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广场租赁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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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广场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租赁内容、租金、及其它费用第一条 租赁场地甲方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的营业场地,位于甲方 层 区。另有公摊面积为 平方米,合计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第二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第三条 经营范围 乙方的经营范围为 厂生产的 品牌系列产品。乙方须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如需更换产品或品牌,则须书面报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产品或品牌,一律视同超范围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1、乙方所租场地每平方米每天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内租金总额 元,大写: 。2、乙方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空调、保洁、保安和绿化等)按每天每平方米每月 元计算,合同期内物业管理费合计为 元。物业管理费随同租金一并按时缴纳。以上两条合计金额 元。经双方协商,乙方选择 方式付款。A、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三日内,将合同期内全部租金一次付清。B、分期付款:以 个月为一个付款期,分 期付款,每期租金 元。乙方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后几期租金必须于每期计租之日前支付。乙方按时缴纳各项费用,甲方即视乙方为违约,乙方每天按5缴纳违约金,逾期15天,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并追究相关责任。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采用上述B付款方式,乙方须在付首期租金的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其数额相当于所租场地一个月(按三十天计)的租金,总额为 元,(如果续约,则其中 元以 号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续)。第六条 质量保证金为确保甲方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制度的切实履行,乙方在付首期租金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商品质量保证金 元(如果续约,则其中 元以 . 号合同中的质量保证金续)。当乙方与消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就销售服务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对消费者“先行赔付”,乙方质量保证金少于规定的金额时,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补齐。乙方撤场后满一年,经甲方核实,所售商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将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第七条: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技术监督、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合法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指称的产品成份和产品质量负责。出现质量纠纷,协商无法解决时,由消费者先行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如鉴定结果确认确属质量问题,则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工商管理费 第九条 其它费用乙方按照市场规定于每月15日前缴纳上月电费、电话费及其它费用。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支付租金等各项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二章 装 修第一条 乙方对承租的货区必须进行装修,装修必须到位并且符合甲方的统一要求。乙方的装修方案必须于 年 月 日前交甲方审批,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防火和环保方面的要求。第二条 乙方期满退场时装修应无偿完好地留给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折除,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第三条 所有装修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第四条 不准破坏房屋结构。第三章 资信材料乙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授权在市场经营的法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5)驻场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7)商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8)商标使用许可协议(9)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10)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明(11)产品报关单据(12)其它 。第四章 甲乙双方责任第一条 甲方责任1、甲方应对商场进行系统定位,对营销方案进行整体策划、合理安排经营布局。2、甲方应统一进行广告宣传和商场促销,提高公司的形象和知名度。3、甲方应建立完善的购物指示系统,合理引导人流,并不断提高硬件设施水平,为消费者营造好舒适的购物环境。 4、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以满足消费者与乙方交易和生活的需要。5、甲方应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入场经营,坚决打击欺行霸市、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保障乙方合法经营权益,为乙方提供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6、甲方应对乙方在场经营人员进行礼仪礼貌、营销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经营人员的素质。7、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完善的水、电、通信、空调、保安、消防等物业配套服务。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正或改进。第二条 乙方责任1、乙方所售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包括环保标准)的产品(具体的责任条款见附件一:产品质量保证责任书)。乙方所售商品经甲方或国家有关质检部门抽验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合法经营,自觉纳税;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价格管理规定(见附件二:价格管理规定),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严禁欺行霸市,严禁价格欺诈,误导、坑害消费者。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所使用员工由乙方自己招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店销售人员必须符合甲方员工录用标准,乙方正式聘用人员须经甲方主管部门面试审核培训考核合格,并办理证件、工号牌、工装及更衣柜等有关进店手续后方可上岗工作,未办理进店手续的销售员不得在商场内从事任何销售活动。乙方进店人员的培训费用、工号牌及工装费用,由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有关部门交纳。销售员工资及其它费用和行为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4、乙方销售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对销售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重度违纪人员乙方应予以调换。5、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营业,不得晚开门、不开门、早关门。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统一的非质量问题退换货(建材类商品见附件三:建材类产品退换货管理办法;家具类产品执行*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和质量问题“三包”规定(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的统一销售合同或销售小票,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交易的合同和小票的商场联,装订、统计后交甲方,由甲方对乙方的销售额进行统计和分析;违反此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执行商场淘汰制度:A、销售末位淘汰制度:甲方每一季度末对经营同一类别产品的厂家按照每平方米销售额进行排序,对排序最后的厂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B、投诉首位淘汰制度:甲方将对经营同一类别产品的厂家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排队,对排在最前的厂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为杜绝侵权行为,甲方实行品牌保护制度。乙方在入场时应在工商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的有关资料交甲方备案,入场后,严格按此经营,不许抄袭、剽窃他人知识产权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为提高商场的整体销售额,乙方在甲方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聊城其他经营场所同一品牌、同一规格、材质商品的价格(非处理品、非特价品);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乙方不服从调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当甲方统一对商场进行改造或调整时,在甲方已合理安排乙方货位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乙方不服从调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售后服务和“先行赔付”:乙方应严格落实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规定,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当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不能与消费者取得一致意见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调解处理意见(调解处理意见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责任不清或无相应规定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调解处理意见,造成甲方按先行赔付实施办法向消费者“先行赔付”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并解除合同(有关条款见附件四:“先行赔付”实施办法)。13、为扩大市场知名度,增加*家居广场的销售份额,提高*家居广场的形象,甲方定期地举行一些促销活动和销售服务方面的专业培训,乙方应予以协助执行。14、乙方租赁的场地只允许自己使用,不得以转租、转让、转借等任何形式供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15、为维护公平交易环境,乙方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以任何不正当的方式使其获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章 保险、结算和纳税第一条 保险乙方应自行办理所租场地的财产保险。如乙方未办保险,其所租赁场地内存放的财产遭受意外损失(如火灾、盗窃等)时,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二条 结算1、甲方在卖场统一设立收银系统,乙方不得私自收取。2、甲方设立结算中心。为乙方开设专户,统一保管、支付货款。乙方货款结算原则上每周一次,分楼层、分区循环结算(具体方案服从*结算中 心安排)。遇有特殊状况,乙方可书面申请,及时支付。3、顾客持卡(银行卡、贵宾卡)购物时,甲方收取乙方销货额高点3%的手续费。第三条 纳税 第六章 消防安全乙方在商场经营,作为责任人,必须履行安全防火责任,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见附件五:安全防火责任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七章 合同终止和续约第一条 合同终止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无条件、完好地将营业场地及设备设施交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应负损坏赔偿责任。甲方将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乙任何一方非因上述条款载明的违约原因欲提前解除合同,都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在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将所交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交各项款项不退,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予以追究。甲方欲提前收回场地,必须提前一个月与乙方书面商议,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和所交租金余额一并退还乙方。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除应退还所交租金余额外,还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第二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有违反以下规定事项之一者,乙方同意甲方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提前解除合同,同时,愿意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各项:1、费用延迟支付达五天时。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自行转让乙方在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3、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不整改时。 4、乙方破坏甲方的设备和设施并造成损失时。5、甲方因经营需要统一调整布局和业态,乙方不予配合时。6、乙方擅自变更,终止合同时。7、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营被国家执法行政机关查处时。第三条 续约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与乙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第八章 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第一条 违约责任因甲方违反合同(含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而导致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无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因乙方违反合同(含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缴纳的各项款项(含租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解除合同后,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撤场的,甲方有权清场并且无需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第二条 纠纷处理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章 其 它第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产 品 质 量 保 证 责 任 书一、厂商生产经营的商品,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的要求,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明示的质量状况,并承担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二、厂商生产经营的商品,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要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和厂址;三、厂商生产经营的商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四、厂商应当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对生产企业明示的产品标准进行备案;五、厂商应当采取措施,保持商品的质量;六、厂商执行质量先行负责制,接受消费者就商品质量问题的查询和投诉,并承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附件二价 格 管 理 规 定 为规范商场交易行为,加强商场对价格的监管职能,保护消费者和入驻厂商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入驻厂商在商场内销售的商品(含以打折、清仓、甩卖等名义进行促销活动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明确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二、实行统一价签制度 入驻厂商必须统一使用由商场统一设计、制作的*家居广场商品标价签”、*家居广场商品降价签。 三、实行“同品牌 同一价” 为提高整体销售额,入驻厂商在商场销售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经营场所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材质商品(非处理品、特价品)的价格。 四、实行价格审批制度 1、厂商以打折名义进行促销活动,应将折扣原因、折扣率、商品总数、原始价格等数据上报所属商场,经备案后方可降价出售。单件商品作处理品销售需经商场经理签字批准。 2、降价销售的商品必须使用*家居广场商品降价签,标明真实原因、降价期限、降价幅度和商品的原价等,降价期满后必须及时恢复使用*家居广场商品标价签”。3、禁止厂商抬高原始价格,虚价打折,禁止厂商长期以打折、降价旗号误导消费者。五、实行价格监督检查管理入驻厂商应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将发票等装订成册以备检查,并如实为其提供价格监督检查管理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字及及相关资料;同时入驻厂商应接受消费者、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介的价格舆论监督。六、处罚1、违反第一、二、四、五条规定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整顿,情节恶劣的勒令退场,同时依据销售人员服务规范对销售员处以每次罚款50元处理。2、违反第三条规定的,市场有权责令厂商返还消费者于参照商品价格的多出部分,并视情节处以商出部分相应罚款,厂商限期不改正,商场将根据合同相应规定进行处罚。七、本规定作为合同附件,解释权归业务部。附件三建材类产品退换货管理办法 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家居广场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1、消费者购买商品30日内,在商品无任何损坏、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换货退货(定做商品除外),换货退货费用由消费者承担。2、剩余材料(如瓷砖、地板等),在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整箱按全额退款,散片(整片完整)按货款的70%退款。 3、公司规定建材产品三包有效期一般为壹年(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遵循国家或行业规定)。 (1)即自消费者验收之日起90日内并未安装之前,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复; (2)90日之后180日之内或90日内已安装使用的,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修复、换货; (3)在三包期内余下时间里如出现质量问题,由销售方负责免费维修。4、对于在消费者安装过程中磕碰、损坏的产品不予退换货。5、对于消费者验收商品前发生的质量问题,由销售方承担全部责任。6、对于依据消费者需求定制的产品及标有“销价处理”的商品不予退换货。7、本办法由*家居广场负责解释。附件四先 行 赔 付 实 施 办 法为确保消费者权益,*家居广场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即当消费者在*家居广场消费出现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而厂商拒绝,拖延或无力赔偿(含撤场联系不上)时,由家居公司先向消费者赔付。一、先行赔付的条件先行赔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顾客需提供加盖*家居广场“售后服务专用章”的销售合同、购物凭证或销售发票,且产品质量或服务在三包的有效期内;(1)建材的三包有效期,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家居公司规定的一年执行。因产品不同,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也不一样,具体参见产品销售合同;(2)家具的三包有效期按照山东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期限为一年;(3)装修服务在建设部2002年5月1日起执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两年保修期内,即室内装修工程为两年保修期;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2、经国家有关质检部门或*家居广场鉴定,确认商家提供的商品质量或服务存在问题;3、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厂商应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而厂商拖延、拒绝或无力赔偿(含撤场联系不上)。二、先行赔付的程序1、当消费者认为在*家居广场的消费质量或服务问题时,可直接到五*家居广场投诉。家居公司在接到投诉后,即刻派人进行质量鉴定,以分清质量责任。对于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以及无法区分责任的问题的投诉,可委托有关质检部门进行鉴定(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当确定质量或服务责任由厂商承担时,先由家居公司在消费者和厂商之间进行调解;(1) 当消费者和厂商都接受调解达成一致时,由厂商向消费者赔付;(2) 当消费者接受调解,但厂商不接受,由*家居广场出具投诉处理决定通知厂商限期无条件执行。当厂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时,由五星百货家居广场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3) 当厂商接受调解,但消费者不接受时,消费者可以到工商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由国家有关质检部门进行鉴定区分责任后,五星百货家居广场按照工商局或消费者协会的处理决定执行。2、 当确定质量或服务责任由厂商承担,而厂商已经撤场联系不上时,由五星百货家居广场直接与消费者协商:(1) 当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时,由*家居广场向消费者赔付;(2)当消费者不接受调解时,消费者可以到工商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由国家有关质检部门进行鉴定区分责任后,*家居广场按照工商局或消费者协会的处理决定执行。3、当确定质量或服务责任由厂商承担,但消费者拒绝接受调解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家居广场根据法院的裁定结果向消费者先行赔付。三、先行赔付的范围 1、根据国家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行赔付以直接损失为主,兼顾考虑交通费,误工费的间接损失(交通费、误工费标准以国家规定为准)。 2、家装项目的先行赔付范围:因工程质量违反*家居广场认定的家装合同中的约定对消费者造成的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1) 经*家居广场认定的合同中所包含的项目。(2) 因家装公司提供不合格材料所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带来的相关损失属于先行赔付的范围(因消费者自行购买的材料所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带来的相关损失不属于先行赔付的范围)。(3) 经*家居广场认定的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金。四、先行赔付的方式根据国家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行赔付主要是无条件修复、更换,当确实无法修复或更换时,才进行现金补偿。 附件五安 全 防 火 责 任 书 为了加强商场防火工作,*家居广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市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五星百货家居广场的实际情况,实行安全防火制度,各厂商必须认真履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遵守*家居广场的各项防火规定;三、建立各厂商制度;四、商场内需要进行装修的厂商,在进行装修前须提前一个星期向*家居广场、物业和安保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商场消防设施,不得影响商场消防设施的使用效果。五、各厂商的装修方案中须搭设屋顶的,必须事先提反并经同意才可施工,施工材料须采用非可燃性材料。六、各厂商的装修方案中须在天花板加装射灯的,必须事先提反并经同意才可施工,施工材料须采用指定电工材料。七、装修所用材料应当采用非可燃性材料,如果装修需要用木材的,应当进行阻燃处理。八、各商家应当督促员工参加家居公司举办的消防知识培训,定期参加员工消防演练。九、厂商不得自行安装电器设备和私自改动电路。十、下班后各厂商销售人员应切断所有带电设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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