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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篇,基础理论篇,第一章 信托基础理论,第一节 信托的定义,一、信托的概念,我国200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对信托进行了如下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基本特征,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提。,2.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3.信托关系中的三个当事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信托的两个重要特征。,4.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二、信托的设立,信托的设立就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形成有效的信托关系,或者说是依照法律的要求实施信托行为并得到法律上的确认。信托的设立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信托目的 2.信托财产 3.设立信托的形式 4.信托公告,三、信托的变更,信托变更包括对当事人的变动和对信托行为的更改。信托成立后不得随意变更,但依法可对信托作如下变更: 1.委托人单方对受益人的变更。 2.委托人或受益人变更受托人。 3.协商变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四、信托的终止,信托终止使信托关系归于消灭。除法定或约定外,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解散、破产或被撤销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 信托因下列情形之一而终止: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时;信托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信托期限届满等。信托也可由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而终止,如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可依法行使解除权的还有法院。,第二节 信托的本质及信托关系,一、信托的本质,1.信托是一种多边信用关系。 2.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 3.信任是信托的基础。,二、信托关系,信托关系表现为一种以财产权的转移、管理以及受益而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而任何一种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所构成的。 信托关系人是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当事人,信托关系的建立要求信托关系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并具有一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一)委托人,委托人是指提供财产、明示设立信托的人。他是决定信托财产的形式、确定谁是受益人及受益人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或者有权指定受托人的人。,1.委托人的资格,(1)自然人作为委托人。,(2)法人作为委托人,(3)非法人组织作为委托人。,2.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委托人的权利:知情权;调整信托管理方法权;撤销权;解任权。,(2)委托人的义务:在信托合同依法生效后,委托人要立即转移信托财产,并协同受托人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此外,还有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二)受托人,受托人是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相对人,他依法持有从委托人那里接受的信托财产权,并负有按照信托目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义务。,1.受托人的资格,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2.受托人的权利,(1)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2)要求取得报酬的权利;(3)辞任权。,3.受托人的义务,(1)受托人应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受托人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4)受托人要保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5)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 (6)受托人亲自处理信托事务。,(三)受益人,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在信托关系中,受益人成为信托当事人中不可缺少的一方,这是信托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1.受益人的资格,在信托当事人中,受益人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如下:一是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二是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能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2.受益人的权利,(1)本金受益。即受益人只享受信托财产本身的利益;(2)收益受益。即受益人只享有信托财产运用的收益;(3)全部受益。即受益人既享受信托财产本身的利益,又享受信托财产运用的收益。,3.受益人的义务,受益人的义务是不能妨碍受托人的正常工作,当信托财产不足以补偿正常的费用、债务或损失时,有义务对受托人进行补偿。,第三节 信托的职能和作用,信托的职能是指本行业的专业职能,是其他行业不具有的、掌握专业职能的特征,只有这样,信托才有可能发展和规范,在业务范围上进行新的突破。,一、信托的职能,(一)财务管理职能,(二)融通资金职能,(三)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的职能,(四)社会投资职能,二、信托的作用,(一)满足了各种社会组织对财产管理服务的需要,(二)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三)促进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四)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五)信托制度构筑社会信用体系,第四节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一、信托的种类,信托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一)信托业务的基本分类,按信托性质划分,可以分为信托业务和代理业务。,按信托关系发生基础划分,可分为自由信托和法定信托。,按信托服务对象划分,可分为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按信托目的划分,可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按信托受益对象划分,可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按受益人是否是委托人本人,亦可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按信托的标的物划分,可分为资金信托、实务信托、债权信托和经济事务信托。,按信托是否跨国划分,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二)我国信托业务分类,我国现行信托业务按业务范围是否跨国,分为国内信托业务和国际信托业务。,我国国内信托业务按其内容分为五大类:信托、委托、代理、租赁及其他类信托业务。,我国国际信托业务有国际信托投资、在境外发行和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国际融资租赁、对外担保及国际咨询业务。,二、信托的特点,(一)信托的特点,1.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2.信托以受托为主,多面服务,3.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4.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5.受托人不承担损失风险,(二)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1.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2.基本职能不同,3.业务范围不同,4.融资方式不同,5.承担的风险不同,6.收益分配不同,7.意旨主体不同,(三)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1.当事人不同,2.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3.信托财产的控制不同,4.掌握的权限不同,5.期限的稳定性不同,第二章,信托会计基本理论,第一节 信托会计的概念和特点,一、信托会计的概念,根据会计的一般定义和特点,我们将信托会计定义为: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信托业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手段,采用独特的会计方法(如科目设置、凭证设置、复式记账、账簿登记、财产清查、报表编制等),记录其受托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信息系统。信托会计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面信托当事人对涉及信托业务的经济业务的会计行为。,二、信托会计的特点,(一)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受托人)的资产和负债,(二)信托资产与信托投资公司自有资产分开管理和分别核算,(三)信托资产运用和来源应进行明细核算,(四)信托业务核算的会计主体具有多样性,第二节 信托会计的核算对象,一、委托人在信托业务中的核算对象,1.设立信托以后,委托人在信托业务中没有会计核算对象。,2.设立信托时,委托人在信托业务中存在会计核算对象,但不是信托财产,而是委托人的财产,或者说是委托人对由于设立信托而减少的财产进行会计核算。,二、受托人在信托业务中的核算对象,信托关系中,受托人进行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信托财产。,三、受益人在信托业务中的核算对象,信托受益权及其围绕它所产生的种种经济业务,是受益人在信托业务中的会计核算对象。,第三节 信托会计的基本假设及基本原则,一、信托会计的基本假设,(一)会计主体的假设,1.委托人,委托人不是信托财产管理、运用过程中的会计主体,委托人在设立信托环节是用于设立信托的财产的会计主体,2.受托人,信托是独立于固有财产会计核算的会计主体,每一个信托项目都是独立的会计主体,3.受益人,受益人不是信托财产的会计主体,受益人是信托受益权的会计主体,(二)货币计量的假设,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信托会计也是一样。在以人民币计价的信托业务中,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而在以外币计价的信托业务中,比如某些外汇信托、国际信托业务,记账本位币可以选择该项信托业务最常用的外币。,(三)持续经营的假设,凡会计核算都要以会计主体的持续经营为前提。一项信托业务的持续期限有长有短,但不管期限长短,都要以持续、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为前提。即只要信托项目还没有结束,就应当假定是持续进行的。只有到信托项目结束,进入信托清算阶段,才结束持续经营的核算。在这个问题上,信托会计的特点是,由于信托会计的核算期限要与信托期限一致,而有的信托项目存在的期限较短,甚至仅有几个月或者更短的期限,所以这种持续经营期限往往较短。,(四)会计分期的假设,1.信托会计应当划分会计期间,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期间,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当划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2.信托会计期间的两种划分方法,国家规定的划分方法,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信托业务的特点决定的特殊划分方法,在信托当事人之间,从信托业务自身管理的需要出发,会计期间应当从信托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这时候,就某一个信托项目来讲,如果需要划分会计期间,一个会计年度应该从信托生效之日起到第二年对应的日期,一个会计月度应当从信托生效之日起到第二个月对应的日期,半年度、季度同理类推。,二、信托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1.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金融企业,其会计核算应当适用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2.信托会计具有独立性原则。,第四节 信托项目会计要素、会计科目设置及财务报表,一、信托项目会计要素,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的基石,更是会计准则建设的核心。我国目前的会计要素体系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6个会计要素组成。企业会计准则对每个会计要素都给予了明确的定义。信托投资公司作为一个法律主体也是一个会计主体,同样要执行我国这种会计要素体系。但是,基于其经营的信托业务活动的独立性与特征,其会计核算涉及的会计要素有着自身的个性。信托项目的会计要素分为信托资产、信托负债、信托权益、信托项目收入、信托项目费用、信托项目利润六大类。,信托项目会计要素的种类,(一)反映信托项目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1.信托资产,即信托业务特定会计主体的资产,应是指信托投资公司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把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信托财产不是信托投资公司自有资产的范畴,只能视为信托投资公司法律主体之外的“特定会计主体”资产,即信托资产。其内容包括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客户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2.信托负债,信托负债是指信托项目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形成的负债,包括应付受托人报酬、应付受益人收益、应付托管费、卖出回购信贷资产款等。,3.信托权益,信托权益是指受益人在信托财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信托资产减去信托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实收信托、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二)反映信托项目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1.信托项目收入,信托项目收入是指信托项目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形成的收入。,2.信托项目费用,信托项目费用是指信托文件约定由信托项目承担的各项费用。,3.信托项目利润,信托项目利润是指信托项目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二、信托项目会计科目设置,信托项目会计要履行反映和监督的职能,就必须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理,对其所反映的内容按照经济特征进行分类,形成不同类的会计科目,以便据以在账簿中设置账户,记录反映信托业务,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系统化、条理化的会计信息。本方法将会计科目分为信托资产类、信托负债类、信托权益类、信托损益类四大类。,三、信托项目财务报表,信托投资公司对信托项目的专项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两种,即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第三章,信托投资公司会计理论,第一节 信托投资公司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一、信托投资公司会计要素,从信托投资公司会计来说,其核算对象是经济资源的来龙去脉,而财务状况就是某一时点的各种资源的占用、运用和来源情况。,会计要素包括一定时点(如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权益,以及反映一定时期(如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即收入、费用和利润。从逻辑关系上看,时点数是一个会计期间的基础,或者说处于一个新会计期间开启前的静态初始基础,或者是经历了某一个完整会计期间之后的结果状况,而后者则始终是处于两个时点之间的一个动态过程,两者之间就是结果与过程的关系。公司会计也就是这样的循环往复,才得使企业持续、恒定地向前发展。,(一)资产,对任何一个公司来说,资产都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1.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公司的流动资产种类繁多、表现各异,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等。,2.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等。,(二)负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1.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在1年(含1年)内偿还的债务。公司流动负债,如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佣金及手续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等。,2.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包括预计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等。,(三)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所有者享有的企业净资产。对于公司来说,使用负债往往以支付利息为代价,而所有者权益的使用不需要支付利息;企业清算时,所有者权益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之后才返还给所有者。,所有者权益包括投入资本和留存收益两大部分,具体又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四)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需要强调的是,收入是日常活动中产生的,而产生于非日常经济活动的经济利益流入就不能作为收入,而应该作为利得,如营业外收入。收入的增加有多种表现形式,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减少。收入增加的结果是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进行确认。,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服务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手续费收入、佣金收入、托管费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五)费用,费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是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不属于日常活动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则不属于费用,而归属于损失,如营业外支出。费用发生也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是资产的减少,也可以是负债的增加。费用将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1.营业成本,主要指信托投资公司在其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其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信托管理人报酬、信托托管费、利息支出、审计费用等。,2.期间费用,是指公司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职工工资、差旅费、租赁费、修理费、职工福利费、税金、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银行结算费等。,(六)利润,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企业利润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并加上各种利得和损失后的余额。,公司的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如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与此相关的会计逻辑等式是:,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将这两种逻辑关系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公司财务报表的完整体系。,二、信托投资公司会计科目,1.会计科目的含义,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名称。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十分复杂的,它包括前述六大会计要素,每个会计要素又包括不同性质的具体内容。在会计上,人们通常把性质相同或用途一致的经济业务归集在一起,并赋予一个简单明确的名称。,设置会计科目作为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是正确运用复式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方法的基础。,2.会计科目的分类,各会计科目之间既有严格的区别,又存在着内在联系,从而构成了科学的会计科目体系。为了正确地掌握和运用会计科目,有必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资产类科目。它包括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如“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如“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负债类科目。它包括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如“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反映非流动负债的科目,如“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 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是具有双重性质的科目,包括“货币兑换”、“衍生工具”等科目。,权益类科目。它包括反映资本金的科目,如“实收资本”以及在经营中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项目 。,损益类科目。它包括反映各项收入的科目,如“利息收入”、“租赁收入”、“汇兑损益”、“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科目;反映各项费用支出的科目,如“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业务及管理费”、“所得税费用”、“其他支出”等科目。,第二节 信托投资公司会计的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一、信托投资公司会计的基本假设,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一)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而言,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拥有若干子公司,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但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为了全面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需要将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企业集团不属于法律主体,但它却是会计主体。,(二)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准则体系是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加以制定和规范的,涵盖了从企业成立到清算(包括破产)整个期间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一个企业在不能持续经营时就应当停止使用这个假设,否则如仍按持续经营基本假设来选择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原则与方法,就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三)会计分期,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在会计分期假设下,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期间通常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四)货币计量,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所以,基本准则规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选择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在有些情况下,统一采用货币计量也有缺陷,某些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因素,如企业经营战略、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往往难以用货币来计量,但这些信息对于使用者决策来讲也很重要,为此,企业可以在财务报告中补充披露有关非财务信息来弥补上述缺陷。,二、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基础,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第三节 信托投资公司会计流程,公司会计流程,是将公司会计的各个构成要件按照其内在关系科学、高效地组织起来,使得公司会计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的系统工程。本书所谓会计流程,就是会计这一系统工程正常运行所依赖的诸个主体骨架,即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从确认到计量,最后形成报告,必须环环紧扣,缺一不可,如图3-1所示。,一、会计确认,作为会计流程的第一项重要程序,确认是指依照准则规范来确定某一项目、交易或事项应否、应在何时以及如何列作一项会计要素(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或利润)正式地计入会计账内、列入会计报表的过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指出,确认一个项目和有关的信息要符合四个标准:一是符合要素定义,二是可计量性,三是相关性,四是可靠性。只要符合这些标准就应在成本效益与重要性前提下予以确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提出的确认标准有三条:一是满足要素定义,二是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三要确保该项目具有能够可靠计量的成本或价值。,综合两者,我们认为确认的一般标准是“符合要素定义与能够可靠计量”,两者缺一不可。,二、会计计量,公司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该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计量属性是指所予计量的某一要素的特性方面,如桌子的长度、铁矿的重量等。从会计角度看,计量属性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1.历史成本,历史成本又称为实际成本,就是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其他等价物。,2.重置成本,重置成本又称现行成本,是指按照当时市场条件下,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3.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销售所必需的预计税金、费用后的余额。,4.现值,现值是指对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价值,是考虑货币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等的一种计量属性。,5.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三、会计报告,公司会计确认、计量的最终目的是编制会计报告(会计报告,通常也可称为财务报告,有时又被等同于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是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投资者、债权人等使用者主要通过会计报告来了解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从而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会计报告是向各类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媒介和渠道,是沟通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报告使用者与企业管理层之间信息的桥梁和纽带。,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以及其他应当在会计报告里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而会计报表又由报表本身及其附注两部分构成,附注是会计报表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1.资产负债表。这是企业会计报表的总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2.利润表。这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3.现金流量表。这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这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在一定会计期间的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5.会计报表附注。这是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财务报告是会计报告的核心,但除了财务报告之外,会计报告还应当包括其他有关信息,具体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外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定。,第四节 信托投资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由于会计信息代表的是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并且会计信息因公开披露,还会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一些影响。因此,涉及会计信息利益的各方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必然对会计信息提出一系列的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可靠性,可靠性又称真实性,它是指公司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二、相关性,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要与使用者的使用目的相关,一般认为会计信息应具有与决策相关联、能够影响决策的能力。三、可理解性,可理解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四、可比性,可比性要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主要包括以下两层含义:,(1)同一公司不同时期可比,(2)不同公司相同会计期间可比,五、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即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它要求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当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六、重要性,重要性原则是指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重要性是对信息披露范围的一个补充限制。,七、谨慎性,谨慎性又称稳健性,它是指公司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八、及时性,及时性是指公司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四章,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制度,的发展与规范体系,第一节 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国的信托业始于20世纪初的上海。,1921年8月,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专业信托投资机构中国通商信托投资公司。,1935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央信托总局。自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因为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金融信托没有能得到发展。,1979年10月,国内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此后,从中央银行到各专业银行及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纷纷办起各种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达到最高峰时共有1 000多家,总资产达到6 000多亿元,占到当时金融总资产的10%。由于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缺位,成立初期的中国信托业问题不断,被称为金融界的“坏孩子”。,从1982年开始,先后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数目已由20世纪80年代高峰期的1 000家左右降至62家(截至2010年11月)。,一、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2001年),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993年财政部颁发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信托存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信托业务核算进行了规定。,1.信托存款业务应按短期、长期进行明细核算和反映。,2.信托贷款是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贷款,信托贷款应按贷款期限分别进行明细核算。,3.委托贷款是金融企业根据客户的委托所发放的有条件的贷款。,二、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2006年),2001年,继新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颁布实施之后, 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发了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这次改革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其主要内容体现在:,1.实现了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关的确认和计量。,2.在某些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3.谨慎性原则体现更充分。,4.增加了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5.对信托业务核算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三、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2005,2010年),随着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尤其是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继出台,原有信托业会计制度规定无法满足当前信托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一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将信托业务中信托资产、信托负债以及委托人和受益人权益的核算确定为信托资产短期来源、长期来源、短期运用、长期运用的做法,对明晰会计指标、分清信托业务各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利。,二是根据信托法的分别管理精神,信托投资公司应该根据不同的信托项目设立不同信托资金专用账户,而不能将不同信托项目的信托资金混淆使用。,三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各项信托业务的会计报告的规定较简单,难以满足信托项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需要。,1.明确了会计核算主体。,2.重新构架了资产负债的核算框架。,3.强调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贯彻,更加符合国际惯例。,4.明晰了信托当事人的会计核算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发布实施的主要意义在于实现了与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协调,较好地解决了信托当事人及信托项目适用的会计规范问题,统一了信托当事人及信托项目的会计标准。,四、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至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会计也经历了巨大和深刻的改革,陆续制订和出台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等会计规范,对公司的会计行为起到了较好的约束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会计规范总体来说还是落后金融市场迅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主要体现在:,一是许多领域尚未公布具体会计准则,如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资产重组、衍生金融工具等方面,这些“无法可依”的经济业务往往很容易成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阵地。,二是企业会计准则已颁布多年,不少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已显得不够科学和合理,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也存在不少矛盾之处。,三是在会计信息的披露方面还缺乏一个更为全面、明确、具体的规范来指导会计实务。,四是会计准则本身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因此,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明确要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外资银行等从2008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容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1.强化了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2.直接提出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3.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要求。,4.规范了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等重要的会计事项。,5.披露要求更为严格具体。,6.规定了A股和H 股财务报告会计处理的一致性。,第二节 信托投资公司内部规范体系,一、信托投资公司内部控制规范,2004年,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497号)。与之前颁布的几个文件有所区别的是,这次不是从外部监管的角度,而是从信托业自律的角度,对信托投资公司加强内控、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提出具体要求。该通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要求信托投资公司的自营业务和信托业务必须相互分离。,2.信托投资公司应分别建立自营业务和信托业务的授权体系。,3.信托投资公司应按照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4.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门应将公司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5.信托投资公司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稽核监督部门 。,6.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建立业务的风险责任制和尽职问责制。,二、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新年伊始,中国银监会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以提高信托业信息披露程度、强化信托投资公司的市场约束、加强透明度建设。该办法由总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管理和附则四部分构成。信托投资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的信息包括:,(一)年度报告,(二)重大事项临时报告,(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监会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三、信托投资公司其他相关法规,(一)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2004年6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首先,规范披露促进了信托业务流程的模式化和信托产品文件的标准化。,其次,通过对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可以更加充分和完整地揭示风险。,再次,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监管体系。,(二)信托投资公司治理指引,2007年3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信托投资公司治理指引,要求各信托投资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成效,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指引的要求,于2007年12月31日前修订公司章程。同时要求各地银监局要根据辖内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状况,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监管和指导,督促信托投资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指引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体系,以及合理的绩效评估和薪酬制度。,第二篇,信托项目会计核算篇,第五章,信托资产的核算(上),第一节 货币资金,一、信托项目货币资金的内容,货币资金是受托人受托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形成的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其构成如图5-1所示。,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存出投资款,图5-1 货币资金的内容,二、银行存款,(一)银行存款的管理,银行存款是指信托项目存入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不包括存入银行的其他货币资金存款,如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存出投资款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信托项目开设账户之后,除按核定的限额保留库存现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而且,除了规定货币收支业务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结算。,信托项目应按月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是否相符,查明银行存款收、付与结余额的真实性。一般而言,信托项目与银行的存款余额不一致,通常受表5-1所示的两大类、四小类未达账项的影响。,表5-1 信托项目的未达账项,项目 内容,发生原因,种类,源于信托项目与银行取得有关凭证的时间不同,致使一方已经取得凭证登记入账,另一方因未取得凭证而尚未入账,(1)银行已记,信托项目未记,(2)信托项目已记,银行未记,银行已收款入账,信托项目尚未收款入账,银行已付款入账,信托项目尚未付款入账,信托项目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信托项目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为了保证各银行账户未达账项正确、银行存款余额真实,每月终了,都应按每个存款账户逐笔核对银行对账单,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信托项目与银行双方账面存款余额的不一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审核: 编表人签字:,2010年3月31号 账号:,项目,信托项目账面存款余额,加:银行已收,信托项目未收,减:银行已付,信托项目未付,调节后余额,余额(元),18 900 000,1 100 000,580 000,19 420 000,项目,银行对账单余额,加:信托项目已收,银行未收,减:信托项目已付,银行未付,调节后余额,余额(元),20 110 000,5 000 000,5 690 000,19 420 000,(二)银行存款的结算,银行存款的收付应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必须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原则。作为一个核算实体,信托项目应当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以及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三)银行存款业务的核算及账务处理,1.银行存款业务的核算内容,信托项目应设“银行存款”核算其银行存款业务,并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期末一般为借方余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信托项目实际存放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信托项目应该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有外币存款的信托项目,还应分别以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2.,银行存款业务的账务处理,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举例:,金城信托投资公司于2009年1月1日收到委托人卫华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30 000 000元设立的信托项目,款项于当日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 30 000 000,贷:实收信托 30 000 000,三、其他货币资金,1.银行汇票的核算,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银行本票的核算,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存出投资款的核算,存出投资款,是指已存入在证券公司等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准备进行短期投资的款项。向证券公司等机构资金账户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证券或买入返售证券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证券”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从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划回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第二节 拆出资金,一、拆出资金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一)拆出资金,拆出资金时,按实际拆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按应计提的拆出资金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二)到期收回拆出资金本息,到期收回拆出资金本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计提利息,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拆出资金本金,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业务举例,中路信托投资公司于2009年1月1日收到委托人金信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20 000 000元设立的信托项目。2009年2月8日,该信托项目将款项2 500 000元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和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假设该信托项目于2010年3月1日向同业拆出资金4 000 000元,拆借期限为2年,拆借年利率为6%,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拆出资金时,借:拆出资金 4 000 000,贷:银行存款 4 000 000,2010年3月31日计提拆出资金利息20 000元,借:应收利息 20 000,贷:利息收入 20 000,2010年9月1日收到第一期的半年利息,借:银行存款 120 000,贷:应收利息 120 000,二、拆出资金的期末计量,(一)按照规定确认坏账,经批准将拆出资金确认为坏账时,按确认的坏账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日后收回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以后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业务举例:,承上例,假定2010年4月1日,向同业拆出资金2 000 000元中有500 000元逾期未还。该信托项目2011年1月1日批准将上述拆出资金中已经逾期的500 000元确认为坏账。,借:坏账准备 500 000,贷:拆出资金 500 000,第三节 应收款项,一、应收票据,(一)应收票据的核算内容,本科目核算信托项目因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按是否计息可分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和带息商业汇票。信托项目在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应收票据”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信托项目持有的商业汇票的面值和已计利息。,(二)主要账务处理,1.收到应收票据,(1)信托项目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等科目。,(2)收到应收票据抵偿应收账款时,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3)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时,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2.应收票据贴现,信托项目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时,应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充分考虑交易的经济实质。,(1)与贴现的应收票据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实质上发生了转移,应按从银行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费用”科目或贷记“利息收入”科目。,票据贴现的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月数/12),其中,对于无息票据来说,票据的到期值就是其面值。,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贴现天数为贴现日至到期日实际天数1。,(2)与贴现的应收票据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尚未发生转移,信托项目应按从银行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手续费等费用,借记“营业费用”科目,按银行贷款本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业务举例:,华力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的某信托项目向同业拆出资金,于2010年2月1日到期,拆出资金利息共计1 000 000元,2月1日收到拆借单位开具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该商业汇票面值1 000 000元,期限6个月。该信托项目于2010年2月1日将该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贴现。该票据出票日期为2009年12月1日,面值1 000 000元,期限6个月,贴现年利率3%。假设与贴现的应收票据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实质上转移给银行。,票据贴现利息=1 000 000,3%,4/12=10 000(元),票据贴现所得金额=1 000 000-10 000=990 000(元),借:银行存款 990 000,营业费用 10 000,贷:应收票据 1 000 000,3.应收票据到期,(1)收回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应计提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计入当期收到的利息收入。,二、应收股利,信托项目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通过“应收股利”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信托项目尚未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购入股票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余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应领取的该部分现金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外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应收利息,本科目核算信托项目应收取的利息,包括债券投资、拆出资金、贷款、买入返售证券、买入返售信贷资产计提的利息等,通过“应收利息”科目核算。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购买债券;,出售债券;,同业之间拆出资金;,发放贷款;,买入返售证券和买入返售信贷资产;,客户贷款到期;,拆出资金到期。,(一)购买债券,信托项目购买债券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计的利息(即发行日或上期付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后的余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应收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实际收到该部分应收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出售债券,信托项目出售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应收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三)同业之间拆出资金,信托同业之间拆出资金按期计提利息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发放贷款,信托项目发放贷款时,按贷款本金、适用利率和计息期限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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