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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第十二章,、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第一节、正当防卫,第二节、紧急避险,第十二章、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第一节、正当防卫,第一节、正当防卫,【相关法条】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一般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对正在进行行凶、sha人、抢劫、强jian、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特殊正当防卫),第一节、正当防卫【相关法条】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一、,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一、概念,二、,成立条件,(一)一般正当防卫的条件,1、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1)不法性: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2)紧迫性:侵害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从而实施防卫具有必要性;(3)是客观的,现实的侵害,而非假象的、主观臆想。,二、成立条件(一)一般正当防卫的条件,具体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的侵害行为:是不法行为,可以正当防卫,但出于人道考虑应尽量避免。,(2)对动物侵害的防卫情形的性质:其一、饲养人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时,属于正当防卫;其二、受到无人饲养的野生动物自发袭击时,属于紧急避险;其三、饲养的动物自发侵害时,属于紧急避险。,具体应当注意以下问题:,(3)对于过失行为,即使未造成结果,如有紧迫性,也属于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4)对于紧急避险、法令行为等合法行为,不可实施正当防卫。,(5)假想防卫:客观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防卫人主观上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造成损害的情形。如果行为人有过失,造成实害结果,按过失犯罪处理;没有过失的,按意外shi件处理。,(3)对于过失行为,即使未造成结果,如有紧迫性,也属于不,经典考题,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shen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关于甲将精shen病人丙打成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shen病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而精shen病人没有责任能力,其客观侵害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故只能进行紧急避险,C甲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因为甲当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自己的法益,D甲的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因为甲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精shen病人丙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甲的不法行为,甲不得针对丙再进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经典考题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shen病人丙持刀,解析,选择:A。对精shen病人的侵害行为,可以成立正当防卫。,解析选择:A。对精shen病人的侵害行为,可以成立正当防卫。,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1)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其一,开始时间: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着手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时,也应当认为已开始。,其二、结束时间:不法侵害行为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者威胁法益。如犯罪既遂后没有再犯罪之虞,或者行为人已经被制止丧失继续犯罪的能力。,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2)预先设立防卫装置情况:,其一、行为本身违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则不被允许。如为防止果园被盗,私设电网。,其二、行为本身不违法,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发挥了作用,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正当防卫。如在家中保险柜上设置电网,将小偷电成轻伤。,其三、行为本身不违法,但损害了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不是正当防卫,可能构成假想防卫。如在家里设置电网,误伤串门的邻居小孩。,(2)预先设立防卫装置情况:,(3)防卫不适时。,在不法侵害未开始或已经结束时,进行所谓防卫的,称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事前加害或事前防卫;二、事后加害或事后防卫。行为人明知不适时,还故意进行防卫,构成故意犯罪。行为人误认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则认定为假想防卫。,(3)防卫不适时。,经典考题,1、陈某抢劫出租车si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经典考题1、陈某抢劫出租车si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解析,选择:C。虽然抢劫罪已经既遂,但行为人尚未完全离开现场,被害人完全来得及挽回损失,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所以甲在陈某逃走时驾车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解析选择:C。虽然抢劫罪已经既遂,但行为人尚未完全离开现场,,2、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橇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A故意伤害罪,B正当防卫,C防卫不适时,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2、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橇门侵入,解析,选:B。行为本身不违法,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解析选:B。行为本身不违法,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没有超,3、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sha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sha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sha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sha人罪,3、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解析,选A。乙持水果刀追刺张某,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甲防卫适时且未超出必要限度,是正当防卫。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力时,却侵害了乙的生命权,属于事后加害,构成故意sha人罪。,解析选A。乙持水果刀追刺张某,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甲防卫适时且,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正当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本人,包括针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或财产。针对与犯罪无关的第三人进行防卫的,视情况处理:(1)如果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人而进行所谓防卫的,以假象防卫处理。(2)明知第三者与不法侵害无关,但利用第三者与侵害人之间的关联,采用反击以制止不法侵害,符合条件的,属于紧急避险。例如:甲伤害丙,丙挟持甲的儿子以制止甲的伤害。(3)明知第三者与不法侵害无关,故意针对第三者进行打击,且不符合避险条件的,以故意犯罪处理。,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4、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为标准,必需:当时场景之下制止不法侵害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暴力和损害。有时防卫造成的损失可能大于保护的损失:弱小女子为摆脱男子的不法侵害,用水果刀将其扎成重伤。,防卫过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重大损害的(一般指重伤,死亡),才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其在主观上一般是过失,也可能是意外shi件,还可能是故意。,4、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5、意图条件:具有防卫认识、防卫意志。,(1)防卫认识: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的存在。,(2)防卫意志:指防卫人出于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进行反击。,5、意图条件:具有防卫认识、防卫意志。,具有防卫认识但不具有防卫意志的情形通常有: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行为;相互dou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不具有防卫认识而进行侵害的典型情况是偶然防卫:是指行为人没有认识到不法侵害的存在,主观上故意实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偶然在客观上起到了制止不法侵害效果的情形。,具有防卫认识但不具有防卫意志的情形通常有:防卫挑拨,是,经典考题,1、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dan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C.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yin,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yin。丙成立正当防卫,D.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经典考题1、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解析,选:B。A:罪犯已被制服,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不构成正当防卫;B:齐某的死亡系本人原因,与乙的追赶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C:卖yin行为时行政违法行为,且不具有攻击性和紧迫性,因而不构成正当防卫;D: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过当。,解析选:B。A:罪犯已被制服,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不构成正当防,2、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2、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解析,选D。A: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意味着不法侵害不可能继续侵害或威胁法益,此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如果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加害行为的,已不存在防卫的时间条件,应成立故意犯罪。B:在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C:不法侵害应是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在饲养人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养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这种侵害属于不法侵害。如果是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因为没有行为人实施,所以并不存在不法侵害的问题。D:不法侵害不限于故意的不法侵害,也存在过失的不法侵害,此时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解析选D。A: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意味着不法侵害不可能继续侵,3、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乙已无侵害能力,求甲将其送往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乙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sha人罪,B.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D.甲的行为仅成立正当防卫,3、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解析,选择:C。前面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乙重伤之后已经失去继续侵害的能力,并有死亡的危险,甲具有救助的义务,但甲既不报警也不将其送往医院,导致了乙的死亡,应当认为,甲先前的作为与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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