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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8/1/16,添加页脚,#,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义龙一中二期工程文体馆在建工程“813钢网架坍塌较大事故,事故概况,安装钢网架过程中,在网架支座未与柱顶预埋件锚固的情况下当时风力5.1级,从1轴线往18轴线方向高空散拼安装宽度为3.65m的单元格。当高空散拼安装钢网架到1012轴线长度大约为30m时,架体发生晃动,造成安装的架体重心位移倾覆失稳,致使整个架体坍塌,坍塌面积约700,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50余万元。,2021年8月13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义龙一中文体馆工程发生网架坍塌事故,造成4名施工人员死亡。,事故原因,分析,1.施工不当造成钢网架失稳而坍塌。1施工单位对“第一单元钢网架吊装到柱顶后未就位、钢网架支座与混凝土框架柱顶的预埋件未锚固。2施工单位在钢网架安装施工中未搭设安装支撑架。3受“高空作业拼装件重量、高空作业人员重量、风荷载等外力因素的作用致使架体重心位移倾覆失稳。2.施工组织不科学,平安责任不落实。1对“图纸设计说明的重要性没有重视,没有认真按照“图纸设计说明的要求施工。2该工程未按照规定编制钢网架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只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钢网架吊装说明,“说明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指导钢网架吊装工程的施工,且施工组织设计没有完成“编制、审核、批准手续。3施工现场没有钢网架结构安装的技术人员,操作工人无证上岗,违章作业。4施工单位没有履行平安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没有组建工程管理机构,没有进行技术工人培训,没有进行技术交底;工程经理未进场带班生产,吊装作业时平安员未到场。5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到场,监理员在钢网架吊装时未进行旁站监理。综上所述:本次事故的原因如下:一是钢网架吊装安装未到位、钢网架支座未锚固、高空拼装未搭设支撑架、在外力的作用下造成钢网架重心位移倾覆失稳;二是施工单位没有履行平安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不按图纸设计说明施工,安装工人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施工管理混乱,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事故调查,遵照省、州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1年8月15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州平安监管局、州监察局、州总工会、州住建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质监局、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义龙一中二期工程文体馆在建工程“813钢网架坍塌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请有关建筑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那么,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事故处理,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的涉事企业人员:,余恕保、曹世兴、龙林、王本周,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黄福林、朱瑞卿、张芳伦、雷传富、郑绍坤、吴国明、王波、陈宾、危锐、钟贵华、潘维维,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的相关企业:,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江西省安装工程、贵州广天建设管理咨询,建议给予行政问责的相关监管单位:,义龙试验区顶效镇党委和政府、义龙试验区教育局、义龙试验区交通和建设局、义龙试验区工委和管委会,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江涛,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郑重、陈土瑞、吕康胜、朱学银、蔡精,事故启示,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建设工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领域各类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把建筑工程领域资质审查和行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现场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领域“打非治违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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