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CCAR-332),09124,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 第一章 总则,目的:为规范民用航空器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民用航空飞行安全,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旅客运输的航空器飞行中客舱和驾驶舱的安全保卫工作。,第二章 飞行中安全保卫职责,职责或权利,机长,航空安全员,旅客,其他机组成员,(一)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采取必需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可以拒绝起飞;,(二)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对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三)对航空器上的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启动相应处置程序,采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四)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必要时还可以请求旅客协助;,(五)在航空器上出现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时,根据需要改变原定飞行计划或对航空器做出适当处置。,(一)对航空器客舱实施保安检查;,(二)根据需要检查旅客登机牌及相关证件;,(三)对受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疑物品;,(四)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物品进入驾驶舱;,(五)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六)防范和制止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其他机组人员,应当服从机长的统一指挥,按照分工维护客舱正常秩序,发现航空器上可疑情况及时通知航空安全员,协助机长和航空安全员妥善处置飞行中出现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旅客,应当遵守民用航空相关规定,保持航空器内的良好秩序;发现航空器上可疑情况时,可以向本航班机组人员举报,并有权了解处理结果。旅客在协助机长和航空安全员处置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时,应当听从机长指挥。,第三章 勤务一般规定,航空安全员在执勤时,应当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一)航空安全员执照;,(二)体格检查合格证书;,(三)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四)航空器客舱保安检查单;,(五)航空安全员执勤日志;,(六)机上事件移交单。,第十五条 航空安全员在饮用含酒精饮料之后的,8,小时之内,或处在酒精作用之下,血液中酒精含量等于或者大于,0.04%,,或受到药物影响损及工作能力时,不得在航空器上履行航空安全员职责。,第十六条 航空安全员在旅客登机前实施的保安检查,还应当填写客舱保安检查单,与执勤日志一并提交。,第十七条 航空安全员应当对飞行中的航空器驾驶舱采取保护措施,监护驾驶舱门,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和与飞行无关的物品进入驾驶舱。,第四章 扰乱行为以及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的处置程序,第二十四条 在对航空器上出现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处置结束后,机长应当责成航空安全员填写机上事件移交单。,国内民用航空运输中发生的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立即向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报告,并在处置结束后,20,个日历日内将书面报告提交地区管理局。,第五章 训练,第二十八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为其航空安全员建立个人技术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各种训练及考试记录、飞行记录、其造成的事故及事故征候结论以及奖惩记录等。,第六章 航空安全员值勤期、休息期和飞行时间要求,航空安全员的值勤期和休息期要求如下:,(一)航空安全员的值勤期在,14,小时以内的,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连续,9,小时的休息期。,(二)航空安全员的值勤期超过,14,小时的,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连续,12,小时的休息期。,(三)航空安全员的值勤期不得超过,20,小时。(四)如果飞行的终止地点所在时区与航空安全员驻地所在时区之间有,6,个或,6,个小时以上时差,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连续,48,小时的休息期。,(五)休息期应当安排在该值勤期结束时刻与下一值勤期开始时刻之间。,第七章 法律责任,,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派遣未取得有效航空安全员执照的人员执行飞行任务的,由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机组人员未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安全保卫职责的,由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处以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