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合同 _4

上传人:范**** 文档编号:24839724 上传时间:2021-07-1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作协议合同 _4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合作协议合同 _4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合作协议合同 _4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年X月X日精品范文-合作协议合同 合作协议合同 篇1合作人: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第一条 合作宗旨:齐心协力搞好合伙事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自创品牌婚纱影楼及相关摄影化妆等业务。第三条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出资方式(1)、合伙人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以下称为甲方)(2)、合伙人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以下称为乙方)(3)、甲方出资为三部分,共计人民币_元。第一部分为:房屋前期租赁资金;第二部分为:店面装修资金;第三部分为:运作所需流动资金,以维持每月基本营业开销。第一和第二部分资金于店面装修完成后结算日前分别交齐。资金逾期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合作期间需补充营业流动资金,应按照第四条第3项有甲方补充流动资金以维持正常经营。(5)、甲方出资数额以实到公司账户资金为准。乙方出公司运营设备(实际以公司正式营业乙方物品登记表为准)。合作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待合作终止后,如在盈利情况下乙方设备返还乙方所有,剩余全部资产扣出甲方前期投资的20%后,按5:5平均分配。如在亏损情况下则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执行。第五条 合作方式投资和开发位于_铺位为影楼工作室项目经营和股份分成的合作方式分为:前期(以甲方回笼资金为主)和后期(纯利润分成)两部分。(1)、前期(以甲方回笼资金为主)具体运作方式为:自影楼开始营业以每月营业额(除去影楼必要开支和雇用工作人员工资外)的纯利润的50%作为甲方的资金回笼,其余(每月营业额纯利润)的50%甲乙双方以55的比例分成。以此方式直至甲方回笼所投资的全部本金80%。(2)、后期(纯利润分成)具体运作方式为:当甲方回笼所投资的全部本金80%后,每月营业额除去影楼每月必要开支和雇用工作人员工资外的纯利润,甲乙双方以55的比例进行分成。第六条 亏损及债务承担如本每月营业额未达到影楼的必要开支和雇用人员工资所出现亏损的情况,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终止合同,如继续经营,甲方需按第四条第3项填补流动资金金额。第七条 合作废止及出资的转让协议期内不得废止合作;协议期满双方可商议继续合作或终止合作,以合作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交割,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折现结算;未经一方同意而自行解除合作关系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视为放弃股份,其资金不退还,归另一方所有,并不再享有任何利益分红的权利,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甲乙任何一方出现人身意外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合作,在非盈利状态下,暂不退回股份,等合约到期结束时方可按当时经营状况退回股份,如盈利状态下,可由其代理人依旧分享其原应得的分红及权利;除合作废止,任何一方不得在结束合作后拒绝交出合作期间所掌握的资料,该资料属未提出终止合作一方所有。第八条 禁止行为(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本合作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共同分享,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赔偿。拒绝赔偿的,在其投资份额内扣除,其分红也相应减少。(2)、禁止任何一方经营与本合作项目同类或竞争的业务。(3)、禁止任何一方再加入其他同业务类型合作。(4)、禁止任何一方与本合作团体做任何利益上的交易。(5)、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另一方可终止合作并不赔偿任何损失。(6)、合作期间创立的品牌等属于最后经营持有人,甲乙任何一方在退伙后不得无偿使用该品牌(除非甲乙双方共同允许下),不得用该品牌及与品牌相近文字开设新的或以分店的名义进行竞争业务。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本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自动终止:合作期届满;双方共同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债务,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租赁房屋起生效。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 由合作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后公证备案。第十四条 本合同所订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作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日期: 日期:合作协议合同 篇2甲 方: 乙 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产业。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作为出资,出资额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 ;乙方以_作为出资,出资额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第六条 违约责任(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合作协议合同 篇3甲方:_乙方:_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省(市、自治区)_市(地区)_县(区)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品牌_系列产品。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第三条有效期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合作协议书。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xx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合作协议合同 篇4甲方:xx东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联营项目概述(1)、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双方的联营项目为: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生产、销售贝塞尔混凝土业务;(2)、甲、乙双方并协商约定:双方合作生产的贝塞尔混凝土,甲方须无条件按双方约定的市场价采购,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天生桥特色产业园项目内。第二条 联营方式(1)、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另行成立联营实体,确定以乙方公司名义对外独立开展本合同项下联营业务,并独立核算。(2)、甲、乙双方并约定,联营生产贝塞尔混凝土业务的厂址定在甲方所开发的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内,甲方并须向甲方转让50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双方另行再签订)乙方须增加后期土地使用面积时,甲方在市场同期价格条件下优先转让给乙方。(3)、乙方自行购置相应的贝塞尔混凝土生产系统设备。乙方因购置该贝塞尔混凝土生产系统设备而产生的生产成本,纳入联营成本。(4)、甲方同意乙方作为联营实体,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唯一混凝土生产和供应商,该联营实体生产的混凝土应确保优先供应给天生桥特色产业园。(5)、乙方对贝塞尔混凝土的商标等知识产权享有全部所有权。第三条 盈余分配(1)、双方协商并一致约定:在本合同联营期限内,在联营实体独立核算,扣除全部联营生产混凝土的经营成本及税后的利润后,甲、乙双方按三七开方式分配,即:甲方分配30%的税后利润,乙方分配70%的税后利润。(利润的分配以双方共同委托制作的联营实体财务报表为准,并在联营实体的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实行分配)(2)、双方并一致同意:甲方向本联营实体(乙方)采购生产的贝塞尔混凝土,均按市场价供应,甲方并应保证本联营实体采购的混凝土,每立方不低于30元的利润。(3)、甲方并应向本联营实体保证供应:因生产贝塞尔混凝土所需要的原材料、砂石等材料,联营实体采购的上述材料均按市场价执行(包括运费),该成本包括在联营经营成本内。(3)、为维护联营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指派一名财务人员参与对双方合作联营生产经营及销售贝塞尔混凝土业务资金帐户的管理,甲方并有权对联营实体帐户内资金情况进行查询。为保证双方利益,甲、乙双方承诺联营实体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第四条 特别约定(1)、鉴于乙方资金不足,甲方同意乙方先预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本联营项目的筹备金,剩余资金部分万元由甲方办理贷款。(2)、双方同意贷款期间产生的利息由联营实体(乙方)承担,并纳入经营成本。因办理贷款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五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乙方以联营实体名义对外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双方按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对联营实体承担风险。第六条 违约责任:(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应缴付出资额的_%,作为违约金。(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3)、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联营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第七条 免责事实(1)、在本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若出现以下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联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政策禁止等;(3)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大规模等;(4)由于国家法律、政策变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2)、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在提交不可抗力的书面证据后,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在收到对方书面证据后,应同意解除合同。(3)、前款事项发生后,双方应及时成立清算组对联营项目进行清算。第八条 联营合同期限、解除及清算(1)、本合同的经营期限为 年(或者联营双方合意,书面终止此联营协议时止)。(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导致该项目严重受损,或者因该联营项目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 能继续履行或者无法达到合同订立目的时,经联营双方共同决 议,可以提前终止此联营合同或者解除此联营合同。(3)、联营双方终止或者解除此联营合同后,双方应及时成立清算组对联营项目进行清算。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联营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有任何法律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联营各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_银 行 帐 户: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_银 行 帐 户:_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合作协议合同 篇5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合作内容乙方为甲方在乙方运营的旅游网提供免费宣传(甲方应提供宣传资料、图片)和客房预订服务。甲方客房类型及房价(甲方也可自附房价表等相关说明,建议售价可不填)客房类型甲方门市价甲方给乙方协议底价建议乙方网上售价是否含早餐是否含服务费其它说明:说明:(1)、甲方前台门市价或前台优惠价不得低于甲方向乙方建议的网上售价。(2)、甲方房价发生变化,须及时将新的房价表传真给乙方。合作说明乙方得到客人订房信息即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方式通知甲方;(2)、甲方则根据当天入住率确认后传真回传乙方;(3)、甲方的确认传真号为:_;(4)、确认人为_;乙方的确认传真号为0551-5318368;(5)、确认人为卢玉霞;(6)、如果甲方客房出现满员;(7)、必须在收到乙方订房确认传真后30分钟内通知乙方;(8)、)甲方将保留乙方预订的房间至客人到达当天的18:00(客人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达可事先与甲方协商),(9)、逾期房间不(10)、予保留;1(1)、客人在离开甲方酒店时;1(2)、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在甲方前台付清;1(3)、甲方必须按乙方订房确认传真上的价格收取客人房价;1(4)、乙方订房确认传真上的房价与甲方给乙方协议价之间的差额部分为乙方佣金;1(5)、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传真当月网络预订结算清单;1(6)、当双方的订房数有出入时,以甲方的收银记录为准。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所有通过乙方网络预订系统发生的营业额;1(7)、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须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开户行: 帐号:1(8)、)乙方保证不将甲方给乙方的协议价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合同范本酒店合作协议合同范本。其它1(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壹年,期满双方可续签。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网址: 网址: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合同文书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