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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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以編輯母片,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第五層,*,*,按一下以編輯母片標題樣式,資訊應申報注意事項及常見缺失說明,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監理部資訊申報小組,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1,資訊應申報注意事項及常見缺失說明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監理部資,資訊應申報注意事項及常見缺失說明,壹,、,資訊申報相關規範,貳,、,常見違反法規要點說明,2,資訊應申報注意事項及常見缺失說明壹、資訊申報相關規範2,資訊應申報注意事項及常見缺失說明,壹,、,資訊申報相關規範,貳,、,常見違反法規要點說明,3,資訊應申報注意事項及常見缺失說明壹、資訊申報相關規範3,壹,、,資訊申報相關規範,櫃買中心對有價證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興櫃: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3條),櫃買中心上櫃公司重大訊息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興櫃: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35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4,壹、資訊申報相關規範櫃買中心對有價證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興櫃,壹,、,申資訊申報相關規範(續),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前述法規查詢網址,http/.tw/new.asp,法規名稱查詢(輸入關鍵字即可查詢),5,壹、申資訊申報相關規範(續)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壹,、,申資訊申報相關規範(續),另外重要參考資訊,:,上/興櫃公司應辦事項一覽表之下載位址,http/www.otc.org.tw/ch/index.php(櫃買中心網頁)上/興櫃公司文件下載應辦事項與電子信箱手冊上/興公櫃公司應辦事項一覽表,證期局相關法令問答集參考資訊,http/www.sfb.gov.tw/(證期局網址)便民服務問答集,6,壹、申資訊申報相關規範(續)另外重要參考資訊:6,資訊應申報注意事項及常見缺失說明,壹,、,資訊申報相關規範,貳,、,常見違反法規要點說明,7,資訊應申報注意事項及常見缺失說明壹、資訊申報相關規範7,貳,、,常見違反法規重點說明,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3,10,14,17,19,21,22,24,25),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3,9,18),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9,19,30,33),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3,9),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6,8,9款),8,貳、常見違反法規重點說明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3,10,98年1月98年9月違反法規統計一覽表,項次,法規項目,違反家數,1,資金貸與備書保證3條,2,2,資金貸與備書保證10條,2,3,資金貸與備書保證14條,4,4,資金貸與備書保證17條,1,5,資金貸與備書保證21條,4,6,資金貸與備書保證22條,2,7,資金貸與備書保證24條,2,8,資金貸與備書保證25條,7,9,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規定,5,10,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1,11,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7條規定,2,1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2,13,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0條規定,1,14,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規定,1,15,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規定,1,16,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9條第4款規定,2,17,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規定,22,18,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3條規定,3,19,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規定,4,20,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9條規定,2,21,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3,22,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1,23,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1,共計,75,9,98年1月98年9月違反法規統計一覽表項次法規項目違反家數,貳,、,常見違反法規要點說明,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第3條(2家),第10條(2家),第14條(4家),第17條(1家),第21條(4家),第22條(2家),第24條(2家)第25條(7家),10,貳、常見違反法規要點說明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10,第 3 條,公開發行公司依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其資金除有下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業務往來者。,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 企業淨值之,百分之四十,。,前項所稱短期,係指,一年,。但公司之營業週期長於一年者,以營業週期為準。,第一項第二款所稱融資金額,係指公開發行公司短期融通資金之累計餘額。,公開發行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受第一項第二款之限制。,11,第 3 條 公開發行公司依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其資金除有下列,處億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一、裁罰時間:98年6月9日,二、受裁罰之對象:億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葉XX君,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第3條。,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億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因短期融通資金之需要,於96年11月28日資金貸與子公司百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8億元,,其貸與期間已逾1年,,核有違反處理準則第3條資金貸與不得超過一年或營業週期之規定。,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就億廣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12,處億廣電子工,第 10 條,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擬將資金貸與他人者,,公開發行公司應命該子公司依本準則規定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並應依所定作業程序辦理。,道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行為時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之處分案,一、裁罰時間:98年1月19日,二、受裁罰之對象:道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陳xx君,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行為時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0條。,四、違反事實理由:道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道正公司)之子公司-Excellent Growth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簡稱Excellent Ltd.),於97年上半年度分別資金貸與正道公司及子公司-道正汽車配件(福州)有限公司,卻未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道正公司未督促子公司-Excellent,Ltd.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違反行為時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0條規定。,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就道正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13,第 10 條 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擬將資金貸與他人者,公開發,第 14 條,公開發行公司將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前,應審慎評估是否符合本準則及公司所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規定,併同第九條第六款之評估結果,提董事會決議後辦理,不得授權其他人決定,。,公開發行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其將資金貸與他人,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處威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乙案,一、裁罰時間:98年3月13日,二、受裁罰之對象:威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潘xx君,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 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第14條,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威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僑威公司)分別於97年3月28日、6月25日及11月6日董事會決議資金貸與持股44.3之轉投資公司虹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計新臺幣19,508千元,惟,查前述3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之資金貸與情事,係由該公司董事長決行後,再分別報經董事會追認,,核有違反資金貸與必須提董事會決議後辦理,不得授權他人決定之規定。,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就該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14,第 14 條 公開發行公司將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前,應審慎評估是,第 17 條,公開發行公司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前,應審慎評估是否符合本準則及公司所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併同第十二條第五款之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決議後辦理,或董事會依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決行,事後再報經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公開發行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其為他人背書保證,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公開發行公司應以向經濟部申請登記之公司印章為背書保證之專用印鑑章,該印鑑章應由經董事會同意之專責人員保管,並依所訂程序,始得鈐印或簽發票據。,對國外公司為保證行為時,公司所出具之保證函應由董事會授權之人簽署,中關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違反規定之處分案,一、裁罰時間:98年6月22日,二、受裁罰之對象:中關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洪xx君,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7條。,四、違反事實理由:中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關公司)自97年10月起為子公司-Grand Home Holdings Inc.背書保證,97年度及98年第1季對該子公司背書保證最高金額分別達新臺幣(以下同)413,775千元及559,827千元,97年底及98年第1季底該背書保證餘額分別為404,688千元及530,778千元,,均已超過該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283,586千元及283,752千元,;暨該公司97年底及98年第1季底對他人背書保證總額分別為745,184千元及1,020,378千元,亦,已超過所訂得背書保證總額之限額708,966千元及709,379千元,,上開超限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7條第1項規定。,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就中關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15,第 17 條 公開發行公司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前,應審慎評估,第 21 條,公開發行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資金貸與餘額。,處友聯車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一、裁罰時間:98年1月21日。,二、受裁罰之對象:友聯車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聯車材)負責人嚴XX君。,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第21條。,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友聯車材轉投資之子公司友聯投資有限公司(Uni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96年12月資金貸與友聯車材美金650萬元,友聯車材,未於每月10日前代該子公司公告申報上開資金貸與餘額,,而於98年1月9日始補行公告申報,核有未符處理準則第21條規定。,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就友聯車材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16,第 21 條 公開發行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申報本公司及子公,第 22 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申報:,一、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二、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三、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項三款應公告申報之事項,應由該公開發行公司為之。,虹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 書保證處理準則之裁處案,一、裁罰時間:98年3月27日,二、受裁罰之對象:虹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XX君,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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