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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 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二次)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二次)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QJZB-GK14012QJZB-GK14012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招招标标 人: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招标标代代理理机机构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 1目目 录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总则.132. 招标文件.142.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时间.153. 投标文件.154. 投标.175. 开标.186. 评标.187. 合同授予.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2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1. 评标方法.2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第五章 图纸.4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附处) .50 2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二次)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公告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4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实施地址: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青杠拓展区2.2 项目规模:该工程占地面积约 39 公顷,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约 16.2 公顷。本次设计范围为 39 公顷用地红线范围。填埋池日处理能力为 500T/D,远期日处理能力 1000 T/D。2.3 计划设计周期:9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包括进场道路、管理区、填埋区、调节池及渗沥液预埋处理区、设备安装工程等相关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设计不允许专业分并在人包。3.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登录“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 ”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 ”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4.3 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600 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3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白家河商务中心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23-79426962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黔江区建委2-2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02379231008 4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白家河商务中心电 话:023-79426962联 系 人:吕老师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黔江区建委 2-2联系电话:023-79231008联 系 人:张先生1.1.4项目名称正阳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二次)1.1.5建设地点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青杠拓展区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规模:该工程占地面积约 39 公顷(本次设计范围) ,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约 16.2 公顷。填埋池日处理能力为 500T/D,远期日处理能力 1000 T/D招标范围:包括进场道路、管理区、填埋区、调节池及渗沥液预埋处理区、设备安装工程等相关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1.3.2项目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设计文件还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所有要求。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1.3.3计划设计周期设计周期:90日历天。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项目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设计资质甲 5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外地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查验原件)3、信誉要求(1)投标人 2010 年(含 2010 年)以来承担的工程设计无重大设计缺陷或设计质量问题。4、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师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或生活垃圾处理场或工业固废处理场)须提供有效注册证书、职称证、工程施工图设计委托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1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复印件。(查验原件)5. 其余设计人员:市政专业不少于2人,建筑专业不少于1人,结构专业不少于1人、给排水专业不少于1人、电气专业不少于1人、暖通专业不少于1人,均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201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查验原件)设计方拟定参加本次设计活动的设计人员,在投标、设计、后期服务等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更换。6、市外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40号”文件规定,2012年4月1日起,重庆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参与本项目设计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入渝备案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承诺在投标中,所提供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承诺投标中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中标后不违法分包转包以及不得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等,并声明一旦违背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业主 6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管部门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8.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并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内,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身份证除外)。如相关证件正在年检,开标时不能提供证件原件,必须提供投标企业属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视为废标。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 2014 年 9 月 29 日 17 时之前(北京时间,下同)将质疑发送至邮箱 传真 023-79231008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4 年 9 月 30 日 17:00 前发布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招标期间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年 9 月 30 日 17:00 时之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7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网(http:/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2、由投标人参照国家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人的最高限价,并结合本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市场行情和投标人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责任等因素。结算时中标价不作调整。3、投标报价3.1、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工作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3.3、投标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根据市场行情和投标人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责任等因素。3.4、本次招标实行总价包干,本项目设计最高限价为24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 8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为废标。4、计费及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5、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招标范围规定的设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 (投标报价应采用投标函规定的格式)。6、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交通状况、信息网络、电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3.3.1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电汇。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 万元到账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到帐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黔江分行到帐账号:50001323600050203500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792336263提交时间2014 年 10 月 15 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以上账户。所提交投标保证金需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的为无效投标。备注: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入至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户。开标完毕五日后各投标企业凭进账单原件到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财务部,开具缴费收据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计息。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函部分:一式四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2、技术部分(设计工作方案):一式四份(不分正本、副本)3、资格审查部分:一式四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4、投标文件 U 盘:2 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信息) ,包含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的所有资料,其内容必须与正式纸制投标文件一致。 9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3.7.5装订要求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装订成册。技术部分(设计工作方案)为暗标装订,如下: (1) 设计工作方案页面使用白色 A4 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确“设计工作方案” ;(2) 设计工作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 8.5cm 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设计工作方案内容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 (3) 设计工作方案采用 A4 白纸,四号不加修饰的仿宋字体;图表折合成 A4 号图幅;文字、图表不得彩色编制和编制页码;图纸和表格中字号大小不限 (4) 设计工作方案的装订不得夹带任何白纸、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及显露明钉、明线等,用白色线绳穿三孔装订后,再用A4 白纸作封底,最后将设计方案面页与底边对齐粘贴作为封面。 (5) 设计工作方案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设计工作方案计 0 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的“投标函部分”袋、 “技术部分”袋、 “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4、 “投标函部分” 、 “技术部分”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 “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投标文件U盘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 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 1、3、5、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投标人的地址: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 年 10 月 16 日 8 时 30 分至 2014 年 10月 16 日 9 时 30 分 10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除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外)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重庆市内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市外企业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1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重庆市内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市外企业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拟重庆市内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市外企业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任缺一项,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重庆市外企业入渝备案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任缺一项,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注: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也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也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 。 签定合同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代理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单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取。交易服务费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全额支付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其他设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设计成果的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合理性、真实性及合同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项目总投资超出预算的,建设单位有权依法对设计单位追究责任。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121.1. 总则总则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部分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 招标范围、计划设计周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设计周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设计周期及建设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设计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入本项目其他设计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为本工程的代建人;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工程中同时投标。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2010 年以来承担的工程设计有重大设计缺陷或设计质量问题的;1.51.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1.6 保密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1.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1.9.1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自己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并在网上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11 分包分包本工程招标人不允许分包和转包。1.121.12 偏离偏离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电子资料); 14(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修改。2.3.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修改都将在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 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书面和口头咨询有保持缄默的权力;2.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3.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3)招标文件确认书(4)最高限价确认书(5)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二)(二)技术部份技术部份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三)资格审查部分(三)资格审查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4)2010年(含2010年)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5)信誉声明(6)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承诺书(7)其他资料以上所有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1)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或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有其他瑕疵的。(2)中标人在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16(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5)本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3.53.5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材料的复印件,重庆市外企业还需附入渝备案手续的复印件。3.5.2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情况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环保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3.5.3“2010年(含2010年)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应附工程施工图设计委托合同复印件。3.5.4 信誉声明3.63.6 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设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技术部分不分正副本。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4. 投标投标4.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7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5. 开标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6. 评标评标6.16.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名专家组成,并负责评标活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6.1.4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6.1.5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长和成员在表决时享有同等的权利。6.1.6 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本程序规定进行评标,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6.26.2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 (一)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18(二)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三) 反对不正当竞争;(四) 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6.36.3 评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7.17.1 定标方式定标方式7.1.1 定标原则: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确定为中标人。7.1.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不予补偿。(3)中标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7.27.2 中标通中标通知知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中标结果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招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7.37.3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7.4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9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8.1 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8.2 不再招标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9. 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9.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9.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9.5 投诉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或投诉;认为开标活动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立即答复;认为评标结果不公正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二日内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答复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1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 投标函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 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 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 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 3.7.5 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 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设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4.1 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 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设计条件和技术要求符合“设计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设计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 70 分(2)技术部分 30 分 2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所有不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4评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 3.1款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评审。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附表评标办法第 2.1.1 款至 2.1.3 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并按本章本附表3.1 款规定计算出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3.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3注:本附表与后文不一致的以本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号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业绩(04 分):2010 年以来已设计完成类似业绩(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或生活垃圾处理场或工业固废处理场)的得 1 分,每增加 1 个加 1分,最多得 4 分。项目组成员(010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师资格 1 分,同时具有教授级高工职称的 3分;给排水专业:具有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高级职称得 1 分;建筑专业:具有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高级职称得 1 分;结构专业:具有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高级职称得 1 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得 2 分;电气专业:具有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高级职称得 1 分;市政专业:具有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高级职称得 1 分;暖通专业:具有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高级职称得 1 分;质量控制措施(02 分):质量控制措施及服务承诺合理可行得满分, 其他酌情扣分。方案论证(02 分):总体方案论证充分得 2 分;其他酌情扣分设计方案成果(0-3分):设计方案成果内容包含总平面图、流程图、厂内主要单体设计图深度清晰得2-3分;一般得1-2分;厂内主要图纸缺失得0-1分。技术方案(0-5 分):技术方案切合实际,工艺论证和选择合理,平面布置良好,考虑周到、经济、合理得 4-5 分,一般得 2-4 分;较差得 0-2 分。设计估算(0-2 分):估算内容完整、造价合理、成本分析准确 2 分;一般得 1-2 分;较差得 0-1 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A)技术部分(30分)服务响应(0-2 分):服务响应及时,措施可行记 2 分,服务响应时间不及时,措施一般得 0-1 分。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B)投标报价(70 分)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6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 1%扣 2 分,每减少 1%扣 1 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1 投标人得分 C投标人得分 C=A+B 241.1.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2.2.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 评标程序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3.1 初步评审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3.2 详细评审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25得分。(1)按本章第 2.2.4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设计工作大纲)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 2.2.4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C=A+B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3.4 评标结果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 A:废标条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招标文件章招标文件章节号节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废标条件废标条件第二章 3.2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第二章 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 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他投标人必须明确(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编制、装订、密封或被提前开启的。(4)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5)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的及依法应当否决其它情形。 27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 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8重重庆庆市市建建设设工工程程设设计计合合同同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合同编号:委托方:承接方:签订日期:监制监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29说说 明明一、凡在重庆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三、本合同由重庆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重庆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印制,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30委托方(甲方):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接方(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 国家及重庆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31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客及标准:21 工程项目的名称:_ 22 工程项目的地点: 23 工程项目的规模: 24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5 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6 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 32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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