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联合国职务时遭受伤害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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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执行联合国职务时遭受伤害赔偿案,案情,1948,年,在巴勒斯坦发生的一系列暴力事件中,一些联合国官员、警察人员和观察员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9,月,17,日,联合国瑞典籍调解专员伯纳多特伯爵和法籍首席观察员塞雷上校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控制区内遭到暗杀事件发生以后,联合国秘书长承担了对那些在联合国领取薪金或津贴的受害人支付适当赔偿的责任,同时将国家对联合国应负责任的问题提交联合国大会讨论。,大会鉴于会员国在这一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遂于同年,12,月,3,日通过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下述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一、如果联合国代表执行职务时,在涉及国家责任的情况下受到伤害,联合国作为一个组织是否有能力对应负责任的法律上的或事实上的政府提出国际请求,以便就,a.,联合国和,b.,受害人或经其授权的人员所受的损害取得应有的赔偿?,二、如果对问题,b,的回答是肯定的,应如何协调联合国的行动与受害人国籍国所可能享有的此类权利之间的关系?,最后,法院分别以,15,票对,0,票和,11,票对,4,票对问题,a,和问题,b,作了肯定答复。,针对问题一,法院得出结论,认为联合国是一个国际人格者,并且诸如联合国一类的实体的权利和义务取决于其组织文件所明示或默示规定的以及在实践中加以发展的其自身的宗旨和职能,而联合国的会员国已经赋予了它在履行职能所必要的情况下提出国际请求的能力。对于因违反其对联合国所负担的国际义务而对它造成损害的它的会员国,联合国无疑有提起国际请求的能力。这种损害包括对联合国本身的利益、它的行政机关、财产和受它保护的利益所造成的损害,即问题,a,中所称的损害。,针对问题二,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如下:“联合国作为一个组织就其代表所受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时,它只能以对它自身所负担的义务遭到违反为根据,遵守这一规则通常会防止联合国的行动和代表的国籍国可能享有的权利之间的冲突,并从而协调它们的请求;此外,必须考虑每一特定案件的情况,并由联合国和个别国家缔结一般性的或特殊性的协定来实现这一协调。”,法院的上述咨询意见发表之后,大会通过决议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执行联合国的赔偿要求。秘书长要求以色列正式道歉,采取进一步措施逮捕凶手并赔偿,54624,美元,以色列政府于,1950,年,6,月接受了这一要求。由于伯纳多特伯爵的家属没有提出赔偿要求,上述赔偿款项只作为对联合国本身所受损害的赔偿。,【,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国际组织是否具有国际求偿的能力?,国际组织是否有权对为其服务的各种官员和人士提供职能保护?,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联合国旨在行使并享有而且事实上正在行使并享有各种职权。这些职权只能根据所拥有进行国际活动的很大程度的国际人格和能力才能予以解释。它是目前国际组织的最高类型。如不赋予其国际人格,它就不能贯彻其创立者的意图。必须承认,联合国成员国通过赋予其某些职能已经授予它能使这些职能得以有效行使所必要的权力。,这并不是说联合国是一个国家,或者说它与国家具有相同的法律人格和权利义务,也不是说它是一个“超国家”。这甚至并不意味着它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都是国际性的,只是说它是一个国际法主体,能够享有国际权利和负担国际义务,并有能力通过提起国际请求来维护它的权利。,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求偿的能力,国际法院在咨询意见中指出“根据国际法,联合国组织必须被视为拥有虽然,联合国宪章,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却由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必然含义所赋予的那些权力。”因此国际法院一致认为,联合国是有能力向对其造成直接损害的成员国与非成员国求偿的法律人格。,国际组织进行求偿的能力依赖于下列两个因素:第一,法律人格的存在;第二,根据特定国际组织的宗旨与职能对组织章程进行解释。,国际组织有权对为其服务的各种官员和人士提供职能保护,法院认为,宪章并没有明确赋予联合国就该问题中所称“受害人或他所授权的人员”所受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的能力,然而根据国际法,必须认为联合国拥有为使它履行自身职责所必须的默示赋予它的那些权利。,一旦损害发生,联合国应能要求责任国对其过错予以补救,特别应能就联合国代表因该国过错所遭受的损害自该国处获得赔偿。不过,在因其代表遭受损害而请求赔偿时,联合国并不是在代其代表求偿,而是在维护自己享有的、确保有关国家遵守其对联合国所负担的义务的权利。,关于在联合国对其代表的职能保护权与该代表的国籍国对他的外交保护权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的问题,法院认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则规定哪种权利当属优先,也没有规定在两者发生冲突时联合国或有关国家不得提出国际请求。,在笔者看来,联合国和有关国家应当从善意和常识出发来求得这一问题的解决,它们可以通过缔结一项一般性的条约或在某一特定案件发生时订立协定的方式来减少或消除彼此之间的冲突。法院最后指出,联合国对其代表的保护行动的依据并不是受害人的国籍,而是他作为联合国代表的身份。因此,即使责任国是受害人的国籍国,也不影响联合国的国际求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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