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促进法》游

上传人:yx****d 文档编号:243158111 上传时间:2024-09-17 格式:PPT 页数:34 大小:8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洁生产促进法》游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清洁生产促进法》游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清洁生产促进法》游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清洁生产促进法宣讲纲要,主讲:,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立法顾问,游成龙律师,1,清洁生产促进法,是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第72号令公布,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法律。分为六章共42条。其总体结构如下:,2,序号和标题,内 容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二条,清洁生产的定义,第三条,适用范围,第四条,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第五条,管理体制,第六条,鼓励科研、国际合作、技术推广和宣传,3,序号和标题,内 容 摘 要,第,二,章,清,洁,生,产,的,推,行,第七条,制定有利于清洁生产的政策,第八条,制定清洁生产的推行规划,第九条,促进区域性清洁生产,第十条,建立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第十一条,制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指南和技术手册,第十二条,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第十三条,设立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产品标志,第十四条,组织研究开发、技术示范和推广,第十五条,组织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优先采购使用清洁产品,第十七条,公布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4,4,序号和标题,内 容 摘 要,第,三,章,清,洁,生,产,的,实,施,第十八条,新、改、扩建项目的清洁生产要求,第十九条,企业技术改造的清洁生产要求,第二十条,产品和包装物设计的清洁生产要求,第二十一条,产品材料的成份标注,第二十二条,农业生产的清洁生产要求,第二十三条,服务业的清洁生产要求,第二十四条,建筑业的清洁生产要求,第二十五条,采矿业的清洁生产要求,第二十六条,废物、余热的回收利用,第二十七条,强制回收义务,第二十八条,清洁生产审核,第二十九条,自愿削减排污的协议,第三十条,自愿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第三十一条,污染严重企业按规定公布排污情况,5,5,序号和标题,内 容 摘 要,第,四,章,鼓,励,措,施,第三十二条,表彰奖励制度,第三十三条,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第三十四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支持,第三十五条,对综合利用减免增值税,第三十六条,审核、培训费用列入经营成本,6,6,序号和标题,内 容 摘 要,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不按规定标注产品材料成份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产、销毒害物质超标的建筑、装修材料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不按规定履行强制回收义务的法律责任,第四十条,不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不按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施行日期,7,7,今天宣讲的重点问题:,一、两个基本概念;,二、三项重要制度;,三、四条基本要求;,四、五项鼓励措施。,附:两个政策文件,8,一、两个基本概念,(一)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以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的危害,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减少或避免,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改善管理,服务,对环境,综合利用,产品使用,排放,9,9,10,11,(,二)循环经济,资源产品废物,资源产品再生资源,Reduce 减量: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及危害性,Reuse 再用:多次或多种方式使用物品,Recycle 循环:将废物再转化为资源,使各种资源得以充分持久利用,使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最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12,二、三项重要制度,(一)限期淘汰落后制度,国家对,浪费资源,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严重污染环境,国务院经贸部 制定 限期 生产技术工艺、的名录,门会同有部门 发布 淘汰的 设备以及产品,13,国家经贸委已分别于1999年2月22日、1999年12月30日和2002年6月2日先后公布了三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共涉及37个行业353个项目。违反限期淘汰落后制度,即超过规定期限不淘汰已列入上述目录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经济综合部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或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14,(二)废物回收利用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企业应当,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自行回收,或转让给有条件的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服务,余热等,15,生产,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的,企,业,应当在,产品报废,后对,产品,进行回收,强制回收目录,由国务院经贸部门制定,销售,包装物,包装物使用,包装物,具体回收办法,国家,对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实行,有利于,回收利用,的,经济措施,县级以上地方,经贸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强制回收实施情况,具体办法,包装物,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16,违 法 行 为,法律责任,执法机关,生产,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的企业,不履行回收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县级以上地方经贸部门,销售,包装物,17,(三),清洁生产审核制度,18,程,序,审核准备,开展培训和宣传,成立审核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预审核,在全面调查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审核重点和清洁生产目标,审核,通过投入产出分析,建立物料、水、资源及污染因子平衡,找出物料流失、资源浪费和污染物产生的原因,方案产生、筛选,对物料流失、资源浪费、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进行分析,提出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进行初步筛选,方案确定,对初步筛选的清洁生产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可行性分析,确定拟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编写审核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和结果、清洁生产方案汇总、效益预测分析和实施计划,19,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年内报清洁生产审核报告,20,违 法 行 为,法律责任,执法机关,被列入,省级环保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公布或未按国务院环保部门的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公布其排污情况,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21,违 法 行 为,法律责任,执法机关,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22,三、四条基本要求,(一)新、改、扩建项目的清洁生产要求,新建,项目,应,当,进,行 对,环,评,原料使用,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的清洁生产,技术,资源消耗,改建,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量少,工艺,扩建,污染物产生与处置,设备,23,(二)企业技术改造的清洁生产要求,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循环使用,采用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防治技术,排污总量控制指标,24,(三)产品和包装物设计的清洁生产要求,产品,的,设,计,应,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包装物,环境,企,业,应当对其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包装性废物的产生,25,(四) 建筑和装修的清洁生产要求,建筑,工程,应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销售,使用,26,违 法 行 为,法律责任,执法机关,生产,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的,依照产品质量法和有关民事、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销售,装修,27,四、五条鼓励措施,(一)表彰奖励,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个人,奖励,28,(,二)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列,入,国务院,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自愿削减排污协议,中载明的,县级以上地方,29,(三)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支持,在依照国家,规定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应根据需要安排,适当数额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30,(四) 对综合利用减免增值税,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征或免征增值税,从废物中回收原料,31,(五) 审核、培训费用列入经营成本,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培训,32,附录:,(一),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33,谢 谢!,Thank you,3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大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