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培训课件-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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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继续教育培训材料,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郑国权,二一二年十一月东莞,1,内 容第一局部、 水土保持新理念第二局部、水土保持新思想第三局部、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第四局部、技术标准和标准,2,第一局部 水土保持新理念的问题,1、修正主体工程选址和布局,从源头上减轻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2、土石方挖填平衡和禁止乱挖,减少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环节,3、弃渣首先利用,防止弃渣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4、保护自然地貌和地被物,减少地表扰动和损坏,5、保存表土资源,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6、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和面积,7、先保护后施工,控制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和环境破坏,8、生态优先,恢复治理中减少刚性防护,9、降水资源利用,节约保护和利用雨水资源,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保护自然和生态系统,3,1.1,修正主体选址和布局,从源头减轻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1、水土保持法要求,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第18条),生产建设工程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第24条),2、标准要求,选线选址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宜避开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4,1.2,土石方挖填平衡和禁止乱挖,减少水土流失环节,1,、水土保持法要求,生产建设活动应当做到土石方的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第,38,条,),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第,17,条,),2,、国标要求,严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料场;,在山区、丘陵区设置取料场,应分析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可能性并加以防止;,在河道取砂,(,砾,),料的应遵循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城镇周边取料应符合规划要求,宜避开正常的可视范围,并与周边景观相协调;,采石、取土料场宜分台阶布置和开采,控制开挖深度,以便于治理和恢复;,外购土,(,砂、石,),料的,必须选择合法的土,(,砂、石,),料场,(,即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并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的料场,),,不能随意就地收购土,(,砂、石,),料,5,3、土石方设计与管理应做到,在前期设计阶段就应深化土石方工程设计,做到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施工阶段土石方挖填的随意性;,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充分考虑土石方调配的需要,合理划分标段,减少人为增加土石方挖弃数量;,在施工阶段,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开挖和废弃量,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渣)屡次倒运;,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要互相衔接,土石方尽可能一次到位,减少连续倒运增加的人为水土流失;,土(砂、石)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溢,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1.2,土石方挖填平衡和禁止乱挖,减少水土流失环节,6,1.3,弃渣首先利用,防止弃渣造成危害,1、水土保持法要求,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堆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第28条),2、国标要求,弃土石、渣场选址:,不得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的平安;,涉及河道的,应符合治导规划及防洪行洪的规定,不得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禁止在对重要根底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及行洪平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不宜布设在流量较大的沟道,否那么应进行防洪论证;,在山丘区宜选择荒沟、凹地、支毛沟,平原区宜选择凹地、荒地,风沙区应避开风口和易产生风蚀的地方。,先拦后弃、临时倒运中转,便于综合利用。,7,1.4,保护自然地貌和地被物,减少地表扰动和损坏,1,、水土保持法要求,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第,18,条,),2,、国标要求,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良好区;,施工队伍进场布置生产生活区、施工场地时,应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地方,减少施工占压植被;,将原地貌的树木进行移植、保护,后期用于植被恢复。,8,1.5保存表土资源,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1、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第38条),2、国标要求,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剥离熟土层并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作为复耕地、林草地的覆土。,南方红壤丘陵区:应保护地表耕作层,加强土地整治,及时恢复农田和排灌系统;,平原和城市工程:应保存和利用表土农田耕作层;,点型工程:剥离表层土应集中保存,采取防护措施,最终利用。,9,1.6,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和面积,1,、水土保持法要求,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应当及时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第,38,条,),。,2,、国标要求,施工进度与时序安排应考虑降水和风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缩小场地的裸露面积,减少裸露时间;,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应集中,缩小地表裸露时间,遇暴雨和大风天气时应加强临时防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施工;,排土场、采掘场等场地应及时复耕或恢复林草植被。,10,1、水土保持法,确需堆放弃渣的应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第28条)。,2、国标要求,施工前:,排土渣、矸石等场地应事先设置拦挡设施(做到先拦后弃),弃土石、渣必须有序堆放,并及时采取植物措施;,开挖土石和取料场地应先设置截(排)水、沉沙、拦挡等措施后再开挖,不得在指定取土石、料场以外的地方乱挖;,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河渠、公路、铁路和居民点时,开挖土石必须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渣导出后及时运至弃土石、渣场或专用场地,防止弃渣造成危害;,施工道路、伴行道路、检修道路等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减小施工扰动范围和强度;,控制施工场地占地,减少扰动占压。,1.7,先保护后施工,控制建设中水土流失和环境破坏,11,1.7,先保护后施工,控制建设中水土流失和环境破坏,2,、,国标要求,施工中:,陡坡开挖时应在边坡下部先行设置拦挡及排水设施,边坡上部布设截水沟,控制施工过程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的种类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措施,控制渣土、泥水乱流,减少遇降雨、大风产生的冲刷和扬尘,尽可能地减轻对周边和下游的环境影响;,道路施工和运行中要采取拦挡、排水等措施;,临时堆土,(,石、渣,),及料场加工的成品料应集中堆放,堆料场地应设置拦挡、排水和沉沙等措施。,12,1.8,生态优先,恢复治理中减少刚性防护,1、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第32条)。,2、国标要求,经防护到达平安稳定的边坡,宜恢复林草植被,尽最大可能地恢复植被和生态功能。,提倡优先采用植物护坡、植物与工程结合护坡措施。,要求放缓边坡采取植被护坡,没有条件放缓边坡的采取工程措施。,应恢复并增加工程区内林草植被覆盖率,硬化面积宜限制在工程区空闲地总面积的1/3以下,植被恢复面积应到达工程区空闲地总面积的2/3以上。,13,1.9,降水资源利用,节约保护和利用雨水资源,1、水土保持法,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措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第38条)。,2、国标要求,控制场面硬化面积,综合利用地表径流,采用透(渗)水砖、渗水井等将雨水渗入地下,回灌地下水,布置蓄水池、小塘坝等集蓄雨水,用于浇灌林草。,特别是在城市、平原、沿海与岛屿、北方干旱地区等更应采取雨水集蓄利用措施。,在城镇及其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工程,应提高防护标准,还应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14,1.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保护自然和生态系统,1、水土保持法,应当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第24条),2、实践中,公路、铁路在高填深挖段应采用加大桥隧比例的方案,减少大挖大填;,输变电工程采用全方位、上下腿的设计,大大减少塔基对地表的扰动,土石方开挖量大幅度降低;,采用直升机、飞艇、小火箭筒等空中架线工艺,大幅度减少了地面展线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输油输气、管道工程施工中采用顶管穿越、定向钻穿越等方法穿越河流、公路、铁路,大大减少了常规的大开挖方式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煤矿、电厂的贮煤场,采用防风抑尘网(彩钢板、塑料等制作),有效防止了煤场造成的风蚀和环境污染。,15,第二局部 水土保持新思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国策思想;,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思想;,遵循自然规律,科学防治的思想。,16,一、要想编好一个水土保持方案,首先要了解方方面面关心的重点,(一)政府关注的几个重要方面,1、有无限制工程上马的制约因素。,2、土石方流转情况,永久弃渣的数量以及综合利用情况,特别是表土的剥离、回覆与利用情况。,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拦渣坝、赤泥库、尾矿库的平安。,5、投资估算是否超过统计均值。,6、敏感性问题(制约因素、上期方案落实情况、发改委路条)。,17,一、要想编好一个水土保持方案,首先要了解方方面面关心的重点,(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关心的问题,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县)界线。,2、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到县)。,3、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建到县。,(三)业主关心的问题,1、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法律责任。,2、投资估算。,3、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18,二、根据方方面面关心内容,确定方案编制重点,1、说明是否有限制工程上马的制约因素。,2、细化土石方调配情况,特别要说明表土的剥离、回覆、保护与利用情况、弃渣的综合利用情况。,3、详细说明工程的占地性质 、类型、面积。按县级行政区说明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面积、数量。,4、说明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法定责任防治责任范围、设计变更、监测、检查与验收等。,5、水土流失的危害预测要切合实际。,19,二、根据方方面面关心内容,确定方案编制重点,6、防治措施要细化、切实可行,要对下阶段设计与施工具有指导意义;要确保工程的平安、稳定;工程工程要全,不应出现丢落项。,7、对可能出现平安隐患的弃渣场、尾矿库、赤泥库等的防护标准进行复核,提出对下阶段设计的要求。,8、投资应能包得住,下阶段设计与实施过程中不应出现大的追加。投资多少可表达措施设计是否到位。,9、对于改扩建工程要说明本期工程与前期工程共用设施的情况,要说明工程与行业规划的关系,路条取得情况。,20,第三局部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2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审批,为经济开展方式转变效劳,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符合产业政策申报,从水保调控工程,审批,暂缓审批,否决,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22,方案技术评审是国家水土保持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是国家实施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环节。,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单位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对评审意见负责并承担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专家进行考核认定,未进入专家库并经培训的专家不得参加评审。,方案技术评审由评审单位主持,应有水土保持、资源与环境、技术经济、水保监测、工程管理和主体工程等专业的专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参加。,方案技术评审应进行现场查勘。,关于标准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方案时效性规定:修改时间超过,6,个月 重新评审,23,工程立项,政府参与投资工程,企业投资工程目录内,企业投资工程目录外,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水土保持方案批文,要件,审批制工程在可研报批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核准工程在向核准机关上报前的核准阶段,备案工程是备案后工程开工前审批,方案报批,24,6种不予召开审查会的情况, 评审专家组专家配备不齐时不开会, 编制单位部门负责人不到位的不开会, 工程主设人员不到场的不开会, 编制单位的工程负责人或第一执笔人不到场汇报的不开会, 没有高质量多媒体汇报文稿的不开会, 没有悬挂大比例图件的不开会,4项审查汇报要求,主设汇报主体工程总体布局、选线选址依据、方案比选过程,播放工程现场录像,特别是取弃土场现状,报告书中有分区、措施所在点的彩照,汇报时间控制在60分钟,25,六种不能通过方案审查的情况,对主体工程根本情况把握不准、现场查勘深度缺乏,工程工程组成、规模、布置及施工工艺等表述不清楚;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功能评价、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预测及可能发生的灾害评价深度缺乏,分析结果不能为方案批复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过于笼统,防治措施设计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临时防护措施安排不到位,不能有效减少和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及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灾害;水土保持监测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等总体安排和设计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对水土保持监测的实施缺乏指导和控制作用;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不准确,图纸、工程量和概算不一致,独立费用明显不能满足开展相关工作;不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文字、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较多。,2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技术审查的不一定能够获得审批,符合国家和行业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防治责任范围明确,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到达与主体设计相应的设计深度,水土保持投资计算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得当,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六项条件,27,不予通过评审,1、主体工程无比选方案,缺乏水土保持量化指标评价的,2、山丘沙区扰动原地貌超过70,林草破坏率超过70的,3、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渣利用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予批准,1、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2、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3、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工程,4、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5、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工程,6、国家发委同意开展前期,但未能提供相应文件依据,7、分期建设工程,其前期工程存在水土保持未落实情况,8、同一投资主体所属的工程,存在水土保持未落实情况,9、重要江河、湖泊以及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存区内,可能严重影响水质、以及对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水质有影响,10、在华北、西北等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未通过建设工程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并非附属文件,既可肯定,亦可否认(不、停、限),引自:水利部2007184文件,28,防治目标以控制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第一目标;融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于一身。,防治标准以防护和影响的对象确定相应标准,非10年、20年一遇暴雨。,建管形式严格执行国家根本建设工程建设和管理程序,实行建设工程“三制,按国家统一的财会制度处理,非群众运动和国家补助。,实施期限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设计、施工、使用制度,实施期限非常严格,非随时上马工程。,法律地位具有法律强制实施性,不得随意终止或更改,法律责任行为限制明确,水土保持方案的根本特点,29,依据开发建设工程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审查,国家标准是国家意志力的表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具有法律效力,对工程选址选线、工程布局、施工组织、建设管理等提出了100多条限制性规定,强制条款有70多条,违反其规定的应否决或修正主体设计,注重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选线选址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工程占地的分析与评价,土石方挖填及平衡的分析与评价,取土石、料场的分析与评价,弃土石、渣场的分析与评价,主体工程施工组织的分析与评价,30,必须全面落实国家标准中水土流失防治的5条强制性规定,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开挖、排弃、堆垫的场地必须采取拦挡、护坡、截排水及其他整治措施,弃土石、渣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并按“先拦后弃的原那么采取拦挡措施,不得在江河、湖泊、建成水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布设弃土石、渣场,施工过程必须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注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和典型设计,31,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沙、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植被受到破坏的,必须采取措施恢复表土层和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开发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必须到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32,主体工程地点、规模变化重新报批方案,取料场、弃渣场、防护工程较大变化变更设计,拆迁安置及复建规模小的落实水保,规模大的单报水保方案,征占地1hm2或土石方总量1万m3以上的工程须编报告书,其它工程报告表,设计文件规定,33,对建设工程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责令其停建、停产;对拒不编报或不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除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通报外,还要依法严格处分并追究其责任。,重点加强对山区农林开发、农村公路建设、经济开发区和新村镇建设等开发热点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设施验收促进方案落实,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权威。,加强监督管理,水土保持法制体系形成,建设工程监督执法的经常性,34,属地管理责任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所有生产建设工程实行水土保持年检制度,对其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作出评价,建立年检档案。,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在建生产建设工程的20%进行督察。,建立水土保持督察工作责任制和督察工作通报制度。,生产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公告制度。,35,第四局部 技术标准的要求,36,一、综合说明,(一)工程及工程区概况,1、前期工作概况,1)简述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在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划中的地位,说明相关单位同意工程开展前期工作批准文件的取得情况。,2)说明主体设计单位和主体设计的进展情况。,3)说明立项前所需各项支持性文件的取得情况。,4)方案编制工作的开展情况,2、编制总那么,1)说明方案确定的设计深度、方案设计水平年。,2)说明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37,一、综合说明,3、工程概况,根据主体可研报告,简述工程所在经地的地理位置、工程等级、主要建设内容(点型工程要介绍各分区的组成,主要建筑物和附属工程的情况,原材料的数量、来源、运输方式,供水、供电、对外交通,排水、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去向等;线型工程要介绍其路径、长度,主要建筑物和附属工程的情况等)、土石方总量及取弃土(渣料)量、占地情况和拆迁安置概况,给出工程的总投资及土建投资、投资单位和出资比例、建设工期方案报批时应复核是否开工等。,4、工程区概况,1)简述工程区地形、地貌、气候、土壤和植被类型,说明林草覆盖率。,2)说明工程区水土流失的类型与强度等级和涉及国家级(要明确具体名称)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情况。,3)说明工程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水功能区、历史文化遗址等(涉及,那么介绍;不涉及,那么不介绍)。,38,一、综合说明,(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1、说明限制性因素分析评价结论,对处于限制性因素区,又必须建设的工程,应说明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补偿措施后工程建设的可行性。,2、比选方案的分析评价结论。明确本阶段主体设计推荐方案,说明水土保持推荐方案是否与主体设计推荐方案相同。,3、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明确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量平衡的分析与评价结论,说明取土(料)场和弃渣(土)场布置数量及评价结论,明确施工组织和主体设计防护工程的分析与评价结论。,(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1)说明工程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的面积;工程建设区内含既有征地、或与其它工程存在共用场地时需做出说明。,2)介绍分区的情况及各分区的面积。,39,一、综合说明,(四)水土流失预测结果,1、说明工程建设扰动地外表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永久弃土石、渣量、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新增水土流失量。,2、指明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及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五)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1、说明设计水平年的六项防治目标。,2、按防治分区简述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情况、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量。,(六)水土保持监测,说明监测范围、监测时段、采用的监测方法、明确设置的定位监测点位个数及其采用的监测方法。,40,一、综合说明,(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1、投资估算(只计列建设期的投资,说明水土保持总投资以及含主体已有措施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的估算投资、明确独立费用总额,并说明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2、效益分析(只对设计水平年的情况进行),明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整治扰动地外表积、植被恢复面积。,说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可能的实现情况。,(八)结论与建议,1、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工程建设的可行性。,2、提出对下阶段设计与施工中需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41,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那么,42,二、方案编制总那么,1、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与义务、防治对策与技术、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说明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2、编制依据。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技术标准与标准、相关资料等分层次列出,与具体工程无直接关系的不应罗列,3、指导思想与编制原那么指导思想要有针对性,对具体方案编制具有指导作用。编制原那么也要有针对性,应反映建设工程的特点,43,4、防治标准等级的划分 一,1按开发建设工程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确定:,1一级标准:依法划定的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及省级重点预防保护区。,2二级标准:依法划定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3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其它区域。,44,4、防治标准等级的划分二,2按开发建设工程所处地理位置、水系、河道、水资源及水功能、防洪功能等确定:,1一级标准:开发建设工程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重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认作为一级标准防治的区域。,2二级标准:开发建设工程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省自治区、辖区市、地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功能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较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认作为二级标准防治的区域。,3三级标准:一、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区域。,45,4、防治标准等级的划分三,3按上述两种划分方法确定的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出现不同时,按以下规定执行:,1当所处区域涉及两个标准等级时,采用高一级标准。,2点型工程应采用同一个标准等级;线型工程应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分区段确定标准等级。,46,5,、设计深度与水平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到达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在建、完建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到达初步设计阶段深度。但因各行业的前期工作阶段划分和深度不完全一致,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需根据行业特点做适当深化或补充,所谓设计水平年,即方案规划的内容实施完毕的年份,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均应布设到位,能稳定存续、发挥或初步发挥水土保持功能,到达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满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主体工程完工的当年或完工后第一年,水土保持方案的效劳期至多为10年。对煤矿等生产建设类工程,方案效劳期指首采区的开采期间,对燃煤电厂指初期灰坝的使用期间,至多不超过10年,47,6,、其他问题,工程建设涉及移民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规模较小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根据移民与占地规划,在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相应要求,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与设计,估列水土保持投资;规模较大的,单独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煤电联营、煤电铝等工程,应按行业分别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深度要求:与主体同步,一般为可研。补报方案应到达初步设计及更深的要求,分期建设工程分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48,三、工程概况,1、根本情况2、工程组成及布置 3、施工组织4、工程占地5、土石方量6、工程投资、进度、移民安置,49,三、工程概况,1、根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并附地理位置图、地理坐标,建设目的与性质、工程任务和建设内容、等级与规模、总投资及土建投资、建设工期等,并附工程特性表。,假设与其它工程有依托关系,还应做出说明。,对矿山类工程,除了介绍境界范围、资源与可采储量、开采年限、开采方式及接替方案外,还应介绍首采区的情况。,应突出工程的特点、优势。,50,三、工程概况,2、工程组成及布置,1主体工程布置,a.以主体工程推荐方案为根底,介绍各单项工程布置的主要技术指标,附总平面布置图。采矿类工程应有综合地质柱状图,公路、铁路工程应有平纵断面缩图。扩建工程还应说明与已建工程的关系。,b.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工艺,说明燃料和主要材料的来源、数量及运输方式,主要固体废弃物产生的环节、数量及去向,工程的水平衡情况等。,2附属工程布置:,包括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讯系统、本工程内外交通等的布置。,51,三、工程概况,3、施工组织,主体工程施工布置和主要施工工艺。分段施工的应列表说明,重点介绍施工营地、材料堆放场地、施工道路、取土石、料场、贮灰场、尾矿库、排土场、弃渣场等布置情况。,施工用水、电、通讯等情况。,土、石、砂、砂砾料等建筑材料的数量、来源及其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对自采加工料,应说明综合加工系统,料场的数量、位置、可采量等及取料场、弃渣场确实定情况。,52,三、工程概况,4、工程占地,按工程组成及行政区划(点型建设工程为县级,大型线型建设工程可为地市级)分别说明占地性质(永久、临时)、占地类型、占地面积等情况。,注:占地类型参考国土资源部有关分类标准(见附件1),如国土资源部的分类与本省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标准中的分类不一致时,按照本省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标准中的分类进行统计。,5、土石方量,土石方工程量应分项说明工程土石方挖方、填方、调用方、外借方、弃方量。土石方平衡应根据工程设计资料、标段划分、地形地貌、运距、土石料质量、回填利用率、剥采比等合理确定取土石量、弃土石量和开采、堆弃地点、形态等。并附土石方平衡表、土石方流向框图,53,土石方平衡表式,XX,工程土石方平衡表单位:,m,3,(,或万,m,3,),注:应统一换算成自然方进行计算,分段或防治分区,挖方,填方,调入方,调出方,外借方,弃方,数量,来源,数量,去向,数量,来源,数量,去向,54,土石方平衡表及框图的编制原那么,1、各种土石方均应折算为自然方进行平衡。,2、“土石方包含土方、石方、表土、建筑垃圾、钻渣泥浆、隧硐洞井巷开拓物料等;建筑材料砂、石料、混凝土等方量不计入土石方平衡。,3、现阶段可研最多可提供各分区总土石方挖、填量,为突出表土的剥离与利用可在不改变各分区总土石方挖、填量情况下将表土从土石方中别离出来。,4、开挖表土为“表土剥离,回填表土为“表土覆盖或表土回覆。表土回填不同于一般的土石方填筑,一般的土石方填筑需进行碾压或夯实,而表土回填一般不需进行碾压或夯实。,5、表土剥离应根据各分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一般情况下所有耕地的表土都应进行剥离,并用于耕地的恢复和绿化覆土;对林草地、荒地等不一定都需要剥离,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进行剥离。,6、“表土属珍贵资源,假设用于回填的表土数量较大时,可通过减少剥离厚度、增加表土的回覆厚度予以解决;但表土的剥离厚度一般不得小于20cm, 表土回覆厚度一般不得超过50cm(表土回覆厚度超过50cm的局部,起不到表土的作用;表土回填超过50cm局部应按一般回填进行,需进行碾压)。附近有综合利用表土条件的,可按3050cm进行剥离(多余表土先进行临时堆放,然后调往其它需要表土的工程予以解决)。在任何情况下表土均不应出现“弃方。,55,7、运往弃渣场的“弃渣以“废弃方 参与土石方平衡计算,在取土场的“取土以“外借方参与土石方平衡计算。,8、取土场的表土剥离、截排水沟开挖、挡土埂填筑等分别按取土场的土石方开挖、回填等参与土石方平衡计算。,9、弃渣场的表土剥离、截排水沟开挖、拦渣坝和防渗层的清基和填筑等分别按弃渣场的土石方开挖、回填等参与土石方平衡计算。,10、表中每行均可按“挖方调入方外借方填方调出方弃方(或综合利用方)进行校核。,11、临时堆存的土石方量在估算表中要计入二次倒运的投资。,土石方松实系数换算表,项 目,自然方,松方,实方,码方,土 方,1,1.33,0.85,石 方,1,1.53,1.31,砂 方,1,1.07,0.94,混合料,1,1.19,0.88,块 石,1,1.75,1.43,1.67,56,三、工程概况工程投资、进度、移民安置,主体工程总投资、土建投资、资本金构成及来源,主体工程总工期,包括施工准备期、开工时间、完工时间、投产时间、验收时间;建设进度安排以及施工季节的安排;对于分期建设的工程,还应说明后续工程的立项方案;附施工进度表,移民规模、搬迁规划、拆迁范围;安置原那么、安置形式;生产、拆迁和安置责任,57,四、工程区概况,1,、,自然环境,2,、,社会经济,3,、,水土保持,58,四、工程区概况自然环境,地质:主要包括工程区所处的大地构造位置和地质结构,岩层和岩性,断层和断裂结构和地震烈度、不良地质灾害等,地貌: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区域的地貌类型、地表形态要素、地表物质组成等。,气象: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区所处气候带、类型,年均气温、多年均降水量及降水的时空分布、5年、10年及20年一遇最大日降水量、反映降雨强度的一定频率的1h、6h或12h降雨量;年平均蒸发量、大风日数、平均风速、主导风向等与植物措施配置相关的气候因子。线性工程的气象特征值应分段表述,水文: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区域水系及河道冲淤情况,洪水水位、水量与建设场地的关系等情况,,土壤:主要包括工程区及周边区域土壤类型、分布、理化性质等,植被:主要包括工程区及周边区域林草植被类型、当地乡土树草种,主要群落类型、覆盖率、生长状况等根本情况,59,四、工程区概况社会经济,对点型工程,可适当扩展到工程区范围外,线型工程以乡、县为单位进行调查统计。,工程区人口、人均收入、产业结构,工程区域的土地类型、利用现状、分布及其面积,根本农田、林地等情况,人均土地及耕地等,不需单独编报移民拆迁安置区水土保持方案的,应说明拟安置或迁建区的位置、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等根本情况,60,四、工程区概况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现状:工程区及周边区域水土流失类型、流失强度、土壤侵蚀模数、土壤流失容许量等,并列表、附图说明。工程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失对工程工程的影响,水土保持现状:工程区及周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现状、主要经验、成功的防治工程类型、设计标准、林草品种和管护经验,工程区水土保持设施,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同类型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经验等,工程区内的水土保持现状:工程区内现有水土保持设施的类型、数量、保存状况、防治水土流失的效果等。扩建工程还应详细介绍上一期工程的水土保持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水土保持经验:区域现有开发建设工程的成功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类型及标准(类型、标准、工程量及图片)及对本方案中的措施设计的建议;当地适生的水土保持树草种规格、单价、管护及效果,61,五、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一,),简要介绍主体工程比选方案,(,二,),主体工程比选方案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三,),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四,),水土保持工程界定,(,五,),结论性意见、要求与建议,62,(,二,),主体工程比选方案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1、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分析,(1是否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2是否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是否占用了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3是否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存区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不能建设,以及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对水质有影响的,不能建设。,(4公路、铁路工程,在填高大于20m或挖深大于30m段,是否有桥隧比选方案,山区段是否有整体路基式与别离式路基比选,平原段是否有路堤填筑高度的比选。,(5生产建设工程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63,(,二,),主体工程比选方案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2、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从工程占地类型和面积、挖填土石方量、取弃土石方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新增水土流失量等五方面比照选方案进行分析与评价。,当比选方案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时,须与建设单位和主体设计单位协商,重新确定推荐方案;否那么,需在方案报告书中充分说明理由。,64,限制性规定排查的要求,不能排除绝对限制类行为的,水土保持方案中应有明确的结论并有与主体设计单位共同协调处理的说明,专家审查时不应认可,对严格限制类行为,确实无法防止时,方案中应提高防治要求,并与周边环境和其他要求相适应,专家审查时应评价防治措施的可能效果,可提出补充专题论证的要求,对普遍要求类行为,专家审查时应检查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并评价其解释的理由,65,(,三,),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1、工程占地分析主体工程占地情况,明确占地指标和依据;分析施工临时占地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按工程组成或工程区域明确工程占地类型、性质、面积等。,2、土石方量及平衡分析评价工程土石方量、主体工程土石方调配、分析主体设计中土石方调配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补充完善意见,表土剥离和保护,弃土弃渣利用,66,(,三,),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3、取土料场选址及布置,是否位于泥石流易发区、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是否可能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是否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是否避开城镇、景区和交通要道的可视范围。,超过100万立方米的取土料场,应有取土场布置方案的比选。,应有所有取土场的照片。,67,(,三,),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4、弃渣土场选址,是否影响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的平安。,是否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是否影响行洪平安。,是否可能诱发次生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超过100万立方米的弃渣土场,应有堆渣方案的比选。,应有所有弃渣场照片。,68,(,三,),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5,、施工组织,对施工布置、施工方法、施工时序进行分析评价,是否满足减少水土流失、减少扰动范围及强度、先拦后弃等要求。对于本阶段主体设计中尚未涉及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的,应明确水土保持要求,由主体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予以补充。,69,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良好区,应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开挖量和废弃量,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渣屡次倒运;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缩小裸露面积和减少裸露时间,减少施工过程中因降水和风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河渠、公路、铁路和居民点时,开挖土石必须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渣导出后及时运至弃土石、渣场或专用场地,防止弃渣造成危害,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措施,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弃土石、渣应分类堆放,布设专门的临时倒运或回填料的场地,70,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工程施工,施工道路、伴行道路、检修道路等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减小施工扰动范围,采取拦挡、排水等措施,必要时可设置桥隧;临时道路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迹地恢复,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剥离熟土层并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作为复耕地、林草地的覆土,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暴雨或大风天气应加强临时防护。雨季填筑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防止产生水土流失,临时堆土石、渣及料场加工的成品料应集中堆放,设置沉沙、拦挡等措施,开挖土石和取料场地应先设置截排水、沉沙、拦挡等措施后再开挖。不得在指定取土石、料场以外的地方乱挖,土砂、石、渣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溢,造成水土流失,71,6,、评价的结论要求,明确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可行性,明确取土场、弃渣场的合理性,对可能诱发次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灰场、弃渣场、排土场、排矸场、高陡边坡等提出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复核平安稳定的要求,72,四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以防治水土流失为目标的工程,其工程量、投资应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如料场、渣场、灰场防护措施,挖填边坡的防护措施,土地整治措施,防洪排水措施,植被建设措施,临时防护措施,降水蓄渗等措施,以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应进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其工程量、投资不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此类工程主要包括路基边坡工程防护措施、工程区硬化、路面硬化等措施,73,1、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那么,主导功能原那么,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工程,其典型设计、工程量、投资应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以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其工程量、投资不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仅对其进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责任区分原那么,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占地,因施工结束后将归还当地群众或政府,基于水土保持工作具有技术性质的特点,需要将此范围的各项防护措施算作水土保持工程,计入水土保持方案,试验排除原那么,对永久占地区内主体设计功能和水土保持功能难以直观区分的防护措施,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那么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项防护措施,主体设计功能仍旧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该项防护措施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74,2,、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参考,1植物措施,各类植物措施均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2拦挡工程,燃煤电站贮灰场的灰坝,属主体工程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组成局部,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但坝坡的护坡可作为水土保持工程。,冶金、有色等建设工程,尾矿库的尾矿坝、冶炼渣库赤泥库的挡渣坝不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有色金属工程采矿局部的排土场后专门设置的挡水坝,也不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但是排土场废石场的拦渣坝、挡渣墙那么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井采矿排矸场的挡矸墙、拦矸坝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露采矿排土场挡土墙、挡土坝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弃渣场挡渣墙、拦渣坝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公路铁路工程路堑、路堤的挡土墙,不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75,2,、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参考,(3)排水工程,截排水工程一般都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贮灰场、尾矿库、赤泥库等库内排水竖井卧管、涵洞及相应的消能设施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废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电厂直流冷却排水系统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4)地面硬化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场地和道路硬化,一般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采用透水形式的硬化措施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5)护坡工程,1)应列为水土保持工程:植物措施护坡、工程措施结合植物措施的综合护坡,如三维植物网护坡、混凝土网格植草护坡、混凝土六方块植草护坡、浆砌石拱型网格植草护坡等。,2)不列为水土保持工程:处理不良地质所采取的护坡,如混凝土喷锚护坡 、抗滑墙、抗滑桩等。,76,2,、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参考,(6)土地整治工程,对施工迹地进行的土地整治工程清理、平整、覆土,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7)表土剥离、回覆及其临时防护,表土剥离、回覆及其临时防护,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8)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均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9)其他情况,降水蓄渗工程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贮灰场、排土场、尾矿库、赤泥库等坝下的蓄水工程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江河湖海的防洪堤、防浪堤、抛石护脚等措施和厂区围墙等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77,(,五,),结论性意见、要求与建议,1,、说明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总体结论。,2,、明确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是否可行。,3,、明确主体工程在下阶段设计和施工中,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主要内容。,78,六、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79,六、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工程建设区开发建设工程建设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地域 ,征占用管,直接相关、必然发生,有土地利用的支配权,直接影响区工程建设区以外,不采取防治措施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或危害的地域 ,主体工程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可能涉及的范围,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连带责任,不能布设水土保持措施,但可开展调查监测,责任转移与责任免除,外购砂石料,有相关附件的可转移。主要为主体工程而建或主要供给本工程、非商品化的不能进行责任转移,移民安置区,超过一定规模的须另行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规模较小的,应包含在水土保持方案中,根据情况可列为直接影响区。,80,6.1,防治责任范围,1、应分县级大型线型建设工程可按地级行政区域列表说明工程建设区的占地面积和占地性质;填海造地面积计入工程建设区;占用海域但不形成陆域的面积不计入防治责任范围。,建设单位管辖范围的土地应纳入建设区。,2、说明直接影响区确定的依据。,3、估算安置区和专项设施迁建区面积,并纳入直接影响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集中安置纳入工程建设区,专项设施迁建区另编水土保持方案。,4、对于改扩建工程,本期工程与前期工程共用设施,已完成的一般不列入防治责任范围(但对于电厂的共用灰场,应按本期与前期工程堆灰量的比例分摊防治责任范围),前期正在施工局部可列入本期的直接影响区,81,6.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考虑的因素,地貌类型区或水土流失类型区,相对位置,点式单项工程应集中连片,施工工艺、建设时序、水土流失规律相似性,防治方向、布设防治措施的相似性,82,6.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原那么,各分区之间具有显著差异性,各分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相近或相似,一级分区应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线型工程应按地貌类型划分一级区,二级及其以下分区应结合工程布局和施工区进行逐级分区,各级分区应层次清楚,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83,6.3,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划分方法,点型工程:可直接按工程建设造成的类型和强度,结合施工区划分。相近水土流失特征的施工区归并为一个区,一个区内采取的措施应根本相同或相近。工程规模大、地形和水土流失形式复杂的也可以采用两级分区;,线型工程:宜先按地貌划分防治区,再按水土流失类型、特点,结合施工区进一步划分的二级分区,84,6.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结果的表示,文字说明,列表说明每区包含的建设内容及其空间属性,分区图,因比例尺的限制,线型工程等可用示意图表示,局部可放大,与水土流失防治体系相结合,形成水土流失分区防治体系框图,85,线型工程分区例如:公路,一般路基段,高填路基段,深挖路基段,桥梁区,隧道、涵洞、通道区,取土场区,弃渣场区,施工便道区,施工区,移民迁建区,注:需分桩号或地物说明所包含的区段,86,七、水土流失预测,87,7.1,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及环节的分析,1对于工程征、占地的范围,即永久占地区域,2工程“三通一平期间的分析,3对于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道路修建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分析,4对于取土(料)场的水土流失影晌因素分析,5对于植被破坏、地表裸露和加剧水土流失的分析,6对于堆弃物极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分析,7对于地表硬化和工程占压可能引起水量流失的分析,8对于地形再造,尤其地面坡度增大可能加剧水土流失的分析,9对于水土保持设施损毁,降低水土保持功能,进而加剧水土流失的分析,88,7.2,水土流失预测,a预测范围和预测时段。,b预测单元划分。,c预测方法。应说明背景值、扰动后的模数值的取值依据。,d预测成果。包括扰动地外表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数量、弃土石、渣量、新增水土流失量、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e预测结论及综合分析。,89,预测根底,基建期,以没有布设水土保持措施为根底,弃渣的预测,以运到指定地点、没有防护为根底,生产初期,成认主体设计的根本功能,如电厂排灰的预测不再以没有修建拦灰坝为根底,水土保持措施已经布设,功能逐步发挥,90,预测范围,(1)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应该是工程的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面积。,(2)对于扩建工程,只对本次工程建设所扰动的范围进行预测。,(3)对于新建、且留有进一步扩建余地的工程,应限于本期工程建设过程中所要扰动地表的区域,但在水土流失总量计算时还需考虑征用未扰动的土地。,(4)直接影响区因为没有征占地,所以只能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危害进行分析,但不进行水土流失预测,即直接影响区面积也不能包括在预测范围内。,(5)对于建设期电厂贮灰场,其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只限于如修筑灰坝、截、排水(洪)沟,以及进行防护林建设等扰动地表的区域,但假设进行了防渗处理,应该把扰动地表的局部也算作为预测的范围。,(6)对于建设期冶金矿业工程的尾矿库,同样存在有上述情况,其建设期的水土流失范围只限于修筑库坝区和截、排水(洪)沟,以及进行防渗处理范围的扰动区域。,(7)对于沿海地区需要围海造地或者需要在海域内进行作业(如吹沙造地)的工程工程,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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