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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九章 法律行为,本章着重介绍法律行为的基本知识,包括法律行为的含义与特征,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的区别,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不完全法律行为的含义及其主要类型。,法律行为的含义,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它是德国近代民法的产物,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贯彻和实现意思自治原则的工具。,以事例认识法律行为的含义,1,、甲给乙餐厅打电话,让对方送两份套餐,每份,30,元,乙餐厅答应送餐。甲乙之间是否建立了法律行为?,2,、甲一直对乙有成见。某日甲碰到乙,遂对乙说,我现在想打你。乙赌气说,那你打吧,不打死我你不姓甲。甲奋力出拳,将乙打倒在地。甲乙之间是否建立了法律行为?,3,、联想集团与,IBM,公司达成收购协议,联想集团以,12,亿美元的价格收购,IBM,公司的笔记本电脑部门。但是,,IBM,公司将笔记本电脑部门移交给联想集团后,联想集团却拒绝付款。这个案件应当如何处理?,法律行为的特征,(一)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是将企图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但是,意思表示不等于法律行为。,问题:下面的事例中存在几个意思表示?,甲给乙餐厅打电话,让对方送两份套餐,每份,30,元,乙餐厅答应送餐。,以事例认识意思表示,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1,、甲做梦成了公主,醒来后她将梦中的情景告诉了母亲;,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去传真,要求购买,10,吨钢材,每吨,5000,元;,3,、甲向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一瓶可口可乐;,4,、甲想在网上购买一台电脑,便在选好电脑型号后,以鼠标点击某网上电脑商店的,“,购买,”,键;,5,、甲在对外经贸大学车站坐上,62,路公共汽车前往雍和宫。,法律行为的特征,(二),法律行为的目的是产生民事法律效果,当事人为法律行为是为了追求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使法律规定的抽象的权利义务转变为现实中具体的权利义务。,以事例认识法律行为中的民事法律效果,在以下事例中,当事人之间能够产生民事法律效果的事例有哪些?,1,、甲乙是好朋友。二人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国庆期间一起去新疆旅游,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断绝朋友关系。,2,、甲乙二公司达成书面协议,甲公司出售给乙公司,10,台电脑,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8,万元货款。,3,、甲乙是夫妻。为了解决家务的分配问题,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甲负责做饭,乙负责洗碗,违者罚款,100,元。,法律行为的特征,(三)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法律行为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法律行为只有合法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以事例认识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如下事例中,哪些属于合法的法律行为?,1,、三鹿公司隐瞒真相,将含有超量三氯氰胺的奶粉卖给了某超市。,2,、黄世仁向杨白劳放高利贷,杨白劳不答应。黄世仁威胁杨白劳说,如果你不答应,我就把你女儿抢过来做小妾。杨白劳无奈,只好答应向黄世仁借高利贷。,3,、可口可乐公司与中国某企业谈合资事宜。在谈判过程中,中国企业要求可口可乐公司告知可口可乐的配方,遭到对方的拒绝。中国企业与可口可乐公司签订合资合同后,起诉到法院,认为可口可乐公司隐瞒了与合资合同密切相关的事项,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行为的分类,(一)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与决议,划分依据:法律行为的成立所需意思表示的数量,单方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只需一个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它的特点是仅需一人的意思表示,无需他人同意就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悬赏广告。,双方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意思表示相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同。,多方行为(多方法律行为)是指多个意思表示相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公司章程。,决议是指多方当事人依据表决原则,在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的事项作出决定。,以案例认识单方法律行为,甲手机商店门口大笔书写,“,本店手机货真价实,假一赔十,”,。乙相信甲店信誉高,便花,3000,元买了一部摩托罗拉手机,用了,3,天电池就鼓起大包,经检测确定该手机为冒牌货。乙要求甲店退还,3000,元钱,并按其承诺赔偿,30000,元。甲店认为,“,假一赔十,”,是本店广告,并非双方的合同内容,因此甲店不受这一广告语的约束,只同意退还,3000,元钱。,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法律行为的分类,(二)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划分依据:在意思表示之外是否还必须交付标的物。,诺成行为(不要物行为)是指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大多数的双方行为都属于诺成行为,如买卖合同。,实践行为(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要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法律行为主要表现为诺成行为,少数为实践行为。,法律行为的分类,(三)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划分依据: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采用口头形式之外的某种特定形式,要式行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以口头之外的某种特定形式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如融资租赁合同为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是指不需要以某种特定形式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主要表现为不要式行为,少数表现为要式行为。,法律行为的分类,(四)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划分依据:当事人获得财产利益是否必须进行对待给付,有偿行为是指行为人双方须为对待给付的法律行为。,无偿行为是指一方获得利益无须为对待给付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的成立,(一)含义,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法律行为本身的构成已经全部具备,即当事人据以使某种民事法律效果发生的行为已经完成。,法律行为的成立,(二)成立要件,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一般成立要件与特别成立要件。,1,、一般成立要件,这是指一切法律行为成立所必需的共同要件,即意思表示。,2,、特别成立要件,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当事人还需要完成其他行为才能使法律行为成立,如交付标的物、采用特定形式。,(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法律行为成立即生效。,法律行为的生效,(一)含义,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法律行为已经具备法律从外部施加的各种要求,从而使其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民事法律效果。,(二)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行为成立即生效;在少数情况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并未生效。,法律行为的生效,(三)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1,、,含义,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是指法律对法律行为从外部施加的各项条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法律行为的生效,(三)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2,、一般生效要件,(,1,)当事人适格,即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健全。,法律行为的生效,(,三)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2,、一般生效要件,(,3,),标的确定、合法、妥当,标的确定是指法律行为的标的自始确定或能够确定,即法律行为的内容可以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予以确定。,标的合法是指法律行为的内容符合法律要求。,标的妥当是指法律行为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法律行为的生效,(三)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3,、特别生效要件,这是指个别法律行为特有的生效要件,。如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只有在期限届至时才生效。,不完全法律行为的含义与类型,(一)含义,不完全法律行为简称不完全行为,是指仅具备成立要件而不具备生效要件的法律行为。,(二)类型,、无效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一)含义,无效法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二)种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但却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实施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法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二)种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法律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标的不确定的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以实例认识无效法律行为,下列哪些应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确能证明的发病期间实施的法律行为。,2,、甲以在乙的家里放炸药为要挟,迫使乙同意订立为其走私香烟提供运输服务的合同。,3,、甲国有企业与乙外企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于甲企业董事长收受,1000,万元回扣,价值,8000,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乙外企。,4,、赌博合同。,无效法律行为,(三),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财产返还请求权:当事人之间相互返还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信赖法律行为有效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其信赖利益,从而使其恢复到法律行为成立时所处的经济状况;,、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当事人恶意串通,实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法律行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包括已经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一)含义,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是指因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行为内容显失公平,虽然法律行为已经生效,但行为人可行使撤销权,使法律行为的效力溯及地消灭。,(二)种类,、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法律行为,、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实施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三)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享有的撤销法律行为的权利,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称为撤销权人。这是一种形成权,该权利要受到除斥期间的约束,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四)法律行为被撤销的效力,被撤销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产生与无效行为相同的法律效果。,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以案例认识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甲见价格便宜,遂买下两部。后商店发现收入少了,2000,元,遂找到甲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问题:甲是否应当退货或补足差价?,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一)含义,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是指虽已成立,但尚欠缺某种生效要件而处于暂时无效状态,须由该行为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同意的意思表示使之生效的法律行为。,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二),种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但却实施的双方或多方行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无权代表行为,即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代表权限,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行为,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三),当事人的有关权利,、第三人的追认权:这是一种形成权,该权利的行使应当以明示方式作出,不允许以沉默和推定形式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效力未定行为经追认后,自始有效;若追认权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自始无效。,、相对人的催告权:催告权是指效力未定行为的相对人在得知其与对方实施的法律行为有效力未定的事由后,将效力未定的情形告知同意权人,并催告同意权人于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予以确认的权利。,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三)当事人的有关权利,、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这是指效力未定行为的相对人撤销该行为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要求:,(,1,)相对人须为善意,即相对人不知其所实施的行为存在须由第三人追认的情形;,(,2,)应采用明示的方式;,(,3,)应于同意权人未予追认之前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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