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中古时期的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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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 学案 第一课习题 本子 笔 脑子 中 世 纪 ( Middle Ages) ( 约 公 元 476年 公 元 1453年 ) , 是 欧 洲 历 史 上的 一 个 时 代 ( 主 要 是 西 欧 ) , 自 西 罗 马 帝 国 灭 亡 ( 公 元 476年 ) 到 东 罗 马 帝国 灭 亡 ( 公 元 1453年 ) 的 这 段 时 期 。 另 有 说 法 认 为 中 世 纪 结 束 于 文 艺 复 兴时 期 。 “ 中 世 纪 ” 一 词 是 15世 纪 后 期 的 人 文 主 义 者 开 始 使 用 的 。 这 个 时 期 的 欧 洲 没 有 一 个 强 有 力 的 政 权 来 统 治 。封 建 割 据 带 来 频 繁 的 战 争 , 造 成 科 技 和 生 产 力 发 展 停滞 , 人 民 生 活 在 毫 无 希 望 的 痛 苦 中 , 所 以 中 世 纪 或 者中 世 纪 早 期 在 欧 美 普 遍 被 称 作 “ 黑 暗 时 代 ” , 传 统 上认 为 这 是 欧 洲 文 明 史 上 发 展 比 较 缓 慢 的 时 期 。 01西欧封建社会 02中古西欧的王权、教会与城市 03拜占庭与俄罗斯 1.前 提 民 族 大 迁 徙 不 是 简 单 的民 族 住 地 的 变 化 , 而 是 日 耳曼 人 各 部 落 集 团 对 奴 隶 制 罗马 帝 国 的 武 力 征 服 。 在 这 种征 服 的 基 础 上 使 罗 马 与 日 耳曼 两 种 文 明 、 两 种 制 度 和 两大 民 族 结 合 起 来 , 逐 渐 形 成了 西 欧 的 封 建 制 度 。 朱 寰 主 编 世 界 上 古 中古 史 下 册 2.封 君 封 臣 制 度(1)内 容 : 地 方 领 主 为 其 家族 和 亲 兵 提 供 土 地 作 为 给 养 。授 予 土 地 者 为 封 君 , 领 取 土地 者 为 封 臣 。(2)义 务 和 权 力 : 封 臣 必 须效 忠 封 君 , 主 要 义 务 是 服 兵役 。 由 于 土 地 被 层 层 分 封 ,各 级 封 建 主 都 是 土 地 事 实 上的 占 有 者 , 享 有 土 地 上 的 司法 、 行 政 和 经 济 等 各 种 权 力 。 采 邑 在 刚 开 始 分 封 时 是 有 条 件 的 , 如 果 附 庸 死 了 或者 不 能 履 行 义 务 , 领 主 有 权 力 收 回 。 不 久 , 采 邑 中 出 现了 世 袭 继 承 制 , 变 成 了 可 以 继 承 的 采 邑 。 查 理 曼 帝国 下 得 到 采 邑 的 大 贵 族 和 大 地 主 成 为 公 侯 伯 子 男 爵 , 都是 皇 帝 或 国 王 的 臣 下 。 这 些 人 又 把 自 己 的 采 邑 分 封 给 小贵 族 , 如 骑 士 、 乡 间 的 绅 士 。 这 些 采 邑 的 面 积 大 至 一 个郡 , 小 至 一 个 村 , 围 绕 着 采 邑 , 组 成 了 各 级 贵 族 的 领 主附 庸 网 络 。 采 邑 的 面 积 也 不 是 一 成 不 变 的 , 有 些 大 的 贵族 会 衰 弱 下 去 , 而 有 的 中 、 小 贵 族 通 过 战 争 、 联 姻 , 也可 能 成 为 拥 有 许 多 采 邑 土 地 的 大 贵 族 。 马 克 垚 世 界 文 明 史 上 册 材 料 一 : 封 君 封 臣 仅 限 于 互 相 宣 誓 的 两 个 个 体 之 间 , 双 方 以 契 约 约束 了 彼 此 的 关 系 :一 方 面 , 封 臣 不 尽 义 务 不 得 享 受 权 利 ;另 一 方 面 ,王 侯 超 权 索 取 , 封 臣 也 可 以 反 抗 。 世 界 历 史 读 本 材 料 二 : 任 何 没 有 直 接 签 订 契 约 的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的 权 利 或 义 务关 系 。 因 此 中 世 纪 流 传 着 一 句 谚 语 :我 的 附 庸 的 附 庸 不 是 我 的 附 庸 。 世 界 历 史 读 本 思考 1 :中古西欧封君与封臣间的关系有何特点?双向权利义务;契约意识;层级间相对独立 2.封 君 封 臣 制 度(3)影 响 : 一 方 面 , 国 王 或 皇 帝 是 国 家 的 最 高 统 治 者 , 通 过 封 君 封 臣 制 度 与 各 级 封 建 主联 系 起 来 , 成 为 西 欧 社 会 的 统 治 阶 级 ; 另 一 方 面 , 封 建 主 作 为 领 主 , 在 各 自 的 领 地 内 独立 行 使 权 力 , 政 治 上 出 现 了 不 同 程 度 的 分 裂 割 据 局 面 。【 课 堂 探 究 】 比 较 封 君 封 臣 制 度 与 西 周 分 封 制 2.封 君 封 臣 制 度【 课 堂 探 究 】 比 较 封 君 封 臣 制 度 与 西 周 分 封 制比 较 项 封 君 封 臣 制 度 西 周 分 封 制不同点 纽 带统 治 我 的 附 庸 的 附 庸 , 不 是 我 的 附 庸 。 普 天 之 下 , 莫 非 王 土 ;率 土 之 滨 , 莫 非 王 臣 。天 子 是 最 高 统 治 者相 同 点 权 力 和 义 务 相 互 交 织 , 等 级 秩 序 森 严土 地 血 缘不 可 越 级 统 治 3.庄 园 与 农 奴 制 度庄 园( 中 古 西 欧 基 本的 农 业 经 济 组 织 ) 领 主 自 营 地 : 领 主 直 接 经 营 , 农 奴 耕 种 , 收 入 归 领 主 所 有农 民 份 地 : 农 民 从 领 主 处 领 有 的 土 地 , 分 为 自 由 农 份 地 和 农 奴 份地 , 自 耕 自 收 也 要 为 领 主 服 一 定时 间 的 劳 役法 律 上 是 非 自 由 人 , 被 固 着 于土 地 上 , 需 要 自 备 工 具 为 领 主服 一 定 时 间 的 劳 役 领 主 或 其 管 家 主 持 的 庄 园 法 庭 审 理 庄 园 内 的各 种 案 件 , 维 护 庄 园 的 秩 序 。 一 个 庄 园 的 图 解向 领主 缴纳 租税 3.庄 园 与 农 奴 制 度 科 尔 比 修 道 院 不 仅 有 普 通 耕 地 , 还 有 专 门 的 菜 园 、 葡 萄 园 、 果 囿 、 鱼 池 , 它 种 植各 种 蔬 菜 、 水 果 , 甚 至 还 有 专 门 种 植 药 用 植 物 的 园 子 。 科 尔 比 还 有 大 规 模 的 畜 牧 业 ,饲 养 鹅 和 母 鸡 。 为 了 加 工 制 作 各 种 食 品 及 生 活 用 品 , 还 有 多 种 手 工 业 工 人 , 有 酿造 啤 酒 的 人 、 面 包 师 、 樵 夫 、 马 车 匠 、 木 匠 、 泥 水 匠 、 鞋 匠 、 皮 革 匠 、 漂 呢 匠 、 铁 匠 、首 饰 匠 、 武 器 匠 、 羊 皮 纸 匠 等 等 。 马 克 垚 西 欧 封 建 经 济 形 态 研 究 封 建 法 律 规 定 农 奴 的 人 身 属 于 领 主 , 农 奴 要 世 代 为 奴 , 只 有 被 主 人 释 放 才 能 免 除农 奴 的 身 份 。 领 主 可 以 进 行 农 奴 买 卖 。 除 了 在 领 主 自 营 地 中 无 偿 劳 动 外 , 农 民 还 需 要承 担 领 主 要 他 承 担 的 其 他 义 务 。 即 使 是 那 些 租 佃 农 民 , 负 担 也 相 当 沉 重 。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历 史 系 世 界 古 代 及 中 古 资 料 选 集 随 着 庄 园 制 度 的 发 展 , 农 奴 渐 渐 地 受 领 主 的 司 法 权 管 辖 有 司 法 权 的 领 主 支 配着 佃 户 的 人 身 和 财 产 甚 至 对 他 人 拥 有 生 杀 大 权 。 美 布 莱 恩 蒂 尔 尼 、 西 德 尼 佩 因 特 西 欧 中 世 纪 史 材 料 一 : 在 现 代 意 义 上 , 农 奴 无 疑 是 不 自 由 的 , 首 先 , 他 不 能 擅 自 离 开 土 地 ,他 们 被 迫 定 期 给 领 主 干 活 而 毫 无 报 酬 , 他 们 还 得 忍 受 数 不 清 的 侮 辱 性 的 赋 税 ,服 从 领 主 法 庭 的 判 决 。 但 他 们 分 到 的 土 地 不 能 加 以 剥 夺 , 农 业 改 良 时 获益 。 实 际 上 义 务 固 定 , 处 境 比 奴 隶 好 得 多 , 很 少 完 全 听 凭 领 主 随 意 打发 ” 【 美 】 罗 伯 特 E.勒 纳 等 著 , 王 觉 非 等 译 西 方 文 明 史 材 料 二 : 与 古 代 的 奴 隶 身 份 相 比 , 农 奴 的 地 位 稍 为 高 些 。 农 奴 的 日 常 生 活 要遵 守 村 社 的 习 惯 , 他 在 村 社 有 发 言 权 。 西 欧 中 世 纪 史 思考 2 :比较奴隶与农奴的区别,分析中古时期西欧生产关系的变化?由奴隶制经济转变为封建制经济,生产关系进步 1.西 欧 新 兴 的 王 权 集 中 国 家 : 为 西 欧 民 族 国 家 的 发 展 奠 定 了 基 础 到 15世 纪 晚 期 , 法 兰 西基 本 完 成 统 一 , 王 权 得到 强 化到 15世 纪 晚 期 都 铎 王 朝建 立 后 , 英 格 兰 逐 渐 形成 较 为 强 大 的 王 权15世 纪 末 , 在 伊 比 利 亚半 岛 形 成 的 国 家 有 西 班牙 和 葡 萄 牙 2.中 世 纪 的 城 市(1)兴 起 条 件 : 随 着 欧 洲 社 会 走 向 稳 定 , 封 建 经 济 获 得 一 定 发 展 。 耕 地 面 积 增 加 , 风 力 、水 力 和 畜 力 得 到 更 有 效 的 使 用 ; 工 商 业 逐 渐 复 兴 和 繁 荣 。 渡 口 、 港 湾 、 城 堡 、 寺 院 , 甚 至 交 叉 路 口 等 , 有 越 来 越 多 的 人 定 居 。 集 中 的 人 口 ,便 利 的 交 通 , 促 进 了 集 市 的 形 成 , 而 这 又 吸 引 了 更 多 的 人 前 来 居 住 , 逐 渐 形 成 了 以 市场 为 中 心 的 、 比 较 稳 定 的 居 民 点 , 新 的 城 市 又 在 这 个 基 础 上 慢 慢 形 成 。 那 些 以 手 工 业 和 商 业 为 中 心 的 城 市 发 展 更 快 。 意 大 利 、 法 兰 西 、 英 格 兰 、 德 意 志等 , 都 出 现 了 许 多 著 名 的 城 市 。 城 市 的 规 模 很 小 , 人 口 数 量 般 不 超 过 5000人 。 13世 纪时 , 英 格 兰 最 大 的 城 市 伦 敦 只 有 4万 人 左 右 , 像 法 兰 西 的 巴 黎 , 意 大 利 的 米 兰 、 威 尼 斯等 拥 有 超 过 5万 人 口 的 城 市 屈 指 可 数 。 2.中 世 纪 的 城 市(2)自 治 城 市 : 背 景 : 获 取 方 式 :【 课 堂 探 究 】 以 法 国 琅 城 自 由 之 路 为 例 , 分 析 概 括 中 世 纪 城 市 获 取 自 治 的 方 式 有 哪 些 ? 琅 城 是 法 兰 西 东 北 部 的 一 个 城 市 , 主 教 也 是 这 里 的 领 主 , 控制 着 城 市 。 琅 城 居 民 募 集 金 钱 , 赎 买 了 自 治 权 , 并 建 立 了 自 治 机构 。 但 主 教 挥 霍 了 赎 金 后 , 背 信 弃 义 , 擅 自 取 消 了 琅 城 的 自 治 权 。1112年 , 愤 怒 的 市 民 举 行 起 义 , 杀 死 主 教 此 后 又 坚 持 斗 争 多 年 ,琅 城 终 于 取 得 了 自 治 地 位 。 城 市 位 于 封 建 主 的 土 地 上 , 主 要 居 民 是 手 工 业 者 和 商 人 , 以 工 商 业 为 基 本 谋生 手 段 。 但 封 建 主 用 对 待 农 奴 的 方 式 对 待 城 市 市 民 , 对 市 民 的 生 产 和 经 营 活 动 造 成 影 响 。与 封 建 主 谈 判 、 金 钱 赎 买 、 武 装 暴 动 2.中 世 纪 的 城 市(2)自 治 城 市 : 影 响 : 有 利 于 城 市 经 济 的 发 展 , 一 些 城 市 兴 办 大 学 , 培 养 社 会 需 要 的 人 才 。 城 市还 以 金 钱 和 人 力 支 持 王 权 , 一 定 程 度 上 促 进 了 国 王 的 统 一 事 业 。【 拓 展 提 升 】 中 世 纪 的 大 学 中 世 纪 大 学 一 般 有 四 个 学 院 : 神 学 院 、 法 学 院 、 医学 院 和 艺 学 院 。 神 学 、 法 学 和 医 学 都 是 专 科 院 系 , 以 专门 职 业 为 取 向 。 完 成 艺 学 院 学 习 后 , 才 能 进 入 到 自 己 选择 的 专 业 领 域 去 进 修 。 中 世 纪 大 学 的 基 础 课 程 包 括 文 法 、修 辞 、 逻 辑 、 算 术 、 几 何 、 天 文 和 音 乐 , 即 “ 七 艺 ” ;专 业 课 程 则 有 法 学 、 医 学 和 神 学 。 3.中 古 西 欧 的 基 督 教 会(1)拥 有 大 量 庄 园 和 广 袤 土 地 , 并 向 信 徒 征 收 什 一 税 ;(2)是 最 大 的 有 组 织 的 力 量 , 形 成 了 从 教 皇 到 各 级 神 职 人 员 的 等 级 制 度 ; 以 后 又 设 置 得 到 法 律 充 分 承 认 的 什 一 税 , 教 会 的 地 位 因 此 进 一 步 加 强 。 什 一税 出 自 旧 约 圣 经 的 事 例 , 长 期 以 来 一 直 得 到 神 职 界 的 赞 赏 。 585年 在 马 孔 召 开 的 法兰 克 宗 教 会 议 上 要 求 征 收 此 税 。 到 丕 平 时 , 什 一 税 已 被 作 为 一 项 法 律 上 应 承 担 的 义 务看 待 , 查 理 曼 则 在 法 律 上 完 全 批 准 了 它 。 什 一 税 不 仅 主 教 们 可 以 征 收 , 而 且 各 教 区 神父 也 可 以 征 收 和 使 用 。 再 者 , 由 于 教 徒 不 断 把 土 地 捐 赠 给 教 会 , 使 教 会 地 产 增 加 , 到了 加 罗 林 王 朝 早 期 , 教 会 已 占 有 全 法 国 土 地 的 三 分 之 一 。 美 威 利 斯 顿 沃 尔 克 基 督 教 会 史 3.中 古 西 欧 的 基 督 教 会(3)整 个 西 欧 社 会 的 居 民 几 乎 都 是 基 督 教 徒 , 教 会 控 制 着 他 们 的 精 神 生 活 , 宗 教 戒 律 严重 束 缚 了 人 性 的 发 展 。出 生在 教 父 主 持 下 接 受 洗 礼 结 婚由 教 父 主 持 婚 礼 临 终由 教 父 主 持 涂 香 油 仪 式 ,以 求 灵 魂 能 够 升 入 天 堂 死 后葬 礼 在 教 堂 举 行 , 遗 体被 葬 在 教 堂 附 属 的 墓 地 1.拜 占 庭(1)建 立 与 发 展 : 西 罗 马帝 国 灭 亡 后 , 罗 马 帝 国 东部 逐 渐 演 变 为 拜 占 庭 帝 国 。帝 国 境 内 工 商 业 发 达 , 都城 君 士 坦 丁 堡 是 当 时 欧 洲最 大 最 重 要 的 城 市 , 成 为沟 通 东 西 方 的 桥 梁 。 6世纪 查 士 丁 尼 在 位 时 , 拜 占庭 一 度 扩 张 , 先 后 占 领 北非 和 意 大 利 等 地 。 6-7世 纪 的 拜 占 庭 帝 国 1.拜 占 庭(2) 罗 马 民 法 大 全 的 构 成 查 士 丁 尼 法 典 法 学 汇 纂 法 理 概 要 新 法 典 罗马民法大全 【 课 堂 探 究 】 如 何 评 价 罗 马 民 法 大 全 ? 罗 马 民 法 大 全 仍然 承 认 奴 隶 制 , 但 在 一 定程 度 上 改 善 了 奴 隶 的 地 位 ,不 再 像 以 前 那 样 把 奴 隶 看作 “ 会 说 话 的 工 具 ” 。 它还 对 财 产 、 买 卖 、 债 务 、契 约 关 系 等 作 出 明 确 规 定 。是 欧 洲 民 法 的 基 础 。 1.拜 占 庭(3)走 向 衰 亡由 于 游 牧 部 族 冲击 和 内 部 矛 盾 ,帝 国 陷 入 混 乱6世 纪 中 期 之 后 丧 失 了 从 叙 利 亚到 北 非 的 大 片 土地 , 仅 保 有 小 亚细 亚 和 巴 尔 干 半岛 等 地 区7世 纪 中 后 期 9世 纪 之 后一 度 复 兴 , 但 再也 未 能 恢 复 鼎 盛时 期 的 疆 域 14世 纪 30年 代 开 始奥 斯 曼 土 耳 其 兴起 后 , 逐 步 蚕 食小 亚 细 亚 和 巴 尔干 地 区 拜 占 庭 首 都 君 士 坦丁 堡 被 攻 陷 , 帝 国灭 亡1453年 2.俄 罗 斯9世纪 13世纪中期 16世纪初 17世纪末1547莫 斯 科 公 国在 反 击 蒙 古 统 治 过 程 中 逐 渐 兴 起 , 而 后 建 立 起 以 莫斯 科 为 中 心 的 统 一 国 家基 辅 罗 斯俄 罗 斯 发 端 于 此 , 深 受 拜占 庭 帝 国 的 影 响 伊 凡 四 世伊 凡 四 世 加 冕 沙 皇 , 推 行一 系 列 措 施 , 继 续 扩 张汗 国 臣 属被 蒙 古 征 服 , 成 为 金 帐 汗国 的 臣 属 地 跨 欧 亚已 经 将 疆 界 推 进 到 太 平 洋 ,成 为 地 跨 欧 亚 两 洲 的 庞 大帝 国 2.俄 罗 斯【 拓 展 提 升 】 伊 凡 四 世 改 革领 域 内 容政治 颁 行 新 法 典 , 加 强 中 央 集 权 , 限 制 地 方 分 权确 立 政 厅 制 度 , 健 全 中 央 机 关 , 增 设 一 部 分 管 理 国家 事 务 的 机 构实 行 县 制 改 革 , 推 行 地 方 自 治 制 度 , 地 方 大 贵 族 仍然 控 制 自 治 机 关 建 立沙 皇 特 辖 区军事 颁 布 兵 役 条 例 , 采 邑 分 封 是 新 军 的 物 质 基 础 ,新 军 来 源 主 要 依 靠 中 小 贵 族对 外 扩 张 中古时期的欧洲 西 欧 封 建 社 会中 古 西 欧 的 王 权 、教 会 与 城 市拜 占 庭 与 俄 罗 斯 前 提封 君 封 臣 制 度 : 内 容 、 义 务 和 权 力 、 影 响庄 园 与 农 奴 制 度 : 领 主 自 营 地 、 农 民 份 地 、 庄 园 法 庭西 欧 新 兴 的 王 权 集 中 国 家中 古 西 欧 的 基 督 教 会中 世 纪 的 城 市 : 兴 起 条 件 、 自 治 城 市拜 占 庭俄 罗 斯 建 立 与 发 展 罗 马 民 法 大 全 = 查 士 丁 尼 法 典 + 法 学 汇 纂 + 法 理 概 要 + 新 法 典 走 向 衰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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