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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人:,机构盖章:,日 期:,三、证件管理,(一)空白证管理,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见附表,2,)。,各级管理机构和单位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出生证使用情况、,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申领计划。,附表,2,:,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表,上报单位(盖章):,证件名称,年度计划(套),第一季度计划(套),第二季度计划(套),第三季度计划(套),第四季度计划,(套),出生医学证明,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2.,入库: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2,名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见附表,3,)。验收时发现有损坏、编号有误或遗失的,要查找原因并上报。,3.,保管:落实专人保管。防潮、防虫、防火、防盗。,4.,出库:落实专人负责证件出库。规范发放、完善领取手续。,设立出库登记本(见附表,4,):证件编号、发放时间(领取)、发放机构和人员(领取机构和人员)。发放人和领取人在登记本上签字。,5.,调剂:各机构不得擅自跨机构借用。,附表3:,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本,单位名称:,序号,入库日期,(年月日),入库数量,起始编号,终止编号,库存数,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名,附表,4,:,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本,单位名称:,序号,出库日期,(年月日),出库数量,起始编号,终止编号,库存数,申领单位名称,领证人签名,经办人签名,(二)废证管理,废证是指在运输、存储、发放过程中毁损、遗失的空白证或因打印、填写错误未签发的出生证。,1,、要求:严控废证率,对年度废证率超过,1%,的要予以整改。,2,、登记:建立废证登记本(见下表):编号、作废原因、日期。,序号,日期,出生证编号,废证原因,审核人签名,经办人签名,打印或填写错误,遗失,其他,3,、空白证遗失、被盗:要上报并进行公开声明作废(登报),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4,、废证要在三联上作标识并于次年逐级上报上缴。由市统一报省销毁。,(三)印章管理,出生证印章包括专用章及补发专用章。,专用章由各区、县级市、单位按照原卫生部、公安部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并将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机构变更和印章损毁要及时报告并申请刻制新印章。,专用章用于出生证的首次签发和换发。,补发专用章主要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院。,补发专用章用于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上分别加盖出生证专用章或出生证 补发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加盖印章前要认真核实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证上盖章。,各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印章,实行证章分别管理。,现我县补发出生证的单位: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四、出生证的签发,出生证签发包括:,1,、首次签发,2,、换发,3,、补发,4,、医疗机构外的签发,1,、首次签发: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本机内构出生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证。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签发。,首次签发:出生证首次签发登记表(见附表,6,)和首次签发登记本(见附表,7,)。,首次签发登记表:分娩信息、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出生证存根粘贴处。,分娩信息由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由领证人填写并签字确认。,附表,6,:,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注,:,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T,hanks!,签发程序:,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领证人填写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收取复印件)领证人(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签发人员(打印出生证)盖章人员(核实无误)盖章(发证,存根、资料留底)登记信息(首次签发登记本)。,从,2014,年,1,月,1,日起,除领证人和签发人员签字外,其它项目内容必须使用计算机网络规范打印,手工签发的无效,注意:,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港澳台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确认新生儿父母的主要依据是结婚证。,(1),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底。(委托书见附表,8,),(2),对于不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父亲信息处填写“,/”,。,(3),对于未婚生育的,父母双方提出书面说明情况,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父母双方在首签表上签字并盖手印。,(4),对于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父母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如户口登记机关不能证明是同一人的,根据,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252,号)(卫函,201445,号)要求,应当说明使用虚假信息住院分娩的情况,并提供由法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材料齐全后再签发。,根据,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规定: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严格信息变更:,出生证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T,hanks!,2.,换发:是指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 生证无效;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证信息的:,(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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