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应知财务会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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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位负责人应知的财务会计知识,张秋凡,一、,对单位负责人权利和义务有规定的财务会计法律法规,1,、,会计法,2000年7月1日,2,、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9年1月1日,4,、,陕西省会计工作条例,2008年9月1日,5,、,小企业准则,6,、,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7月1日,7,、,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8,、,财政处罚条例,2005年2月1日,9、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2014年1月1日,10、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1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二、,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谁负责?,1、法律规定:,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与会计的关系,好不好?,3、,单位负责人应有的认识:,会计工作我领导;,财务出问题,我负责;,我任用什么会计人员?(品质?业务?),4、,会计人员应有的认识:,我的工作对谁负责?,我出问题校长有责任吗?,我的工作应遵循什么?,谁对我有监督权?,三、单位应任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1、,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不高?,2、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多不多?,3、对策:,任用有资格的会计人员,现有会计人员提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采取激励措施,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和费用单位应予以保证,5、法律对会计从业的规定,:,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6、,单位任用不具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应受到哪些处罚?,单位任用不具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单位任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具备哪些条件?,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五、对打击报复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六、单位负责人指使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行为应如何处理?,1、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行为,伪造会计凭证,,是指以虚假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主要表现有:,伪造根本不存在的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以存在的会计经济事项为基础,用夸大、缩小或隐匿事实的手法进行伪造原始凭证,。,会计人员以伪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账凭证,。,变造会计凭证,,是指利用涂改、拼接、挖补或者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的行为。主要表现有:,涂改原始凭证中的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利用计算机、复印机等先进工具,对原始凭证进行二次处理;,会计人员以变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账凭证,。,伪造会计账簿,,是指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伪造或者变造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不按要求记账,或者对内和对外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手段,制造虚假的会计账簿的行为。,变造会计账簿,,是指利用涂改、拼接、挖补或者其他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的行为。如改变会计账簿所记录的日期、单位名称、摘要、数量、金额等。,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是指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不以真实、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为基础,擅自虚构有关数据、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2、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3、法律处理,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七,、我省对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1、总经理的老婆能否当会计?校长的小姨子能否当出纳?,能? 不能? 能不能?,2、什么是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3、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养你的,你养的,(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爷爷 父亲,你,儿子 孙子,兄弟姊妹 兄弟姊妹 儿子,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3、,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规定,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与单位负责人有配偶、姻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与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八,、,会计法对私设账簿的规定,1、单位统一设帐的要求,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2、,什么是账外账?什么是小金库?,(套现、洗钱),“账外账”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设立的账册,“ 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3、单位设置账外账的处罚,私设会计帐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九,、单位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应如何处理?,1、单位财务室的配置,是否有防盗门?,是否有档案柜?,是否有保险柜?,是否有会计资料保管的管理制度?,2、没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怎么办?,3、法律规定,单位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十,、,会计法,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哪些要求?,1、会计的职责,核算和监督,单位对好会计的要求是什么?,2、会计人员的工作环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有领导的支持,3、,会计法,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哪些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十一、,会计法,关于单位内部监督有哪些规定?,1、,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2、,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十二,、单位应当建立哪些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建立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有:,1、,内部会计管理体系,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帐务处理程序制度,4、,内部牵制制度,5、,稽核制度,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7、,财产清查制度,8、,财务收支审批制度,9、,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十三,、,哪些政府部门可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单位接受检查时应履行哪些义务?,1、对会计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2、单位对待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的态度,接受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十四,、,会计法,关于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有哪些规定?,1、设置会计机构,配比会计人员,2、不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3、代理记账,十五,、,会计法,的规定,单位的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哪些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理解:1、出纳为什么不能兼任?,2、出纳能不能登记账簿?,3、单位的预留印鉴能否由一人保管?,4、采购和保管能否是一个人?,5、不相容职务,十六,、会计手续交接,1、哪些情况下要办理会计手续的交接?,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2、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谁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3、会计手续交接的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4、老会计人员能否将自己经手的会计档案拿走,新会计人员能否另立新账?,会计档案是单位的,谁也不能拿走;会计账簿必须保持连续性,新会计人员只能在原账薄上登记,不得另立新账。,5、正确的做法,老会计将未入账的会计事项登记入账,编制移交清册,并对未了事项作出说明。,新会计按移交清册接收。,老会计在自己交账的每一个账户余额上盖章,并填写账簿启用表交账人;新会计在老会计移交的账簿上连续登记。,6、交账后的责任,新老会计各自对自己经手的账簿及会计资料负责,十七,、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1、隐匿和故意销毁会计档案的行为:,2、对待已经违法事件的态度,接受检查,账上能有多大事,让他查吧!,把帐藏了,事藏不了;把帐丢了,事丢不了。没有帐,就没有了证据,跳到黄河洗不清了。,3、法律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档案行为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十八,、单位会计档案管理,1单位的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单位应建立那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3、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保管一年,财会部门保管期满后,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交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对会计档案应原卷封存,不得拆分。,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永久性保管:,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定期保管,三年 :月、季度财务报告,五年 :银行对账单、银行存目暗余额调节表,十年 :,十五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固定资产卡片账报废后5年),二十五年: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4、,会计档案能否出借?,会计档案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在档案室查阅或复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5、,单位的哪些会计档案已满保管期但不能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6,、,会计档案销毁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十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的内容有哪些?,(一)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二)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三)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四)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五)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六)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二十,、单位在金融机构的预留印鉴能否由一人保管?,1、,单位会计、出纳不得由一人担任。,2、,单位在金融机构预留印鉴的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二十一、单位一把手出差的条据谁签字?,1、自己签字?,2、会计签字?,3、受权代签?,二十二、报账人的条据丢失怎么办?,1、不能报账?,2、复印件报账?,3、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报账?,4、旁证?,5、自己写说明材料,层层审批,按规定报账?,二十三、如何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报销条据?,不真实的条据:不予报销,不合法的条据:不予报销,不准确的条据:予以退票,要求更正,不完整的条据:予以退票,要求更正,金额错误的条据,只能重开,不能更正,。,二十四、原始票据如何分割?,1、在那些情况下需分割原始单据?,公交公司大楼本期的电费30000元,由公交公司(15000)、甲单位(5000)、乙单位(10000)三个单位承担电费,电费由公交公司统一缴纳。,2、各单位凭什么入账?,原始票据分割单,3、如何做?,二十五、原始票据的分类,1、发票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2、财政统一收据政府非税收入的收付款凭证,3、银行支付的收付款凭证证明银行存款增加或减少,4、其他自制凭证,二十六、原始凭证的证明力,1、不同原始凭证的证明力是不一样的,2、做账时应以证明充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3、原始凭证证明力范例,差旅费报销,工资表,二十七、对外报表的报送时间及封面签字,1、报表报送时间,月报:月度终了6天内,季报:季度终了15天,半年报: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年报:年度中了4个月,2、报表封面内容,企业名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组织形式、报表所属时间、报出时间、相关人员签字,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二十八,、什么是内部控制,定义: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理解,1,、内部控制的主体:单位,2,、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3,、内部控制的实质: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4,、内部控制的手段: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二十九,、单位内部控制的方法有哪些?,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三十,、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 哪些?,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内部监督,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十一,、单位如何加强对货币资金的控制?,1,、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3,、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4,、 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货币的控制,建立合理的报帐制度(程序 时间 审批权,),事后会计 事前会计,领导 领导 领导,出纳 会计 出纳 会计 出纳 会计,报帐人 报帐人 报帐人,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严格执行库存限额的规定,不得白条抵库,钱账分管,及时对账,不设小金库,集中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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