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集体合同 第一、二、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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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集体合同第八章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集体合同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即集体协商双方当事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即集体协商双方当事人)之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人)之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签订的书面协议。 2008年年7月,沃尔玛中国总部工会及深圳区月,沃尔玛中国总部工会及深圳区15个个营运单位的工会,历时一年半与沃尔玛的集体谈营运单位的工会,历时一年半与沃尔玛的集体谈判最终签订了判最终签订了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五个方面。其重点包括:建立工资集体工培训等五个方面。其重点包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每年协商机制,每年12月工会与公司就下一年度工资月工会与公司就下一年度工资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2008年、年、2009年工资平年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均增长幅度为“9+1”,即工资平均增长,即工资平均增长9%,同,同时公司提供时公司提供1%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公司的最低公司的最低工资要明显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要明显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在沃尔玛工作满3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动合同等。 沃尔玛的沃尔玛的8500名员工既然个人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名员工既然个人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何还要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为何还要签订集体合同? 2007年年3月,华侨城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月,华侨城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等十家企业分别与各自工会签订了女职司等十家企业分别与各自工会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集体合同,这也是深圳市工特殊权益保护集体合同,这也是深圳市工会系统第一次规模性地签订女职工专项工会系统第一次规模性地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功能集体合同的功能 一方面,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一方面,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 (1)劳动法规定的关于劳动者利益的标准属)劳动法规定的关于劳动者利益的标准属于最低标准,通过集体合同,可以对劳动者于最低标准,通过集体合同,可以对劳动者利益作出高于法定最低标准的约定,从而使利益作出高于法定最低标准的约定,从而使劳动者利益保护的水平能够实际高于法定最劳动者利益保护的水平能够实际高于法定最低标准。低标准。 (2)劳动法关于劳动者利益和劳动关系协调)劳动法关于劳动者利益和劳动关系协调的规定可能比较原则的规定可能比较原则 ,通过集体合同可以对这通过集体合同可以对这些共性问题作出约定,从而更具体地规范劳些共性问题作出约定,从而更具体地规范劳动关系,对劳动立法不完备起到补充作用。动关系,对劳动立法不完备起到补充作用。 另一方面,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另一方面,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 (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因单个劳动者是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因单个劳动者是相对弱者,不足以与用人单位抗衡对弱者,不足以与用人单位抗衡 ;而由工会代而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与用人单表全体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避免劳动者被迫接受不合理条款。位平等协商,避免劳动者被迫接受不合理条款。 (2)劳动者之间因各自实力不同,在与用人)劳动者之间因各自实力不同,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实际地位有差别,通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实际地位有差别,通过集体合同可以确保在一定范围内,全体劳动者集体合同可以确保在一定范围内,全体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平等。 (3)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工时、定额、工资、)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工时、定额、工资、保险、福利、安全卫生等多个方面,若都由保险、福利、安全卫生等多个方面,若都由劳动合同具体规定,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及时劳动合同具体规定,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及时确立;确立; 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作出了具体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后,劳动合同只需要就单个劳动者的特规定后,劳动合同只需要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作出约定即可。殊情况作出约定即可。 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集体合同 第第51-56条条 2、劳动法劳动法第第33条、条、34条、条、35条条 3、 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颁布,定颁布,2004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一)集体合同的特点(一)集体合同的特点 1集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不是工会组织集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不是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与企业之间达成的民事协议,(或职工代表)与企业之间达成的民事协议,它以劳动关系为存在的基础,本质是提升劳它以劳动关系为存在的基础,本质是提升劳动条件,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动条件,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一种协议。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一种协议。 2集体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集体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特定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特定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和事业单位另一方是劳动力所有者即全和事业单位另一方是劳动力所有者即全体劳动者。体劳动者。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其生效要经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其生效要经过特定程序。过特定程序。 法律规定,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就有法律规定,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就有关内容达成集体合同文本,并将文本提交关内容达成集体合同文本,并将文本提交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集体合同才。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单个的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单个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集体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集体合同是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故又称为团者集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故又称为团体协约或团体合同。体协约或团体合同。 2.合同的目的不同。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合同的目的不同。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在劳动关系已经建立的基础上在劳动关系已经建立的基础上改善劳动条件,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提高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 3.合同的内容不同。单个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合同的内容不同。单个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是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集体合系,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全体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同规定的是劳动者全体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务关系,主要内容是全体职工普遍关心的劳主要内容是全体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等。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等。 4.合同的形式不同。按照要求,劳动合同应合同的形式不同。按照要求,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对没有书面劳动合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加以保护;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加以保护;而集体合同而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否则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必须是书面形式,否则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5.合同的生效方式不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同的生效方式不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成立;后,劳动合同即成立;而依照我国有关法规而依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集体合同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的规定,集体合同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才能生效。才能生效。 6.合同的效力不同。合同的效力不同。劳动合同对单个的用人劳动合同对单个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法律效力;单位和劳动者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签订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代表的全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代表的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和工会所代表的全体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和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都有法律效力。劳动者,都有法律效力。(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2.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准。 3.3.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小张于小张于20092009年年1010月进入寿光市一家发制品公月进入寿光市一家发制品公司工作。出于保护自己权益的需要,小张多司工作。出于保护自己权益的需要,小张多次要求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但均遭拒绝,次要求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但均遭拒绝,20102010年年3 3月月1010日,小张从该公司离职,随后向日,小张从该公司离职,随后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43004300余元。余元。仲裁庭审中,发制品公司提交了一份集体合仲裁庭审中,发制品公司提交了一份集体合同,并以此辩称无需再与小张订立劳动合同,同,并以此辩称无需再与小张订立劳动合同,因而不需要支付另一倍工资。因而不需要支付另一倍工资。 录用通知书能否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 2010年年2月,山东济南某广告公司进行月,山东济南某广告公司进行了一次招聘,经过层层筛选,某高校应届毕了一次招聘,经过层层筛选,某高校应届毕业生王某成为他们的录用对象之一。录用名业生王某成为他们的录用对象之一。录用名单确定后,公司按照内部招聘程序向王某发单确定后,公司按照内部招聘程序向王某发出了录用通知书,其中标注了他的工作岗位、出了录用通知书,其中标注了他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王某接到通知书后便到公司办工资报酬等。王某接到通知书后便到公司办理了入职手续,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理了入职手续,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同。 2010年年12月月26日,公司实行经济性裁员,日,公司实行经济性裁员,王某被列入裁员名单。双方在协商解除劳动王某被列入裁员名单。双方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王某提出,公司一直没有与合同的过程中,王某提出,公司一直没有与他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照他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照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向他支付在职期间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向他支付在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公司认为,招聘时,公司便向双倍工资。但公司认为,招聘时,公司便向包括王某在内的每一个被录用人员发放了录包括王某在内的每一个被录用人员发放了录用通知书,通知书中包括了用通知书,通知书中包括了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所有条款,工资、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所有条款,工资、福利、试用期、岗位等内容一应俱全。福利、试用期、岗位等内容一应俱全。 在职期间,双方一直按照录用通知书中的内在职期间,双方一直按照录用通知书中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王某认可录用通知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王某认可录用通知书的内容和效力,从未对此提出过任何异议。书的内容和效力,从未对此提出过任何异议。因此,录用通知书就是劳动合同,公司愿意因此,录用通知书就是劳动合同,公司愿意按照法律规定向王某支付经济性裁员的经济按照法律规定向王某支付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但不应当向王某支付双倍工资。双方补偿,但不应当向王某支付双倍工资。双方最终未能协商一致,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最终未能协商一致,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构提起仲裁申请。 分析分析 171171案例案例二、集体合同的订立二、集体合同的订立 (一)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 劳动法劳动法33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代表与企业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代表与企业签订。签订。”(二)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二)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 1.1.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20日内以书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集体协商。 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二十日内,企业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二十日内,企业不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不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 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协商的,工会可提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企业承担责任。 2.2.劳动法劳动法第第3333条规定:条规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过。” 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第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应当有2/3以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 3.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 1至至3 3年,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 3个月内,个月内,任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求。 (三)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1. 1.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2. 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协商争议。 (四)集体合同的审查与生效(四)集体合同的审查与生效 1.1.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10日内,由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2.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15日日内将内将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送达双方协商代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15日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即行生效。 三、集体合同的内容三、集体合同的内容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1规定本企业的劳动报酬标准。包括用人单规定本企业的劳动报酬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工资资分配形式,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工资调整办法,工资、奖金等的发放办法,工资调整办法,工资、奖金等的发放办法,工资发放时间,各个岗位的劳动定额等。发放时间,各个岗位的劳动定额等。 2规定本企业的工时制度。包括上下班时间、规定本企业的工时制度。包括上下班时间、加班加点制度、倒班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加班加点制度、倒班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的规定等。时间、劳动定额标准的规定等。 3规定本企业的休息、休假办法。包括本企规定本企业的休息、休假办法。包括本企业有关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业有关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病假、事假、探亲假及相应的报酬的办法,病假、事假、探亲假及相应的报酬的规定等。规定等。 4规定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措施。包规定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措施。包括安全卫生的具体规程、操作制度、工作服括安全卫生的具体规程、操作制度、工作服与劳保用品的发放,为改进劳动条件和卫生与劳保用品的发放,为改进劳动条件和卫生状况所提出的各种举措等。状况所提出的各种举措等。 5规定本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福利问题。包括规定本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福利问题。包括保险金各项待遇的发放办法,为改善职工住宅、保险金各项待遇的发放办法,为改善职工住宅、生活条件,发展文化、体育活动,子弟学校、生活条件,发展文化、体育活动,子弟学校、幼儿园、育婴室、浴室的修建和各项保健设施幼儿园、育婴室、浴室的修建和各项保健设施计划的实施,以及亲属福利制度等。计划的实施,以及亲属福利制度等。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成年工的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记制度。 7规定本企业职工培训问题。明确职工培训规定本企业职工培训问题。明确职工培训的形式、计划、基金来源和对培训基金的管的形式、计划、基金来源和对培训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培训目标,培训后安置与使用等。理与使用,培训目标,培训后安置与使用等。 8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确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等。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等。 9规定劳动纪律问题。制定本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劳动纪律问题。制定本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奖惩范围和程序,使职工遵纪守法。明确奖惩范围和程序,使职工遵纪守法。 10,裁员问题。包括裁员方案、裁员程序、,裁员问题。包括裁员方案、裁员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 1其他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针对本其他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针对本企业的特点、职工最关心的一些问题,经过企业的特点、职工最关心的一些问题,经过协商谈判达成协议协商谈判达成协议三、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三、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概念(一)概念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已经有效成立的集体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已经有效成立的集体合同在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因合同订立时的合同在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因合同订立时的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规定的程序对原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变更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协商变更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协商程序。程序。 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集体合同依法签订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集体合同依法签订后,未履行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后,未履行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停止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二)情形(二)情形 1. 1.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4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属于变更、修订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属于变更、修订的,那么变更、修订过的部分应提交职工的,那么变更、修订过的部分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登记;登记; 属于解除集体合同,应向审查该集体合同属于解除集体合同,应向审查该集体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四、集体合同的终止四、集体合同的终止 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集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集体合同期满或者集体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体合同期满或者集体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集体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无法继续履及集体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行劳动合同时,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力。 1.1.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合同期满前合同期满前3 3个月内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个月内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原合同继续有效。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2.2.此种法律事实包括:此种法律事实包括: (1 1)合同期限届满。)合同期限届满。 (2 2)主体一方资格消灭。)主体一方资格消灭。 (3 3)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行终止。 (4 4)依法解除。集体合同的解除,适用集体)依法解除。集体合同的解除,适用集体协商程序。协商程序。集体协商权问题及争议解决途径集体协商权问题及争议解决途径 某地一外资公司在某地一外资公司在1981年建立,有员工数百人。该年建立,有员工数百人。该企业投产后,开发区政府部门曾多次敦促其尽快签企业投产后,开发区政府部门曾多次敦促其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金。在企业工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金。在企业工会成立后,工会代表劳动者多次要求和企业进行集会成立后,工会代表劳动者多次要求和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但该企业以种种借口,多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但该企业以种种借口,多次拖延时间,使签订集体合同遥遥无期,且以效益次拖延时间,使签订集体合同遥遥无期,且以效益不好为由迟迟不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全,企业职工不好为由迟迟不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全,企业职工对此不满。员工们要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愿望落对此不满。员工们要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愿望落空,终于在空,终于在2005年年6月中下旬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月中下旬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工人手执工人手执劳动法劳动法集体罢工。集体罢工。 1企业是否有义务和劳动者组织进行集体谈判?企业是否有义务和劳动者组织进行集体谈判? 2如果企业拒绝和劳动者进行集体谈判,应该如如果企业拒绝和劳动者进行集体谈判,应该如何处理?何处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关系 李师傅与某企业签订有为期李师傅与某企业签订有为期5 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李师傅的工资每月计发一次。合同履行期间,约定:李师傅的工资每月计发一次。合同履行期间,企业工会与企业经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该份集企业工会与企业经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该份集体合同中约定:企业员工每年年终可获得一次第体合同中约定:企业员工每年年终可获得一次第1313个个月的工资。该企业的集体合同获得企业职代会的通过月的工资。该企业的集体合同获得企业职代会的通过并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开始生效实施,但年终并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开始生效实施,但年终过后,李师傅没有得到企业支付的第过后,李师傅没有得到企业支付的第1313个月工资。于个月工资。于是,李师傅即向企业提出补发第是,李师傅即向企业提出补发第1313个月工资的要求。个月工资的要求。但企业表示李师傅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但企业表示李师傅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报酬的支付次数,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动报酬的支付次数,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对李师傅提出的要求不予同意,双方由此产定履行,对李师傅提出的要求不予同意,双方由此产生争议。生争议。 李师傅认为:双方虽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报李师傅认为:双方虽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报酬的支付次数,但以后工会与企业协商签订的集体酬的支付次数,但以后工会与企业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又规定了员工每年增发第合同中又规定了员工每年增发第1313个月的工资。因个月的工资。因此,企业应当依照集体合同的规定补发第此,企业应当依照集体合同的规定补发第1313个月的个月的年终工资。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经年终工资。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经协商签订的有效协议,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履行;集协商签订的有效协议,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履行;集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有关企业综合情况的协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有关企业综合情况的协议,不应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李师傅提出的要求议,不应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李师傅提出的要求超出了劳动合同的约定范围,企业可以不予同意。超出了劳动合同的约定范围,企业可以不予同意。 1 1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关系? 2 2劳动合同内容与集体合同内容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内容与集体合同内容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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