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政府信任关系,行政伦理学,第,11,章,1,1,、政府信任关系的含义、价值、现状,2,、政府信任关系的内容,3,、政府信任关系的建构,本章重点,2,据报道: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山西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2008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而段春霞的再任,既未公示,也正值处分的受限期,让人们不由得不怀疑2007年因黑砖窑事件被处分的数十名党政干部,都会在集体“蛰伏”之后,随着段春霞的重新起用,“带病”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第一节 政府信任关系概述,3,诚然,曾被免职的段春霞不是不能履新,但如此迫不急待地为她履新,至少可以看出,目前实行的问责制度,尚留有受处分者逃避的空间。,虽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年以后,引咎辞职的官员是可以复出的,但是,官员复出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和可行方式来广征民意,在多数民意认可的基础上,再按法律程序办理对他(她)的复出任命手续。我们引进问责制的目的,是对失职者进行惩罚,同时令在职者产生警惕。现在,某些“事故官员”在间隔不到一年后就复出调任到另一个岗位,实际是以另一种形式给予补偿。这样做,既会使公众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感,又弱化了对在职官员的警示意义。,4,同样,一名官员的复出,其程序应该公开化和透明化。因为这些人被免职或者辞职的时候,多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那么,当他们复出的时候,也需要有一个说明或者告知的程序形式。按照我国现行体制,至少应该在正式复出任命前,由相应的人大常委会讨论、质询、投票表决,获多数票通过才有效。不经过这些程序,仅由人事主管部门或相应的政府行政会议通过任命的,都是不合适的。,试想,被免职官员在很短时间后复出,他如何证明公众原谅了他呢?如何证明公众重新信任他呢?官员复出,既不是国家秘密,也不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而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有关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不能以模棱两可的态度一笔带过。,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2008-04-15,的相关报道。,5,一、政府信任关系的含义,1,政府信任关系的含义,政府信任关系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的合理期待。,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也包括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在对社会和公众要求作出回应基础上的合作互动期待。,6,2,政府信任关系的特性,(,1,)内隐性。政府信任关系表现为社会成员内在的心理过程和态度,是其政治行为的潜在动因。,(,2,)稳定性。政府信任关系一经形成,便会成为政治文化的一部分。,7,二、政府信任关系的价值(共,5,点),1,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能够促进合作并提高行政绩效。,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性和绩效与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有效性、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以及对工作的认同感有密切关系。提高行政组织的凝聚力是提高工作绩效的重点,而行政组织凝聚力的基础是行政人员之间的信任关系。,8,2,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是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就行政管理而言,合法性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形式的合法律性,一是管理的价值观能得到公民的认同。,政治合法性的获得,一方面取决于政府的活动,包括国家政权为强化自己的统治地位而运用意识形态的、法律的和道德伦理的力量为自身所作的种种论证,另一方面是国家政权在大众当中赢得了广泛信任和忠诚,人们自觉地把对政府的服从当作自己的义务。,9,3,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是当代法治的基本目标。,人们之间只有建立信任,才能增进相互间的合作和实现利益一致的关系;只有基于信任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利益一致才是内在的而不是被迫的。对抗只能造成社会动荡,摩擦只会增加社会成本。因此,当代法治也就以建立人与人之间,政府与公众之间及国家机关之间的信任关系为目标。,10,4,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是确立未来社会治理模式的必要环节。,在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中,制度的设计和安排中无时无处不体现了服务的价值和精神,以此为起点可以建立起信任关系,进而在行为取向上以广泛的、自发的合作为基本模式。在此,信任关系作为必要环节而存在。,11,5,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动作用。,“上梁不正,下梁歪”、“上有所行,下必效之”,如果连作为信用管理体系的最高管理者以及监督者的政府都打“信用白条”,那么,构建社会信用机制,治理信用“污染”,解决信用危机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政府应该在公众中树立诚实、信用的形象。,12,三、政府信任关系的现状,先来看一组资料。,13,资料:地方政府的信用状况,“如果政府的承诺多是空头支票,必然损伤公众对政府的信任,进而导致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低下。”,2003,年湖南省政协组织的有关调查显示:政府有些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对企业的承诺,企业对政府有些部门的信用评价不高。,被调查的企业中,认为政府承诺“全部履行”的占,4%,,而认为“很少履行”的占,10%,,“基本履行”的占,50%,,“部分履行”的占,36%,;有些损害经济发展的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整顿与规范。,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的,129,件投诉案中,有,68,件是对政府部门的投诉。在,2003,年初政协全会的委员提案中,涉及政府信用的提案占总提案的,70%,。,地方政府的信用状况可见一斑。,中国青年报,2004-01-15,14,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由于新旧体制的摩擦冲突、社会利益分化、价值取向多元化和外来文化冲击等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水平、质量和意识与社会和公众的价值期待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解决信任危机问题或重塑信任关系是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15,2003,年,3,月,陕西省丹凤县的蔡川镇天然林保护区发生了一起群体性的毁林事件。据林业部门粗略统计,仅皇台村大南沟砍伐现场一处就有,2500,棵树木被砍。这里曾是一片非常茂盛的天然林,有青冈树、杨树等各类树种,许多都是长了二三十年的大树。像这样的砍伐现场还有好几处。事发后,部分砍伐和收购树木的村民被拘留。,关于毁林原因,村民和镇领导说法不一。村民说,他们没有那么大的胆子砍树,是上面放了“口子”,他们才敢砍的。而村镇领导却说,这是村民的个人行为。据皇台村村民说,其他村也存在强迫村民上交木头的情况。翁沟村的村民明确地说,当时是镇里布置了任务,不砍伐要罚款。记者了解到,镇里确实曾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指标强迫村民去“砍枝桠材”。,第二节 政府信任关系的内容,16,其实“砍枝桠材”的说法是有问题的。据国家林业局的有关专家说,“枝桠材”是指林木砍伐过后的枝干,在林木砍伐以前是不存在“枝桠材”的。蔡川镇这里是天然林保护区,木材采伐指标是零,所以根本不存在“枝桠材”。,然而蔡川镇政府和县林业局却发布了这样一个采集“枝桠材”的文件,逼村民每人上交几千斤的“枝桠材”。另外,当村民把这些长了几十年的老树上交时,竟然也被当作“枝桠材”验收合格了。,记者看到的一份皇台村与丹凤县珍宝公司签订的灵芝栽培与回收的合同中规定,皇台村需要为珍宝公司上交,30,万袋灵芝。按每一个栽培灵芝用的辅料需要,2,公斤木头计算,,30,万袋共需要,60,万公斤的木头。显然,这正是出现大规模毁林的直接原因。,17,另外从一张借条记录上记者还发现,蔡川镇几位主要领导曾以个人名义从镇财务那里借过钱。经查实,被镇领导以个人名义借出的这笔钱,本来是上级部门划拨给镇政府修建办公楼的专项工程款。按照财务制度,专项用款不许挪作他用。那么镇领导们挪借这笔钱究竟用来做什么呢?原来,这笔钱是用来在这家丹凤县珍宝公司入股的。,村干部与珍宝公司搞合作,镇里的领导却暗中操纵,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指标强迫村民去砍树。一旦东窗事发,他们就把祸水泼到村民身上,把自己推得干干净净。现在丹凤县处理了其中的两名镇领导,但大面积的天然林被毁却无法补救,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被损,这个损失也同样是难以弥补的。,资料来源:,焦点访谈,,,2003-06-21,的相关报道。,18,第二节 政府信任关系的内容,一、政府与公众的信任关系,1,以政府形象为表现形式的政府信任关系,公众对政府的合法性认同及其信任投入,主要基于三个来源:一是对产生政府管理的国家主权的信念;二是对政府管理效能的相信;三是对政府所能提供服务的预期。,请看一个相关案例:,19,2003,年,有,61,位河南农民在每人交了,3,万元之后,报名参加了河南省获嘉县“境外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的赴阿联酋打工计划,准备出国“挣大钱”。,按照协议书的内容,他们将在阿联酋工作,3,年,三年下来每人大概能挣,8,万块钱,还了账,还能剩,5,万块。,不是没有人考虑过风险。但此次劳务输出计划看起来很“正规”:组织方是获嘉县劳动就业局副局长都振海和由他任负责人的“获嘉县境外就业中心”;出国前,获嘉县前劳动就业局局长王生保曾分别找他们谈话,提醒他们在外“注意国际影响”;他们出行时,县领导还来送行,县电视台还录了像。,20,但是,劳工们抵达阿联酋后才发现,他们交了血汗钱换来的工作非常蹊跷:这家公司基本上没几个人,没有固定厂址,没有固定电话,仅有的固定资产就是五台电焊机。而此时,劳工们所交的,100,多万元已经被这家公司收入囊中。,更按照阿当地法律,要在本地工作,除了需要有长期签证之外,还要有劳工证和与雇主的劳动合同。因此,这,61,人事实上都是在打“黑工”。,三个月过去了,工作却始终没有着落,伙食变成了米饭加土豆。,21,一直到,2003,年,5,月,4,日,有十几个人被通知上工。为了赶工期,工人们每天工作大约要十七八个小时。同时,由于雇主安全设施不当,造成一人中电身亡,一人重伤。后,37,名劳工在领事馆门口静坐。领事馆要求省政府派得力干部前往阿联酋。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当即批示,要求获嘉县政府立即解决。,获嘉县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先是拆借,15,万元给领事馆,为劳工回国购买返程机票,同时成立以常务副县长郑援越为组长的调查组予以调查。,6,月,28,日,首批,23,名劳工回到国内。,7,月,24,日,都振海带领,11,名长签人员回国。结果一下飞机,都振海本人即被获嘉县警方“控制”。随后被提起公诉,最终以诈骗罪被判刑,12,年。,22,由于将此事件性质定性为都振海的“个人行为”,因此县政府和劳动就业局皆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个人行为”的来源,是都振海与原劳动就业局签的一份协议,这份签自,2001,年,9,月的协议称: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都振海个人从事劳务输出中介工作,为此每年向劳动就业局交纳,5,万元承包费。,都振海在狱中鸣冤:“我们每次外派,运作的方法都是一样的,有公开的广告,县政府发有许可证,有明确的领导分工,有上级领导的直接参与。如果是诈骗的话,那支持我工作的领导又算什么?”,23,都振海被判入狱无疑平了一部分“民愤”。不过一个难以改变的事实是,随着法院认定都振海为“个人行为”,劳工们已经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讨回损失。,“,获嘉县违法劳务输出案”善后调查,作者:,柴会群,南方周末,2005,年,03,月,31,日,24,2,政府信任关系中的政府回应,(,1,)回应是一种共识。,如果把政府当作一个伦理共同体,它与其他伦理共同体或伦理个体至少应该有底线意义上的共识,。,(,2,)政府回应包括政府对公众应采取信任的态度。,如果政府对公众不信任,就会采取那种不辞劳苦、事无巨细、大包大揽式的管理方式。但不是什么事情都是政府应该管或者能够管好的。如果既管不好,又不愿退出来,或不愿让位于其它有能力的机构,只能损害政府自身的声誉或形象,甚至导致一种“逆反性”社会心理的出现,更不利于社会管理。,(,3,)政府回应还包括政府自身的自信。,只有基于政府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