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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罪(重点问题),1,、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2,、背叛国家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认定时应区分的界限,3,、分裂国家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时应区分的界限及处罚原则,4,、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认定时应区分的界限,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行为,犯罪的,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12,种罪名),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8,、投敌叛变罪,9,、,叛逃罪,10,、,间谍罪,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2,、资敌罪,背叛国家罪,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如果勾结的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的行为,也按照本罪处罚;,背叛国家罪,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权力。包括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防止侵略的自卫权。,领土完整,,是指不能丢失,被分裂、肢解、侵占。,勾结外国,,是指通过暗中接触、信电来往等方式,与外国政府、政党、政治集团以及他们在世界各地的代表,进行密谋、策划、组织等活动。具体内容如与外国签订不平等条约,非法割让国家领土,共谋制造国际争端,使外国向我国提出领土要求,勾引外国对我国进行侵略,策划建立受外国操纵的傀儡政权,等等。,背叛国家罪,由于从以往的司法实践来看,外国政府、政党、政治集团的活动常常是以一些民间组织或个人的身份从事活动的,因此有第,2,款的规定。,境外机构,指境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官方机构;,境外组织,指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团体等组织;,境外个人,指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籍华侨。,本罪是行为犯,不要求实际危害了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只要实施了勾结外国、背叛国家统一的行为,足以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就构成既遂。,背叛国家罪,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而且通常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掌握了国家重要政治权力或者窃据了社会重要职务的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102,、,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本罪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分裂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组织,,是指纠集他人、网罗成员,组建分裂国家的组织的行为。包括:,1,、成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政党、社会团体等犯罪组织;,2,、纠集多人,旨在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非法活动,如非法游行、示威、请愿、民族迁徙等。,分裂国家罪,策划,,是指商讨、制定分裂国家计划,如密谋制定行动纲领和计划,秘密拟定伪政府人选、设定所谓民族迁徙、民族回归等非法越境路线等阴谋活动。,实施,,是指将分裂国家的计划付诸实行。,分裂国家,,是指,推翻现有地方政府,,或,现有地方政府拒绝中央领导,割据一方,,或者分裂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是指,将统一的国家予以瓦解、分裂,或者阻碍国家统一进程,。阻碍国家统一进程的行为是分裂国家的一种特殊形式。,勾结外国或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本罪行为的,构成本罪,不构成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具体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利用自己窃取的重要权力或者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或影响,公然组织力量,策动政变,对抗中央,进行地方割据,或是组织民族反叛力量,策动民族分裂,企图建立“独立王国”,破坏国家统一;,二是虽然自己没有力量进行分裂国家的活动,但是明知他人进行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而予以参加。,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活动的,成立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包括我国公民、外国人的无国籍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分裂国家罪,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区分分裂国家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行为人,是否具备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直接故意;,二是是否具有,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如果出于狭隘的民族主义或地方主义情绪,或者出于对党和国家某些民族政策的误解而实施了一些过激的行为,或者虽有一些思想上的分裂倾向,而缺乏任何具体的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都不应以本罪论处。,分裂国家罪,2,本罪与背叛国家罪的界限,(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均可构成,没有特别限制;,而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同,.,首先,本罪不要求“勾结外国”,但勾结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或“勾结外国”实施分裂国家行为的,均可构成本罪;,而背叛国家罪则要求“勾结外国”才能构成。,其次,,本罪是通过将中国的一部分领土分离出去,脱离中央政府的领导,制造地方“独立”割据局面,而危害国家领土完整,是以对国家统一的侵害而危害国家安全;,而背叛国家罪则是向外国出卖国家主权、出让领土、勾结外国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而危害国家安全。,分裂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103,条第,1,款、第,106,条、第,113,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处死刑。对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与,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从重处罚。,武装叛乱、暴乱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客体,是我国现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组织”、“策划”、“实施”,其含义基本与上述分裂国家罪中所释相同。“组织、策划”不仅包括负责组织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行为,而且包括策动、胁迫、勾引、收买他人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行为。,策划,,是指利用某种事件、某种观念,鼓动、煽动,他人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武装叛乱、暴乱罪,胁迫,,是指以使人产生恐惧心理的方法,迫使他人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勾引,是指利用名利、地位、色情等引诱他人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收买,是指利用金钱、物资等收买他人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武装叛乱,,是指以投靠境外组织或者敌对势力为背景,或者意图投靠境外组织或敌对势力,而采取武装对抗的形式,反叛国家和政府。,武装暴乱,,是采取武装的形式,进行暴力骚乱、对抗国家和政府。,武装叛乱与武装暴乱都是以武装的方式,较大规模地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行为,区别在于,叛乱,具有叛变或者投奔境外的性质,,暴乱,则不具有投靠境外组织或敌对势力的目的。,武装叛乱、暴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推翻现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目的,但目的是否达到,不影响本罪成立。,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要根据具体行为来定罪。,武装叛乱、暴乱罪,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应注意划清本罪与一般群众闹事的界限。本罪的行为人具有,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目的。而一般的群众闹事的起因往往是由于对党和国家的某些政策不了解,或者提出的某些要求和愿望未能得到满足,或者有关部门对某些问题处理不当致使矛盾激化等,,但都不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有的群众闹事事件也会出现一些冲击国家机关,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毁坏财物等过激行为,,甚至还会混入个别具有危害国家安全意图的犯罪分子借机煽动,,进行犯罪活动。对此情况,要明确整个事件的实质,做到区别对待。对于群众闹事应以说服教育为主,对于个别借机进行犯罪活动并已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依法予以惩处。,武装叛乱、暴乱罪,2,犯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暴乱的行为,就,构成本罪的既遂。,本罪一般不存在未遂的问题。,3,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武装叛乱、暴乱犯罪过程中,往往同时具有杀人、伤害、抢劫、放火等破坏活动,,这些行为已被涵盖于本罪武装叛乱、暴乱的实行行为之中,尽管形式上触犯了其他罪名,并不构成数罪,,而只能按本罪一罪处罚。但是,如果叛乱、暴乱分子在叛乱、暴乱之外又实施,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如投敌叛变等,则构成数罪并应予以并罚。,武装叛乱、暴乱罪,武装叛乱、暴乱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04,条的规定,犯武装叛乱、暴乱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说,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间谍罪,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1,客体是国家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间谍罪,(1),参加间谍组织,充当间谍。间谍组织,主要是指外国政府或境内外敌对势力建立的,旨在收集我国情报、进行颠覆破坏活动等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组织。参加间谍组织,就是指加入敌视我国的间谍组织而成为其成员。,(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即,接受间谍组织的命令、派遣、指使、委托为间谍组织服务,,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间谍组织的“代理人”,是指在间谍组织委托、指派或者授意下,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或为其服务等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组织和个人。如外国在华的某公司,虽然在组织上不隶属于该国的间谍组织,但其接受了为间谍组织收集情报的任务,这时该公司可视为间谍组织的代理人。,(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是指为军事侵略我国的敌对势力提供有关我国国家安全的重大军事设施、建设工程、城市等目标的行为。此种行为的实施,不以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为限。,间谍罪,行为人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后,根据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的授意又实施了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的,应当将其看作牵连犯,从一重罪(间谍罪最高刑是死刑)从重处罚。,3.,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间谍罪,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行为人是否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故意,并实施了具体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是划分本罪与非罪行为界限应把握的基本问题。因此,对于那些不知道是间谍组织而加入,知道后又退出的;未履行加入间谍组织手续,在间谍组织中从事一般性勤杂、医务、传达等单纯服务性活动的,一般不能以本罪论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我国的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其,构成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和情报。,符合下列条件的事项,是,国家秘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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