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证据举质证-民事诉讼证据与医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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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民事诉讼证据与医疗责任险,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明,第一节 概 述,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诉讼案件事实的一切根据和方法。,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本 证 反 证,理论分类 直接证据 间接证据,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证据 书 证,物 证,证人证言,法定种类 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二、,交通事故证据审核,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院应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在医院就医治疗、有无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存在哪些损失、损失多少等,举证责任均在受害方。并且,只有在受害方举证证明上述事实确实存在的前提下,才能依法得到赔偿。,交通事故常用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一)、事故认定书如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必须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证据保存,包括现场拍照,现场双方签字的记录等。,(二)医疗费用的证据,:,住院费收据及明细表、医疗费收据及处方、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等。,四、医疗费证据,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三)误工费证据,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四)护理费证据,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五)交通费证据,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六),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2、赔偿标准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证明。,(七)营养费证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一般以医疗费用10%计算,(八),残疾赔偿金证据,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九),丧葬费证据,火化,证或户口注销的证明,(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十一)死亡赔偿金证据,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3、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十二)住宿费证据,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住宿的发票。,二、管辖权异议,管辖异议是原告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的意见和主张。管辖异议只能由被告提出,并且被告提出管辖异议只能在提出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在该期间没有提出,一则视为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法院管辖,一个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另一个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时,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对于诉请赔偿数额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受诉法院是当事人对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行使选择权后确定的案件受理法院。受诉法院地如为经济发达地区相应的数额标准较高,如为贫困地区数额标准较低,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获赔金额的多少。,三、鉴定结论,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门技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后作出的结论。,鉴定人的确定,Z26: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 定 异 议,Z27:,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Z28: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z25: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四、证明,证明,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明,是指法院、诉讼参加人以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明主体依法运用证据证明的处于真伪不明状态的事实,也称,待证事实,。,无需证明的事实,Z8+Z9,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推论推定,(宣告失踪),推定 法律推定 直接推定,(建筑物倒塌),事实推定,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7.自认的事实,身份关系除外。,3.,证明力,也称证据价值、证据力,它指的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大,小。,五、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也称证明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通过提出证据,证明所主张的有利于自己的事实,避免因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而承担不利诉讼后果。,(二)举证责任特点,举证责任与诉讼主张有着密切的关系;,负有举证责任的,主体,限于诉讼当事人;,(法院协助取证z15-22条),法院:三利+程序,当事人:三密+档案材料+客观原因,(三)举证责任规则,(一),我国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原则,“谁主张,谁举证”,z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二)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的补充规则,证明责任倒置,Z4: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四)证明标准,证明标准,是指证明待证事实存在或不存在要达到的证明程度。,理论分歧:1.客观真实(不现实),2.法律真实,(二)两大法系国家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简述,诉讼中,如果待证事实没有达到证明标准时,该待证事实就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已达到证明标准时,法院就应当以该事实作为裁判的依据。,1.英美法系国家“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2.大陆法系国家在诉讼证明上主张“高度盖然性”,。,我国的证明标准,Z73:,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高度盖然性】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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