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2018,年,4,月,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安全生产法 2018年4月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A,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B,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C,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D,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1,A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B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C保障人,安全生产理念,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2,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安全生产理念2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遵守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遵守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The,4,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依照本法和The4,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5,国家鼓励和支持5,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6,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6,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制度,安全投入,检查、消除隐患,报告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7,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投入检查、消除隐患报告事故,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建立机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8,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建立机制监督,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安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9,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范围9,10,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10较大危险因素设施、设备,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及时报告,发现并消除如实记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及时报告,危,险物品,车间,危,险物品,商店,危,险物品,仓库,员工宿舍,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出口畅通 标志明显,禁止封堵,禁止锁闭,12,危险物品危险物品危险物品员工宿舍 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出口畅通,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处理,经常性检查,不能处理,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案,立即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安监部门报告,,接到报告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不及时 处理,13,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处理 经常性检查不能处理报有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器材、,设备、物资,生产规模较小的,指定,14,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器材、生产规模较小的指定14,员工: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15,16,员工: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17,事故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不得瞒报、,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5.,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的。,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生产经营单位,18,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