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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建筑施工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概况:,2002,年,1,月,14,日,在上海某总公司总包、某装潢有限公司分包的高层工地上,(因,2002,年,1,月,11,日,4,号房做混凝土地坪,室内楼梯口临边防护栏杆拆除,但由于混凝土地坪尚未干透,强度不足,故无法恢复临边防护设施。项目部准备在地坪干透后,再重新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然后安排瓦工封闭,4,号房,13,层施工墙面过人洞)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王某,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安排本公司二位职工到,4,号房,13,层封闭墙面过人洞,李某负责用小推车运送砌筑砖块。上午,7,时左右,李某在运砖时,由于通道狭窄,小推车不能直接穿过墙面过人洞,李某在转向后退时,不慎从,4,号房,13,层室内楼梯口坠落至,12,层楼面(坠落高度,2.8,米),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将其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4,万元。,事故类型为高空坠落,由于施工无临边防护设施造成的。间接原因,施工安全组织有缺陷,在作业面的临边防护拆除后未做有效防护造成事故。项目部有主要责任。分包单位未对施工作业人员做班前安全教育,在防护设施不全的工作面施工。也负有一定责任。一般事故,人工挖孔桩缺氧窒息死亡事故案例分析,2008,年,8,月,6,日,15,时左右,由粤,公司负责施工的某小区项目(一期)从事人工挖孔桩工作的工人,陈某某,及其妻子,曾某,来到,A6#,楼,160,号桩孔查看井下开挖的情况(,160,号桩孔因变更设计于,5,月,17,日由施工项目部下达了停工通知,至事发时未下发,复工通知,,,2008,年,8,月,4,日陈某某夫妇经负责,A6#,楼人工挖孔桩施工的管理员杨某、施工队负责人陈某同意承揽,A6,栋人工挖孔桩施工工作,并签订了,某小区项目,A6,栋人工挖孔桩合同书,)。先通过空压机风管对桩孔井内进行送风一段时间后,在未进行井内气体活体检测的情况下,陈某某未系安全带,抓住卷扬机的钢丝绳坐进吊桶内,由其妻子曾某操作卷扬机将他送入井内。当吊桶下至井的中部时,曾某看到其丈夫突然坠入井下,她即大声叫喊救人。在现场附近的管理人员,杨某,与其他工人闻讯赶了过来,杨某立即用绳子绑在自己大腿上,在别人的帮助下吊入井内救人,当杨某下至约,7,米深时即头朝下腿朝上失去了知觉。在地面上协助救人的工人,阳某,和,杨某某,见状,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相继沿着桩孔内壁爬下井救人,当下至约,7,米深时均坠入井底。闻讯赶来的保安人员制止了工人们盲目冒险下井救人的行为,并拨打,“,110,”“,120,”,电话报警。此时,杨某被地面上的工人拉出井外。,经,“,120,”,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确认,3,人均已死亡。杨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治疗于,8,月,11,日出院。,二、现场技术鉴定情况,根据市环保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南环监(气)字,2008,第,0801,号)认定,,160,号桩从地面至井深,11.5,米开始至井底氧气的浓度为,0.4%,,氧气的含量严重不足。,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粤,公司某小区(一期)项目人工挖孔桩工人陈某某违反操作规程,未对井内进行气体检测,不系安全带即冒险进入桩孔井下,因缺氧坠入井底窒息死亡;工人阳某和杨某某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冒险下井救人,亦因缺氧坠入井底窒息死亡。,(二)间接原因,1,粤,公司某小区(一期)项目人工挖孔桩施工队无资质承揽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在未接到,160,号桩孔,复工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同意工人进入已停工的桩孔内查看井内开挖情况;对工人的安全三级教育工作不到位,没有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安全培训,没有按照,人工挖孔灌注桩安全专项方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下,冒险组织井内救人,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不当造成事故后果扩大。,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在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应急处置不当,施救人员缺乏应急救援知识违反规程冒险救人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事故责任追究,1.,施工队负责人陈某、管理人员杨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在未接到,160,号桩,复工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同意工人进入已停工的桩孔内查看井内开挖情况;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没有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安全培训;没有按照,人工挖孔灌注桩安全专项方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粤,公司南宁分公司负责人朱某,粤,公司项目部经理陆某,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按照,人工挖孔灌注桩安全专项方案,的要求编制,人工挖孔灌注桩技术交底单,,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由南宁市建设委员会依法处理。,3.,粤,公司董事长陈某,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没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19200,元行政处罚。,4.,有关安全监管部门两名工作人员对企业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对粤,公司某小区项目(一期)项目部在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等方面长期存在的隐患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并纠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5.,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监管不力,未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20,万元行政处罚。,6.,天,监理公司,未能认真履行检查监理职责,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由南宁市建设委员会依法处理。,、事故教训和启示,(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2.,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施工项目违法发包给个人的,应当对施工安全承担责任,其与个人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免除其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开展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使之具备安全生产必备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应急处理技能,未经培训不得安排上岗作业。,某大酒店工程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某大酒店工程地下,1,层、地上,20,层,为现浇框筒结构,建筑面积,3.6,万,m2,,事故发生时已完成,9,层结构施工。,2003,年,11,月,20,日,6,时,05,分,该工程发生,1,起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死亡,3,人,这是一起典型的人为责任事故。,事故经过,因施工需要,该大酒店工程项目部向某建筑总公司建筑机械租赁公司租赁了,1,台,SCD200/200A,型双笼施工升降机,由具有安装资质的租赁公司(下称安装单位)自行安装。,2003,年,9,月,20,日,租赁公司、设备生产厂家派出技术人员、安装工人到场安装。至,11,月,15,日,该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安装到,28.8m(19,节标准节)高度,并在建筑结构,2,层、,5,层楼板面分别设置两道附着装置,但上行程开关曲臂未固定,上极限限位撞块、天轮架、天轮、对重均未安装,安装单位未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亦未办理验收手续,即于,11,月,16,日向工程项目部出具了工作联系单,申明,“,安装验收完毕,交付贵项目使用,并于即日起开始收取租赁费,”,。,11,月,20,日,6,时,由无证上岗操作的女司机开动该施工升降机的一个吊笼载,2,名工人驶向,6,楼,吊笼运行超出导轨架顶后从高空倾翻坠落,吊笼内,3,人当场死亡。,设备安装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安装机械设备,才能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施工升降机是用于高层建筑施工的垂直运输设备,可运载施工材料与施工人员。该设备高度高、机械结构及电气装置较复杂,装备有防坠落安全锁、上下极限开关、上极限限位撞块、重量限制器、进出料门安全联锁装置、底座缓冲装置等多项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安装施工升降机,并检查导轨架的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前安装单位应对设备进行试运行、调试,并检验上述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确认安装、调试合格后,由具有合法专项资质的起重机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再由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交付使用。应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才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事故原因,(1,)事故直接原因,使用时施工升降机上极限开关曲臂未固定,使高度电气限位功能失效,上极限限位撞块、天轮架未安装,使高度机械限位功能失效;无证上岗司机违章操作,将吊笼开出导轨架,此时无任何安全保护装置对吊笼起限位保护作用,导致吊笼倾翻坠落,笼内人员当场死亡。,(2,)事故主要原因,1,)管理混乱:,安装单位未制定施工升降机安装的技术监管措施和组织措施,未落实严格的安装验收手续,施工升降机尚未安装结束就交付使用;,安排无证人员安装设备、无证人员担任司机;,2,)设备使用单位未履行施工升降机交接验收手续,就安排工人搭乘施工升降机,默许无证人员操作施工升降机;,3,)施工升降机生产厂家未按订货合同完全履行相应的安装技术指导、设备调试职责,技术人员在施工升降机未安装结束的情况下就撤离现场;,4,)监理单位对尚未安装结束的施工升降机投入使用的情况失察;,事故教训,(l,)设备安装、使用单位内部管理混乱,企业领导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导致事故发生。,l,)安装单位未制定详细的施工升降机安装方案、安全技术监管措施和验收方案,设备安装后,也未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查、验收,就将设备交付给使用单位,并出具书面通知自称己安装验收完毕。安装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的规定。,2,)设备使用单位未组织有关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即启用设备,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在验收前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规定。,3,)设备使用单位安排无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人员操作施工升降机,并默许工人搭乘吊笼登高,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的规定。,(2,)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不但在设备安装时未到场监督设备安装过程,设备投入使用前也未过问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疏于管理。,(3,)设备生产厂家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本次事故的施工升降机是使用单位租赁的新设备。按合同规定,该设备第一次安装时,厂家技术人员有义务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直至全面检查,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但该厂技术人员在设备尚未安装结束,设备未进行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就匆匆离开现场,生产厂家存在失职行为。,高空坠落事故,2002,年,4,月,6,日,在江苏某建设集团下属公司承接的某高层,5,号房工地上,项目部安排瓦工薛某、唐某拆除西单元楼内电梯井隔离防护。由于木工在支设,12,层电梯井时少预留西北角一个销轴洞,因而在设置十二层防护隔离时,西北角的搁置点采用一根,48,钢管从,11,层支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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