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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九章 海关事务担保,第一节 概 述,一、关于担保法律制度,民法私法的担保保证单个人权益的私法制度,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与被告,民事诉讼法执行担保司法机关与被执行人关系,行政法:目的:保障行政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性质:是行政法律关系,被担保人是国家行政机关,种类:公安 拘留担保,工商 申请登记企业的资产担保,海关 税收、行政处分、通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人大常委会通过,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性质:属于私法的担保,适用于民商事担保,与海关事务担保的区别:,公法的担保和私法担保的区别,平等主体的关系与不平等主体的关系,涉及财产关系与否,目的不同,形式不同,二、海关担保制度的建立和开展,一海关担保制度的沿革,1987年海关总署公布?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申请担保,管理方法?:主要适用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的担保放行,1987年的?海关法?规定关税征收担保,?海关法行政处分实施细那么?规定了海关行政处分,执行担保,2000年海关法第六章,其他章节涉及关税征收、处分等,2003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04年?海关行政处分实施条例?,二现行的法律依据:,2000年修订?海关法?,第六章海关事务担保:适用于进出口货物,其他章:关税征收担保,海关行政处分担保,2021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04年?海关行政处分实施条例?,三海关担保条例的立法情况,?海关法?第70条授权规定:海关事务担,保管理方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行政法规,2006年11月1日向社会征求意见,共6章36条,2021年10月15日国务院向社会征求意见,共34条,2021年9月通过,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担保条例?开始实施。,第二节 海关事务行政担保制度,海关事务担保的概念、特征,海关事务担保分类,海关事务担保的其他法定事项,海关事务担保行政行为属性辨析,一、海关事务担保的概念、特征,概念:是指与进出境活动有关的当事人,以法定,方式向海关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在通,关活动中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否那么接受,海关处分的法律行为,特点: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担保,针对法定事项的担保,行政性特点,担保形式的特点,二、海关事务担保分类,一按照对象进行分类货物和其他:,1、有关进出口货物的担保放行,范围:接受担保的情况,海关不接受担保的情况,担保人的资格主体能力、经济能力,可以作为担保的财产和权利,货币、保函、有价证券、其他财产权利,担保人的责任,担保义务的解除,替被担保人履行海关义务,不包括非产权责任,海关接受担保的情况:,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在纳税期限内未缴纳税款的;,滞报金尚未缴纳的;,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海关不接受担保的情况:,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担保放行,2,、其他海关事务担保,1进出境物品的担保放行,可以担保事项:,办结海关手续前需要先放行物品,排除担保事项:,国家限制性进出境物品,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担保的财产、权利形式:,货币、债券和存单等有价证券,2关税担保,暂时进出口货物税收担保放行,保证金;ATA单证册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总署提供总担保;,免于担保的情况指定场所或监管场所监管,特准保税货物税收担保放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台帐的空转与实转,税收保全措施中的担保适用,提供担保,否那么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措施,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担保,权利人的担保:,依申请扣货的担保等值,依职权的扣货担保等值以下,向海关办理备案的知识产权总担保的适用,收发货人的担保:,专利侵权嫌疑收发货人放行担保等值,4海关行政强制措施的担保,适用的情况:,提供担保,否那么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措施,海关调查中,对于违法嫌疑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无法或不便扣留的;,海关稽查或者办理案件中,对有违法嫌疑的货物无,法或不便封存以及需要追征、补征税款的;,海关依法扣留的违法嫌疑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或者其他等值,财产时,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解除或者免予扣留的;,排除适用情况:,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属于禁止进出境的;,或者必须以原物作为证据的;,或者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不适用担保。,5海关行政处分执行担保,适用的情况:,受海关处分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缴清罚款、违法所得和依法追缴的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前出境,排除适用情况:,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属于禁止进出境的;,必须以原物作为证据的;,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不适用担保。,二以担保适用条件为标准进行分类,提前放行货物的担保“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办理特定海关业务的担保,“应当 按照海关要求提供担保,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的情况下的担保 “依法 收取担保,特定海关业务的担保:,办理货物、物品暂时进出境手续的;,办理货物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手续的;,办理租赁货物进口手续的;,将海关监管货物向金融机构设立抵押贷款的;,办理集中申报手续的;,保税货物办理有关海关业务的。,三、海关事务担保的其他事项,海关事务担保的担保金额的标准,可以申请免除担保的情况,担保办理的程序制度,担保财产的处置要求,总担保的办理,担保人、被担保人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海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海关事务担保行为的行为性质及其救济,海关事务担保的担保金额的标准:,提前放行货物,担保金不得超过可能承担的最高税款总额;,特定海关业务办理的,担保金不得超过可能承担的最高税款总额或者海关总署规定金额;,有明显转移、藏匿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被责令提供担保的,其金额不得超过可能承担的最高税款额;,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免于或者解除扣留、封存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等值价款;,罚款、违法所得或者依法追缴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值价款未缴清前,出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应当相当于罚款、违法所得数额或依法追缴的货物等的等值价款。,申请免除担保的情况:,当事人连续两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通过海关验证稽查;,年度进出口报关过失率在3%以下;,没有拖欠应纳税款;,没有受到海关行政处分,在相关行政 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四,、海关事务担保行政行为属性辨析,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属性,海关事务担保行为分类及其模式化分析,一般担保事项可以 行政合同属性分析,特定业务担保事项应当,是否独立行政行为,强制担保事项依法,行政命令的行为属性分析,行政担保行为的可诉性分析,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分类,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理行为:依申请、依职权,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指导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事实行为,其他分类,:,羁束裁量与自由裁量,、,依职权与依申,请,、需受领与不需受领、要式与不要,式、,单方与双方,、简单与附加条件,行政处分担保诉讼案件:,2005年11月北仑海关对某进出口公司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公司10月进口11票废电机是存在申报不实违,规嫌疑,立案调查。鉴于相关货物已经出售或作其,他处置,根据?处分条例?39条,收取其“抵押,金,人民币30万元,向其出具收据。2006年7月,,对该公司作出科处54万元的行政处分决定。,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抵押金的收据与法律规定的担保金不符;,非等值担保,通关环节,对已放行货物收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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