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毕业生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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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九讲 毕业生的权益保护,课程要点,1,、教学重点:,(,1,)用人单位的主要侵权表现,(,2,)就业权益保护的途径与方法,2,、教学难点,(,1,)使学生掌握识破求职陷阱与预防侵权的能力,教学目标,知识层面:,了解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了解各种求职陷阱与就业侵权现象。,技能层面:,学会识破求职陷阱与预防侵权。,掌握就业维权的途径与方法。,态度层面:,树立维权意识。,第一节 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第一节 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大学生就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简称,就业促进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法, ,教师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一、,劳动法,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共,13,章,107,条。,(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一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二是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权利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劳动者义务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四)关于工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内容,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毕业生也要遵守。,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五险一金,”,的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也就是大家通常多说的,“,三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与“三险一金”,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业员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2,、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二、,公务员法,公务员法,于,2005,年,4,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一),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一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二是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三是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四是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二)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节 就业协议书与毕业生就业权益,一、就业协议与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就业协议与就业协议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业协议是就业协议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而就业协议书是记载就业协议的文本,即就业协议是内容,就业协议书实载体。,二、就业协议的主要条款,1,)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5,)其他补充协议。应在备注栏注明。,(,6,)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主管人事部门各一份,复印无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的情况及意见,毕业生的情况及意见,学校意见,备注,规定条款,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三、 无效协议,(,1,)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2,)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审查同意,学校将不予列入就业方案,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所签订就业协议无效,从签订时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四,.,就业协议书的解除,就业协议书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就业协议书,使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五、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1.,全方位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2.,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规范合法,3.,对协议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案例,】,毕业生小赵是一位性格较内向的女孩子,在求职过程中曾多次碰壁,终于有一天,某单位表示同意录用她,这令她兴奋不已,不过该单位要求先试用,3,个月再签约,小赵欣然同意。转眼试用期就结束了,小赵与该单位如期签订就业协议书,但该单位首先在协议书上备注了以下条款:试用期,6,个月;服务期五年,若五年内提出调动、考研等要求的,需向本单位缴纳每年,2000,元的违约金;其他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小赵当时一心只想赶紧把单位定下来,根本没有仔细推敲,想当然地认为该单位是一家国有单位,肯定会按正规程序办事,应该不会有问题的。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在协议书上“毕业生本人应聘意见”一栏签上了“同意”二字。,第三节 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1.,必备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和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2.,约定条款,约定条款是由当事人任意约定,法律并不强制。其主要内容有:(,1,)试用期。(,2,)保护商业秘密条款。(,3,)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三、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2,、协商一致原则,3,、,合法原则、,4,、公平原则、,5,、 诚实信用原则,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进行条款上的修改或增减,主要是关于工作地点和工作种类的变动,一般是职工工作的调动。,劳动合同的解除,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分为两种:即时解除和先行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对劳动者的赔偿,2.,对用人单位的赔偿,3.,连带赔偿责任,【,案例,】,小赵是某大学理工科的大学生,毕业后到某通信器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岗位是系统部技术员。由于小赵工作积极,公司很器重他,出资,5,万让他去国外进行培训,并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小赵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提前辞职需要支付,5,万元违约金。培训结束后,小赵的技术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在新岗位工作了,2,年后,发现工作比较清闲,而他认为这样会让自己产生惰性,对自己技能提高不利。于是,经过一番思考小赵以“无事可做,有很大的危机感”等为由提出辞职。而公司觉得小赵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极力挽留小赵,但小赵坚持要走,公司见无法挽留,便提出因小赵服务期未满就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需支付,5,万元才可以走人。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小赵需赔偿公司,3,万元培训费。,五、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1,、性质一致,2,、主体意思表达一致,适用的,法律不同,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内容不同,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三方协议的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六、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的形式与期限,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期限一般有,3,种,,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四节 毕业生的权益维护,求职陷阱分析及其应对策略,一、求职陷阱分析及其应对策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迅猛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加快,高校毕业生数量迅速增加,就业矛盾日渐突出。目前由于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滞后,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不够健全,相关各方对大学生就业问题认识不深,作用发挥不够,客观上助长了各种不依法用人、违法招聘等为大学生就业设置各种陷阱的现象屡屡出现。,特别是近几年又到大学生就业的攻坚阶段,一些违法录用大学生、设置就业陷阱的现象可能有所抬头,大学生在就业中应高度警惕。,(,一)大学生就业陷阱的表现特征 大学生就业陷阱是指招聘单位,其它机构或个人,利用大学生的弱势地位(如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就业竞争激烈等),以提供就业机会为诱因,采用违法悖德等手段,与大学生达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各类就业意向(协议),以期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就业陷阱主要表现出四个典型的特征:,第一,欺骗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以攻势强劲的虚假宣传,信誓旦旦的不实承诺,热情有加的伪善行为来取得大学生的信任和很高期望,然后在协议中提出苛刻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第二,诱惑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着力包装,夸大事实,并以单位各种招牌、荣誉、待遇和发展前景蛊惑大学生,一旦大学生被其所诱骗上钩,则脸色突变,一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第三,隐蔽性。违法用人单位的各种伎俩都有十分华丽的诱人说辞,听起来入情入理,面面俱到,句句都令人心动,其实处处布下,陷阱,。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十分单纯,难辨真伪,很快成为猎取的对象。,第四,违法性。就业中的违法目的各有不同。一类是违法违规留人才。有些为留住人才而扣留大学生的户口、证件等使大学生欲走难行。有些迫使大学生签下“卖身契”,使大学生“生为单位的人,死为单位的鬼”。有些软软硬兼施,一方面大开空头支票,另一方面强迫工作,迫使大学生逐渐接受不公正,不合理的现实。,另一类就是坑蒙拐骗,使大学生掉进自己挖下的高薪陷阱,培训陷阱、中介陷阱,甚至诱骗大学生入股,推销、传销等,还有些用人单位给大学生设置了协议陷阱、合同陷阱或试用期陷阱,使大学生感到欲罢不能,求助无门。,(二)大学生就业陷阱的主要类型(七大类),第一类是招聘,陷阱,:,其一是招聘会不合法,。有些双选会打着毕业生就业的名义,实质是未经有关主管单位审批。参加双选会的单位也良莠不齐,出工不出力,只为凑数,以便主办单位收取高价门票,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公费旅游,招聘单位收取一些毕业生的信息。有些招聘单位甚至出卖学生的个人信息,给一些违法之徒有可乘之机。,其二是,变相收费,。,如有些招聘单位不当场签约,要求通过网络或电话继续洽谈,而这些网络或电话都是收费的;有些招聘单位收取应聘者报名费、资料费或培训费等。,其三是用招聘掩盖违法行为。,有些企业打着招聘的幌子,逼迫毕业生做传销、推销或其他违法的事情。,第二类是中介陷阱:,一是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为你列出一大堆要么不要人,要么不招收大学生,甚至不存在的单位,使你几次头撞南墙,知难而返。但想要回中介费,难!,第二种是外地非法中介机构或中介网络,收取一定的费用,却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有些虽然介绍了单位,但用人单位的状况与求职的要求相去甚远,既便如此,工作几个月,往往被炒鱿鱼,理由是试用不合格。,第三种是非法中介机构之间相互串通,以大城市高薪就业落户等名义开展中介,收取不菲的中介费后,介绍到外地中介。外地中介找不法用人单位或私人小企业让大学生打零工,而户口、档案却长期违法滞留,甚至被丢失。,第三类是协议陷阱,:,第一种为口头,承诺,。口头承诺如果没有在协议书中白纸黑字予以体现,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协议主体间发生矛盾,吃亏的一般都是学生。,第二种是不平等协议,。由于大学生维权意识缺乏,在求职中又处于弱势地位,对不平等条款要么不知要么不敢提出异议,使就业协议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霸王合同”。所以大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定要慎防无保障协议,死协议、卖身协议等不平等协议。,第三种是就业协议代替了,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以就业协议替代劳动合同,究其原因,是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的许多约定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许多不合法约定将不存在,难以实现对大学生的约束,不能达到其违法用工的目的。,第四类是试用期陷阱,:,一是没有试用期可能暗藏玄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试用期长短或有无由双方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某些用人单位规定大学生报到就签订劳动合同,马上上岗工作很快。可当大学生感到单位各方面情况不尽人意,想要另谋高就时,才发现自己在“无意”间放弃了试用期这一有利的武器,丧失了自己本该拥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单方面解除合同,无疑要承担惨重的代价。,二是试用期或见习期过长。,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由于法律法规对见习期内的权利义务没有具体规定,在大学生就业中,违规违法现象主要表现为见习期与试用期的总期限超过一年,有的甚至长达两年;有些单位以见习期的名义不签合同,且借故延长见习期;有些单位签的是劳动合同,书写的却为见习期。诸如此类的现象屡见不鲜,应当引起我们及大学生的高度重视。,第五类是培训陷阱:,在大学生就业中,常常会看到一些培训机构混迹其中,不断给大学生介绍“高薪就业”、“保证就业”之类的机遇,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其一、收了培训费仍然无工作。有些培训机构以“高薪就业”、“保证就业”的名义引诱大学生交了培训费,但培训结束后,却以种种理由不给安排就业,其二、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连手坑害大学生。,大学生交了昂贵的培训费后,被推荐到一些位置偏僻、层次较低的企业,无人问津的低薪岗位,甚至在试用期就被借故辞退。,其三、用人单位的培训陷阱。,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新进大学生必须经过某某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才能录用。于是花费不少的大学生经过培训,考核过关者却寥寥无几。即使如此,被录用者也难逃厄运,工作刚满见习期或试用期即被以各种理由辞退。,其四、因为培训而失去自由。,常言道“没有梧桐树,难留金凤凰;栽好梧桐树,招来金凤凰”,可一些没有梧桐树的用人单位自有“妙法”留人。那就是单位出钱培训上岗,“买走”大学生的“自由”。这些用人单位在大学生上岗前提出,单位出资送大学生到某培训机构进行所谓的培训,并且签订培训上岗协议或劳动合同,规定所有经过培训合格人员,才能准予上岗,且要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少服务一年,必须交纳数目不菲的违约金,有些单位甚至扣押大学生的证件。,第六类是保证金、押金陷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禁招聘单位在大学生就业中收取费用,包括资料费、培训费、保证金、押金等。可在招聘中,大学生还是经常碰到索要巧立名目的费用。大学生一方面求职心切,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保护意识,所以经常陷入此类陷阱。,第七类是安全陷阱。,大学生就业存在的种种问题,给一些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常常精心策划,坑蒙拐骗盗无所不用,如果大学生稍不留神就会受其所害。,1,、索要各种证件、签名、盖章。如果大学生在招聘中留下重要证据之类的东西,就可能成为欠费、欠税、担保人等各种形式的债务人,也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对象。,2,、索要办证费、资料费、报名费、劳保费、保险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大学生切记,无论对方怎么巧舌如簧,没赚钱决不花钱,他们的如意盘算就会落空。,3,、谨防偷盗抢劫。,首先,对陌生的人、陌生的地点与可疑,时间的面试,一定要谨慎小心,很可能各个环节都陷阱重重,令你防不,胜防,。,其次,谨防将手机、钥匙交给对方,也不要随便吃喝对方提供的食物饮料,否则可能瞬间一无所有。,再之,谨防诈骗。如果对方为掌握你的全面情况无休止面试,你可能已经处于危险的境地。要么设下小圈套让你闯祸,然后高价索赔;要么你的家人朋友可能接到你车祸、病危此类的通知,于是匆匆将钱转入了不法之徒的账号。,4,、切防非法工作。工作性质不清,任务不明,遮遮掩掩、行动诡秘,这时就要非常留心,可能已沦为不法之徒的帮凶。可能正从事涉毒、偷运、销赃、窝赃、传销等非法工作。而一旦事情败露,违法者全无踪影,而你成为了替罪羊。,5,、女大学生安全第一。不法之徒更易选中女大学生,是因为他们就业更难,易于诱骗,而且防卫能力差,胆小怕事,易于掌控。女大学生在就业中稍不留神,可能会落入不法之徒、不良企业的陷阱中,轻则被劫财劫色,一无所有,更可怕得是陷入色情、传销业或被拐买,反抗者甚至遭暴力相向,失去,生命,。,所以,女大学生就业一定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思想上切不可麻痹大意,贪图钱财与享受,以免被引诱;行动上一定一定要细思慎想,以防掉入陷阱;具体环节上要步步为营,以杜绝授人把柄。,(三)应对求职陷阱的策略和方法:,1,、应对求职陷阱的策略,一个人想要从上述求职陷阱中解脱,作为求职者的大学生本人是内因,是关键因素,因此,我们辅导员班主任要从日常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中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我防范的意识,掌握规避求职的基本原则和策略。,(,1,)掌握好两大原则,A,、拒不缴纳任何费用,B,、不随便签字,(,2,)注意要“三忌”,A,、贪心,B,、急心,C,、糊涂心,2,、应对求职陷阱的七个具体方法,方法一: 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方法二: 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并办理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方法三:,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方法四: 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方法五:,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公司之前,想法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上权威和可靠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工商部门咨询电话:,12315,方法六: 谨慎签订劳动合同 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和福利待遇;,(8),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方法七: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通知辅导员,(,班主任,),,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的专家将上述七个方法形象地归结为中医的医术方法即“望”、“问”、“闻”、“切”四口诀。,“望”就是运用自己的视觉,观察公司的外部环境和人员情况,办公所在地的环境、公司人员的基本素质。,“闻”就是通过听觉及咨询手段,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概况。当然,此处的切不可以只听一面之词,而是要耳听八方,上网找资料、发询问帖等,尤其是那些无法通过可靠网站资源追踪其踪影的小公司,可以通过和前台、保安、一般职员聊天了解到不少公司的现状。,“问”就是向亲人、老师、专业人士、同学、朋友等进行有目的的探寻。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千万不要不好意思张口,他们站在第三者的客观角度,可以提供行之有效的建议和意见。,“切”就是直接交手,试探虚实。在面试时不用只做个回答者,有提问的机会千万要牢牢把握住,别轻易失去一次上好的了解企业的机会。应聘者常常觉得招聘者高人一等,怕得罪对方,因此不敢提出疑问,不敢与招聘人员平等沟通,这也是导致上当受骗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应聘过程中,要留心观察工作人员的行迹,如是所谓的经理没有任何专业素养,面谈只是收钱,这说明肯定是假公司。,三、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途径,(一)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应有,五意识,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在强调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营造一个良好的背景和氛围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对于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这种指导和教育必须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活,,必须很好地体现在学校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中。毕业生要能真正有效地做到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必须牢固树立以下“五种意识”。,1,、法律意识,法律意识要求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的思维来思考碰到的一些问题,大体知道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了解哪些情况是违法的,哪些情况又是政策允许的。只有有了这种意识,才能认识到行为的性质以及法律后果,才有了进行自我保护的前提。,因此,毕业生必须了解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并且在学习这些法律、政策、规定的过程中,逐步培养成一种用法律进行思维的意识,即法律意识,进而能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真正做到懂得法律、遵守法律、使用法律。,比如: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问题,这在我们大学所开设的,就业指导课,、,劳动法,、,合同法,、,法律基础,等都要讲述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上这些课程让学生们树立,“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为由”这个常识,一旦遇到与之相背的情形,就需加小心,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契约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市民社会就是契约社会,契约意识要求当事人尊重平等、信守契约。由于我国就业体制的特殊性,就业协议在明确单位和毕业生权利义务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契约意识的作用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显得更加突出,契约意识在就业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毕业生充分重视和深刻理解就业协议的重要性,要有通过就业协议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就业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具有严格遵守、履行就业协议内容的意识。,因此,谨慎签约、积极履约有利于毕业生通过协议书内容的约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协议一旦订立,双方都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毁约、违约等,否则将受到经济和法律的制裁。,3,、维权意识,毕业生在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的指引下,认识到自己的合法就业权益受到了侵害,是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或者其他方法来进行救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还是息事宁人、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不同的处理方法就体现了维权意识的不同。具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在碰到问题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主张权利,是毕业生走出权益自我保护的实质性的一步。毕业生只有养成了积极主张权利的维权意识,不畏法、不畏仲裁诉讼,才能够平等地与用人单位对话,据理力争,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维权意识要求毕业生应当知道可以采用下列途径维护自己的就业权利:学校出面调解,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举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4,、证据意识,法律是用证据说话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多留一个心眼”,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证据意识的培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集证据的意识,要求毕业生在就业时要有意识地叫对方出示或者提供相关资料,来佐证一定的事实,如要求公司出示营业执照、要对方出示表明身份的证件等;,二是保存证据的意识,要求毕业生注意保存现有的证据,以便将来在仲裁或诉讼时支持自己的观点,如要注意保存单位在,招聘,时的海报,与单位往来的传真、邮件等;,三是运用证据的意识,毕业生要有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意识,知道什么样的事实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证明,知道一定事实的举证责任是在对方还是己方,等等。,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单位要求交押金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押金的做法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但是签订就业协议时单位是否可以收取押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可以参照劳动合同的做法,签订就业协议收取押金不合理。但是现在就业市场中,由于某些潜规则的存在,确实在很多场合存在着毕业生不交押金就无法签订协议、得到工作的尴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毕业生确实很想去这个单位工作的话,我们认为可以先交押金,但是一定要叫单位出具表明“押金”字样的收据并且注意保存,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5,、诚信意识,有专家指出,目前毕业生就业市场是买方市场,一些用人单位在处于主动地位的情况下,无视求职者的利益,甚至用欺骗的手段使毕业生就业陷入困境。同时,使整个人才市场处在一种彼此不信任的非正常状态,用人单位缺乏诚信助推大学生在求职时诚信缺失。如一些企业参加招聘会“醉翁之意不在酒”,有的是为做广告,有的是借机招聘廉价劳动力。,毕业生诚信意识的培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毕业生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必须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如果毕业生故意隐瞒自身情况、欺骗单位,可能导致就业协议无效,并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要能够意识到用人单位是不是诚信,比如意识到单位介绍的情况是不是真实、其招聘的真实目的是什么,等等。,第二点对毕业生要求得更高,因为要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诚信,必然要求毕业生有比较丰富的阅历和经验,并通过不同的方法和途径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然而一些毕业生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主要是因为严峻的就业形势,使得毕业生不敢向用人单位问太多的问题、提更多的要求,许多初涉职场的毕业生认为单位说的都是对的,单位要求的就应该去做,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权益已经遭受侵犯。因此必须强化毕业生的诚信意识,特别是锻炼其中的第二种能力,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学内容,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途径,(二)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途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发生个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对自身权益实施保护:,教学内容,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途径,通过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保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通过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侵犯毕业生权益的行为进行抵制或处理。例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具体实施办法,中规定:对不履行就业信息公开登记手续,侵犯毕业生获取信息权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将取消其录用毕业生资格。,教学内容,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途径,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过程中的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学校有权予以抵制,以维护毕业生的公平受录用权。对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不符合规定的就业协议,学校有权不予同意,未经学校同意的就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也不能作为编制就业计划的依据。,教学内容,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途径,毕业生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自我保护。随着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毕业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显得越来越重要。,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首先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只有吃透其精神实质,把握其要领,才能运用好自己的权利。,教学内容,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途径,其次,要自觉遵守有关就业的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义务,以免使自己处于被动。在就业过程中,如发生协议争执、合同纠纷或用人单位以种种借口无理拒绝接收等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行为,毕业生可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法律条款向学校就业部门或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求得他们的协调;也可提交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的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教学内容,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途径,再次,借助新闻媒体进行救济。,新闻媒体可以发挥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可以通过对各种不公正现象进行曝光、报道的方式,引起相关部门对这些现象的重视,从而促使这些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毕业生在碰到就业权益被侵犯时如果采取相关措施仍然无法很好解决,可以向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反映,借助舆论力量得到解决。如,:,招聘过程中性别歧视问题。,课后思考题,1,、常见的就业陷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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