外地企业需提供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7月4日18时00分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7月5日18时00分前1.11分 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及赋分标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7月5日18时00分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7月23日14时5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 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个工作日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帐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3.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交纳帐户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对公账户打入(同时提供银行进账单及收据),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交纳,不按上述规定缴纳的,按废标处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指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签字并盖章要求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企业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投标函,包括 至 的内容 商务标,包括 至 的内容 技术标,包括 至 的内容 标,包括 至 的内容每册采用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固原扶贫发展试验区招标人名称: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固原市区2012年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工程(项目名称)_标段投标文件在2012年7月23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固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固原市文化街34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7月23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固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固原市文化街34号)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现场由监督部门或公证部门检查(5)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递交顺序的倒顺开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 定额:2008年宁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3.采用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4.工程类别:三类; 企业类别:三类;5.材差调整:2012年宁夏建材价格指南第三期固原市材料价格。投标文件需装订为非活动页面。在投标预算书上,须加盖编制人(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专用印件章开标现场资格审查条件(需携带原始文件的副本)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 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表;4、 投标保证金收据;5、 评标办法要求打分的有效证明资料。备注:以上前四项未提供原件或审查未通过的,视为废标。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计价部分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宁建办发200935号文件规定,附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未附该表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同类工程规模的90% 。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I标段:1114552.00元(大写壹佰壹拾壹万肆仟伍佰伍拾贰元整);II标段:658144.00元(大写:陆拾伍万捌仟壹佰肆拾肆元整);III标段:722277.00元(大写:柒拾贰万贰仟贰佰柒拾柒元整);IV标段:634994.00元(大写:陆拾叁万肆仟玖佰玖拾肆元整);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7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规定数量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项目概况1.1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不允许偏离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4)本招标段的己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有效期3.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 投标保证金3.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3.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3.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3.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4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中资料的复印件,开标时应携带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中资料的原件。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开标招标人主持并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待公示期满后确定。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其它事项7.5.1通讯地址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招标单位: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3995048211 传真:09542865299联 系 人:屈晓敏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未按投标须知10.1.1项出示有效原始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不接受公证件)投标人须知附表一六部分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如果有)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 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项目经理: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定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备注: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包括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各地和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规定。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投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拦标价,拦标价=标底价(1+ %)。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65分技术标:15分综合业绩:2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详见评标办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 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详见评标办法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详见评标办法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详见评标办法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详见评标办法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详见评标办法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详见评标办法资源配备计划详见评标办法详见评标办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 准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详见评标办法技术负责人资格与业绩详见评标办法其他主要人员详见评标办法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 标程 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3.2.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详见本章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补2计算机辅助评标详见本章附件E: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评审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已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评标,评标指标及单项分值设置如下:一、商务标65分 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控制价下浮5%(含5%),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暂估价(指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中未包括的材料价格及其他需要暂估的价格)为不可下浮费用。 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投标人有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3%(含3%),则本次招标无效,应重新组织招标。 所有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五家时则去掉最高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为评标基准价。当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5%时,则不再取下浮值,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偏差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基准价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5分,每高0.1%扣0.2分,每低于0.1%扣0.1分,扣完为止。二、技术标15分 全面性2分(每一子项不得低于0.3分)。施工方法先进0.5分;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合理0.5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措施可信度0.5分;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合理0.5分。 可行性2分(每一子项不得低于0.3分)。“设计”各项主要内容是否齐全0.5分;措施、计划是否详尽0.5分;流水段的划分,流水作业的合理性0.5分;各项交叉作业是否切合实际,机具合理可行0.5分。 针对性2分(每一子项不得低于0.3分)。“设计”重点内容是否突出0.5分;工程项目的质保、安保体系是否健全有效0.5分;创优措施是否切实可行0.5分;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0.5分。 先进性2分(每一子项不得低于0.3分)。是否有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0.5分;新设备的采用程度0.5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是否降低成本0.5分;在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程进度等方面0.5分。 强制性2分(每一子项不得低于0.3分)。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方面有无措施0.5分;是否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0.5分;是否制定了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0.5分;整体是否可行0.5分。 投标文件对保修有承诺,且措施可行的得0.5分,并有违约经济处罚条款的加0.5分(违约经济处罚不得低于所投工程总造价的5)。 投标文件中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并有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得1分,若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有违约经济处罚的加1分。(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 投标文件中承诺达到标准化工地标准得0.5分,并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加0.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措施的得0.5分,若不按应急预案措施履行的有违约金承诺的加0.5分(违约经济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1)。三、综合业绩及工期20分1、企业质量安全信誉11分 企业已通过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1分(缺一证不得分)。 企业盈亏情况,出具审计后的上年度财务报表1分(当年盈利得1分,亏损不得分)。 企业上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得2分,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得1分,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不得分(外省企业以提供该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企业在宁市场信用2分(5A得2分;4A得1.5分;3A得1分;2A得0.5分)。 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工程获得文明示范工地称号得2分;获得全国质量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有一项得1分,获得省级质量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有一项得0.8分,获得市级、县级质量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2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近三年企业类似工程获奖2分:企业承担类似工程获省或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得1分(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2、项目管理班子组成及管理工程情况9分 建造师符合本工程要求1分:有中级职称并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0.5分,有高级职称并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分。 建造师近三年干过类似工程4分:建造师近三年干过同类工程的有一项得2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备查,其中必须提供一项区内工程,否则最多得2分)。 项目班子组成合理4分: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0.5分,高级职称1分)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造价员1名,施工员1名,材料员1名(持证各岗0.5分,没有证不得分)。超过标底工期的为无效投标。按本方法评标,以最终得分最高者为推荐的中标人或以得分高低排序向定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至三人,由招标人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第四十二条规定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推荐确定中标人。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个别项目给予极端评分需提出充分的书面理由。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 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 评标准备;(2) 初步评审:(3) 详细评审;(4) 澄清、说明或补正;(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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