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公约与案例

上传人:ll****x 文档编号:243364879 上传时间:2024-09-21 格式:PPT 页数:35 大小:26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航空运输公约与案例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国际航空运输公约与案例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国际航空运输公约与案例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十一章 国际航空运输公约与案例,1,本章学习任务,能说出主要的国际空运公约名称,明白华沙体制与,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联系,学会运用华沙体制来判断空运事故的责任方,2,第一节 国际航空公约,较有影响力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有:,华沙公约,(1929年);,海牙议定书,(1955年);,瓜达拉哈拉公约(1961年);,危地马拉议定书(1971年);,蒙特利尔第一号议定书(1975年);,蒙特利尔第二号议定书(1975年);,蒙特利尔第三号议定书(1975年);,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1975年)。,这八份文件又被合称为“,华沙体系,”。,它们彼此内容相关却又,各自独立。,蒙特利尔,公约,(19,99,年,) 将取代,华沙公约,3,一、,华沙公约,华沙公约,全称为,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29,年,10,月,12,日签订于波兰华沙,自,1933,年,2,月,13,日生效。,我国于,1958,年,7,月,20,日递交加入书,同年,10,月,18,日对我国生效。,华沙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目前,共有,149,个国家批准或加入该公约。,华沙公约,共分,5,章,41,条,有关,货物运输,的主要规定如下。,4,一、,华沙公约, 公约的适用范围,商业性的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旅客,、,行李,在内的其他,取酬,的和,免费,的,国际航空运输,。,邮件,和,邮包,的运输因为另有国际邮政公约管辖,所以,不适用,。,公约管辖的,国际航空运输,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航空运输的,出发地,和,目的地,分别在,两个缔约国,的领土内;,虽然航空运输的出发地和目的地处于同一个缔约国的领土内,,但在另一个国家(无论该国是否,华沙公约,的缔约国)的,领土内有一个协议规定的,经停地,。,5,一、,华沙公约, 运输凭证,华沙公约关于航空货物运输的凭证被称为“,航空货运单,”,航空货运单是,订立合同,、,接受货物,和,运输条件,的初步证据。,航空货运单,本身就是,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的,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航空运输期间,航空运输期间也就是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货物交由,承运人,保管,的全部,期间,,包括在航空站内、在航空器上或在航空站外,降停的任何地点。,但对于在航空站以外的陆运、海运或河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只有当这种运输是为了履行航空运输合同,或者,是为了装货、交货或转运时,承运人才予以负责。,6,一、,华沙公约,承运人责任规定,承运人对航空运输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损失,负责赔偿。,华沙公约,采用,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即当承运人的过失是发生在,驾驶,中、飞机操作中或者在,领航时,则承运人虽有,过失,,也可要求,免责,。,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赔偿责任以,每千克,250,金法郎,为限,除非托运人,声明价值,并缴费。,如因承运人的,故意不良行为,所致,则丧失责任限额。,7,一、,华沙公约,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托运人,对,货物处理,的,权,利:,有权在货物运输的途中将,货物提回,;,对已运至目的地的货物要求,回运,或,改运,;,对在经停机场的货物要求,中止运输,;,要求将货物交付给非航空货运单,指定,的,收货人,。,收货人,行使,提货权,后,托运人的上述权力丧失。,托运人或收货人的,义务,:,支付运费,;,填写,航空货,运单,、提交必要的单证;,受领货物,。,8,一、,华沙公约,索赔和诉讼时效,索赔通知,期限:,货物,损坏,收到货物之日起,7,天,内。,货物,延迟,收货人支配之日起,14,天,内。,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索赔通知,就,不能再,向承运人,起诉,。,诉讼时效,:,2,年,,自航空器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应该到达之日起,,或运输停止之日起。,9,二、,海牙议定书,海牙议定书,全称为,修订,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1955,年,9,月,28,日签订于海牙,自,1963,年,8,月,1,日生效。,我国于,1975,年,8,月,20,日递交加入书,同年,11,月,18,日对我国生效。,目前共有,131,个国家批准或加入该公约。,海牙议定书,与,华沙公约,构成一个,不可分离,的统一文件,,称之为,1955,年在海牙修订的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对,华沙公约,的主要,修改部分,如下。,10,二、,海牙议定书,运输凭证方面,海牙议定书,关于航空货物运输的凭证被称为航空货运单,(,Air Waybill,AWB,),海牙议定书,明文规定,可以签发可转让的航空货运单,。,但在实际业务中航空货运单一般都印有“,不可转让,”字样,,所以事实上,航空货运单仍不具有可转让性、,不是物权凭证,。,这是航空货,运单,与海运,提单,的,本质性,区别。,11,二、,海牙议定书,承运人责任方面,海牙议定书,采用,完全过失责任制,删除驾驶过失免责条款。,又称,推定过失责任制,“,推定过失,,,举证倒置,”。,一旦出现货物损失,首先假定承运人有过失,,承运人只有举证说明自己并无过失,方可免责。,海牙议定书,只是提高了承运人对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对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不变,。,索赔和诉讼时效方面,海牙议定书,对索赔时效作了修改:,货物,损坏,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货物,延迟,收货人支配之日起,21,天,内。,海牙议定书,对,诉讼时效,未加修改。,12,三、,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全称为,修订,经,1955,年,9,月,28,日订于,海牙,的,议定书,修正的,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第四号附加议定书,。,1975,年,9,月,25,日签订,于,蒙特利尔,,自,1998,年,6,月,14,日,生效。,它不是政府间的协定而只是,航空公司,间的,协议,,但是经美国民航委员会,(CAB),批准。目前共有,51,个国家批准。,本协议只,适用于,航线始发点、目的地点或经停点中有一点是在,美国,的航空运输。,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可被称为,1955,年在海牙修订的和,1975,年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修订的华沙公约,。,“,华沙法律体系,”是由,华沙公约,和一系列修改,议定书,构成的。,13,三、,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新规定,。,1.,责任限额,每公斤由,250,金,法郎改为,17,个,特别提款权,(,SDR,),。,2.,对,电子货运资料,的存储和传递作了规定。,3.,责任制度,由主观责任制,改为,客观责任制,。,承运人只有证明货物的损失是由,下列原因,造成的才可以,免责,:,货物内在的,属性,或,缺陷,;,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以外的人,包装不良,;,战争行为,或武装冲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与货物入境、出境或过境有关的,行为,。,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采用,无过失责任制,,,即不再以是否存在过失来判断承运人是否负责,,又称,严格责任制,。,14,四、,蒙特利尔公约,1999,年5月28日,在,蒙特利尔,通过了新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已于2003年11月4日正式生效。我国已于1999年签署了公约,并于2005年批准了该公约。,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主要,在,四,个方面,作了,新规定,。,1.由,过错责任制,走向,严格责任制,客观责任制,。,2.提高,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10万,SDR,,,两级,责任制。,3.恢复了运输凭证的,正常功能,,引人了,电子凭证,。,4.增加了,旅客,诉讼的,第五管辖权,:,承运人的住所地法院 承运人的主营业地法院,订立合同的承运人机构所在地法院,目的地法院,旅客,的,主要且永久居所,在地法院,15,五、,承运人的,免责,华沙公约,规定了承运人的,三项免责,:,如承运人证明,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承运人在,驾驶、,操作或领航时的,过失,;,如承运人证明是因,受害人自己的过失。,海牙议定书,删除,了第二项,驾驶过失免责,。,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规定的免责事项:,货物内在的,属性,或,缺陷,;,承运人以外的人,包装不良,;,战争行为,或武装冲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行为,。,16,六、,索赔期限,和,诉讼时效,索赔期限,:,货物,损坏,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货物,延迟,收货人支配之日起,21,天,内。,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索赔通知,就,不能,向承运人,起诉,。,诉讼时效,:,2,年,,自航空器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应该到达之日起,,或运输停止之日起。,17,蒙特利尔公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第一步:不管有无过错,承运人必须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10,万,特别提款权,(,13.5,万美元),承运人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第二步:如果旅客的人身伤亡是由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则承运人承认的责任无限制,18,10,万提款权以上的赔偿责任在下述情况下可以免除:,1,)损失不是由于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或者其他不当行为、不作为造成的,2,)损失完全由第三人的过失或者其他不当作为、不作为造成的,19,2.,行李损失赔偿,A.,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对于托运行李,,只要损失事件在航空器上或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除非损失是由于行李的固有缺陷、质量或者瑕疵造成的。,非托运行李,,即承运人对由其本身、受雇人或者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B.,行李损失的责任限额,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除非旅客在交运托运行李时特别声明其交付利益,并支付附加值。,20,3.,货物损失的赔偿,只要造成货物损失的事件是在航空运输期间发生的,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但有下述原因造成的,承运人可不承担责任:,A.,货物的固有缺陷、质量或者瑕疵,B.,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以外的人包装货物的,货物包装不良,C.,战争行为或者武装冲突,D.,公共当局实施的与货物入境、出境或者过境有关的行为,承运人对货物损失承担每公斤,17,特别全的责任限额,除非托运人在交运包件时特别声明其交付利益,并支付附加费。,21,4.,延误的损失赔偿,只要承运人证明其为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否则,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旅客的延误赔偿以每名旅客,4150,特别提款权为限。,5.,管辖权范围的扩大,如果承运人在旅客的主要且永久居住地有义务经营,则旅客或其家属可以在该居住地的当事国领土内起诉讼。,22,6.,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承运人的责任期限由两类:,1,)“在航空器上”,指旅客处于航空器上的任何状态,是一种静态的期间。,2,)在上、下航空器的操作过程中,是一种动态的过程,23,案例分析,案例一 花鼠受热灭失,案例讨论:,1.,发货人向小舞提出赔偿要求,理由是小五没有尽到代理的职责,在其责任期间照管好货物。你认为小五应该对货物的灭失负责吗?,2.,由于货物没有生命价值,小五要求航空公司按,华沙公约,每公斤,20,美元折合人民币进行赔偿,但航空公司说货物还没发生运输,且 在国内航空站灭失,应该根据我国,民航法,每公斤,20,元人民币进行赔偿,你同意航空公司的说法吗?,24,案例分析:,此批货物属于国际运输,虽然没有发生运输,但根据,华沙公约,第十八条第一款“对于交运的行李或货物因毁灭、遗失或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如果造成这种损失的事故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承运人应负责任”。,第二款“上款所指航空运输的意义,包括行李或货物在承运人保管的期间,不论在航空站内、在航空器上或在航空站外降停的任何地点。”,此票货物显然在承运人的保管期间,而且地点在航空站内。,因此适应国际公约。,由于发货人没有保险,只能按照每公斤,20,美元折合人民币赔偿,应赔偿,2010,元。,25,案例二 货物接力运输灭失,案例讨论,1.货主提出的索赔对象甲应该对货物灭失承担责任吗?,2.本案适用华沙公约还是国内的航空法?,3.货主可以获得全额赔偿吗?航空公司最多赔偿的数额是多少?,26,1.,乙航空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货物灭失发生在转交丙航空公司之前,责任在乙航空公司。,2.,适用。此案始发站是青岛,中转站为北京,目的站为巴黎。根据,华沙公约,的规定,由几个连续的航空承运人所办理的运输,如经合同当事人认为是一个单一的运输业务,则无论他以一个合同或一系列合同的形式约定,在本公约的意义上,应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运输,并不因其中一个合同或一系列的合同完全在同一国家的领土内履行而丧失其国际性质。因此,即便青岛至北京段是中国境内,也是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3.,由于此批货物没有声明价值,因此,实际赔偿数额不应超过法定限额,即应赔偿的数额为,250X20=USD5000,。,甲是乙航空公司的代理人;乙既是缔约承运人,也是第一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丙是第二区段的实际承运人,27,案例三 货物公路转运遗失,案例讨论,1.,货主要求航空公司进行赔偿,但航空公司说货物损坏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不属于航空公司的责任期间,应该由卡车运输公司进行赔偿。你赞同航空公司的观点吗?,2.,本案适用,华沙公约,。还是国内,航空法,?,3.,若由航空公司进行赔偿,由于货物没有生命价值,因此应该赔偿,20,美元每公斤,即,20263=5260,美元,这样算正确吗?,28,此批货物属于国际运输,根据,华沙公约,第十八条第一款“对于交运的行李或货物因毁灭、遗失或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如果造成这种损失的事故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承运人应负责任”。,第二款“上款所指航空运输的意义,包括行李或货物在承运人保管的期间,不论在航空站内、在航空器上或在航空站外降停的任何地点。”,此票货物的损害虽然是在公路上发生的,但是在承运人的保管期间。,因此适应国际公约。,正确,29,航空货物运输延误处理,一票从北京运往巴黎中转马耳他的货物,货运单号,,,24,件,256,公斤,,2000,年,1,月,26,日,XX958,航班运往巴黎,,KM456/20FEB 00,转运目的地。品名:服装。赔偿原因:延误。,问题:,分析航空承运人的法律责任及赔偿原则。,30,案例分析:,此批货物属于国际运输,根据,华沙公约,第十三条第三款“如承运人承认货物遗失或在应该到达的日期七天后尚未到达,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行使运输合同所赋予的权利。”;第十九天第一款“承运人对旅客、行李或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应负责任。”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如遇第十八条、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况,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不论其根据如何,只能按照本公约规定的条件和责任赔偿限额提出。”。,因此这票货物可以按照货物的价值和每公斤,20,美元折合人民币比较赔偿。,31,易碎货物运输的操作注意点,一票从上海运往法国巴黎的瓷器,托运书上正确描述了货物的易碎性质。但空运代理签发的航空运单中,却因失误未写明该货物中的易碎货物的性质。在目的地卸货时,卸货人员不知该货物的性质,而交货时发现该批货物已严重受损。,问题:,1,收货人向承运人提出索赔,承运人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2,空运代理人是否对此事负责?为什么?,32,案例分析:,(,1,)根据,华沙公约,第十条第一款“对于在航空货运单上所填货物的项目和声明的正确性,托运人应负责任”,无论航空货运单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或其承运人以及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在本案中,托运人应对航空货运单中货物描述的不正确负责,因为正是这种不正确性导致了货损。因而,承运人不负责赔偿。,(,2,)空运代理人应该负责。因为托运书是托运人用于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开航空货运单的一种表单,表单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各项内容,并应印有授权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货运单上签字的文字说明。托运书上已经正确描述了货物的易碎性质,填制航空货运单的主要依据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书,但代理人却因失误没有写明该货物中的易碎货物的性质,因此,空运代理人存在过失,空运代理人应该负责赔偿。,33,特种货物运输的收运操作,一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同时接到三个货主的货:分别是金表、宠物狗、电子元件,都要求在,10,月,10,日运往纽约。,问题:,1,代理公司是否可以将这三类货拼在一张主单上采用集中托运的方式? 为什么?,2,这些货物是否需要贴分标签?为什么?,3,向航空公司订舱时,需要提供哪些信息?,4,这三类货物都能否办理运费到付吗?,5,在目的地,发现货物破损,应请航空公司开据什么证明,作为索赔的依据?,34,案例分析:,(,1,)不可以。因为集中托运形式运输不得含有以下货物:贵重物品、活体动物、尸体、骨灰、外交信袋、危险物品。,(,2,)不需要。因为这不是集中托运的货物,(,3,)体积(必要时提供单件尺寸);重量;件数;目的地;要求出运的时间等;其它运输要求(温度、装卸要求、货物到达目的地时限等)。,(,4,)金表、电子元件可以办理运费到付;宠物狗不能办理,(,5,)商务事故证明,3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