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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安全活动月学习,主要内容,一、安全规程学习,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三、基础消防知识,四、三峡物业分公司事故回头看,一、安规学习,总则,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1.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1.3.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1.4.2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1.4.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l.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1.7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一l的安全距离。,表2-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10KV及以下:安全距离 0.70m。20、35KV 1.00m。63(66)、110KV 1.50m 220KV 3.00m 330KV 4.00m 500KV5.00m,2.2.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2.3.6.1l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和上级部门。(熟悉设备,有操作资质),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3.1.1,工作票制度,;,3.1.2 工作许可制度;,3.1.3 工作监护制度;,3.1.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3.2工作票主要分为: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4)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3.3工作许可制度,3.3.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3.3.1.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3.3.1.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3.3.1.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3.3.2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3.4工作监护制度,3.4.1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3.4.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应长时间离开工作的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1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4.1.1停电;,4.1.2验电;,4.1.3接地;,4.1.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上述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施工现场隔离(围栏、隔板、防护网、设置安全通道等)都属于技术措施。,13 一般安全措施,13.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戴安全帽。,13.3变、配电站及发电厂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消防通道的配置等应遵守DL 5027-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13.4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入漏电保护装置、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不合格的不准使用。,13.5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13.6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绳),安全带(绳)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试验。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并不得低挂高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支持件上。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13.7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严禁上下抛掷。,13.8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彩钢板屋顶)进行工作。,13.9梯子应坚固完整,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硬质梯子的横木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梯子不宜绑接使用。,13.10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13.11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46-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4、3.1.5、3.3.4、5.1.1、5.1.2、5.1.10、5.3.2、5.4.7、6.1.6、6.1.8、6.2.3、6.2.7、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管理,3.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2电工及用电人员,3.2.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2.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3.2.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3.3安全技术档案,1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资料;,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5.1一般规定,5.1.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5.2保护接零,5.2.1,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7.2电缆线路,7.2.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7.2.2,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7.1.3条1、2、3款的规定,根据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偏移确定。,8.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8.1.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8.1.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8.1.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8.1.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8.1.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8.2电器装置的选择,8.2.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8.2.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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