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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人身损害赔偿的几个难点问题以法释202320号为中心,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争论会秘书长,引言:问题的提出,2023年5月1日前的状况,2023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320号,现在仍旧有效的其他主要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国家赔偿法、产品质量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民法通则意见、触电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制度建设与司法中重点与难点问题:,人身损害赔偿与经济进展、人权保障水平提高相适应问题,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创新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问题,一、经济进展、人权保障水平对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影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在适用方面的意外收获,法释202320号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比较,一、经济进展、人权保障水平对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影响:人身损害赔偿赔偿工程的扩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第36条,法释202320号,赔偿工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养分费 第17条第1款;残疾赔偿金、残疾帮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连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第17条第2款;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第17条第3款,一、经济进展、人权保障水平对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影响: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计算标准的变化,丧葬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本报讯(记者丛民 通讯员祁亚萍),记者20日从有关方面得悉,2023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出台,5月1日开头执行。,据介绍,新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将依据事故受害者从事行业及其所在地的平均收入为标准,核算交通 事故责任者应担当的损害赔偿金数额。损害赔偿工程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等。以误工费为例,依据规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依据本人因误工削减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依据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依据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假设干制度创新:概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制度创新概述正面意义与负面意义,关于共同侵权责任,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关于雇主责任与法人其他组织责任,关于定期金支付方式,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假设干制度创新:关于共同侵权任,共同侵权责任的几种主要规定,法定担当连带责任的状况,司法解释对共同侵权责任的进展,共同过错中的共同过失,关于“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举例说明,关于共同危急行为,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有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有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担当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有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依据过失,大小或者缘由力比例各自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担当连带责任。共同,危急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担当赔偿责任。,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假设干制度创新:关于共同侵权责任法律、司法解释确定的共同侵权责任,教唆与帮助,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的共同侵权,专利共同侵权,证券法上公司董事的共同侵权责任,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法定共同侵权责任,产品质量法里面的共同侵权责任,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假设干制度创新: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概述,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两种状况,过错责任,关于补充责任与追偿权,需要解释的术语:“其他社会活动”,提示:经营者对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关于组织者责任,校园责任的扩展适用,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消遣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患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恳求其担当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担当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担当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担当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治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患病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担当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患病人身损害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假设干制度创新:雇主责任与法人其他组织责任,民法通则对雇主责任规定的缺如,雇主责任的一般规章,连带责任的例外规定,定作人责任,区分雇主责任与法人其他组织责任的中国特色及评价,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担当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担当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担当赔偿责任;雇员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担当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担当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担当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假设干制度创新:定期金支付,一次性支付与定期金支付,定期金支付的概念,法定的定期金支付与可选用的定期金支付方式,关于赔偿义务人供给担保,司法解释确定的可以适用定期金方式支付的赔偿工程,第三十三条赔偿义务人恳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帮助器具费,的,应当供给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力量和供给担保的状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展相应调整。,定期金依据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三、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统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工伤事故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产品责任案件的赔偿责任,三、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统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从医疗事故处理方法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态度,基于案由适用的变通实践,推动赔偿标准统一的学术观点,三、条例实施后,人民法院审理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民事案件,在确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时,参照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八、人身权纠纷21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5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6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7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四条以下侵权诉讼,依据以下规定担当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担当,举证责任。,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担当赔偿责任。,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依据以下工程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依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展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连续治疗的,依据根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依据本人因误工削减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倍以上的,依据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依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依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依据伤残等级,依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年;但是,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年;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依据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依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力量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力量的人为限,依据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周岁的,扶养到周岁。对年满周岁但无劳动力量的,扶养年;但是,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年;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年。九交通费:依据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依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年。,第五十一条参与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与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人。,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担当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三、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统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意义及其终止,年月日后的法律适用,归责原则方面的争议问题,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三、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统一:工伤事故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法从民法的分别:,从雇佣契约到劳动合同,从工厂主赔偿责任到工伤事故保险赔付,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赔付的假设干特点,三、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统一: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单纯工伤事故,第三人缘由造成的工伤事故,与雇主过错相关的问题,商业性质的人身损害保险,三、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统一: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释号,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患病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担当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恳求第三人担当赔偿责任,也可以恳求雇主担当赔偿责任。雇主担当赔偿责任后,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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