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课件1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252978384 上传时间:2024-11-26 格式:PPT 页数:25 大小:8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伙企业法课件1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合伙企业法课件1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合伙企业法课件1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三节 合 伙 企 业 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1、,合伙企业概念,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 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概述,(,1,),概念,(2)适用范围,二、普通,合伙企业,(一)设立和变更,1、设立条件,(1)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劳务(经合伙人一致同意),(4)名称、场所和其他条件,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合伙协议格式,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 资万元,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 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 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 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 日起生效,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年月日,2、变更,(1)入伙,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退伙,1)种类,(1)任意退伙 (2)自然退伙 (3)强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2),效果:退伙人仅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1,、合伙企业的财产,(,1,)财产的性质为全体合伙人的共有财产,(2)财产份额的转让,1)内部转让转让人的告知义务,2)外部转让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出质,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事务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2,)表决,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3,、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1,)竞业绝对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自我交易相对禁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担保禁止: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4,、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三)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1,)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1)清偿顺序就近原则,2)无限和连带责任的含义,(2)合伙人内部的债务分担和追偿,1)债务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2)追偿,2,、,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1)清偿顺序就近原则,(2)清偿要求,1,)不得行使抵销权、代位权等,2,)可用债务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清偿,3,)或者依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四)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含义: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责任承担的特殊性:,(,1,)对外:,1,)无限或无限连带责任: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有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全体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对内:赔偿责任: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有限合伙企业,(一)设立、变更、解散,1、设立,(,1,)合伙人:,2-50,个,至少有,1,名普通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实际缴付的出资,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 他财产权利,;,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4)名称、场所和其他条件,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2,、变更,(,1,)入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退伙,1,)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二),事务执行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三),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四),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交易许可: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竞业许可: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五)有限合伙人财产转让的许可,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六)普通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1,、责任上:普通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2,、设立条件上:有限合伙人不允许以劳务出资,而普通合伙人则允许;,3,、事务执行上: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和对外代表;,4,、财产转让上:允许有限合伙人转让和出质财产份额;普通合伙人则不允许,5,、权利义务上: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自我交易和竞业行为,普通合伙人则不允许,合伙企业法案例,200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200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0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下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案例分析,(,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丙的主张也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琏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峙产,是违法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在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应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法案例,甲、乙、丙、丁四人准备合伙兴办一家饮食店。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合伙协议,但是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去请教某律师。该律师看后指出合伙协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以一批桌椅出资,作价,l8,万元;丁以劳务出资,作价12万元。甲、乙、丙实际缴付各自出资的70%以上即可。末缴付部分何时缴付视情况而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以下列约定份额承担责任,井以合伙企业财产为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甲45%、乙35%、丙20%进行;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甲35%、乙2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